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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章 青梅竹馬 文 / 蠟筆小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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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了好久好久,醒來看手機的時候,有七個未接來電,都是張晶這個小妮子的。我猶豫了一會兒,還是給她打回去了。

    電話接通了,張晶有些慵懶的聲音:「曲藝,我跟他分開了。」

    他,是張晶的青梅竹馬,林陌。至今為止,我已經記不得張晶這是第多少次告訴我他跟林陌分手了。總之,張晶這種類似分手的話,在我這裡已經不足為奇。

    我隨便說了幾句不要傷心之類的話,就想掛掉電話,要知道,睡眠時間對我來說是相當寶貴的,寶貴到可以跟王子相提並論。

    「曲藝,我還有話要說。」張晶剛剛還慵懶的聲音突然變得神采奕奕,「你跟王子怎麼樣了?」

    「一個周沒有打電話了,你知道,他很忙的。」

    「曲藝,你相信王子嗎?」

    「嗯,我知道,他不會背叛我的」。

    張晶還想說什麼,我突然有些不耐煩了,扔下一句「我要睡覺」,就匆忙掛了電話。不知道是張晶的話對我產生了影響,亦或者是張晶分手以後的情緒感染了我。

    張晶是個美貌的女子,做事情果斷利落,風風火火,總像個女王一樣高高在上。而事實上,她也是學校裡眾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王。有多少人願意臣服在她的石榴裙下,數都數不過來。張晶也從未辜負過自己作為女王的稱號,大小活動,甚至包括學習,她總是讓人驚訝。令人驚訝的還有她選擇的男友,林陌。

    所有人都看不好這段戀情,他們以為,張晶這樣的女孩子,能配得起她的是跟她同樣優秀的人。而林陌在張晶面前,猶如醜小鴨一般。個子甚至比穿了高跟鞋的張晶還要矮一點,家境跟他本人一樣,一窮二白。如果真要說林陌有什麼出眾的地方,那大概就是他的眼睛吧,清澈的如一灘湖水般,褶褶生輝。

    這段戀情最讓人吃驚的是,張晶倒追的林陌。張晶從大一開始追大三的林陌,一直到林陌畢業,張晶才追上了林陌的腳步。

    我永遠記得,那天張晶拽著林陌站在我跟前的樣子。她說:「曲藝,你看,這是我的男朋友,以後陪我過一輩子的男人。」那天的張晶,格外好看,臉上的紅暈久久不曾散開。站在她身邊的林陌,也不如傳聞中的那麼一般,有一種王者的氣勢。

    他攬著張晶,看起來很般配。

    張晶跟林陌的愛情轟轟烈烈的展開了。優秀的張晶在學校裡更加的耀眼,這耀眼的成分裡添加了他們愛情的甜蜜。而閒下來的時候,張晶更多時候是與我訴說她與林陌的種種美好。而這美好,亦逐漸被所有人接受。

    他們會說,張晶與林陌真的是好般配啊,走在哪裡都是無懈可擊的一對。

    自始至終,我都覺得他們是般配的一對。張晶的轟轟烈烈,林陌的低調行事。每個週末雷打不動的接張晶下課,不定時的小禮物,還有那些被林陌處理的很好的小細節,都在彰顯他們的幸福。

    張晶曾經拉著我爬到這座城市最高的山頂。她用盡力氣喊著:「張晶愛林陌,一直到老的走不動了。」

    我相信,他們會幸福的。

    我也記得,林陌拉著張晶的手在我跟前說:「曲藝,你給做個見證,張晶畢業後一年,我要她成為我最美麗的新娘。」

    我相信,他們會好的。彼此守候一輩子。

    跟張晶是在大學報到的第一天認識的,交學費時候因為健忘而記不得那一沓子人民幣被我放到哪裡了。面對收款員的催促,我手足無措,眼淚在眼眶裡打轉轉。

    「老師,她的學費你從我的卡裡一併刷了去。」

    老師愕然,我也驚呆了。身後漂亮的女生朝我眨眨眼睛,「同學,你找到了以後還給我就行了。」

    因為這件事,很快便與張晶熟絡起來。雖是富家女,卻也沒有沾染那些張揚跋扈的習慣。固守著自己驕傲的張晶,很快便成了我的摯友,形影不離。

    很多人會奇怪,一冷一熱的兩個女生,為什麼會成為形影不離的朋友。張晶說她不知道,我思索了許久,也未得出答案。繼而開始相信,女人的友情是一種奇怪的情感。

    我們一起逛街,一起購物,然後一起拒絕送玫瑰花給我們的男孩子。

    張晶說,那個陪伴他一生的男孩子,一定要是最特別的。我笑她,那麼多帥氣的男孩子她都看不上,真不知道她的特別是什麼。

    偶爾張晶也會問我喜歡什麼樣的男孩子,我笑而不答。問急了,就會用一句青梅竹馬回答她。她總是朝著我眨巴眨巴眼睛笑。

    當張晶偷偷的把那個男生指給我看的時候,張晶的眼神讓我知道,她是真的要轟轟烈烈來一場了。她說,這輩子,非此人不嫁。此人便是林陌。

    不小心撞到林陌。偷偷跟隨他去圖書館,把他借過的書統統借過來看。像情竇初開的小女孩一樣每天為了林陌寫日記。關於林陌的任何消息都不會遺漏,張晶的執著,讓我似乎看見她的幸福之花已經開放。

    只是,張晶追的越緊,林陌逃的越快。很多人都不明白,林陌有什麼理由拒絕驕傲的女王呢?只怕是林陌自己也不知曉,只是一個逃,一個追。

    張晶勇敢的追求自己認為的幸福,我也在小心翼翼的維護自己心中所想的那個人。我對張晶說過的,青梅竹馬。是的,青梅竹馬。從小在一個院子裡長大,小學,初中,高中。一直在一起的。直到大學才分開,他在這個城市東邊的大學,而我剛好在與他方向相對的學校裡。但是,這並沒有阻礙我每個周跑到他學校裡找他。

    高貴如王子般的人,名字亦是王子。

    我固執的認為,我們是青梅竹馬,即使沒有說愛,那也一定是愛的。

    我喜歡去的時候做好吃的點心帶過去,惹得王子的室友一片唏噓。他們說:「王子,好福氣啊,有這麼好的媳婦。」

    王子從來不肯定,也不否認,他臉上的表情總是那麼的平淡。似乎,任何事情都無法讓他表露出喜怒哀樂。我以為,這種平淡的表情會永遠屬於我。

    因為王子捏著我碎碎的頭髮說:「曲藝,你對我真好。」

    是的,我對王子是真的好,掏心掏肺的好。後來的後來,張晶說,曲藝,你真他媽的是個笨蛋,然後她會用更大的聲音說,我更是個大笨蛋。然後兩個笨蛋就抱在一起大笑,笑到眼淚都掉下來了。卻依然不承認自己哭了。

    張晶說,林陌接受她看電影的邀請了。

    張晶說,林陌對他微笑了。

    張晶說,林陌的眼睛真好看,像是湖泊一樣,我掉進去了,便不想再出來了。

    我經常會笑張晶矯情。學校裡眾多男生心中的女王,怎會變得如小女孩般矯情?林陌的一舉一動會牽引到她的情緒。每每這時候,張晶便反駁我,這是一種可遇不可求的幸福。爭辯不過她,便只能依了她的說法,可遇不可求。

    我們經營的,似乎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幸福。

    張晶見過王子。她皺了皺眉頭,吐出一句讓我笑掉牙的話:「曲藝,這個男的目中有桃花。」我簡直是拼盡了全身的力氣在笑,我說,張晶,你什麼時候變身成了吉普賽女郎?張晶的話,我只當是笑話聽過了,沒有放在心上,亦沒有在意過。

    我相信,青梅竹馬,郎情意切。終究我跟王子會有幸福的結局。就像,張晶堅信自己跟林陌會有完美的結局一樣。我們都固執的認為,深愛的男人,會給我們幸福。

    張晶打電話來說:「林陌搬走了。」我可以清晰的感覺到張晶的落寞與不捨。

    戀愛,開始的時候總會是轟轟烈烈的。就像幸福,總是要昭告天下一樣。

    我趕到張晶住所的時候,她散亂著頭髮坐在地板上,臉色蒼白的如同白紙一般。面前這個女人,我已經無法把她與我認識的張晶放在一起了。這只是一個失去心愛東西的女人。因為丟失了重要的東西,極度悲傷而已。

    「曲藝,我以為,這一次還是說說而已。我以為,林陌會一直陪著我。」

    「我是那麼愛他啊,我有多愛你知道嗎?」

    「林陌說,他會照顧我一生一世的,可是他怎麼能夠離開?」

    「曲藝,我是不是真的錯了,我不想跟他分開啊。我只是說說而已。」

    「我說過,要愛他一輩子,可是,他怎麼可以說走就走啊。」

    一直比較能說的我,此刻像是被剝奪說話能力的人偶樣,只能緊緊的抱住張晶。一句安慰的話也說不出。因為,曾經我也是一直以為他們會在一起的,一直在一起的。

    我只能說:「張晶,別哭,我幫你找他。」可我心裡也清楚的知道,即使找到林陌又能怎樣?如果有挽回的餘地,那麼,就不會消失的像是不存在一般。

    張晶依舊是每日失魂落魄的坐在她跟林陌打算用來結婚的房子裡。只是,現在,只剩她一個人了。

    我把張晶跟林陌的事情告訴王子,他搖搖頭,「你們女人總會如此,要死要活的。殊不知到,男人愛的時候就是愛,不愛的時候就是不愛。」

    我目瞪口呆的看著王子,這個一向平靜如水的男人,可以說出如此激烈的話。

    良久,發現我表情不對的王子急忙說:「曲藝,我知道你不會如此的。」

    這一句,我知道你不會如此的,敲散了我一直固守著的幸福。

    去林陌的公司找了他好多次,終於他答應見我跟張晶了。

    張晶在鏡子跟前打扮著自己,多少天以來,她的臉上終於有了生機。

    「曲藝,我會舍下面子跟他道歉,告訴他再也不任性,再也不說分手。」

    「曲藝,你說林陌是不是會原諒我?他總是那麼寵溺我的。」

    「曲藝,你說,我穿哪一件衣服好呢?」

    看著張晶高興的樣子,我的心裡,卻又一絲的不安。事情,會朝著我們所希冀的方向發展嗎?光彩照人的張晶拉著我奔赴越好的ktv——好聚好散。

    離約定的時間還有很久,我們坐在包房裡等待,甚至,張晶點了那些他們曾經一起唱過的歌曲認真的練習。

    包房的門被打開,多日不見的林陌依舊神采飛揚。他拉過身後的兩個女人一一介紹:「這是我的同事,這是我的女朋友。」我看著他挽著那個嬌小的女生,眼神裡充滿了愛憐。一如當初他挽著張晶一樣。

    張晶整個人都呆在那裡了,她設想過無數種她跟林陌的結局,唯獨,沒有想到這種吧。我拉上張晶,匆忙離開的包房。我說,林陌,對不起,我們還有點兒急事兒,你們在這兒玩兒吧。我知道如果不走,張晶真的會在那裡聲嘶力竭。

    我回頭看了一眼,ktv的名字叫做——好聚好散。真的是好聚好散。

    張晶不說不笑半個月,神情呆滯。只是偶爾會我,「曲藝,你說,林陌真的不會再回來了嗎?」

    不等我回答,便又自言自語:「男人愛你的時候,縱你有千般不好,他也當你是好的。可是,一旦不愛了,縱你有萬般好,那在他眼裡也都是一文不值了。甚至厭煩到死。」

    她又轉過頭來說:「曲藝,我知道,你也不好受,那個王子,也不配你愛。」

    「曲藝,你無須瞞我,我早就知曉。」

    是的,我一直自欺欺人,我一直覺得,只要我對他好,他便能看見我的好,便能回報我的好。只是,我忘記了,像是王子一般平淡的人,一旦激烈起來,那便是永遠不回頭的。亦或許,他也會覺得虧欠吧,甚至,離開的時候也是短信告知的。「曲藝,我遇見了讓我熱血沸騰的人,所以對不起。我以為,我們能平淡到老的,可是,我發現,我做不到。所以,我決定跟隨著她,天涯海角。」如果換做以前,我是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王子會說出這番話的。按部就班,所有的事情都規規矩矩的王子,始終也有瘋狂的一面,只是這一面不是為了我。

    我終於也理解了,那天他說的「你不會如此的」。他知道,我不會如張晶那般反應強烈,便心安的離開。

    直到最後,我也未曾見到那個讓王子瘋狂的女子怎樣的魅惑。怎樣的讓我親愛的王子追隨她而去了。只是這已經不重要了,張晶說:「曲藝,感情這事兒,大抵如此了。並不是所有的青梅竹馬都能在一起的。青梅竹馬這個詞,大多時候還是欺騙意義較大的一個詞。都是一廂情願的。」

    我想張晶大抵是放開了。幾個月的折騰以後,瘦了許多。她看著鏡子裡的自己,笑了笑,瘦人真好,依舊性感。

    而我,也只能隨著她笑。

    看著信封裡薄薄的支票,我想,這輩子,我與那個叫王子的男人都沒有交集了。那些犧牲睡眠時間打工連同省吃儉用只為送他心儀的禮物的錢被他兌換了現金,全都給我了。這樣子,是不是就與我沒有任何瓜葛了。他可以心無牽掛的轟轟烈烈了,追隨他心中的熱情了。

    我想起,張晶說,曲藝,這個男人目中有桃花。我終是信了。我從未瞭解過王子。即使,我們是一起長大,在彼此的生命裡度過了那麼多年頭。

    我想起,那時候我說喜歡的時候,他皺了皺眉頭,沒有說好,也沒有說不好。他只是說,曲藝,跟你在一起,我很安心。因為這句話,我便不管不顧的愛了。連同很小時候的感情一起付諸於他。

    我是那麼喜歡別人說,看,他們,青梅竹馬。

    可是,最初的最初,到最後的最後,都沒有一個愛字。

    所以青梅,竹馬。還可以是青梅無竹馬。豆蔻年華,還可以禁不住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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