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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55章 女囚的冤屈1 文 / 玄幻豆豆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故事。

    這六個女人身上的故事,讓人聽了,除了心酸和同情之外,更多的是憤慨。

    文芳,這個剛滿二十歲的女人。

    以文芳的年齡,正是人的一生中,最芳華的階段。

    可是她卻因為對兩個該死的人見死不救,被無情的拖進了監獄。

    原本文芳應該有個更好的人生,生在普通的職工家庭,雖不是大富大貴,但也不愁吃穿。

    文芳從小也算是被父母捧在手心裡長大的幸福孩子,她也不辜負父母的期望,如願的考上一家知名大學。

    大二暑假的那個雨夜,文芳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快餐店裡的工作做完後,已經十一點了。外面雨下的厲害,同事勸她打個出租車回去,這樣安全。

    可是暑假工每天只不過三十幾塊錢,從快餐店打出租車回學校,就得花費二三十。

    這也就意味著,白白辛苦了一天。

    最後,文芳堅持騎著腳踏車回學校。

    路過一個十字路口時,一輛紅色的寶馬車,從文芳身邊疾馳而過。

    車速好快,濺了文芳一身泥水。好在文芳穿著雨衣,再說她一個普通人家的孩子,怎麼敢跟開著寶馬車的人較勁呢。

    綠燈亮了,文芳剛騎過那個十字路口,誰想那輛寶馬車擋住了她的去路。

    緊接著,從寶馬車上跳下來兩個醉醺醺的,看上去二十出頭的青年。他們下了車,眼睛就賊兮兮的盯著文芳漂亮的臉蛋兒。

    文芳被看的好害怕,想要調轉方向,往回騎。

    可不料從寶馬車上跳下來的兩個青年,幾個箭步追了上來,強行將她抱上車。

    一個柔弱的女孩子啊,哪裡掙扎的開兩個大男人。

    文芳能做的,只有拚命的呼救,拚命的哭喊。

    可是,她的喊聲,卻一次又一次的被雷鳴聲蓋過。

    她清晰的記得,似乎有人聽到了她的哭喊。可是那群冷血的人,卻對她見死不救。

    在車上,文芳不知道那兩個青年,強行給她吃了什麼。

    她只知道自己拚命的掙扎,漸漸地,全身的力氣像是被抽空了一樣,癱軟無力。

    而那兩個青年醜惡的嘴臉,便朝著她撲了上來。

    第二天,文芳醒來時,是在一家豪華酒店。

    她全身被脫的乾淨,而那兩個禽獸不如的東西,卻還與她躺在同一張床上,呼呼大睡著。

    全身依舊是沒有半點力氣,文芳捂著嘴巴,趕走滿屋的酒氣。當她看到白色床單上,那幾滴殷紅後,淚如泉湧。

    她知道發生了什麼,是那兩個禽獸不如的東西,糟蹋了她。

    如果身邊放著一把刀,文芳一定會毫不猶豫地,與那兩個傢伙同歸於盡。

    文芳的哭聲,驚醒了那兩個狗東西。

    看到文芳哭,他們只是在笑,甚至還要對文芳動手動腳。

    可是文芳哭個不停,讓他們再沒了半點興趣。況且昨天晚上,他們已經徹底的得到了這個女人。他們對這個女人,也再沒了新鮮感。

    兩個傢伙從包裡掏出一疊錢,說是對文芳的補償。準備離開時,還威脅文芳。只要文芳報警,他們一定會鬧的文芳一生都不得安寧。

    錢?

    對於文芳來說,這樣的錢,她根本不需要。

    她要報警,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給自己討回一個公道。

    她穿上衣服,正想要尾隨在那兩個傢伙的身後,去看他們的車牌號時。快要走出門外的兩個傢伙,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忽然大打出手。

    那兩個傢伙下手非常狠,打著打著,各自從包裡掏出一把鋒利的匕首。這場打鬥,沒有勝負。

    兩個傢伙都被對方捅了好幾刀,凌亂的屋子裡,濺滿了他們的血跡。

    文芳什麼也沒做,被嚇得用被子摀住頭。不知道過了多久,只知道耳邊再沒了叫罵聲後,她才敢去看。

    那兩個傢伙,都已經倒在血泊裡,奄奄一息了。

    每個人都是身重好幾刀,若是再得不到及時治療,就要一命嗚呼了。

    其中有個傢伙,還有一些神志,他用著血淋淋的手,想要去拿掉落在地上,與他只有一米不到的手機。即便他使出所有的力量,依舊夠不到。

    當他看到床上,被嚇得瑟瑟發抖的文芳時,他好像看到了希望。

    他喉嚨裡已經喊不出聲音,不停在動的嘴唇,明顯是在求文芳,讓文芳救救他。

    文芳被嚇得一聲尖叫,當她拿起床邊的電話時,卻又放下了。

    她為什麼要救這兩個糟蹋過她的混蛋?

    那是仇人啊,該死的仇人啊!

    不救,堅決不救,反正自己什麼也沒做,權當什麼也沒看到。

    於是乎,文芳離開了。

    文芳離開四個小時後,酒店發現了房間裡的兩具屍體。

    經過警察核實,那兩個青年是本地的兩個富家大少。

    他們的死,轟動一時。

    警察從監控錄像中,找到了文芳。

    文芳被傳喚到警察局後,不得不將所有的事實,全部一五一十的說出來。

    按理來說,雖然文芳有見死不救的責任,但事先那兩個傢伙糟蹋了文芳。就算要給文芳定罪,頂多算是道德犯罪。

    可是那兩個富家大少的父母,根本不同意。他們仗著有錢有勢,動用了許多關係。發誓要將文芳送進監獄!

    在這個年代,錢是萬能的。

    那兩個富家大少的父母如願以償,文芳被定為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

    時至今日,這個可憐的小姑娘已經在監獄裡,度過了四百多天。

    而她只有二十歲,一生還有很長,被關在這不見天日的地方,還有數不清的日日夜夜。

    原本美好的人生,便因為這個世界的黑暗,無情的被摧殘了。

    李榮三十五歲,入獄兩年半,故意殺人罪。比文芳慶幸的是,她得到婦聯的幫助,被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

    李榮殺了人,殺得是她的丈夫。

    李榮的丈夫王強是個醉鬼,李榮嫁給他十餘年,他天天酗酒。喝醉了酒後,稍有不順,便對李榮拳打腳踢。

    而且,王強的下手越來越重。

    有次深夜,李榮正睡著覺。醉酒回來的王強,無緣無故的對她發火。最後,拽著李榮的頭髮,將李榮生生拖進了廚房。

    一壺剛燒開的熱水,王強硬逼著李榮喝下去。

    那可是剛燒開的熱水啊,不要說喝下去了,就是小小的抿上一口,嘴皮子都要被燙的生疼。

    李榮知道,她要是喝下去了,說不定命都沒了。

    所以,李榮不喝。

    王強便將那一壺水,全部澆到李榮的身上。

    直到現在,李榮身上四分之一的皮膚,都還有明顯的燙傷。

    最後李榮的哭喊聲,驚醒了鄰居。鄰居實在看不下去了,聯合起來,撬開了李榮的家門,將李榮救了出來。

    李榮不想與王強過了,也不敢跟著王強過了。帶著年幼的兒子,連夜回了娘家。

    可是王強這個畜生,在李榮的娘家鬧了半個月,鬧的李榮的娘家雞犬不寧。甚至,李榮的弟弟,都被王強用菜刀砍傷了。

    李榮要離婚,要與這個可怕的惡魔脫離關係,可王強不肯。

    往前騙李榮說,重新改過,以後再也不喝酒,再也不打她。

    李榮為了年幼的兒子,便信了王強。

    誰想剛跟著王強回了家,王強就變了臉,把李榮拴在院裡的梧桐樹上,栓了三天三夜。要不是年幼的兒子,趁著王強不在家,給李榮吃水餵飯,恐怕李榮就要死了。

    李榮讓年幼的兒子,找到了打開鐵鏈的鑰匙。誰想剛打開鐵鏈,王強就回來了。

    這個可怕的魔鬼,不僅對李榮拳打腳踢,竟然也不放過年幼的兒子。

    李榮抱著年幼的兒子,任憑王強折磨。她已經絕望了,她再也感覺不到痛。她的一生,都被這個魔鬼毀壞了。

    兒子頭上的鮮血,激起了李榮這十餘年,積累在內心的仇怨。

    她要與這個魔鬼同歸於盡!

    李榮便尋找著機會,終於有一次,王強喝醉了酒後,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李榮拿著菜刀,一步步地走了過去,一刀,一刀,又一刀!

    每一刀,都滿含著李榮對王強的仇怨。

    她要讓這個男人死,死無全屍!

    鮮血濺了一屋子,王強死了。臨死前,還用那一雙憤怒的眼神,瞪著李榮。

    李榮恨他這個凶巴巴的眼神,生生地將王強的眼珠子挖了出來。

    李榮蹲在滿是鮮血的屋子裡,她殺了人,犯了罪。可對於她來說,卻是一個解脫。

    李榮想自殺,可她想到年幼的兒子。她投案自首,請求寬大處理。

    要不是有婦聯知道了她的情況,幫她向法官求情。興許她的定罪,會更重。

    進了監獄之後,李榮一心想著好好改造,能夠為自己減刑。

    可監獄裡的實際情況,卻並不是她所夢想的。

    這裡比外面更黑暗,不是你比別人努力,比別人懺悔,就能夠減刑的。

    不能減刑?

    二十年,很漫長。

    可李榮也要咬牙熬過去,她要重見日,去見一面日思夜想的寶貝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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