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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四章 弗朗索的愛郎 文 / 江湖老叟

    弗裡德是一個五十八歲的老人,看到秦風,很熱情地擁抱了他一下,秦風低聲說道:「謝謝。」希里笑道:「早聽說過丹尼士先生的大名,一直無緣相見,這一次來到斯德哥爾摩準備休息幾天?」

    秦風在沙發上坐下來,跟弗裡德並排而坐,說道:「這一次過來,就是度假來的,如期未定,也定不下來,只要有事,隨時離開。因此才在夜間拜見希里先生。」

    弗裡德破例接待秦風是有原因的,給他牽線的人曾經對他暗示過,丹尼士是一個『值得尊敬』的人。在江湖上混了這麼久的弗裡德明白什麼樣的人才叫值得尊敬。那就是軍閥或混黑社會的,不講理的人。

    看到秦風一副文質彬彬,溫文爾雅的樣子,有點不相信傳聞,可是,那個博達冷酷的外表的的確確是個殺手應該具備的素質。他絕不會讓判斷影響到生命。

    弗裡德拿出一份文件說道:「那麼,我們就長話短說,這是我們公司的貨物清單,請丹尼士先生看一看吧,有您需要的貨物,報上名稱和數量,我會為您準備的。」

    秦風不再廢話,低頭看起了文件,他懂醫術,知道一家大醫院需要什麼樣的設備,以及需要用到的器材。拿出一支筆,不停地在上面寫寫畫畫,寫完了,也計算好了總價錢。

    把文件遞給驚訝的弗裡德說道:「請希里先生過目。一共是價值三千四百一十萬歐元的器材,請務必在十天之內運到港口,我的人會來接應的。」

    弗裡德看了看清單,心中暗讚秦風心思敏捷,手頭快捷,對器材的熟悉程度。笑呵呵地說道:「丹尼士先生真是奇才啊。好的,沒問題,我一定盡全力置辦妥當,你是第一次來到瑞典吧?」

    秦風笑道:「是啊,昨天差一點被人暗算了呢。」

    弗裡德驚訝地說道:「是嗎?那麼,丹尼士先生,您有住處嗎?」

    「我暫時住在旅店裡,我的女朋友要去滑雪,明天我們準備上山。」

    「呵呵……滑雪,我的女兒弗朗索就是滑雪運動員,我讓她陪你們吧,這樣,請您留一個地址,明天我讓她去找你們吧,她不但是一個優秀的教練員,還是一個好嚮導呢。」

    秦風寫下一個地址和一個電話號碼,站起來說道:「那麼,就拜託希里先生了,我們不打擾了。」

    秦風出了希里的家,回到酒店裡。第二天一早,還沒有醒過來,一個金髮女郎敲響了他的房門。科拉先起身給女郎開門,秦風這才起身,洗漱一番之後,見到女郎,親熱地說道:「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你應該是弗朗索·希里小姐。」

    弗朗索很有禮貌地微微彎腰說道:「我就是弗朗索,您是丹尼士先生吧?我爸爸說您很年輕,果然是這樣,我想,我們一定會成為好朋友的,是嗎?」

    秦風吻了吻她的手,說道:「是的,我很希望是這樣的,弗朗索小姐很漂亮,這倒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兩個人寒暄了一陣,科拉洗漱完畢。在餐廳吃過簡單的早餐,在高貴大方的弗朗索面前,秦風顯得老成穩重,科拉顯然注意到他的態度變化,神色間對弗朗索頗有敵意。秦風是個八面玲瓏的人物,說不上三句話,就注意到兩個女人之間的火星,表面上依舊談笑風生,心裡地卻暗暗打著自己的小算盤。

    博達和威勒對這種心理上的起落沒有興趣,他們的注意力放在外圍,注意身邊不時變化的人流,怕不一定什麼時候從哪個地方冒出一個刺客。

    出了旅館的大門,博達要去開車,弗朗索搖搖手中的車鑰匙說道:「上我的車,節省汽油,到了城外,給你們一個驚喜。」看了看秦風他們穿的衣服,又搖搖頭,帶著他們到附近的商場,讓他們盡量挑選保暖的衣服,說一會兒能很冷。

    秦風以為一個億萬富豪的女兒,站在結算的出口那裡,準備給他們付賬,不料,直到算完帳,弗朗索愣是沒動地方,抄手站在那裡,兩條長腿不住顫抖,搖頭晃腦的享受著舞曲,好像壓根不認識這幾個人似的,等他們都出來了,才帶頭出了商場,秦風看著距離商場還有一段距離的車子,心想,這麼遠的路,怎麼不開車過來呢?

    到了弗朗索的車上,副駕駛位置上還有一條一米多長的狗。

    弗朗索眉開眼笑地對秦風說道:「這是艾郎,你看,它漂亮吧?」

    秦風嚇了一跳,臉上變色,心想,你的愛郎就是一條狗嗎?真是為你的男朋友悲劇。他點點頭,勉強說道:「還可以吧,這是什麼牌子的狗?」

    弗朗索白了他一眼,說道:「狗有家族的,這是威瑪獵犬,不是牌子。」說完,看秦風不懂寵物,不再理他,把狗放在坐在副駕駛的博達腿上,讓他照看著她的愛郎。

    科拉看到秦風在弗朗索那裡吃了癟,心裡高興,一路上不斷逗弄艾郎玩,一會兒摸摸它的頭,一會兒拉拉它的小腿。弗朗索開車速度不快,很少超車,一路打著雙閃,秦風看到別的車子都打著車燈,問道:「為什麼要開車燈呢?這是白天哎。」

    「因為開著車燈很醒目,行人能第一時間發現車子,減少交通事故,不但白天要開車燈是交通規則,雨雪天氣,車燈上還要帶雨刷器,防止車燈被掩蓋,不夠明亮、醒目。」弗朗索解釋道:「在瑞典,有九百萬的人口,卻有四百萬輛的車子,而交通事故的發生幾率卻是世界上最少的國家,即使在無人的敞亮的公路上開車速度也絕不要超過110邁,否則就是超速駕駛。」

    秦風看著車外,果然無人開快車,在洶湧的車流中,很少有超車的,如果有人超車,前面的車子馬上乖乖讓道,開快車的人都是有急事的。

    弗朗索把車開到城外就停了下來,招招手,從停車場的旁邊過來兩輛狗拉的爬犁,秦風拍手笑道:「好啊,還是在電視裡看到狗拉的爬犁,我們今天要享受享受。」

    弗朗索看到自己果然給了他們一個驚喜,說道:「你們最好換上鞋和衣服,要不,一會兒就要被凍僵了。」

    幾個人坐在車子裡換衣服和鞋子。科拉穿的是長筒的馬靴,身體需要放到最低,車子裡的空間狹小,一時脫不下鞋子,秦風俯身幫她換鞋,科拉看著秦風晃動的後腦勺,親了親他的耳朵,兩個人親暱的樣子被站在車外的弗朗索看得清清楚楚,她撇了撇嘴,轉過頭去。

    眾人分開坐在兩輛爬犁上,博達和威勒一輛,秦風和兩個女人一輛,弗朗索的懷裡抱著她的愛郎,駕馭群狗的車伕抖了抖韁繩,群狗咆哮一聲,奮力使勁,爬犁抖動一下,帶動漂浮在冰雪路上的雪橇,不走大路,逕直從樹木裡穿過,秦風看著平坦的原野,心想,在天氣暖和的時候,這下面大概是草地吧。

    狗們跑得越來越快,車伕不得不收緊韁繩,控制住速度,秦風看著前面那個爬犁,博達和威勒竟然躺在上面,手裡緊緊拽住爬犁旁邊的扶手,任憑爬犁行到任何地方。

    反觀自己這個爬犁,兩個女人一個在右面一個在左面,弗朗索的懷裡抱著艾郎,威勒不至於掉下去,把身體緊緊靠在他的身上。科拉也是如此,摟著他的腰,嘴裡不住尖叫,增加了狂野的氣氛。

    她長期住在赤道附近,一年之中看不到雪,來到北方,心花怒放,恨不得在雪地裡打滾。秦風苦笑著,伸開雙手,把兩個女人攬在懷裡,弗朗索看了他一眼,任憑他摟緊自己,爬犁帶動了浮雪,迎面吹來,時間不長就落滿了一頭一臉,秦風只有低下頭,才不至於被雪打痛臉頰和眼睛。

    弗朗索抿著嘴唇,看他瞇縫著眼睛的狼狽樣子,笑了笑,忽然親了一下他的臉頰,秦風再次被她嚇著,不由得看了看科拉,她緊緊閉著眼睛,不敢睜開,浮雪打在身體上很痛的。

    爬犁的速度很快,人的身體緊貼著地面,給人的感覺速度快,其實沒有車子的速度快,只是感覺上很刺激罷了,很適合在沒有公路的地方行走。奔行了半個小時,秦風覺得自己要被凍僵了,看看前面的爬犁,博達兩個人不再躺著,而是相互摟抱在一起取暖,看到兩個大男人這樣親暱,他心裡一陣惡寒,不敢再看。

    過了兩個山脈,前面出現一片莊園,爬犁徑直進了莊園,在大門前停下。弗朗索放下艾郎,它口裡叫著,奔向大門呢,裡面有一個僕傭過來開門。艾郎一閃身,進去了,看樣子對這裡很熟。

    弗朗索對秦風說道:「這是我父親的房子,我們住在這裡好嗎?」

    「好啊,你自己的房子呢?」秦風聽出她話語裡的含義。

    「遠著呢,還有五十公里,那裡的路更不好走。」

    「為什麼要那麼遠呢?」

    「我不喜歡熱鬧。」弗朗索的神情有些落寞,呆呆地看著不遠處的皚皚雪山,不知道想起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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