第3頁 文 / 唐浣紗
自從國小畢業後,她偶爾也會接到辦同學會的通知函,但,她一次都沒參加過,甚至刻意斷絕跟小學同學的所有聯繫。
然而,前幾天回南部老家看爸媽時,老媽卻突然轉交給她一封信,並這麼對她說——
「對了,有一封你的信耶,前幾天剛收到的,打開來看看吧!這封信原本是寄到你外婆家的,因為外婆昨天來找我聊天,所以就順便把信帶過來了。」
佩綺打開信封後,看到一張電腦打印的信紙——
各位親愛的六年甲班同學:
我是許芬芳,你們還記得我嗎?我們已經超過十年沒有舉辦同學會了,這段時間,相信大家的人生都有了很大的變化,也許還有人已經結婚生子,擁有美滿的家庭嘍!
想念可愛的小學同學嗎?人活得越老,越需要老朋友,所以,我們辦個聚會吧!十二月三十一日,今年的最後一天,晚上七點在國小附近的「綠色奇跡」西餐廳舉行,請大家珍惜機會,踴躍參加,也歡迎攜家帶眷一起來,等你喔∼∼
最後一行,則附上許芬芳的電話、E-Mail、網路MSN的帳號,還貼了一張全家福的相片。照片中,許芬芳和一個男人一起抱著小娃娃,三人對著鏡頭笑得好甜。
「許芬芳……」佩綺大約還記得她當年的長相,她是一個非常熱情活潑的女生,念小學時擔任過很多屆的康樂股長,沒想到,她居然已經結婚生子了,而且看起來過得很幸福呢。
「十二月三十一日……」浴缸裡的水漸漸冷了,可佩綺壓根兒沒空關心水溫,整顆心全圍繞在同學會這件事上。好巧,那一天剛好是她的生日。
一想到生日,佩綺不但不開心,反而還幽幽地歎了口氣。「唉∼∼真恐怖,我居然已經要滿二十九歲了……」
二十九這個數字對女人而言,真是可怕的分水嶺。過了那一天,她就正式滿二十九歲,即將揮別二字頭的青春歲月,一步步邁向三十大關,要開始倒數計時了。
在她的觀念中,過了三十歲,就是所謂的「熟女」了。
目前的她擁有一份普通的工作,工作當然有煩惱,不過,看在收入還OK的分上,倒是不敢多所抱怨。
老闆雖然有些大男人主義,但還是肯給女性機會,她就看到一位資深女社員已經一路晉陞到經理的位子了,所以這份工作是可以一直做下去。不過,全力在事業上衝刺,並不是她想要的生活方式。
她不是不婚主義者,相反地,她很渴望愛情,期待能遇到心愛的男人,跟他一起組成一個美滿的家庭,一起白頭偕老。
原本,她覺得最理想的結婚年齡是二十七歲,她也一直以為可以順利地在二十七歲那一年把自己嫁出去,只可惜,天不從人願。
她談過幾次戀愛,每一次都是很認真的,從來沒有存著遊戲的心態,但可能是緣分未到吧,那些戀情總是無疾而終。跟上一任男友分手時,她心底雖然惆悵,但也沒有躲起來痛哭。算一算,跟上一任男友分手後,她已經整整一年沒有正式跟男人約會了。
佩綺突然想到,前男友跟她分手時,好像對她說過「你很好,可是,我總覺得你對我不夠熱情,你不需要我,也不愛我……」。
「見鬼了!分手是他主動提出的耶,還敢說什麼我不夠熱情、不愛他,真是鬼話!搞不好是他先移情別戀,跟我交往的同時還劈腿,只是想找借口甩了我罷了。唉,反正男人啊,開口不是蠢話就是鬼話,最會找借口了!」
佩綺從浴缸裡站起來,撈起大浴巾包住自己的身子,站在落地鏡前,隔著氤氳蒸汽,看著鏡中的自己。
「唉,駱佩綺,你都快二十九歲了,很快就要逼近三十大關。你不能再這麼消極了,一定要積極一點,快去談個戀愛,然後好好找個男人把自己嫁出去。萬一超過三十歲還沒結婚的話,行情會一路慘跌的。你別把自己搞得那麼慘,大表姐就是最好的例子啊……」
一想起家族裡的大表姐,佩綺就不由得打了個冷顫。其實大表姐的條件很好,外貌端莊秀麗,畢業於一流的大學,也有很好的工作。只不過,她超過三十歲還未婚,也沒有固定男友時,身邊的人就好像全都瘋了似的。
她的母親,還有家族裡的所有長輩,全都拚命地為她介紹對像、安排相親,還叫她不要太挑剔,石頭會越挑越小顆。她的母親甚至放出風聲,說誰有本事讓她女兒嫁出去,到時一定會包一個超級大紅包給那個媒人婆,而且還會附上一棟透天樓房和大筆現金給男方,當作女兒的嫁妝。
大表姐被逼著四處相親,偏偏那些對像她都不滿意,就這樣一年拖過一年,媒人為她介紹的男方條件也越來越差,其中甚至還有失業的男人呢!媒人婆直言,現在是男人挑她,不是她挑男人,把她說得一無是處。
大表姐的母親天天唉聲歎氣,一看到待字閨中的女兒就發愁,搞得大表姐現在連老家都很少回去,家族聚會更是絕不出席。
坦白說,佩綺不認為婚姻是每個女人的最終歸宿,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結婚,或「需要」結婚。如果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那她也很贊成不婚。
但,佩綺太瞭解自己了,雖然她平時打扮得較中性,不是那種外表嬌媚的女人,可她還是渴望婚姻,希望能遇到屬於自己的真命天子。
「真命天子……誰會是我的真命天子呢?」
不知為何,一想到這四個字,她的腦中竟很自然地浮現那傢伙的臉龐。
國小畢業後,為了擺脫情書事件的噩夢,她故意挑了所離家很遠的教會女校就讀、寄宿。表面上,她終於可以不用再見到小學裡的任何一個人,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其實她曾經偷偷做過一件蠢事。
她知道雷尚嶙的家在哪裡,而且一直記得很清楚。上國中二年級的那年寒假,她終於忍不住,在某天夜裡躲在他家附近,忍受刺骨的寒風和狂流鼻水的痛苦,一連躲了三個晚上,終於看到雷尚嶙騎著腳踏車回來。
當時她像小偷一樣,躲在附近的大樹後面,心臟怦怦怦怦跳得好快,雖然雙手一直發抖,還是鼓起勇氣拿出相機,拍了好幾張相片。一直到雷尚嶙關上暗紅色的大門進屋後,她整個人才虛脫地鬆了一口氣,抓起相機,火速逃離現場。
事後,她刻意去很遠的照相館洗出那些相片。不出所料,因為雙手顫抖的關係,相片拍得很差,好幾張都看不清臉部的表情,唯一一張比較清晰的,是他站在街燈下,拿著鑰匙打開大門的畫面。
那張相片一直被她偷偷珍藏著,她把它護貝起來,藏在隨身皮夾的夾層裡,這麼多年來都不曾取下,這是沒有人知道的秘密。
佩綺懊惱地敲敲自己的頭。「我真是有病,明明就很討厭他,幹麼去偷拍他的相片啊?那次回家後發了三天三夜的高燒,還被老媽拖去醫院打針,受了一堆罪呢!真是變態,自作孽不可活!」
茫然地歎了口氣後,她像抹遊魂似地走出浴室,進入自己的房間。
她發現,那三個女人全不見了。瑋瑋應該是出門約會了;羽音一定是躲在房間裡上網或看書;至於桔湘,她不知是在客廳裡邊敷面膜、邊看電視,還是又殺去百貨公司血拼了?
進入臥室,隨便把頭髮吹到半干後,她就把自己拋到床上仰躺著,一隻手卻不由自主地拿起扔在地板上的包包,從裡面撈起皮夾,再抽出那張護貝過的相片。
相片中的雷尚嶙雖然只有十四歲,不過輪廓分明,劍眉朗目,再加上挺拔頎長的身軀,已經是個標準的帥哥了。尤其臉上那對炯炯有神又沉穩的黑眸,更是令人見了就移不開視線。
佩綺怔怔地看著相片,喃喃自語:「他一定有女朋友了,也許從台北排隊排到高雄都還有剩呢,畢竟,他從小到大都很有女人緣,桃花超旺的。聽說他上國中之後,有更多女生倒追他,現在的他應該至少交過一百個以上的女友了吧?搞不好都結婚了……」
佩綺想,也許她會跟前幾任男友分手,雷尚嶙佔了很大的原因。
她覺得自己好像被下了魔咒,明明一直命令自己要忘了他,可這麼多年來,對他的記憶不但不曾褪色,反而越來越鮮明瞭。
她清楚地記得他的側臉線條;記得那道專注又犀利睿智的眼神;記得他穿上足球隊服裝時,那英姿煥發的模樣;記得他參加各種比賽時,總是從容不迫,彷彿全世界都在他掌控之中的表情……
每交一個男朋友,她都會潛意識地拿他們跟雷尚嶙做比較,不管對方對她再好,心底總是會有個揮之不去的聲音——唉……他不夠沉穩,不夠有自信,眼睛也不夠炯炯有神,不像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