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卷 商黑貴爵交戰,愛情比金堅定 第七百二十章 番外 之喬慕雨2 文 / 櫻花水琳
她是酒吧和夜店的新寵兒,而我自然而然的就被晾在了一邊,按照我的個性是一定要跟她鬥個你死我活的,我也真這麼做了。
每次見面都與她爭鋒相對,也有句話叫做不打不相識,我跟她這麼一鬧,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心照不宣的效果,我們倆一個動作就知道對方想幹什麼。
幸虧我們有共同愛好,那就是整人,漸漸的我發現她不僅嘴毒,連整人的招式都是一流的。
她長得這麼好看,我怎麼能夠不喜歡,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覺得這個世界是充滿意義,充滿美好的,她是第一個讓我這麼想的人。
從小我的中文學得好,對中文是一腔熱愛,但平時我不會跟任何人說中文,直到遇見趙玉漪。
我覺得趙玉漪就是上天派給我的一個禮物,大概是他心疼我活在這個世界上這麼久,玩伴太多卻無一人真心,他覺得虧欠我太多,所以讓我遇見趙玉漪,遇見我生命中曾缺失的一根肋骨。
我們倆默契的玩著遊戲,成天徘徊於娛樂場所,每天化著那些與我們年齡不符的濃妝,嬉笑,喝酒,玩鬧,賺錢。
認識了許久之後我才知道她其實並不缺錢,她來英國是為了成立幫派的分殿,她是首富的二女兒,趙玉漪。
可是她一如既往的陪我賺錢,時不時的幫助我,知道我的身份後並沒有嘲笑我,在我被眾人為難的時候毅然拉著我離開,她說,能活在世界上已經不容易,何苦為難自己。
從那個時候起,趙玉漪,你已經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一直相信你會久伴我到世界荒蕪,是的,我相信,你從未離開我。
我曾跟她坦白過我的心意,我說我是les,她捂嘴笑著說,「這樣啊,雨,我不會揭穿你的哦。」
「那你呢?」我認真的問道。我多麼希望她是跟我一樣的人,從此以後我們兩個在一起。
「我相信世界上總有一個人會翻山越嶺來到我身旁,那個時候他會牽著我的手帶著我看遍世界上最美的風景。那是我的良人。」她微笑的樣子似乎就是一道最靚麗的風景線。
我苦笑,對不起,我不是你的良人。不久之後玉漪的良人便到來了。李氏的李博格手捧99朵玫瑰公然追求了趙玉漪一個星期。
最後在她生日那天成功把她追到手。李博格是屬於那種溫良的男人,我感覺他並非是最適合玉漪的那個。
那個時候我問玉漪,「你說的良人就是他?」
「沒啊,玩玩啊,看著順眼罷了,也許真的是也說不定呢,湊合著吧,和不了我也沒損失。」她聳聳肩,笑得雲淡風輕,繼續專心的玩著她的遊戲。
我說,我曾經也有一個男生追過我,但他捧的不是玫瑰,是百合。我是喜歡玫瑰的,對那種不嬌艷純淨的東西特別討厭,所以我也很討厭他。
後來他的母親來捉他回家,他倔強的反抗,最終還是被提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