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維洛娜的麻煩誓約

第4頁 文 / 唐席

    「他們不要緊嗎?」不知為何,洛德維希不想就那樣走。

    「這種事經常發生,你不用在意,快走,以免發生危險。」宣傳和保全人員只想把他帶走。

    「可是歌迷……」洛德維希無論如何就是走不開。

    事實上,這不是第一次,以前辦簽唱會時,總有小小的衝突事件傳來,但他從來沒在意過,活動結束後就坐車離開,才是他該做的事。

    可他現在卻完全不那樣想,好像歌迷是他的兄弟姊妹,他不想看到任何衝突或危險發生。

    「你先走,我們會讓安全人員處理。」總監也這麼說。

    「不行,我要留下來跟歌迷在一起。」洛德維希離開保全人員所圍起來的圈圈。

    「怎麼辦?歌迷們打起來了,場面很亂。」工作人員緊張的進來報告最新動態。

    「叫警察、保安人員介入勸阻。」這是無計之計,總不能放著不管。

    「可是如此一來,明天的報紙不知會怎麼寫了。」

    「這絕對會使洛德維希的聲勢大打折扣,這件事不可以宣揚出去。」

    「可是歌迷會愈打愈厲害,要是鬧出人命……」

    每個單位都有他的顧忌,只有洛德維希認為歌迷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樂手、舞群,隨我上台!」就在個個單位為自己的利益諸多考量時,洛德維希叫喚一聲,樂手和舞群馬上振奮精神。

    「你要做什麼?」總監緊張的上前阻止。

    「改變現狀。」他們有顧慮,他沒有,對現在的他來說,歌迷才是最重要的。

    「你……」

    總監還沒出手攔人,洛德維希已經和舞台夥伴上台去。

    使個暗號,電吉他發出一聲脆響,洛德維希清亮的歌聲像把利刃,劃破吵鬧不堪的現場,一把捉住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先是嘹亮的清唱緩和火爆的氣氛,接著是勁歌熱舞將歌迷帶動起來,沒多久,所有歌迷忘了之前的衝突,加入洛德維希的歌聲節奏中,畢竟他們是衝著他而來。

    「洛德維希、洛德維希、洛德維希!」歌迷們熱情無比的呼喚、打拍子、如癡如醉。

    再唱一首和樂融融的歌曲,舞者們下台去帶動簡單的舞步,所有歌迷就勾危搭臂像一家人,爭執和不愉快也都被歌聲化解了。

    「你變得和其他藝人都不一樣了,洛德維希。」直到歌迷們噙著眼淚依依不捨的離開,總監走過來對洛德維希說。

    他們知道經過這場演唱會,他在歌迷心中的地位會更上一層樓,他的臨場應變能力,也會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

    「是嗎?」洛德維希頑皮一笑。

    他知道是誰使他有了這種改變。

    但是,那傢伙到底跑到哪裡去了?為什麼還不跳出來頂著他的鼻子要他做這做那?

    他發現,他竟然想念她訓話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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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畢業考考得如何、甄試有沒有上,孟葳一如過去的寒暑假,每天到孟氏企業上班。

    孟氏企業以傳播媒體藝人經紀起家,早期主要替藝人打造形象、製造聲勢、創造生機,後來愈做愈大,現在已經成為業界龍頭,業務幾乎囊括全台灣的電視台、廣播公司、平面媒體、演藝界和唱片界。

    父母健在時,孟葳就常像野馬一樣在公司裡鑽進鑽出,藝人的真面目她看得很多,演唱會、簽唱會、歌友會,也早就司空見慣,男女藝人之間的曖昧糾纏,更是見怪不怪。

    她的地位和任務與孟挺之不同,孟挺之一直以接班人的身份被栽培,她則是所有人都沒空管的么妹,變成脫韁野馬才算正常,孟挺之認為她乖巧聽話,實在是天大的誤會。

    在這種情況下,裡裡外外的員工都會跟她說說笑笑,而不敢多看孟挺之一眼。

    父母死後,老員工多數求去,新員工更是只認識她,而不認識董事長了。

    所以,說孟葳來上班,實在是太正式的說法。

    她在孟氏從來只是打工性質,偶爾跑跑公文、印印資料、看看報表,沒事就在辦公大樓裡晃來晃去,順便看看有什麼該改進的;再更沒事就到各分部去,看他們怎麼營運;更有空就找人哈啦聊天,吸收新觀念和資訊。

    由此可知,舉凡重要決策、交際應酬全是孟挺之的事,孟葳的任務就是乖乖讀書,因此業界知道孟挺之有個妹妹,卻沒人真的見過她。

    一直以來是這樣沒錯,但是,孟挺之認為是該給妹妹物色對象的時候了,便決定帶她出席以相親為目的的宴會。

    出席宴會當然不能以平常的醜小鴨德性,他早早派經理季佩芸帶她去改頭換面一番。

    孟葳愣愣的跟季佩芸走,隨她到某個分部,讓她們公司的首席美容、美發師在她身上做造型。

    「不是只慶祝我大學畢業而已,哥哥幹嘛這麼大費周章?」孟葳邊看鏡中被上了發卷的自己,邊對季佩芸問。

    認真說起來,季佩芸雖然是孟挺之的手下,但總在大小辦公室中跑跑跳跳的孟葳與她熟得多。

    「大學畢業等於成年人,趁機換個造型也好。」季佩芸回答。

    若知道孟挺之打著不利於孟葳的主意,她絕對是站在孟葳這邊的,比起一板一眼的孟挺之,孟葳與她情同姊妹。

    再說,那個頑固、保守、愛護妹妹的孟挺之,怎麼可能有對孟葳不利的念頭?

    「換造型也不用換這種的吧?我就不信這樣弄起來,不會像個歐巴桑。」又捲頭髮又化妝的,全是老人家的玩意兒。

    「不會啦,我們剛剛都有交代,他們又不是飯碗不要了,怎麼敢把你弄丑?」這就是動用自己人的好處,「對了,你們兄妹要去哪裡吃香喝辣?」

    「不知道耶,哥哥都沒說,只叫我不要隨便亂跑。」孟葳覺得孟挺之今天的行止亂有問題的,但又想不出哪裡有問題。

    「好吧,就等你明天向我報告。」

    「跟哥哥那種古板的人出去,哪有什麼香辣可吃喝?」孟挺之是很疼她啦,但他想的、吃的、喝的、用的、玩的全跟她不一樣,看她的每部分都不順眼,碰面除了碎碎念還是碎碎念。

    「呵呵,那是你專屬的福利,不能說不要。」季佩芸幸災樂禍。

    對季佩芸來說,與孟挺之相處的唯一方法是——敬而遠之。

    「那是我的幸運加幸福!」孟葳大聲反駁。

    批評哥哥是她的權利,可不許別人借去用。

    「好吧,那就請你好好珍惜。」季佩芸繼續說風涼話,暗笑在心裡。

    「你到底有多討厭我哥啊?」孟葳沒好氣的問。

    哥哥是很古板,但還沒到讓人討厭的地步。

    「他是老闆,我是員工,不敢討厭。」再怎麼討厭世不能說實話。季佩芸拿無關緊要的話搪塞。

    一個頑固保守,一個年輕活潑,彼此怎麼看都不順眼,不討厭才怪。

    「怎麼聽都是討厭嘛。」講得這麼清楚還說不討厭,她以為她的耳朵有問題嗎?

    「反正只是老闆與員工,談不上喜歡或討厭。」這樣夠中肯吧?

    「這樣噢。」在孟葳聽來,這句話的意思是:當然很討厭,哪有員工不討厭老闆的道理?不識相的才去談這個。

    既然她不想多談,孟葳當然就不要把話題圍繞在哥哥身上。她討厭哥哥是她的事,她們兩個還是可以當朋友。

    一個下午的時間,孟氏的首席造型師就把孟葳由醜小鴨變成白天鵝,不只替她弄了高雅的髮型,還上了柔美的淡妝,衣服更替她挑了最襯膚色的禮服,連季佩芸看了都驚為天人。

    「嘖,你該早點讓造型師幫你脫胎換骨的。」季佩芸把她從頭打量到腳,又從腳打量到頭,覺得完美無缺、無可挑剔。

    孟葳看著鏡中的自己,也覺得自己美得不可方物,忍不住暗暗揣測「如果洛德維希看到現在的她,會不會心動追求」,瞬間滿臉通紅。

    啊,洛德維希!她光只是想到他,就覺得自己墜入愛河了。

    雖然知道他不可能記得自己,也不可能看上她,她卻還是每天想他千百回。

    如果她變得比任何人都漂亮,他會多看她一眼,並且記住她嗎?會給她私下交談的機會,讓她表明心跡嗎?

    啊,她的臉又熱又燙。

    「自戀也不用這樣吧?居然看著鏡中的自己發呆臉紅。」季佩芸調侃她。

    「才不是那樣。」她的臉更紅了。

    「是想起了某位情郎?」季佩芸調侃。除了洛德維希,還有誰?

    「不理你了。」孟葳羞得無地自容,踩著造型師為她準備的高跟鞋,喀喀喀喀的離開現場。

    「孟家有女初長成,心中早已有情郎……」難得有這麼好的機會,季佩芸繼續消遣她。

    「叫哥哥把你革職!」孟葳威言恫嚇。

    「我好害怕啊。」季佩芸笑著追上去,開車載孟葳回孟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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