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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卷 命運最終記號,校園第一名花 第七百六十三章 番外 之歐澤語1 文 / 櫻花水琳

    總在想一句很酷的開場白啊,但還是要用你好開頭真的很枯燥乏味嗯。

    我叫歐澤語,外號歐二少,小名二少,字:比較酷。

    我有一個哥哥,名叫歐澤軒,我的爸爸原來是歐式集團的董事長,媽媽是他的秘書,他們一見鍾情,很快就跟家裡人提出要結婚。

    聽爸爸說,原來他的父母,也就是我的爺爺奶奶並不同意這樁婚事,因為我的媽媽家裡一清二白,也是為了幫家人抵債才來歐氏當秘書的,歐氏當時是全國最大的集團。

    爸爸是爺爺和奶奶唯一的兒子,是家族的繼承人,不能和媽媽這樣的人結婚。門不當戶不對。

    可是爸爸和媽媽不聽勸告,硬是要在一起,為此爸爸還差點要解除關係,要帶著媽媽私奔,去國外無拘無束的過幸福的生活。

    就在逃跑的前一夜,爺爺找到爸爸,一番無用的勸告之下,爸爸依然執起媽媽的手,許下一生一世的承諾,爺爺無可奈何,又不能把他逐出家門,只能贊同婚事。

    只是結婚的第二年,奶奶因病不幸去世,爺爺因為思念成疾,也病臥在床,爸爸不得不擔起公司的重任,當時所有大臣在背後說,媽媽是掃把精,一嫁進來就開始克人。

    為此媽媽專門辭了工作,不忍面對他們異樣的眼神與惡毒的語言。爸爸卻絲毫不介意,他依然每天愛著他的妻子,就像愛自己一樣。

    結婚的第五年,我一歲的時候,爺爺因車禍去世,爸爸痛苦了好長的時間,媽媽也每天以淚洗面,歐式集團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金融危機,許多原來合作的公司都不願意再跟我們合作。

    歐氏在他們結婚的第七年因資金周轉不靈宣告破產,結婚的第八年,爸爸和媽媽被人陷害,被人關在房子裡放火最後逝世。

    被人發現時,他們身上的皮膚已經無一處完好,已經分辨不出誰是誰了,可唯一不變的是他們牽在一起的那雙手和無名指上閃耀的鑽戒。

    如果一生都能跟愛著的人在一起,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所麼幸運。

    我五歲那年,我哥九歲。我們家內一貧如洗,他也被迫從學校休學,我們的房子也被那些可惡的人給封掉,我們不知道應該在哪生活,幾乎走到哪睡在哪。

    那個時候,我們五湖四海皆為家,有一天,哥哥實在不想過這樣的日子,他說,他要重新恢復他的歐氏,要麼在他們的白眼中忍耐,要麼就爆發,他一定要擺脫這種困境。

    那天,我看到他眼裡無窮無盡閃爍著的星光,我認定他是我唯一的親人,無論他怎麼對我,我覺得我應該也要做點什麼。

    這種四處流浪的生活止於我七歲那年,我六歲的時候哥哥正在努力的學習商業界的東西,以他聰明的腦袋,做什麼都毫不費勁,兩年之後他成功了。

    我認識高晨陽是個偶然,他家裡是第四的高氏集團,他成績優異,貌相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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