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秘密集 訓 文 / 堅刃
龍哥這個人,不但凶狠,而且狡猾,不但狡猾,而且真誠,這幾樣品行,只要具備一樣,就能混出點名堂來,要是具備兩樣,可就能成一番大事,可是龍哥,三樣都具備,混黑社會都有點虧了。
聽了龍哥的豪爽之言,商歌馬上被打動了,他決定和劉化鵬消弭矛盾,跟著他幹,怎麼著也先要把債還清了再說。
但劉化鵬顯然不具備他大哥那般的氣度,在劉相龍面前,他不陰不陽地訕笑著歡迎商歌的加入,商歌一握到他的手,就像看到了他的陰暗心理一樣,但是,商歌並不在乎。
販毒的隊伍,是劉相龍親手創建的,雖然販毒的高額利潤帶給他巨大的現金流,可現在的劉相龍,已經不是當年那個為了錢什麼事都會幹的毛頭小子了,現在他有社會地位,有廣闊的事業,他需要撇清和販毒網之間的聯繫,之所以現在還脫離不了這個行業,還是因為熟門熟路的這個團伙,都覺得從這行業中賺錢簡直太簡單了,簡單得如同買了一台印鈔機自己印鈔票,要是劉相龍提議退出這個行業,恐怕會引起他手下的嘩變,何況劉相龍自己也還猶豫不決。
他把販毒這部分交給了奢靡無度的弟弟,劉化鵬求之不得,這個職位油水最多,除了他大哥那個職位外,恐怕只有這個職位才能滿足他不斷增長的用度需求,至於正事,他則做起了甩手掌櫃,把主要的事情都推給了一個叫冉亮的人,這冉亮是誰?是當年跟著劉相龍出生入死的老夥計了。
打從內心來說,冉亮很看不起劉化鵬這個人,他覺得劉化鵬無德無能,就仗著他是劉相龍的親弟弟,這才爬在自己頭上,好在這劉化鵬還算識相,平時還比較尊重自己,而且劉相龍對自己也算仁至義盡,這才勉強接受「鵬哥」的「領導」,不過,販毒組織真正的實權,一直就掌握在冉亮手中。
冉亮對龍哥突然安排了一個商歌到自己這裡來也不以為然,但是他知道龍哥老出一些驚人之舉,也不太在意。既然來了,冉亮免不了要好好訓練他,除了基本的拳腳套路之外,還要訓練槍法,這玩意兒,不知什麼時候可能就用得上。
訓練拳腳功夫的地方就在商歌大戰群凶的儷都大酒店13樓,而練槍法則要麻煩一點,要坐船到大海上的一個小島去,這個小島是劉相龍委託別人包下來,作為這個販毒組織的一個基地使用的,別說在這個地方練習槍法,就是打幾百發發炮彈,也不會有誰注意。
海島上一應俱全,也包括敵意。
今天是商歌第一次到海島來集訓,在市區一上車,就感覺到了車內的敵意,商歌小心防備著,但是這一路,非常平安地就到了這裡。
十幾個人從船上蜂擁而下,商歌故意走在最後面,即使這樣,他也差點遭到了暗算,船靠岸時,船跟岸之間擱了一塊給人走的板,商歌走在最後,正當他踏上這塊板時,走在商歌前面的那個人突然轉身,用他的大腳狠狠地踩那塊板,想把商歌晃到大海裡去,商歌趕緊退回到船上,那傢伙才放棄,走了,商歌這才重新上岸。
這個小島很大一部分都被森林覆蓋著,但在林中,刨出一塊平地,專門建了幾幢房子,商歌跟著眾人進了一排兩層樓的房子,這是大家的宿舍,他們要在這裡做一個星期的集訓。
離他們不遠處還有一幢好像是別墅的房子,商歌想這可能是龍哥來度假時用的房子,其實別墅在建造初的設想確實是留給龍哥用的,但龍哥一次也沒上島住過,倒是冉永亮常在這裡住,留了一半給劉化鵬,但劉化鵬很少前來。
房間是兩個人一間的,別人似乎都有了伴,兩個兩個地住進去了,只留下商歌和一個他以前沒見過的人,帶隊的老隊員就讓商歌和那人住一間。
商歌知道這肯定是安排好的,那個人,很有可能就是劉化鵬派來的,但是他沒提出異議,就進了房間,找了其中一張床鋪,簡單整理了一下。
「喂,你好,你叫什麼名字?」那人問他。
商歌這才抬頭看那人,比商歌略矮一點的身材,不過身上肌肉比商歌壯實,皮膚曬得挺黑,年齡大概是二十多了吧。
商歌心想,劉化鵬難道沒告訴你我的名字,於是冷冷的說:「我叫商歌。」
「呵呵,你這人倒是不大說話,不過,我喜歡話不多的人,但你總該問問我叫什麼吧。」那人說。
「那你叫什麼?」商歌於是問。
「我叫高鑫,三個金的鑫。」高鑫說。
商歌沒再問下去,繼續埋頭整理床鋪,高鑫只好搖搖頭。
過了好一會兒,高鑫突然說:「我見過話少的,但像你這麼少的還不多,你很像我的一個戰友。」
商歌想,原來這人是部隊下來的,這恐怕比較難對付,可是部隊出來的幹嘛要給劉化鵬賣命?
商歌躺在床上想,但是仍然沒說話。
高鑫只好長長地打了一個哈欠,轉頭向內睡覺去了。在海上顛簸了幾個小時,商歌也很累,但又不敢睡著,只好迷迷糊糊地歪著腦袋休息。
突然聽到有人叫:「喂,起來吃飯了。」商歌趕忙睜開眼睛,原來叫他的人就是高鑫,自己竟然不知不覺地睡著了,商歌醒了,想想還有點後怕,但是這個高鑫,為什麼不趁自己睡著的時候給自己一點苦頭吃吃呢?
「還在迷糊啊,外面叫吃飯了。」高鑫又說。
「知道了。」商歌說。
「嗨,小兄弟,累的吧,等吃了晚飯再好好睡。」高鑫說。
商歌想,這句話算不算是在暗示自己,晚上等我睡著了再給我好看?
大家都彙集到一個飯廳,隨船帶來了一些蔬菜和肉類,廚師做了簡單的幾道菜,放在幾個面盆裡,飯也一樣,一口大鍋,誰吃自己拿碗來盛。
大家一窩蜂上前,商歌沒有搶飯的習慣,又加上他的防備心,因此又落到後面,等輪到他掄勺子時,發現飯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