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CEO的冰點戀人

正文 離婚? 004 文 / 王小仙

    「我的錢包呢?」

    林靜好將包包裡的東西全部都倒在後車座上,那麼一堆東西裡卻惟獨沒有那個棕色的錢包。

    她快速的回憶著,記起來,最後一次見到那個錢包是在大福隆超市。她一定是付款的時候,忘記拿錢包了,或者是太過匆忙,放錢包的過程中把錢包掉在了地上。

    「師傅,不好意思,麻煩你送我回大福隆超市。」說著,林靜好退下腕上的一塊名表,遞給了司機師傅。

    司機師傅見她一身名牌,又住在香榭麗捨這種高級別墅區,知道這個表不是假貨,便當自己撿了便宜。

    ……

    到了大福隆超市,車子剛剛停穩,林靜好就推開車門下了車。她買的東西都來不及拿,就急匆匆的朝超市跑去。

    跑到了超市的服務台,林靜好著急的問超市的工作人員,「您好,請問有人沒有人撿到一個錢包,棕色的男士錢包,裡面有一個小男孩,還有一個男子的照片。」

    「確實有人交到服務台一個棕色的錢包。」

    「太好了。」林靜好聽說有人撿到她的錢包,心裡一陣失而復得的狂喜,卻在下一秒,表情驟然黯淡了下來,「不過,已經被一位先生領走了。」

    「被人領走了?」

    林靜好消化著這句話,然後生氣的質問道,「你們怎麼可以這麼不負責任?那個錢包是我的,你怎麼可以讓其他人領走?」

    「小姐,領走錢包的人正是照片上的男子。如果錢包真的是你的,我想你應該知道那位先生的聯繫方式。」

    超市工作人員的話,將林靜好噎的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她當然認識,何止是認識,只是現在……且不說,林靜好不知道潘明唯現在的聯繫方式,就算是知道,她也不會去要自己的錢包。

    潘明唯拿走了她的錢包——裡面偷偷的藏匿著他年輕時候的照片。

    當年,是她「拋棄」了他,如今還假惺惺的留著他的照片,這算什麼?

    她在潘明唯的心目中已經徹底的變成了一個壞女人,如果她再不知趣的上門討要照片,只怕會自取恥辱。

    林靜好表情落寞,就那麼丟了魂魄似的走出了熱鬧的大福隆超市。

    她曾經想像過無數次和潘明唯重逢的場景,開始的幾年,她的心中還存有幻想。不但幻想著自己有一天可以把所承受的一切都告訴這個男人……如果他夠愛自己,一定會原諒自己的當年的「逼不得已」。

    罷了,罷了!

    看他衣著光鮮,又有佳人作伴,相比一定過得很好吧。

    她仰頭看了看熱鬧又孤獨的大都市,淒涼一笑……就這樣子擦肩而過,也許是個不錯的結局!

    ……

    一番折騰,已經夜裡9點了。

    她丟了錢包,只能走回去。好在她習慣穿著舒適的坡跟的鞋子,平時又有散步的習慣,所以那麼遠的距離走下來,並不覺得累。

    ……

    香榭麗捨,

    一座歐式風格的四層別墅建築,有著大大的院落,道路兩旁按著歐洲中世紀的路燈,路燈昏黃,有小蟲子圍繞著燈罩在飛著。

    林靜好站在黑色的鐵門前並沒有進去,因為她不知道裡面的女人是否已經離開。

    謹慎起見,她按了門鈴。

    可視電話接通,裡面出現了唐尚煜那張充滿了成熟魅力俊臉,「怎麼回來這麼晚?」他的口氣帶著絲絲的責備。

    「去逛超市了。」

    她的話音一落,門就自動打開了。她走了進去,心情頓時覺得壓抑了起來。

    七年了,

    她就像是一直被人養在籠子裡的鳥,沒有幸福快樂,甚至連自由和尊嚴都沒用。

    唐尚煜,她名義上的丈夫,在林靜好的心中更像是一個恩客。而她則是古代賣身養家的苦命女。

    走進房間,她在玄關處換了拖鞋,發現後腳跟居然被磨破了。

    「你回來的正好,我有事情要告訴你!」

    坐在客廳的皮質沙發上的男子,散發出成熟的魅力。沐浴過後的他身上穿著浴袍,正喝著高腳杯裡的紅酒。

    燈光下,紅酒的色彩很美,而他的臉更是散發著致命的魅力,好在林靜好知道自己是什麼東西,不會有什麼非分之想。

    她低眉順眼的來到了唐尚煜的面前,在他的示意下,坐在了他的對面,等候著他的下文。

    「我們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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