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我本猖狂:狐妖當道

章 節目錄 第4節:菜鳥狐妖4 文 / 雲一默

    「你才老妖怪。」百靈已經恢復了力氣,一把推開了大祭司乾枯的手。

    反正她自己也感覺不到自己身上的妖氣,他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好了。

    「沒有妖氣,我就可以去塵世了對嗎?」她更關心這個問題。

    大祭司重重的點了一下頭。

    百靈聞言,已經掩不住臉上的笑意,她主動的挽著大祭司的手討好的說道:「大祭司爺爺,我問你啊!上次你和妖王在一起說的靈珠,真的有這個東,西嗎?」

    聽到她提到靈珠,大祭司只是微微一愣,好像並沒有很意外,也根本沒有責怪她偷聽他和妖王之間談話的意思。

    「靈兒,你要靈珠幹什麼?」他問。

    百靈晃晃腦袋道:「好奇啊!想看看長什麼樣子。」

    「哦!」大祭司一副相信她說辭的樣子,「可你知道為什麼我們明明知道這世上有靈珠這樣的東,西,卻從來沒有去尋找過嗎?」

    「那是你們找不到。」百靈說的很理所當然。

    「是,我們的確找不到。」大祭司笑著摸了一下自己的鬍子,「靈珠,顧名思義,就是世間靈力的源泉。但卻不是我們妖界的人可以駕馭的。所以上萬年來,凡人是這塵世之主,而我們卻只是異類。這是上天注定的,不是我們可以改變的。靈兒,你懂我的意思嗎?」

    百靈想也沒想的回道:「不懂。可這跟我有什麼關係?反正我一直想去塵世玩玩,給自己找個目標罷了。又不是什麼了不得的大事。你就告訴我靈珠在哪裡吧!」

    「我說過我不知道在哪裡。你既然想去找就要靠你自己。不過你去塵世必須答應我三個條件。倘若你做不到,我會親自把你抓回來,然後永世不得在踏出岐山半步。」大祭司突然很嚴肅的說道。

    「好。不就三個條件嗎?三百個我都答應你。」百靈現在的一顆心早就雀躍的不知道飛到哪裡去了,根本看不到大祭司的嚴肅。

    「好,第一,我給你的藥雖能掩蓋住你身上的妖氣,可是三年為限,三年之期一滿,不管發生任何事你都必須回來。」

    「用不著那麼長的時間,我三個月就回來。第二?」百靈不所謂的揮揮手,她也沒想在外面留那麼久,岐山還有玉哥哥呢!她才不要在外面待的那麼久。

    「第二,不准傷人性命。塵世間的恩恩怨怨自有他們的定數,不管出於什麼原因,你都不能傷害任何人的性命。否則,你不僅要受到妖王的懲罰,還會受到天譴。這是妖界的規矩。」

    百靈一笑,立刻點頭,「我還想成仙呢!不會自掘墳墓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塵世間的情愛,你斷斷碰不得。倘若為凡人動心,萬劫不復。」最後一個條件,大祭司說的格外鄭重。定定的看著百靈清澈的眸子,一字一句咬的很清楚。

    百靈的眼珠子一轉,立刻就笑了,點了一下頭。那些凡夫俗子她怎麼看的上嘛!天底下還有比玉哥哥更好的人嗎?她不會,也絕對不可能愛上那些短命的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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