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我本猖狂:狐妖當道

章 節目錄 第73節:娶個妖精當王妃1 文 / 雲一默

    嗯?

    百靈好像是突然明白過來皇上說的話是什麼意思似地。

    她什麼時候說過她要和慕容澤成婚了?

    可是不等她開口說話,一直好像事不關己的慕容澤隨著皇上的話音落地已經站起來走到了百靈的身邊。

    他跪下,還不忘『溫柔』的拉著百靈的手讓她也一起跪下。

    「臣感謝皇上賜婚。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百靈驚愕的看著他,他『很隨意』的在胸前摸了一下。

    拿妖丹威脅她?

    該死的。

    「好了,好了,七哥的一件大事總算是有了著落,太妃娘娘和皇上也再不必為七哥操心了。皇上,選個好日子就趕緊的把這事給辦了。即便七哥這件事做的有些不妥,可好歹也是負責人的。別讓人在背後議論了。」慕容黎的意思,是這未婚有孕實在有傷百靈的名聲,趕緊的落實了名分,也堵住那些好事之人的嘴。

    之後,李國公是怎麼憤然離席的,李師琴是如何哭哭啼啼的離開的,皇上下的什麼旨,還有那些人的虛假賀詞,百靈通通不知道了。

    她只知道,某個人回去之後一定會被她活剝了皮。

    「說,本姑娘為你冒犯聖顏,你為什麼要落井下石?」今天的書房內,百靈高坐在桌子上,一腳踩在坐在椅子上的慕容澤的胸口上,開始興師問罪。

    「落井下石不該這麼用。本王這叫恩將仇報。」這個時候的慕容澤竟然還能笑的出來。

    「對,就是恩將仇報?你是不是有病啊?人家李姑娘花容月貌,知書達理,還有你最喜歡的羞恥心,你幹嘛不娶?最重要的是她是個人。」百靈一邊說,一邊用力的拍著桌子,「你冤鬼似地纏著我幹什麼?你知不知道人,妖相戀,是犯天條的?」

    她腳下一用力,慕容澤輕咳了一聲,他推開她的腳,很好心的道:「犯不犯天條我不知道,畢竟我只是個平凡的人。不過你說錯了一點,相戀犯天條,我只是和你成親,並不會和你戀上。你放心,老天長眼的,誰也不會以為咱們兩個有什麼感情。」

    「那你氣死掰捏的纏著我幹什麼?」

    「今天是李師琴,我拒絕了,還會有第二個。太妃不會任由我成為孤家寡人的。與其這樣,不如和你成親,第一,咱們兩個互相討厭,不會真的有什麼。第二,品種不同,後顧之憂都沒有了。等到我心想事成之後,你要走我絕不會攔!互不相欠,也互不干擾。這樣的好事我幹嘛要拒絕?而且,你只是陪我演戲,我供你吃喝,再不苛扣你的伙食,如何?」

    百靈一拍桌子,跳了下來,「成交。」

    她為了一日三餐容易嗎?竟然連假成親這回事都答應了。

    賤人慕容澤就知道拿什麼來誘惑她。

    不過,她還是有那麼一丁點小小的感動的,只是一丁點,和螞蟻差不多大的感動。

    只因為,他沒有拿妖丹來威脅她。

    雖然在大殿上,他有這個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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