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節目錄 第四十三章 政務司署 文 / 美羊羊愛上灰太狼
香港自被英國佔領以來就設有行政、立法兩局,屬於港督的咨詢機構,主要成員都有「議員」稱號。而這些議員又可以細分為當然官守議員、委任官守議員和非官守議員。《皇家訓令》規定,當然官守議員包括駐軍司令、布政司、律政司和財政司,後來又增加華民政務司。他們因其在政府中擔任的要職而當然參加行政局和立法局,在所有議員中地位最高;其他議員由港督提名,然後由身在倫敦的英國國務大臣正式委任。行政局的非官守議員常常由部分立法局議員兼任,以便溝通兩局。以前官守議員在行政局一向佔大多數,之後非官守議員開始佔多數,但這種變化並無重要意義,官守議員特別是當然官守議員位高權重,始終擔任主要角色,非官守議員只起配角作用。而華人更是長期被拒於行政局門外。直到省港大罷工結束後,時任的港督金文泰為了「緩和中國的反英情緒及鼓勵香港華人效忠(英國)」,才破天荒第一次提名英籍華人周壽臣擔任行政局非官守議員。
可即使如此,當時的英國殖民地大臣艾默裡和外交大臣奧斯汀•;張伯倫卻都對此表示異議,理由是華人在保密方面不可信任。由於港督金文泰一再請求,最後英國政府才同意這一任命,但英國外交部為了抑制華人的地位提高特別提出要求:香港行政局議員此後不得閱看機密文件。港督主持行政局會議,若因故不能出席,由港督指定的當然官守議員代為主持。行政局未經港督召集不得開會處理事務。港督在行使英皇賦予的權力時,應就一切事項徵詢行政局的意見,但急事、瑣事或極端機密的事情除外。《皇家訓令》還補充規定,關於公務員的任免和懲戒,港督無需徵詢行政局的意見。唯有港督有權向行政局提出議題,若議員書面請求港督提出某一議題而被拒絕,該議員只有權要求將其請求及港督的答覆記入會議記事錄。
不過,二戰之後,這種帶有明顯歧視性規定隨著世界格局,尤其是英國本身實力的大幅下降,不得不做出了一定的更改,華人在香港的地位也開始慢慢地有所提升,由此,負責華人事務的華民政務司署也顯得更加重要。
華民政務司署最高長官就是華民政務司,不僅自身屬於香港最高層官員之一,身為港督在華人事務方面的主要顧問,還身兼行政局、立法局和市政局當然官守議員,並擔任許多委員會和華人社會團體的當然官守主席,位高權重,十分顯赫。華民政務司署的職能極為龐雜,沒有任何其他政府部門可以相比。香港華人生活中的一切方面,幾乎都在華民政務司署關注的範圍之內。
比如:華人經營旅館和餐館,必須向華民政務司申請執照;華人創辦報紙和通訊社,必須到該署註冊;香港出版的所有中文書籍均要在該署登記;華人舉行慶典,必須有該署發給的許可證;官方文件的中譯本須經該署審定;華人若有事申訴,只准稟告華民政務司,而不得直接向港英政府提出;華人更練由華民政務司指揮等等。不但如此,華民政務司署還行使某些准司法性的職能,於設立兩個租務詢問局,裁決主佃糾紛;同時華人之間的其他民事糾紛,如雙方不願訴諸法院,也由華民政務司署裁決。
當然,華民政務司最重要的職責是聯絡華人團體,瞭解華人社會的情況和動向,在華人事務方面為港英政府出謀劃策。可以說,華民政務司是香港總督直接聯繫本地華人的主要渠道。他還負有責任以這種地位幫助政府估計華人的輿論趨向,就華人的習俗或信仰向政府提供咨詢,並協助政府向華人公眾傳達官方的政策。華民政務司還應該對政府各部門與華人居民關係中的一切方面提供意見。為了更好地履行職責,華民政務司應當保持並盡可能改善他與華人團體及傳統組織的關係和直接接觸。」太平洋戰爭前,華民政務司經常與一些重要華人團體和上層人物保持聯繫,通過他們掌握華人社會的情況。
可以說,如果沒有英國人,華民政務司基本就是香港最大和最高的行政機構!不過,地位雖高,權勢雖重,華民政務司的日子卻越來越難過。因為,二戰之後,尤其是國共大戰使得香港人口激增,華人社會的構成變化很大,傳統組織的中介作用逐漸縮小,華民政務司越來越難摸清華人社會特別是下層市民的動向及對他們施加影響,作用已大不如前。
*************************************
「喂,你雖然是老闆,但也沒有這麼折磨職工的吧,我才剛剛出院你就讓我過來幫你跑腿,這也太沒有天理了?你找哪位叫吳老四的活寶呢?他怎麼不陪著你來呀!」
華民政務司署,羅嘉文站在一邊,不時的露頭往裡面望上一望,一邊不住埋怨著。他剛剛傷好出院,在家還沒有呆上幾天就被林子軒強拉到這裡幫林子軒向華民政務司署報備一下《香港人報》轉手的事情。至於林子軒本人正躲在一邊優哉游哉的看著風景,並微笑著向羅嘉文打招呼,氣的羅嘉文只想殺了他。而且更可氣的是前幾天來的那位叫吳老四的人,非要和自己商量一下報社怎麼開,傳媒怎麼幹,最後和自己吵了一級之後就走了,也不知道林子軒從哪找來的那個活寶。
「20號!」
正當他在心裡暗罵林子軒的時候就聽見有人再叫他的號碼?他也來不及去罵林子軒了,立即就往發聲地方跑去,而此時足有上百人的長隊隨著他的離去跟著蠕動了一下。
整整一個小時!羅嘉文帶著滿頭的汗水總算擠出了司署大門兒,看到正在旁邊空地上曬太陽的林子軒,氣就不到一處來。
「怎麼樣?」林子軒上前急忙笑嘻嘻的問道。
「好熱,有冰棍沒有?」故意沒看林子軒有些焦急的表情,羅嘉文氣喘吁吁地擦了把汗,伸手問道。
「都十二月了,你還想吃冰棍兒?」林子軒惱道。
「你是悠閒的在這呆著不動,我可是出了一身的汗。我現在還很餓呢?咱們去吃一頓吧?豆花就行!」羅嘉文說道。
「看你乾脆去吃點兒雞蛋算了,聽說那東西能壯陽!」撇了一眼,林子軒伸手搶過了這傢伙握在手裡的文件。事關重大,他倒是沒敢使太大勁兒,而羅嘉文也不敢使勁兒捏著,自然也就被他搶了過去。不過,羅嘉文也不是善茬兒,看到林子軒正要翻開文件,急忙伸手壓了上去,順便還補了一句:「你看了,可別生氣!」
「什麼意思?」做生意其實很簡單,開公司可以,弄塊布往大街上一鋪也可以。大家關心的其實是自己的生意到底是賠還是賺!賠的,自然沒幾個人願意去做;賺的,自然也就會越做越長。不過,在一開始的時候,許多人難免會有些患得患失。
林子軒也是這樣。他現在就很緊張!李家輝那傢伙不是個東西,跟他把生意談完了也就罷了,居然在收了錢之後才告訴他報紙要想重新換主家的話只能來華民政務司署報備,否則無效。還告訴他,這個備案也不容易,雖然不怎麼花錢,可如果碰上辦事人員心情不好,極有可能被刷下。依著自己的脾氣本想將李家輝給毒打一頓後再讓他給自己辦報備的事,但是最後還是被羅嘉文給攔下來了。為了救下李家輝羅嘉文答應親自幫林子軒報備,所以羅嘉文來了這麼一回,林子軒知道雖然自己是個級別很高的警察,但如果對方真的要為難自己的話,自己還真沒辦法直接出頭,而讓羅嘉文先上,目的也很簡單,如果順利,辦也就辦了,如果不順利,這傢伙就可以先探探風,他也好制訂好應對措施再進去!可現在那傢伙在裡面呆了一個小時,卻又說什麼「你別生氣」?
「他們沒同意?」那這文件就該報廢了吧?如果這樣,又還給我幹嘛?林子軒瞪了羅嘉文一眼,本能地覺得這傢伙是在騙人,為的就是那一碗豆花兒,但他又似乎真的有些膽怯,生怕一打開文件就會看到裡面否定的意思。沒錯,《香港人報》只是一個小報,除了偶爾的那麼一回,也沒什麼出彩之處。現在連字花檔的廣告也沒人願意照顧他們了。可見李家輝經營之慘淡。但是現在這份小報已經被他賦予了厚望,能不能成為像新聞集團的默多克或者維亞康姆集團的雷石東那樣的世界級傳媒巨頭的存在,就看這一棒子了。做的好,他自然會信心百倍,可如果做不好,他的信心肯定會受到極為嚴重地打擊。何況這還只是開始!
「他們問我幹嘛不讓正主去辦備案,我說……」
「你說什麼?」
「我說你躲在外面曬太陽呢!」羅嘉文笑道。
「你……你怎麼能這麼說?」完蛋了!這可是態度問題!林子軒大慟。
「嘿嘿,其實也沒什麼。那傢伙問完就不管了,隨便拿了個章就蓋上了!」羅嘉文又道
「蓋上了?」
「是啊!好大一個!」羅嘉文帶著很欠揍的燦爛笑容握住了林子軒的手:「恭喜你,林老闆,以後賺了錢記得可要分我一份兒紅包!」
「我先分你五張!」伸出巴掌朝羅嘉文虛煽了一下,林子軒又笑罵道。
「嘿嘿,」羅嘉文又陪笑了兩聲。
「可這東西辦得好了,來錢也快啊!」把文件在手裡拋了拋,林子軒一把摟過了羅嘉文的脖子:「走,我請你飯去!」
「吃什麼,我今天要狠宰你一頓。」羅嘉文道。
「吃什麼你說了算!」林子軒高興,也懶得跟這傢伙計較,拉著人就走!然而,就在轉頭的功夫,他卻發現不遠處的街角有個人影閃了進去。對方雖然速度很快,卻還是讓他看到了一絲痕跡:那不是中國人!而且,這人的背影似乎還有點兒眼熟!
「洋鬼子跑華民政務司來幹嘛?」
終究還是沒想起到底是誰。林子軒也懶得再動腦筋,拉著羅嘉文就走!
就這樣《香港人報》正是易手,成為了《環球時報》,隨著林子軒的名氣越來越大一些好事的記者就將這個當做林子軒發跡的具體日期給挖掘了出來,而那時候連林子軒本人都已經忘記了自己到底是哪一天弄到的那份兒報紙。
不過,發跡也並不容易,不管是什麼人,都要付出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