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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四章 你內疚嗎 文 / 江湖老叟

    謝勇不能再等待下去了,樹枝開始搖晃,他感受到來自死亡的威脅,人在臨死之前常常會發出超出常人的力量來,謝勇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力氣,單手緊緊抱住眼珠子沒砍的樹幹(抱住被砍的樹幹可能會隨時斷裂),掏出一支手槍,對準了眼珠子。

    正在全力砍樹的眼珠子的眼睛的確好使,看到了謝勇的舉動,他也不能再等下去了,謝勇的手槍隨時可能開火。他支起上半身,握在右手的匕首奮力甩出。

    謝勇不經常使用槍支,手槍的保險沒有打開,往常,他都是雙手開槍的,一隻手握住槍支,一隻手打開保險,在這個關鍵的時候,不能熟練用槍,給他帶來致命的結果,摟了幾次扳機,手槍沒發出絲毫聲音,如果用雙手開槍,立刻會滾下樹幹,他,沒有機會了。

    眼珠子的匕首緊緊紮在他的心口,帶著不共戴天的仇恨,帶著最後孤注一擲,帶著爭奪生存的權利,殺戮,就是正義。

    謝勇面色慘然地看著胸口的匕首,手槍已經從手中脫落下去,假如當初練槍的時候能夠專心一些,假如學會了單手打開保險,假如不跟秦北風發生衝突,假如今晚不來到孤山……

    他,會死在自己的弟兄手裡嗎?這些,都沒有時間去求證,去後悔了,謝勇喃喃地問道:「為什麼?為什麼?」

    眼珠子一字一頓地說道:「你不死,我就死。」六個字,完全能夠詮釋殺戮的理由,六個字,說明了一切。謝勇終於瞑目了,他放心地從樹上掉下來,以後,不會再有人殺他了,也結束了黑道爭雄的生涯,人死,一切都結束了。

    眼珠子從樹上下來,走到秦北風面前,說道:「大哥,接下來呢?」

    秦北風邪惡地笑了笑,輕輕說道:「你叫我什麼?」

    「你吩咐我辦事,我辦完了,你就是我大哥,只有我大哥才能驅使我做事。」眼珠子語氣堅定地說道。如果,剛才他還能這麼堅定地說話,他還會站在這裡嗎?人啊,就是這麼現實,這麼容易轉變。

    秦北風又笑了,很舒暢地笑了,像一個天使,剛才,這個天使是奪命的天使,現在,這個天使是溫暖的,讓人信服的天使。

    他敲了敲車門,像是在思考什麼,然後說道:「你把他們埋葬了吧,唉,大好的生命,竟然不懂得珍惜,實在是可惜啊。」

    任誰聽了這話,絕對不會相信,這是從一個冷血的屠夫嘴裡說出來的,語氣裡含著憫天憐人的憂傷,好像對一切生命充滿了同情,充滿了熱愛。

    眼珠子聽了秦北風的吩咐,把那些屍體集中在一起,他做得那麼從容,那麼仔細,還有心數了數死人的數量,然後找到一把鐵鍬,一鍬一鍬挖開鬆軟的山土,把屍體扔進去,又掩埋上。

    秦北風看著那把鐵鍬,心想,也許,這把鐵鍬是謝勇等人給自己預備的吧?沒想到,用來埋葬他們的是他們預備好的鐵鍬,讓他們入土為安的是他們的弟兄,誰也算是一個天理昭昭的循環吧?

    眼珠子搞完了這些,撿起謝勇扔下的那把槍,熟練地退出子彈,雙手捧給秦北風,秦北風笑了笑,說道:「你留著防身吧,需要跑路嗎?」

    「不需要,禮帽幫那些人,沒有再有血性的了,我不怕他們。」

    秦北風歎口氣,意興蕭索地說道:「你走吧,開一輛車,明天,到我家,找你有事。」

    眼珠子點點頭,走到皮卡車那裡,開車走了。

    秦北風一直看到皮卡的尾燈不見了,才走下車,伸了一個懶腰,把獵豹收在儲物空間裡面。他不想讓自己的雙手沾上血腥,只有讓眼珠子代勞了,可是,他不殺人,那些人卻因他而死,眼珠子不想殺人,卻被逼迫著去殺人,一個混混,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爆發出超強的力量,變得冷酷無情,變成殺人不眨眼的惡魔,秦北風擔任了逼良為娼的角色,比之親手殺人猶有過之。

    第二天,秦北風為眼珠子打開門,說道:「進來吧。」

    眼珠子進了秦北風的家,他問道:「喝點什麼?是冰茶,還是啤酒?」

    「冰茶。」眼珠子的話通常很少,一個視殺人如兒戲的人,通常話語都很少,如同珍惜自己的每一分力氣一樣,殺人,很費力氣的嗎?

    秦北風看著他,說道:「你,內疚過嗎?」

    「為了活下去,我沒有內疚,活,才是最重要的。」

    秦北風意味深長地看著他,說道:「你難道不怕我殺了你,滅口。」

    「怕,但是,我沒有選擇。」

    秦北風忽然明白了,世界上為什麼會有戰爭了,身在戰爭中的人,心態都跟眼珠子昨天晚上一模一樣的,誰都想退出戰場,可是,為了生存,為了繼續活下去,人們,沒有選擇,能在戰場上倒戈的人,一定需要一個比活著還強大的理由,是的,也許,倒戈才能更好地活下去。

    秦北風斟酌了一下言辭,慢慢說道:「你叫我大哥,那是抬舉我了,既然你想幫我做事,我也不能把你攆回去,這樣吧,說說你自己,看看你有什麼長處,我不願意為了一個廢物浪費了時間。」

    眼珠子放下冰茶的瓶子,回憶著說道:「我的大名叫翟伯仁,是西城人,在老家,讀到高中畢業,後來我當了四年的兵,復員後被地方民政局安排到化肥廠工作,那活兒髒一點,累一點還沒啥,我能堅持住,可是化肥廠是一個老舊的企業,經常開不出工資來,這邊上著班,回家還要靠借錢買菜,一氣之下,我辭職不幹了,後來,到了黃城,跟禮帽幫的人為了一張吃飯的桌子,打了一架,認識了謝勇,他挺欣賞我的,大家也沒有什麼冤仇,說開了也就完了,在一起聊了聊,當他得知我沒有正經工作的時候,問我願不願意在幫會裡干,反正也是走投無路了,我就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在禮帽幫混著,不知不覺就是三年過去了,以前在部隊裡當過輔助狙擊手,也就是負責給狙擊手瞭望的角色,眼神好,他們就叫我眼珠子,就是這樣,也沒啥履歷檔案的。」

    秦北風知道西城,那是一個距離黃城100多公里遠的地級市,比黃城人口多,城市規模大,他沒去過哪裡,想了想說道:「好,我也不叫你眼珠子了,那是你的綽號,沒啥好聽的,我叫你翟大哥吧,不知道翟大哥的家裡還有什麼人?」

    翟伯仁聽到秦北風的話,心裡有點激動,自從來到黃城,沒有人叫過他翟大哥,是的,秦北風是他認準的大哥,這是沿用幫會的稱呼,意思是唯秦北風馬頭是瞻,跟著他混,可是秦北風是一個學生,跟黑道的幫會不一樣,沒有帶小弟的經驗,不知道該怎麼安排主動投靠他的翟伯仁。

    翟伯仁很利索地說道:「家裡有一個弟弟,還有父母雙親,他們都退休在家,領一份退休金,弟弟讀高三,下一年考大學了。」

    「你沒成家嗎?」秦北風看他的樣子有26歲的模樣,這麼大歲數的人,大部分都有了家室,除了那些讀書多的人,來不及考慮家庭的除外。

    「沒有,我窮啊,誰願意跟我?」翟伯仁倒是很無所謂。

    「那你,有沒有合適的目標,也就是看中了哪個的相好?」秦北風跟他談得比較細,他很欣賞這個拿得起放得下的漢子,俗話說,識時務者為俊傑,翟伯仁就是一個識時務的人,一個人為了爭取生存權,做出任何事都是值得原諒的,而秦北風被謝勇拿自己的父母來威脅他,第一次讓秦北風起了欲殺之而後快的心思,如果禮帽幫只衝著秦北風一個人來,那麼,秦北風至多打斷他們的腿腳,跟對付費坤一模一樣,就是那句:我知道你父母的家住在什麼地方。斷送了十七條人命.要不怎麼說東西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亂說話是要死人的.

    翟伯仁摸摸頭,靦腆地說道:「在西城,倒是有一個女同學對我挺不錯的,可是,我混到現在也沒混出個名堂,人家跟著我,只能是吃苦受累的,還是算了吧,也不知道她結婚了沒有,耽誤了人家也於心不忍。」

    秦北風聽了這話,差一點從沙發上摔倒,哦,跟一個女人成家你於心不忍,那麼,一刀一命你倒是做得冷酷到底,這都什麼人這是?敢情在一個男人的心裡,女人比人命值錢啊,難怪有人會說,自古英雄難過美人關。女人對男人的殺傷力太大了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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