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維洛娜的麻煩誓約

第1頁 文 / 唐席

    序

    真不可思議,這個系列怎麼這樣就結束了啦?印象中,唐席好像很少在一年內把一個系列結束的……也許是以前沒注意到吧!總覺得好像很快。

    這個系列,牽扯到歐洲好幾個國家,有些是唐席去過的,有些是沒去過的,但最主要的焦點是放在維洛娜。

    這個古城對唐席到底重不重要?唐席到現在還理不出頭緒,但會在義大利幾十個景點中留下印象,是因為唐席在那裡買到了郵票。郵局就在茱麗葉故居的後面,和布拉廣場有一整排商店之隔,唐席在那裡買到一張非常漂亮特別的明信片,順便問郵票要怎麼買,結果店家說的也聽不懂,剛好看到兩位警察在巡邏(不知是否因為那天是義大利國慶的關係,他們巡邏是兩個人一起步行的)就衝上去問,他們回答老半天,看唐席顯然聽不懂,便從口袋中拿出地圖……這個動作對唐席這個路癡而言,簡直就是神跡!警察攤開地圖,手指兩個地點,唐席就知道該怎麼去郵局,終於買到唯一的五張郵票。大概是這個原因使唐席印象更深刻吧。

    還有那張明信片,那是唐席買過最喜歡的一張,明信片不大,比一般的風景明信片小,紙質很特別,圖像是菜麗葉站在常春籐下,看起來非常悠閒美麗,旁邊還有類似浮雕的凸起的花樣,很雅致的造型。只可惜那張被朋友A走了,只能在記憶裡回想它的樣子。

    說起這個系列,除了第一本寫本土青梅竹馬外,一個寫路癡,一個寫留學生,一個寫歌迷,寫著寫著,唐席愈發覺得不管是路癡或留學生,在異地生活都需要有莫大的勇氣,對連在國內都不太敢亂走的唐席來說,這算是紙上演練,希望有天自己也能到國外去長住。

    關於歐洲男人……(躲在廁所偷笑中)不必到高級場合去,即使是路邊、小餐館、風景區,都會看列什麼叫氣質、什麼叫風度、什麼叫優雅,尤其他們笑起來的親切感……哇,昏頭,好想跟他們走。

    這四本書的男主角,唐席都很喜歡呢!

    不管是時尚王子朱凱、鑽石小開希傑或歐盟的秘密武器洛德維希,好想一次擁有喔!

    這些人忙著打拼事業,大概忙到沒空陪唐席談戀愛,那就本土的蕭翼好了,壞壞的,但又溫柔、聰明得要命!

    昏頭中……唐席要去作美夢了。

    下個系列來點特別的吧!(只要如菁大巫婆點頭的話……呃,如果唐席能寫到讓如菁小天使點頭的話。)

    下次見嘍。

    楔子

    「誓約之牆」位於義大利的維洛娜城,是茱麗葉故居裡的一面牆。

    幽綠的長春籐蔓延在誓約之牆上,像傑克的魔豆般往上無限攀爬,彷彿要爬上天去傳遞永恆的信息。

    長春籐下佇立著茱麗葉風姿綽約的青銅雕像,含羞的茱麗葉,笑看人世間的愛情;右上方的大理石陽台,正是羅密歐與茱麗葉當年許下生死承諾的樓台。

    誓約之牆上,長年紙片飛舞,紅的、橙的、白的、藍的、灰的、綠的……;新的、舊的、長的、短的、方的、圓的、糖果紙、名片紙、導覽手冊一角、小布條……

    紙片上有文字,英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中文、法文、葡萄牙文、非洲文……

    相傳,只要將寫有兩個名字的紙條貼在誓約之牆上,就會獲得永恆的祝福。

    數百年來,不管膚色、不分國籍、不論大小,深情的有心人在這裡留下隻字片語,留下一則則美麗動人的傳說……

    第一章

    「洛德維希、洛德維希、洛德維希!」

    香港紅墈體育館內,人潮爆滿,紅、橙、黃、紫、藍、綠的螢光棒滿天滿地飛舞,呼喚聲很有默契的跟隨音樂的節奏此起彼落。

    洛德維希是來自歐洲的夢幻歌手,現年二十四歲,身高一百九十公分,體重七十公斤,金髮藍眼,五官出眾,面無表情時酷到可以凍傷人,笑起來時兩頰有迷死人的酒窩。

    他的曲風走的是搖滾流行路線,卻同時有靈魂樂和鄉村音樂的味道,讓人感受到靈魂的深沉時,還能感受到鄉村的純真,在當今世界歌壇上,是很奇特的嗓音和表達方式,加上人長得帥,很快就紅遍半邊天。

    這是他出道三年來的首次巡迴演唱會,也是第一次到亞洲來,亞洲地區的歌迷早就雀躍不已。

    「嘩!」

    當燈光突然一亮,洛德維希與勁爆的音樂同時出現,現場的歡呼震耳欲聾。

    洛德維希的超級影迷——孟葳,當然也在其中。

    他是她的偶像、白馬王子、夢中情人,他的巡迴演唱會,她是無論如何都不會錯過的。

    「洛德維希、洛德維希、洛德維希!」

    孟葳在觀眾區興奮地吶喊、搖擺,扯開喉嚨跟著唱他的每一首歌,彷彿如此可以與他有心靈上的交流。

    因為他的一句問候而興奮尖叫;因為與他一個眼神交會而癡迷陶醉;因為接收到他一個淺淺的微笑而歡呼……二十一歲的孟葳覺得此刻的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和所有歌迷一樣,她三天前就蹺課來排隊,等著今天的進場,等著親眼目睹洛德維希的舞台魅力。

    舞曲令所有人瘋狂舞動,抒情曲又令人如癡如醉,伴舞、合音與燈光效果反而顯得多餘。

    演唱會在不斷的安可聲中結束,洛德維希謝幕再謝幕,所有歌迷都還不願離去,原本預定十點半結束的演唱會,硬是拖到十一點二十分。

    每個歌迷都想再多看洛德維希幾眼,因為這是三年來唯一一場亞洲演唱會,現在離開,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目睹他的丰采。

    一萬多名歌迷傻傻的等在前台,孟葳才沒那麼笨,她在謝幕第五次時,早早跑到後台去了——孟氏企業專營傳媒事業,旗下幾名歌手都在這裡開過演唱會,她總是充當打雜兼小妹,偷偷在後台鑽進鑽出,這裡對她而言,比自家廚房還熟。

    前台熱情的掌聲沒有稍歇的趨勢,讓後台工作人員一直發愁。孟葳一到這裡,就聽見他們用法語抱怨。

    聽他們用法語交談,孟葳連呼幸運,因為這是她與人溝通較沒障礙的歐洲語言。

    「歌迷還是不肯散,怎麼辦?」

    「我不要再出去謝幕了,你們自己想辦法。」

    孟葳馬上就分辨出洛德維希性感的聲音和任性的口吻。

    這麼驕傲?她沒聽錯吧?洛德維希是歌迷心目中溫柔又深情的白馬王子,怎麼可能有這麼任性又不負責的態度?

    「歌迷熱情是好事,可是我們都累了。」另一個樂手唉聲歎氣。

    「就算如此,我們也要想辦法,不能放著這樣不管。」

    即使無計可施也不能不管。嗯,說話的這人該是總監吧?

    「準備的安可歌曲都唱完了,舞跳完了、曲也奏完了,還拿什麼謝幕?你們還有什麼辦法?總之……我先走了。」相同的動作重複太多次,不只他會膩,連歌迷都會厭煩,洛德維希只是率先表達想法。

    難得的演唱會、難得這麼熱情的歌迷,他不想再把結局拖得更惹人厭。

    「不可以!」孟葳趕快跳出來,舉起雙手擋住想慨然離去的洛德維希。

    洛德維希狐疑的看著眼前這個莫名其妙的女子。

    他的歌唱事業如日中天,每個人奉承他都來不及了,敢跳出來阻止他做任何事的,她是第一個。

    「歌迷的心意是必須被珍惜的!不可以有驕縱、棄歌迷於不顧的想法!」孟葳義正辭嚴。

    啊啊,這麼近距離看偶像,孟葳的心臟跳得如擂大鼓,雙頰也熱得像火在燒。

    哇,她居然因一時看不下去,就做出這麼衝動的事……怎麼辦?怎麼辦?她好想挖個地洞鑽進去。

    事到如今,挖洞實在來不及,逃也逃不掉,她只好慌張的繼續講個不停。

    「前台那上萬名歌迷,大部分是千里迢迢從台灣、日本、美國、歐洲追來的,不只拋下工作、學業,還搭飛機、轉地鐵、排一天的隊、在外面搭帳棚,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幾經周折才能看到你的演唱會,你怎麼可以因這些微不足道的原因就拒絕謝幕?耍大牌怎麼對得起大家的熱情支持?」

    孟葳愈講愈覺得自己在為歌迷們伸張正義,但這些人好像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她看著心中有氣,索性放倒旁邊一個箱子,踩到上面去,而那高度和位置,就恰巧讓她可以頂著洛德維希的鼻子,她的心頓時跳得要令她發慌。

    糟糕,很糟糕啊,事情怎麼會這麼湊巧?她該不該下來,把箱子挪後一步?

    不,為了廣大的歌迷同好,她該一鼓作氣把大家的心意傳達出來。

    於是,她深吸一口氣,繼續訓話。

    「你們累,歌迷們就不累嗎?他們何苦花錢又受累,何苦在台下吶喊,不回家洗個熱水澡、好好補眠、好好吃頓像樣的消夜?這全是因為他們太喜歡你,太捨不得就這樣結束,難道你們得到這樣的心意,不感動、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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