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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六十章 紅線喜靴 文 / 望平安

    領頭大漢道:「縣,縣尊大老爺,小人麻卡,是小人帶著人在這裡修河堤,發現的那具屍體!」他向後一指那具屍體,還是不敢抬頭看楊澤,對於他來講,大方帝國的縣令那可是比部落汗王還要高一等的存在,而且還是賞他飯吃的人,要是在禿嚕渾,那楊澤就等於是他的主人一樣了。

    楊澤擺手道:「你叫麻卡,是禿嚕渾人吧,起來說話,說說你們是怎麼發現這具屍體的?」他走到了屍體的旁邊,蹲下身子,查看屍體。

    宋小車跟在後面,見了楊澤這個動作,心想:「這和我剛開始是一樣的,我也蹲下來看屍體了!」

    領頭大漢看了眼宋小車,把他剛才和宋小車說過的話,又重複了一遍,心想:「這位縣尊大老爺,不會也要像這個官差似的,把屍體再埋上,然後再挖出來吧?」

    楊澤看著屍體,道:「這人年紀似乎在二十歲左右,如果是冬天埋在地裡的,那麼死了至少得……得四五個月左右了!」

    他來到鎮西時間不算短了,可這段時間鎮西並沒有發生什麼案子,而且河邊離城池不遠,如果有人埋屍,會被發現的,可沒被發現,就說明是在他到任之前,大概也就是四五個月左右了,甚至更早。

    菜菜在後面道:「四五個月之前嗎?嗯,那時天氣挺冷了!」這話算是對楊澤推斷的肯定。

    宋小車又想了,這點我也能推斷出來,如果天氣再熱一點時埋,那屍體就會腐爛的。

    楊澤又道:「這人身上的衣服不便宜啊,是裘皮的,應該是個有錢人,而且不是咱們鎮西的人。」

    宋小車又想:「這個我也是能想出來的,要是城裡這麼有錢的人死了。肯定會有人報官的,又哪會現在才發現屍體。」

    「我來看看這人身上有什麼!」楊澤要過雙手套,開始翻看屍體的衣服口袋。

    周圍的人都想:「縣令大人好負責啊,竟然親自動手查看屍體。」

    只有宋小車啊地一聲,心想:「剛才我怎麼就忘記查看口袋了,說不定能翻出點兒啥啊!少想一點兒,沒功勞了!」

    楊澤翻看了口袋後,竟從裡面取出一個小錢袋子,倒空錢袋子,裡面竟然滾出了幾粒金豆子。但並沒別的什麼可以表明身份的物品了。

    他道:「袋中有錢,說明不是謀財害命。只有金豆子,卻沒有銅錢,這說明這人應該是有隨從的,買東西由隨從付錢,這金豆子只是他用來防身的,是怕出意外用的防身錢!」

    周圍的人除了付丙榮和譚正文外,多數人都有點兒茫然,不知幹嘛要用金豆子防身。這和周圍人大多是窮人出身有關。窮人身上能有錢就不錯了,根本不可能留著金豆子不花的,要是他們有金豆子,那也就不叫窮人了。

    宋小車卻想:「防身錢?這人難道是賭徒?」他以前是經常遇見賭徒的。不少賭徒為了防止錢全輸光,所以往往在身上留些保命錢,不過留金豆子的,倒實是少見。

    他小聲道:「難不成這人是賭徒?可咱們這裡沒有賭坊啊!」

    楊澤看了他一眼。道:「你說的也有可能,但也不一定,有錢人往往喜歡用金豆子賞人。」他自己就喜歡用金瓜子賞人。口袋裡總是放著金瓜子,和金豆子差不多,形狀不同而已。

    宋小車想了想,感覺有錢人的世界他搞不懂,金豆子那是什麼樣的存在,竟然用來賞人!忽然,他又想起楊澤當初去大車店時,就用金瓜子付過賬,看來只要是有錢人,那就喜歡大撒金子了!

    楊澤又看了下屍體的手指,雖然屍體沒有腐爛,但手指還是看不太清楚了,但這人的指甲修得很好,說明這人很講究儀表。

    而且隱約發現這人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比別的手指要大一些,皮膚厚不厚的看不出來,但指甲比別的手指甲要短,對於一個講究儀表的人來講,兩個手指的指甲不同,也能說明一些問題,起碼能說明這個人經常要用右手食指和中指。

    想了想,什麼人會總用到右手食指和中指,楊澤道:「這人極有可能經常打算盤,現在對比一下他右手的拇指和左手的拇指是不是有異樣,就能大概的斷定這一點!」

    翻看兩手,楊澤點頭道:「果然,這人的右手拇指,比左手粗厚得多,這人極有可能是一個商人,身份可能是管帳的,不過看他的衣著和袋子裡的金豆子,他不太可能是管帳的,而是掌櫃的,並且是個不信任手下,凡事都要親力親為的掌櫃的。」

    這番推理之後,別的人都紛紛點頭,認為楊澤說得有理,只有宋小車目瞪口呆,他萬萬沒想到,縣令大人只看了屍體的手指,就能推斷出這麼多事來,連這具屍體生前的身份都推斷出來了!

    看完這些,楊澤又看這人的牙齒,只看了一眼,便道:「這人喜歡吃零食,而且極愛吃瓜子,他的牙齒上有豁口,這是長年累月才能積累出來的豁口,這人是從小就愛吃瓜子的……」

    說到這裡,他忽然想到,如果愛吃瓜子的話,那麼右手食指和拇指也是要經常用到的,但中指就不會經常用到了,剛才的推斷有點兒不準確,不能完全證明這人就是一個愛自己管帳的掌櫃的。

    皺起眉頭,楊澤不說話,又去看這人的頭部。他自己知道推斷有可能不準確,但周圍的人卻不知道,聽楊澤又分析了一句,忍不住紛紛點頭,低聲議論,都說果然是縣令大人,只不過看了幾眼屍體,就能推斷出這麼多事來,不知再推斷一下,能不能推斷出這人姓啥叫啥,住在哪裡?

    宋小車已經開始發暈了,現在看到的一切,已經超出了他的想像範圍之外,他可沒想到楊澤只看了片刻。就能說出這麼一大堆來!

    那領頭大漢麻卡看了眼宋小車,轉過臉去撇了撇嘴,看看人家縣尊大老爺,再看看這個官差,相差何止十萬八千里,這官差除了會折騰別人,再也不會啥了!

    楊澤看了這人的頭部,打開髮髻仔細看了看,道:「這人是被砸死的,傷口面積很大。不是尖銳之物,應該是石頭。」

    他又檢查了屍體全身,除了頭部以外,並沒有別的地方有傷口,而且這人的衣服雖然很髒,但從磨損度上來看,幾乎沒有什麼磨損,尤其是那雙靴子,不但做工精細。更是一雙全新的靴子,只有腳部的兩側,只被稍稍的磨了一點點,如果不仔細看都看不出來。

    檢查完了。楊澤站起身,脫掉手套,道:「這人住的地方應該離此不遠,他是騎著馬離開家裡的。這從新靴子的磨損度上可以看出來,有可能是出來談生意的,或者是出來拜訪友人的。這人的年紀不大,看起來剛剛過二十,很講究儀表,很有錢,並且是帶著隨從出門的。這種人如果一冬天不回家,那麼是可以查出來的,家裡人必定會尋找,看樣子有可能是求州的人,或者是從琅州來的,不會是再遠的了。」

    推斷之後,他感覺可能有點武斷,回過頭看向眾人,問道:「你們說呢,會不會是這樣的?」

    周圍的人一起點頭,他們是分析不出啥來的,楊澤說了這番推斷,他們就感覺非常的有理,宋小車也跟著點頭,他啥也推斷不出來,現在聽了楊澤的分析,便覺得就應該是這麼一回事。

    菜菜卻沒有點頭,歪著頭,問道:「為什麼從靴子上就能說這人住的地方不會太遠呢,他不會買雙新靴子穿麼?」

    楊澤啊了一聲,道:「不錯,這也有可能。看來我們要去查一下求州或琅州的鞋店,看看這雙靴子是從哪個店裡買來的!」

    他同意了菜菜的說法,可菜菜卻又有話說了:「那如果是這人隨身帶著新靴子呢,走到半路時舊靴子壞了,他便換上了這雙新靴子,這也有可能啊!」

    「呃,這個……那就等於是線索斷了,要是他住的地方太遠,我們再去查靴子的事,那可算是大海撈針了!」楊澤連聽菜菜質疑,也感到自己的推斷是有問題的。

    一直看熱鬧的麻卡卻有些唯唯諾諾地發聲了,他不敢在縣令面前說什麼多餘的話,可這時忍耐不住了,小聲道:「縣尊大老爺說的沒錯啊,這人不是琅州來的,就是求州來的,他的靴子式樣只有這兩個州才有啊,而且還是成親時才會穿的式樣,他應該是剛剛成親,要不然這靴子不會這麼新的!」

    眾人一起看向麻卡,楊澤很是吃了一驚,道:「怎麼回事,你怎麼看出來的,他剛剛成親?」

    這個推斷可是太驚人了,簡直比他厲害多了,成親時還有穿什麼樣式的靴子一說?可這靴子的樣子很普通,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呀!

    麻卡蹲下身子,指著那雙靴子,道:「縣尊大老爺你看,這靴子的線是露在外面的,而且很粗,現在太髒了,所以失了本來的顏色,如果不髒的話那就一定是紅的,我們禿嚕渾的富裕人家辦喜時,只要是置辦得起新靴子,都會是這種,紅線喜靴嘛。小的以前見部落裡的有錢人娶婆娘時,就穿這種靴子的。不過現在求州和琅州的有錢人成親時,也會穿這種靴子,因為離著禿嚕渾近嘛,再遠的地方,就不會有人這麼穿了。」

    楊澤立即看向四周,叫道:「還有誰是禿嚕渾人,都過來,都過來!」

    河邊的勞工有不少都是禿嚕渾人,但都是那種赤貧的,沒有自家牛羊的牧民,都屬於穿不起新靴子的那種人,但這並不代表他們不認得紅線喜靴!

    片刻功夫,河邊的禿嚕渾人都圍了過來,楊澤指著靴子問他們,這些禿嚕渾人一起點頭,都說是這樣的,其實就算現在已經看不出靴線的本色了,但這麼粗的線,只能是用在紅線喜靴上,這樣才顯眼,別的靴子是不會用這麼粗的線的。

    楊澤歎道:「這不過是一雙靴子,但便可以圈定範圍了。正好,咱們這裡剛剛來了位琅州人。」

    他命人抬起屍體,進城回縣衙了,那陳述作便是琅州人,而受害者又是個有錢人,那說不定陳述作是認得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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