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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6章 無冕之王 文 / 丁三呆子

    「呵呵!敬之,你也別太悲觀了!」洪小波端起酒杯,一仰頭,悶乾了杯中的啤酒,伸手抹了一把嘴角上的泡沫,淺笑著安慰道。

    「不管怎樣,」洪小波一邊往自己的空酒杯裡倒著啤酒,一邊低頭微微有些苦笑,繼續說道,「現在的結果就是,殺害朱玲玲的兇手已經確定了!對於我來講,是兇手自首也好,被我們警方抓獲也罷。能嚴懲兇手,告慰死者,我也就心滿意足了!呵呵!」

    「真的就這麼簡單?」林敬之看著洪小波,微笑著反問道。

    他又不是今天第一次和洪小波在一起喝酒了,洪小波的脾氣林敬之相當的清楚。

    在洪小波伸手抹著嘴角的那一剎那,林敬之就在心裡斷定,洪小波的心裡肯定還有什麼傷心事。

    「怎麼?」洪小波抬眼,訕笑著反問,「我有那麼複雜嗎?」

    「呵呵!你這次沒什麼事吧?」林敬之想了想,還是選擇直截了當地問出來得了。

    雖然,如今殺害朱玲玲的兇手去警局自首了,但是不管怎樣,對於她的意外死亡,洪小波特別是韓柔,還是要承擔很大一部分責任的。

    換句話說,如果當時,韓柔能夠嚴格按照秘密保護程序辦事,或許朱玲玲就不會意外死亡。

    洪小波作為韓柔的直接上司,負有失察的責任,而韓柔說的嚴重點,就是瀆職。

    「我沒什麼,擼掉個中隊長,只要還能當警察,除暴安良就行!」洪小波搖頭苦笑,接著舉杯仰頭,『咕咚』一下又吞了大半杯的啤酒,不無惋惜地說道,「只是韓柔,哎!可惜了!」

    「是嗎?」林敬之淡淡地問道,話裡並不帶任何的情感色彩,只是看著自己面前酒杯裡的淡黃色啤酒,怔怔地說道,「那她怎麼樣了?」

    「瀆職罪!」洪小波有些無奈,歎了口氣,搖頭訕笑道,「警服肯定是穿不了了,而且很有可能再被判刑三到五年!」

    「呵呵!」林敬之笑了笑,顯得不置可否。

    說實話,他對韓柔談不上有什麼特殊的情感,如果一定要有,那只是林敬之從韓柔的身上看到了他自己當初的影子。

    可並不能因為這些,外加她是位所謂的新人,就對她動了什麼惻隱之心。

    在林敬之看來,生命不分貴賤,朱玲玲現在意外死亡,韓柔做錯了事,就得出來負責,只是這麼簡單而已!

    「說實話,」洪小波又乾了一杯啤酒,看的出來,他的心裡憋了很多的話,此刻有些不吐不快,「經過這件事,我開始佩服韓柔了!」

    「呵呵!為什麼?」林敬之淺嘗了一口啤酒,微笑著問道。

    這麼多年了,他從來不會讓自己喝醉,哪怕是和洪小波在一起。

    洪小波自然也知道林敬之的習慣,所以他倆在一起喝酒,都是各管各的。

    原來,韓柔的事情,本可以就這麼不了了之的,換句話說,如果不是韓柔本人主動揪住不放,一定堅持著要負相關的責任。

    她所謂的瀆職罪,就已經被z省公安廳的副廳長——楊曲州,給壓下去了。

    要知道,韓柔的父親韓楚風可是楊曲州的老戰友了,而且韓楚風本人也是外省公安系統的領導。

    況且,這韓楊兩家本就交好,楊勇又一直喜歡著韓柔。在楊曲州的心裡,韓柔已經是他的準兒媳。

    而作為韓楚風也很樂意把這個獨生女兒,托付給自己老戰友的兒子,這樣一來,也算是親上加親了!

    有這麼一層關係在裡面,可以想見,不管是韓楚風還是楊曲州,亦或是楊勇,都不會樂意看見韓柔不僅要脫掉警服,而且還要去坐牢的。

    可偏偏韓柔正直,一定要負起相關的責任,而且態度堅決,不惜與她的大領導楊曲州據理力爭,而且連她父親韓楚風也給頂撞了回去。於是,這才有了後來洪小波所說的事情。

    「不錯,是個好女孩子!」聽了洪小波的訴說,林敬之也由衷的誇獎道。

    此刻,他的心裡也不由得對韓柔肅然起敬了起來。確實,這年頭堅持就事論事的人,實在是太少了!

    林敬之陪著洪小波又昏天暗地地喝了好長時間的酒,差不多臨近晚上十一點的樣子,這才買單出了餐館。

    由於洪小波喝的有些高了,不過林敬之還好,於是洪小波便上了林敬之的『大奔』,由林敬之開了,一路往洪小波的住處行駛而去。

    「停車!敬之,停車!」車子剛剛拐彎,正要路過一家大型洗浴中心的時候,突然,副駕駛座位上的洪小波衝著林敬之喊了起來。

    「怎麼了?」林敬之靠邊停下,不解地問道。

    「喏!那裡像是打架了!」隔著車窗,洪小波伸手衝著洗浴中心門口的方向指了指,嘴裡說著,也便打開了車門,彎腰便走了下去。

    眼見洪小波職業習慣使然,要去一看究竟,林敬之無法,也只得停好了車子,一併跟了過去。

    五十多米之外的洗浴中心門口,被高懸在三層建築外牆上的一塊碩大led,上書『蟠桃宮大浴場』的廣告招牌,映襯的一派燈火輝煌,宛如白晝。

    此刻,偌大的浴場門口的停車場上,正有三個男青年圍著一位女人,並且已然把該女人逼到了一輛黑色商務車的車門旁,顯然斷了她的退路。

    其中,一位一襲黑色服裝的男子,正張牙舞爪地和女人糾纏,像是要從女人的手裡搶奪著什麼東西?

    而女人顯然就要抵擋不住男子的攻擊,卻依舊死死地抱著懷裡的東西,在那帶著哭腔地大聲叫喚著。

    「流氓!放開我!流氓!混蛋!」

    或許,是現在臨近凌晨,也沒什麼人路過,於是女人雖然叫喊的大聲,卻也不見有什麼人過來救場。

    「幹什麼的?」洪小波嘴裡大聲呵斥著,也便百米衝刺的速度,一路跑了過去。

    「洪隊?」女人循聲扭頭,立刻像是發現了救命稻草,死死抱著懷裡的東西,就衝著洪小波呼救道,「洪隊!洪隊!救我啊!」

    林敬之尾隨洪小波,一鼓作氣也衝到了事發地點,眼見女人這般呼喊,看樣子,女人該是認識洪小波的了!

    「快走!」

    相隔十來米的時候,三位男子眼見不能得逞,此刻又有人衝了過來,再一看洪小波還穿了一身警察制服,招呼了一聲,便四散著跑了開去。

    洪小波還想再追,無奈三位年輕男子跑的分散,今晚他又喝高了一些酒,於是掂量了兩步,還是折返了回來。

    「是你啊?」洪小波回到黑色商務車旁,走到了女人的跟前,打了個酒嗝,斜眼看著女人說道,「怎麼樣?沒事吧?」

    「嘿嘿!沒事!謝謝你了,洪隊!」女人拍了拍懷裡的東西,林敬之這才看清,原來是只單反相機。

    再看眼前的女人,腳上一雙白色旅遊鞋,下身一條藍色牛仔褲,上身一件黑色t恤,梳了一條十來公分長短的馬尾,面龐輪廓清晰,只是微微有些泛著古銅色,不過倒也顯得很是幹練、清純。

    「那要不要報警啊?」洪小波打量了一番女人,淡淡地問道。

    給林敬之的感覺,他似乎對眼前的這位女人,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好感。

    「恩不用了!洪隊!」女人想了想,吐了吐舌頭,俏皮地說道,「不過,有件事情,還想麻煩洪隊!」

    「什麼事?」洪小波有些警惕地問道。

    「能不能開車送我回家啊?」女人撲閃著雙眸,調皮地問道。

    「呵!這你得問我朋友,車子可是他的。」洪小波打著馬虎眼,笑著推脫道。

    「你好!」不曾想,女人倒是自來熟,聽聞洪小波如此推脫,不僅沒有氣餒,相反倒是主動和林敬之打起了招呼,「我叫高言,s市都市日報的記者,請問您怎麼稱呼?」

    「呵呵!你好!我叫林敬之!」林敬之微笑著說道。

    雖然,洪小波一直在高言的身後給他使眼色,可人家女孩子都大大方方地自我介紹了,這第一次見面的,林敬之自然也不好做的太不講情面了!

    更何況,林敬之只是感覺,洪小波像是對高言沒什麼好感,而且有點嫌她麻煩的意思。

    可是,這也只不過是他的感覺,洪小波究竟和高言是什麼關係?他真的無從得知。

    「嘿嘿!那林先生,願不願意送小女子一程呢?」高言雙手抱著掛在胸前的單反相機,看著林敬之,笑到露出兩顆潔白的小虎牙,幽幽地問道。

    「啊?」林敬之打了個哈哈,扭頭看了眼洪小波,意思再為明顯不過,這個時候你該表個態了吧?

    「算了!算了!捎她一程吧!」洪小波擺了擺手,無奈地說道。

    說實話,要不是洪小波擔心,就這麼把高言放在這,讓她自己步行或者打車回去,剛才的那三位男子有可能會殺回馬槍的話,他真的不樂意和高言有太多的糾纏。

    都說記者是『無冕之王』,殊不知,這高言不知道從哪裡得來的消息?一直盯著朱玲玲的案子不放。

    短短了一天時間裡,愣是找了洪小波不下三四次,就是為了能夠弄清楚『江邊大酒店』裡兇殺案的事情,一定要做個採訪。

    可高言哪裡知道?關於『江邊大酒店』裡朱玲玲被殺的案子,楊曲州是下了死命令的,一定要做到三不的——不見報、不上電視、不上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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