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變身女學霸

正文 第三百七十五章 簽名售書 文 / 醉臥笑伊人

    這次與吳笛一起來到現場的,還有蘇暖這位吳笛的閨**,她與吳笛的關係非常好,好到可以互相擁抱著睡一張床的程度。

    「誒?讓我們兩個現場給這些書迷們唱幾首歌?」吳笛疑惑道。

    主辦方的工作人員硬著頭皮說道:「這當然還是取決於您。」

    「那就唱好了,笛喵的現場發揮絕對不會有任何問題的……我也是!」蘇暖臉上帶著略顯迷糊的笑容,說出來的話語倒是意外的自信。

    吳笛想了想,也覺得這不是什麼難以接受的內容,畢竟今日來這裡的,可不僅僅是書迷,還有其他方面的粉絲。

    在現場的粉絲們得知吳笛在簽名售書之前,會給帶來兩首正在音悅網上的人氣歌曲《甜甜的》與《簡單愛》時,其中的樂迷們自然非常的開心:

    「太好了,沒想到這次能聽到笛子的現場演唱,上次的錯過了,沒想到這次居然有這樣的驚喜!」

    「真是幸運!我正好最喜歡這兩首超級可愛俏皮的歌曲,非常好聽呢!」

    「為什麼我覺得《甜甜的》與《簡單愛》由笛子來唱會很違和……總覺得這應該是男人唱的歌。」

    「切,這樣的歌由笛子來唱才是最棒的,若是笛子有喜歡的女孩的話,那我也就放心了,百合什麼的最有愛了,笛子絕不能被男人玷污!」

    ……

    吳笛與蘇暖攜手出現時,又引發了粉絲們的一陣騷動,實際上蘇暖這位嬌小可愛的女孩,擁有的粉絲也很多,因為她笑起來很甜,簡直就像是《甜甜的》與《簡單愛》中的女主角一樣。

    蘇暖的聲音,也比較適合這兩首歌。

    在萬眾矚目之下,兩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唱了起來,效果倒還不錯——

    說不上為什麼我變得很主動

    若愛上一個人什麼都會值得去做

    我想大聲宣佈對你依依不捨

    連隔壁鄰居都猜到我現在的感受

    河邊的風在吹著頭髮飄動

    ……

    我想就這樣牽著你的手不放開

    愛可不可以簡簡單單沒有傷害

    你靠著我的肩膀

    你在我胸口睡著

    像這樣的生活我愛你你愛我

    ……

    兩個女孩唱的這首《簡單愛》雖然非常好聽,不比周婕綸差,但是給人的感覺卻怪怪的,在場的聽眾們都不由自主想到了兩個女孩,如歌詞中的那樣「你靠著我的肩膀,你在我胸口睡著」的畫面。

    若吳笛與蘇暖是兩隻恐龍的話,那這樣的畫面一定非常重口,然而吳笛卻是一位超級美少女,《**》之上的唯美寫真照,簡直讓人美哭了,而蘇暖也是一位非常可愛的女孩,由於她體型嬌小,正適合當作抱枕……

    因此,當幻想這兩位女孩抱在一起的時候,一幅極為唯美的畫面便在不少人腦海中生成,那樣的美感,自然讓這些人感覺挺好。

    那些來到現場的比較萌百合的死宅們,已經嗷嗷叫了起來,實際上黑白格子樂隊中的幾位女孩,都已經被這些人配對好了,自古腐女愛**宅男萌百合確實有那麼些道理。

    就連不屬於宅男的一些知識文化水平較高的《舌尖上的名著》的書迷,比如這位名叫栗慶陽的大叔級人物,看其穿著打扮,就屬於那種職場精英,他的臉上也露出滿意的笑容。

    他本人比較喜歡閱讀名著,而恰巧他看到了吳笛的這本書,閱讀之後,當然**,他覺得這個作者的歲數怎麼著也至少三十以上吧,並且非常精通美食。

    可在知道作者吳笛竟然是個正在上高中的女孩後,他差點就喊出了「這不可能」這樣的反派專用語,因為這本書中作者流露出來的哲思與閱歷,實在無法想像對方是個高中生!

    在好奇之下,去深入地瞭解吳笛的資料之後,他也漸漸釋然了,沒想到華夏竟然又出現了一位真正的天才,凡人沒法做到的事情,天才能做到也是理所當然。

    栗慶陽在追完了《舌尖上的名著》之後,也去將吳笛的其他著作看了,自然被坑得夠嗆,但是不得不承認,吳笛所寫的小說非常的吸引人,簡直讓人**。

    而這個時候,現場聽了吳笛與蘇暖所唱的歌曲之後,他覺得自己整個人也年輕了十歲一樣,他之前其實並沒有太過關注吳笛在音樂上面的發展。此時,他才發現,自己好像錯過了許多好聽的歌!

    《簡單愛》唱完之後,吳笛很落落大方地與書迷們互動了一下,微微喘著氣的吳笛,姿態非常的美麗**,緊接著比《簡單愛》更加可愛的《甜甜的》也出現在所有人的耳邊——

    我輕輕的嘗一口你說的愛我還在回味你給過的溫柔

    我輕輕的嘗一口這香濃的**

    我喜歡的樣子你都有

    ……

    在吳笛與蘇暖唱出這首可愛俏皮的《甜甜的》時,現場的氣氛一下子就變得非常熱鬧,而正在觀看直播的網民們,同樣覺得這兩個女孩十分可愛,當然也有網上吳笛的粉絲在後悔沒有去這次的簽名售書活動。

    之後吳笛開始簽名售書時,幾乎所有的書迷們臉上都帶著滿足的神色,而吳笛則面帶微笑地在書上簽上自己的名字,或是對方要求的寄語。

    不得不說,吳笛本人的字當然是十分出色的,她在寫文的同時,基本上就相當於在練字了,而她現在,也早就習慣了「吳笛」這兩個字,而非「吳迪」。

    想到吳迪,她不由蹙了蹙眉,因為她這時才發覺,原來自己已經好久沒有和他聯繫了……這不由讓她感到有些不適應,因為她似乎已經習慣了有個對她百依百順的人。

    就在吳笛給她的書迷們認真簽名時,有一輛滿載著玫瑰花的敞篷跑車來到了吳笛簽名售書的現場。

    一個油頭粉面的公子哥從跑車上走了下來,穿著筆挺華麗的衣衫,從車上捧下一大堆的玫瑰,在眾目睽睽之下,也不知是他如何從眾多的書迷中殺出一條血路的,他來到吳笛的面前,就大聲表白道:「吳笛,我喜歡你,做我女朋友吧!」(。)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