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玄幻魔法 > 天擇

正文 第二十七章 吃貨野豬 文 / 捲土

    野豬聽了林封謹的話,也是只能苦笑了起來,他此時並沒有變成獸身,因此並不顯得引人注目,便站了起來道:

    「那麼主人,我們現在去哪裡,聽說你在北齊混得風生水起的,是回去北齊嗎?」

    林封謹的眼神隨之轉冷,冷冷的道:

    「當然不,所有人都猜我逃走後會回北齊,我現在過去豈不是自投羅網?我們現在往南方走,聽說那個死鬼小隱君黃刑的老家不是在南方的淝東縣嗎?哼哼,此人出言辱我母親,實在可惡至極,我說要殺他全家,那麼跑了一隻貓一隻狗都不算數!」

    林封謹說這話的時候,眼中卻是閃耀著凶殘無比的光芒,這個本來看起來斯斯文文的書生,一下子就掀開了偽裝,露出了猙獰的獠牙!這時候野豬才看到了林封謹殘酷血腥的另外一面,不過卻是很對他的胃口,大丈夫快意恩仇,自當如此!

    事實上,那小隱君黃刑當時說要將林封謹的三個老娘都賣到窯子裡面去接客的話,也絕對不是說說而已的,是心中一定打著這樣的念頭,林封謹也看得出來,這廝若是不死有條件的話,是真幹得出這種事情!既然如此,林封謹發狠起來要殺他全家也是理所當然。

    你毒?我比你更毒!!

    你狠?我比你更狠!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人欺我一丈,我還他一里!

    既然林封謹說得明明白白的,野豬自然是很乾脆的背起林封謹就走,這廝力大無窮,忠心耿耿,更重要的是貌似他的需求除了林封謹之外就沒人能幫得上了,所以林封謹得到了野豬來作為自己的護衛心中還是相當愉快的。

    事實上他早就發覺自己身邊有一個致命的弱點,那就是缺乏足夠實力的死士。

    一旦自己不小心陷入到了重重埋伏當中,就必須要一個近戰十分剽悍,可以悍不畏死,浴血奮戰破陣而出的猛人護送自己殺出重圍,這種攻堅形的亡命徒角色李虎做不到,林德也做不到,野豬的出現,便很好的填補了這個空白。

    當然,凡事有利有弊,野豬這廝不怎麼講究個人衛生,體毛很多,體味也很重,林封謹鼻子本來就是十分靈敏,被他背在背上就受了大罪了,卻是也只能咬牙苦苦忍耐。

    他們主僕三人離開完州的時候,焦頭爛額的陰無極和大隱君黃密還在和當地的駐軍扯皮,走出去了三四十里以後,林封謹卻是並不掩蓋自己的行跡,而是大大方方的投店,打尖,似乎有恃無恐半點都不怕敵人知道自己行蹤似的。

    這麼做的用意野豬之前還不明白,但仔細一想以後,便忽然覺得只能用高妙來形容——因為那幫五德書院追兵此時人手凋零,更是和當地的關係搞得冰炭不容,這樣一來的話,要打聽到他們的消息起碼也是要明天了。而這些人聽到了林封謹往南方走的消息,多半就會猜到林封謹乃是真的要去抄小隱君黃刑的老窩!!更關鍵的是,黃密和黃刑親如兄弟,兩人的家宅都距離並不遠啊!貌似更是共建了一座山莊。

    這樣一來的話,陰無極不知道其反應如何,黃密必然是會不顧一切瘋狂若喪家犬那樣連夜兼程趕來,等他這樣的以疲憊之身趕回家,還能保持多強的戰力?

    而林封謹更是可以在中途以逸待勞,選擇對己方最有利的地形來進行伏擊,這樣的話,天時地利都是可以操之在手,人和方面則是雙方優勢相等,那麼這一戰打起來的難度必然就不知道會輕鬆多少了。

    說實話,之前在遙城一戰,野豬還是很是有些不服氣的,因為他覺得那是一將無能,累死三軍,實在是狂風將軍申殘表現得太弱了,此時和林封謹多加接觸以後,頭腦並不如外表那樣粗豪的他忽然覺得,只怕西戎軍輸得並不冤枉啊。

    不過在接下來的打尖當中,林封謹忽然發覺野豬這廝也很不簡單,因為他之前問的問題現在看起來也是極有深意的

    就拿之前林封謹招徠野豬的時候,野豬問的第一個問題居然就是:管飯不?

    這個貌似普通而簡單的問題,居然會被野豬擺在第一個提出來,林封謹當時就應該考慮到其中的真正含義,而他卻還給出了很肯定很完美的答覆管飽!!

    在坐到了路邊小店以後,野豬就充分的讓林封謹領教了他為什麼會將」管飯不?」當成首要問題提出來的原因,這路邊的雞毛店也沒什麼好吃的,無非就是湯麵混沌,倘若有幾個錢的客官,還可以選擇饅頭,麵餅和牛肉。

    最初點菜的時候,野豬便用一種期待而扭捏的眼神看向了林封謹,林封謹當然不可能在這方面吝惜,便微笑點頭,不過接下來野豬的話卻是令林封謹震撼了:

    「先上五籠饅頭吧,然後切二兩牛肉?」

    最後的二兩牛肉則是野豬有些不好意思說出來,最後還加上了一句解釋:單吃饅頭有些口淡,有些肉好吃些,實在不行的話不吃也行

    林封謹震撼的原因,則是因為他注意到了野豬點饅頭用的計量單位不是「個」,而是籠!

    這鄉下蒸饅頭,一籠饅頭起碼也是二十個啊!鄉下的饅頭可不是手指大小,那可是結結實實的老面蒸出來的大饅頭,一個都黃橙橙的有半斤重!

    而林封謹記得很清楚,野豬說的是「先上五籠」

    難怪野豬會將「管飯吧?」這個問題問得如此鄭重,好在林封謹別的不多,就是錢多,直接就拋出了一錠銀子出來,對目瞪口呆的老闆不耐煩的道:

    「沒聽見嗎?五籠饅頭!還不去馬上做馬上蒸?對了,牛肉有多少就都端上來了,要吃就吃夠,二兩怎麼夠?」

    接下來老闆知道來了大客戶,便連老婆丈人一家都叫了來幫手,饅頭還好,臨時蒸上就好,但因為天冷的緣故,鋪子上面的五斤牛肉本來是要打算賣三天的,結果這三個人吃得還是意猶未盡的,只好往兩里外的集鎮上的熟肉鋪子去,買來了一籠鹵煮的豬下水,半個豬頭,還有兩斤毛驢肉,連老闆自己留下來的下飯菜也買空了。

    結果這一頓就吃了一個時辰,好歹還是酒肉齊備,雖然酒是濁酒,肉鹵煮得有些鹹和硬,饅頭更是鹼加多了黃呼呼的,但野豬卻是若風捲殘雲也似的掃蕩一空,最後淅瀝呼嚕的將老闆端來的一大海碗湯麵喝下去以後,終於滿足的摸著自己的肚皮說「飽了」。

    而這頓飯不僅僅是吃空了這家路邊雞毛店的食物,連旁邊湯麵店預備下來晚上賣的存貨都被清空了,林封謹算了一算,這一頓加上酒肉,實實在在的吃了五兩銀子,這還是在鄉下雞毛店,物價便宜的緣故,倘若是換到城裡面的話,酒水上的是什麼花彫女兒紅,再來幾個招牌菜之類的,而招牌菜的特點就是份量少味道好價錢貴,所以沒有十五兩銀子真下不來!

    而人可以穿差點,用簡陋點,但飯這個東西還是要吃飽的啊,野豬每天的開銷在吃的方面估計都是二十兩銀子,一年下來少說也是七八千兩,這個數字就十分驚人了。

    而野豬之前還說自己晚上無女不歡,這嫖ji也是個銷金窟啊,並且依照野豬的體格和長相,還有身上的「男人味」,窯姐兒肯定不會打折,多半是加收費,難怪得這廝一身好本事,卻一直都是窮困潦倒的模樣,更是一來就將「管飯不」這種事情放在第一位上啊。

    不過野豬吃飽喝足後爆發出來的實力也是十分驚人的,背著林封謹一個人往前走,根本就不走大路什麼的,直接從荒郊野外硬趟過去,有山翻山,有嶺過嶺,也就是一下午的功夫,居然走出了二百里去!這樣的速度甚至不比傳遞緊急軍情的驛馬慢了,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而當天晚上住店以後,野豬再次展現出來了驚人的食量,不過林封謹也是習以為常了,等他吃飽喝足以後便丟了個錢袋過去道:

    「我已經打聽了,這附近是有個半掩門兒的(暗娼),要女人就去玩,記得明早上來找我們就好。錢用完了就吱聲。」

    野豬打開錢袋一看,發覺裡面有著面值十兩,五十兩,一百兩的多張銀票,更是還有用來賞人的碎銀子,頓時眉開眼笑走出了門去,但是過了一會兒便見到他很快就返轉了回來。

    付真人這時候還在有滋有味的嚼著一隻雞腳爪的骨頭,見到了野豬轉身過來,忍不住驚呆了,手裡面的雞骨頭掉到了桌子上面都沒有揀起來繼續啃,半晌才搖頭晃腦的感慨道:

    「道爺我早就聽說,身材的高大和那方面恰好是成反比的,今日一見,果然所言不虛啊,看樣子真的是一二三就完事了,想道爺我雖然個子不高,哪一次不是提槍上陣,馳騁疆場一個時辰?」(。)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