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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三十二章 法術實錄 文 / 丁憶

    第三十二章法術實錄

    丁憶不知道李世傑為什麼非要殺自己,難道在這些修士的眼裡,比他們低階的都是螻蟻?好歹也是同門,怎麼說殺就要殺,真有矛盾和誤會坐下來談談多好。

    現在的丁憶還不知道,在高階修士的眼裡,低階修士和凡人本來就是螻蟻,想殺也就殺了,絕不會為踩死一隻螻蟻而在意,何況還有王妍靈的事情夾雜在其中。李世傑表面豁達大度,風度翩翩,實則嫉妒心極強,自私之極,對王妍靈他愛慕已久,絕不允許任何人染指。

    修仙者絕大多數都是自私,凶殘,殺伐果斷之人,否則很難生存。像靈藥真人這樣厚道的老好人是個異類,這也是修仙界裡煉藥師的數量極其稀有的一個重要原因,煉藥大師在任何門派都是千里挑一的寶貝。

    丁憶現在還沒有這些覺悟,不面臨死亡威脅,是不會主動殺人的,即使對方是俗世普通人。

    解下李世傑的儲物袋後,挖了一個坑把他埋了起來。李世傑已死,儲物袋上的神識也就隨之消散,丁憶看看天色還黑,周圍也無人煙,就在附近找了顆大樹,坐下開始煉化儲物袋。

    煉化後放入一縷神識,袋內有二塊玉簡,還有一個小瓶子和數百塊靈石。小瓶子裡裝的是歸元丹,大約五六顆,難怪聽說丁憶有很多丹藥會那麼激動,看來在修仙界丹藥絕對是僧多粥少。

    二塊玉簡,一塊是土屬性的攻擊類法訣,對自己沒用,扔在一邊。另一塊是,看了看介紹,原來是築基期才能學的各種基本法術,應該是李世傑在藏經閣二層複製的,有驅物術,斂息術,火球術等。在修仙界看來,築基期才是真正的修士,才是修仙界的基礎,至於靈聚期,尚未脫離普通人的範疇。

    雖然靈聚期修士有很多也能發出火球攻擊,但有一個基本前提,必須是具備火屬性靈根的修士,用火靈力才可以。只有築基成功後,身體足夠純淨,才能不受這個限制。按所述,具體原理是以自身的靈力,如木靈力,水靈力等驅動身邊大氣裡的火靈力形成火球。但還有一個量的限制,所驅動的體外火靈力要遠遠小於自身靈力的數量,否則會立刻遭到反噬,化為灰燼。

    這個量的限制一直到元嬰期都無法打破,除非突破「天人合一」達到離界期,才能以體內靈力調用更多大氣中其他屬性靈力。據說這類大能修士,揮揮手就可以調用方圓數百里的靈力,山崩地裂,江河倒流,十分恐怖。

    驅物術也不是什麼東西都可以驅,修仙界說的「物」,主要指靈器和一些含有靈力的物體。修煉過驅物術再學會靈器自身的通靈訣,才能充分發揮靈器的所有威力。靈聚期修士無法修煉驅物術,光用通靈訣去驅使靈器,最多發揮靈器三成威力,操控也極為不穩定,這也是那次鬥法台上丁憶能躲過赤炎劍的主要原因。

    斂息術是收斂自己的氣息,也有限制,只對與你同境界以及更低境界的修士有效果,即使高你一個小境界,只要凝聚神識都可以輕易看破。

    看著這些很實用的法術,丁憶築基期尚未突破也只能暗歎無奈。收拾心神後,在樹下打坐了一會,恢復了一下剛才消耗的體力,然後繼續趕路。

    兩天後,走到長江中游的一個城市。丁憶天天吃辟榖丹也有點嘴饞了,想進城換換口味,在郊區一家小服裝店買了套茄克長褲,換上後進了城市。郊區小店主看丁憶一身白色真絲長袍還以為是拍電影的演員,見多不怪。

    進城後先到泰虎堂旗下的泰通銀行兌換了一張現金卡,在銀行工作人員目瞪口呆中,隨意的把一億現金卡插在茄克的小插袋裡,緩步離開。

    登上黃鶴樓的時候,正是華燈初上,燈火闌珊之時。登樓而上,坐在一個臨江的位子,要了瓶烈酒,三樣特色小炒,開始小酌淺飲起來。

    四年了,整整四年了,這一刻,丁憶有了一種重生的感覺。一杯烈酒下肚,彷彿一團烈火在心裡燃燒,四年的苦修和擔驚受怕一瞬間得到了釋放,想起泰古門的兩位小兄弟,心中一陣溫暖:兄弟,等你們出山,我們一起闖天下,並肩作戰!

    想起清雅如菊的王妍靈,又不由得暗自神傷,直到離開泰古門自己也沒敢表達過一句。每次藥園門口的見面都讓丁憶如沐春風,一度甚至產生不進藥園吸靈,不修煉,只要能和她在一起,此生無悔的感覺。

    想起了義父,不由怒從中來,恨不得馬上境界飛漲,天下無敵,胯下神駿赤兔,手擎三百斤大刀,殺入陰山將陰魂公子斬於馬下,再高喝一聲:「死者何人」

    就在丁憶一會笑一會悲,一會又怒目圓瞪呲牙裂嘴的時刻,樓梯「登登登」的響了起來。

    丁憶一凝神,從步伐聽只有二人,但另有一人幾乎落地無聲,氣息若有若無,是個武術內家高手。

    丁憶抬頭細看,上來三人,前面二人都是十七,十八左右的少年,氣宇軒昂,玉面朱唇,後面跟著一位身穿唐裝的中年大漢,滿面絡腮鬍子,眼中神光四射,龍盤虎步。

    顯然二位少年身世不凡,在眉眼剔透的酒樓侍者笑語引路下,進入了對面的雅間,和大廳隔著幾扇精美的山水屏風。

    「哥,聽說對方在道上發話,要找我們竹田幫的麻煩」

    「怕什麼,小小的黑虎幫,翻不起什麼大浪」

    「老爸和大姐怎麼那麼緊張,每個場子都派了好多人把守?」

    「那叫以防萬一,別老是煩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有老爸和大姐在,不用怕,我們吃我們的,吃完哥帶你去一個好地方,嘿嘿」

    「什麼好地方?」

    「聽說老爸的金都夜總會來了幾個新鮮的小姑娘……」

    聽到這裡,丁憶無奈的笑了笑,搖了搖頭,收回神識。本以為是俗世什麼了不起的人物,原來不過是紈褲子弟。既然人家老爸有本事,做個紈褲子弟一輩子花天酒地的也沒什麼好不好的。各有各的活法,各有各的快樂,何必庸人自擾多管閒事。只是後面那位高手保鏢實在是器宇不凡,剛剛才引起了丁憶的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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