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玄幻魔法 > 朝元

章 節目錄 第六百一十七章 脫獄 文 / 溫酒煮花生

    那陳顯忽然出言道:「狼衛大人,下官想問問,夏陽捕頭怎麼樣了,聽說他傷得挺重,如今在何處?」關岳應了一句道:「沒事,丹藥都吃過了,裴家的少爺也是一般,他們都在隱狼司報案衙門做客,他們是受害者,可有些事,還要問問清楚,晚上會在報案衙門歇息了,陳大人就不用操心了。」陳顯聽後,心中咯登一下,當即就猜到,狼衛們不只是聽過謝青雲的話,而且也生出了一些懷疑,當下也不再多問,拱手送別了吏狼衛關岳和謝青雲。目送這二人離開,陳顯陷入了沉思,此時裴傑不在,時間越久對他們越不利,又無法和夏陽他們商量,他只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想到一個絕妙的法子,想了一會,這就大喊一聲,叫來衙役,讓那衙役去請錢黃過來。

    陳顯正自焦急謀劃,謝青雲跟著吏狼衛關岳,在三刻鐘之後,就來到了重罪牢獄,那鑰匙雖奇特,但關岳身為狼衛,對於牢獄的各種開啟法門十分熟悉,加上之前陳顯已經解釋過了,他很快就開了牢獄的大門,牢內值守的獄卒和獄頭見陌生人竟用鑰匙開了大門,心中自是一驚,隨後見到這人晃了晃郡守大人的令牌,也就二話不說,讓出了道路。吏狼衛關岳這就領著謝青雲大踏步的穿過重罪牢獄的大堂,走在了牢房的通道之上。謝青雲四處張望,發現打造這裡的匠材果然極為堅韌,儘管比起滅獸營的獄城還差了不少,但以謝青雲的靈元所探。這等牢牆、大門,三變武師也難以破開。這也是兩名狼衛答應他的要求。送他來這裡的原因,謝青雲早先在郡守府內用假毒藥收復那名衙役的時候探明了這一點。便以極為合理的想要見一見白龍鎮長輩的理由,提出要求,也算是利用了這大牢的堅韌,來執行他的下一步計劃。自然,任何計劃都有可能出現錯漏,謝青雲賭的就是這兩名狼衛和他心中所認知的隱狼司的狼衛一樣,即便性情不同,但當是公正明理之人,值得謝青雲慶幸的是。他賭對了,兩名狼衛不怕他進了這牢獄還能鬧出什麼ど蛾子來,也是答應了他這個合乎情理的要求。很快,關岳就領著謝青雲,沿著大牢的通道,路過一間間的牢房,分別在柳姨、白逵和老王頭的牢房前各自停了一會,因為每一扇牢門上端,都有一個很小的四方窗口。儘管已經很小了,但仍舊被特殊的匠材做成的欄杆所鑲嵌,謝青雲個頭較高,也需要踮腳去看。才能看清牢房內的情況。好在,無論是柳姨、老王師父還是白逵師父,雖然都氣弱體虛的躺在地上。但謝青雲的靈覺探過,三人都無生命危險。謝青雲這才放下心來。這種探視,只允許謝青雲看一眼幾位長輩。這個時間,莫要說身體虛弱如此,即便是健康的平日,柳姨等三人也都是熟睡之時。謝青雲分別看過之後,就對吏狼衛關岳點了點頭,這便被關岳帶到了一間空的牢房中,將他關押了進去。隨後,關岳拱手言道:「小兄弟就在此呆上一夜,在下這便告辭。」他沒有多問,謝青雲為什麼堅持要在這裡過夜,吏狼使交代若是遇見謝青雲和那紫嬰,要禮敬,也要監視。因此,關岳和佟行兩位吏狼衛答應謝青雲來這裡看望白龍鎮的幾位前輩,算是禮敬,也合乎情理,但完全可以在看過之後,將他押回隱狼司報案衙門,卻同樣應允了他留在這重罪牢獄的請求,這便就是他和佟行心中的默契了,不同意謝青雲留在這裡,自然是可以的,但若是那般,就不會清楚這少年人的心中所想了。在如此銅牆鐵壁,尋常三變武師都無法破開的牢獄中呆一夜,定然會有這少年的理由,兩位吏狼衛都想要看看謝青雲到底想要做些什麼,或許他將要做的會和那吏狼使交待的同樣需要被他們監視的紫嬰有關。儘管關岳和佟行對於謝青雲的印象不錯,且他們從吏狼使傳達的命令的語氣當中,感覺的出最高層的隱狼司府對待謝青雲和那紫嬰的態度沒有什麼敵意,可畢竟還有暗中監視這一層,說明隱狼司府對這二人還有疑慮,想要探查出這二人的某些不被人知道的行為舉動。身為吏狼衛,自然要全力執行這個任務,至於韓朝陽一案,兩人早有決定不會去涉足,因為已有游狼衛下來探查了,他們已經察覺到此案和表面上的定案應該不同,大有問題,謝青雲這少年的那幾位長輩多半不是真正的罪犯。關岳離開牢獄之後,並沒有回隱狼司,而是潛行在牢獄不遠處的樹端,靜靜的等著,由他來送謝青雲來牢獄之內,執行暗中監視的任務,自是因為他和佟行修為相近,都是三變初階,但他的戰力卻能和三變高階修為的武師一戰,若有突發情況,需要動手,他在這裡,更不容易出問題。送走了押送自己的吏狼衛關岳,謝青雲安心的呆在了自己的牢房之內,牢獄四面都是封閉的,只有牢門上端,有一扇窗戶對著牢房和牢房之間的過道,整個牢房之內完全看不見外面的星空,謝青雲沒辦法知道時間,只能憑借進來時候的記憶,估算著過了多久,心中計算著大約一個多時辰之後,謝青雲這就取出了隨身攜帶的玉環。這也是他沒有在裴家地牢內暴露這斷音石所化玉環的原因,若是早早暴露他有這等靈寶,方才提起要來這重罪牢獄,裴元、夏陽這兩人定會猜到什麼,定會直接對兩位吏狼衛去說,那這環玉定會被狼衛給暫時收繳,誰都很容易想到他來重罪牢獄的目的,是劫獄了。之所以沒有自己悄然來這裡,從外間破開牢獄救人,當然是因為這牢獄之內關押了許多重罪的罪犯。謝青雲並不清楚哪間牢房關著柳姨他們,他對環玉攻擊的方向本就掌握的不好,範圍更是模糊。若是直接殺進來,和獄卒、牢頭搏殺時。倉皇間轟錯了牢房,將其他罪犯放了出去。

    可就麻煩大了。這裡面說不得會有窮凶極惡之輩,一出去就胡亂屠戮百姓,這可絕非謝青雲想要看見的。只有入了虎穴,才能救下人來,這才是謝青雲今夜計劃的最終目的。只不過這個計劃,如今稍微有了些變化,兩位吏狼衛答應他來看望幾位前輩,十分痛快,合情在理。但是對他要求被關押在這重罪牢房一夜,只是猶豫了一下也就答應了,這一點令他頗為奇怪,原本他還准了一套說辭,卻沒有用上。這一路上想來想去,兩名狼衛有此決定,只能是他們想知道自己主動要求關押在這重罪牢房,到底想要做些什麼,為了知道他的目的。而同意他這麼做的,足以表明這兩名吏狼衛十分自信,相信他們可以掌控得住局面。儘管這個可能性有些勉強,但卻是謝青雲能夠想到的唯一可能。順著這個可能思慮下去。謝青雲就很容易的猜到,方才送自己來的狼衛沒有走遠,或許就在外面某一處潛藏。等待觀察自己的行動。有了

    這個猜測,謝青雲的計劃就有了一些臨時的改變。他取出環玉,跟著靈覺外放。好在鑄造牢獄的匠材不是那元磁惡淵之內的能夠隔絕氣機的木材,他能夠直接探到牆壁之外的事物。所以要這麼做,是他要判斷,哪一面牆壁是對著外間的,免得環玉一出,轟擊開的是另外一間牢房和自己牢房的隔牆,裡面住著一位窮凶極惡的大盜,可就麻煩了。一探之後,和謝青雲想的差不多,正對門的那面牆壁,通著的是一處間隔只有三尺的院牆,也就是說牢房的後面,就是一處很窄的空巷,跟著就是高大的院牆了。探明一切,謝青雲靈元湧入環玉,對準那牆壁,一股元陰磁暴轟然而出,只一下,這面尋常三變武師都沒法破開的牆壁直接化成了齏粉,元陰磁暴轟擊的聲音本身並沒有多大,且一下就能將一面牆壁轟成粉末,也不會有太大的聲音,不過磁暴之後的滋啦啦的聲音,卻是完全沒有法子避免的,加上忽然消失了一面牆,左右兩間牢房都會跟著震動幾下,附近的重罪犯人也都聽見了這聲響動,和謝青雲預料的一般,當即就有牢犯發出嘶吼,瘋狂的轟擊自己牢房的牆壁,想要脫獄而出。好在這裡關押的重罪犯,通常都是二變修為。一般三變修為的武師,入住這裡也是在案子沒有確定之前臨時關押,到了定案之後,三變以上的罪犯都會被統一關押在東部四郡一處山野中的地牢,武國十二郡,分東部、中部和西部,共有三座這樣的地牢,三座地牢只有隱狼司的相應的狼衛知道其具體位置,三座地牢之上,便就是隱狼司的重罪牢獄,那裡關押的都是修為極為可怕的大案要犯,而比這些更要厲害的囚犯,都會被送往滅獸營的獄城,那裡才是整個武國最強大的牢獄。此刻這寧水郡的重罪牢犯的犯人,對於寧水郡的民眾來說,依然相當厲害,好在謝青雲已經算準,自己這元陰磁暴的轟擊,不會影響到左右牢房的堅韌,就任憑這些傢伙瘋狂的嘶吼,也無濟於事。當然這樣的響動加上元陰磁暴之後的滋啦啦類似強大的閃電落地的聲音,片刻間就引來了牢頭和獄卒,不過這時候謝青雲已經越過了那處處都是機關的高牆,落下地來,這自然得益於他和滅獸營的伯昌大教習學過的破解機關的本事,從滅獸城去靈影城的那條機關橋,比起這裡的機關可是厲害百倍,謝青雲不需要破壞這高牆,就能輕易出來了。當然,若是遇見的真個沒法破解機關,他也只能對不起這郡裡辛苦修繕的重罪牢獄外牆,將他轟碎了,至多此案了結之後,他賠償玄銀,令其重新修復。一出牢獄,謝青雲絲毫不在乎自己的身形暴露,他就是要那藏在暗處的關岳發現自己,同樣他也在開始將靈覺四散探開,這樣更方便關岳發現他,如此繞了牢獄轉了一個圈,聽著牢獄之內獄卒、罪犯的喧嘩,他就看準一個方向,上了一株大樹,以潛行之法,不徐不急的奔行而去。自然,他這個潛行之法,絲毫沒有盡力,反倒是故意要暴露一些,引那關岳來追。他相信,對方不會安排兩名狼衛都來探查自己,一定會有一人留守在那隱狼司報案衙門之中,看押裴元和夏陽,防止遇上什麼突發情況。若是這兩名狼衛要對付自己,早在之前大街上,自己將夏陽和裴元交給他們之後,他們就可以合力擒拿自己了,他們可不知道自己有環玉這等大殺器的靈寶,兩名三變武師全力捉拿勁力十五石的自己,在他們看來應當是十分輕鬆的。謝青雲如此行了不就,嘴角就微微一笑,他已經察覺到身後有人跟著自己了,且不用以靈元探入對方身體,就能感覺的出來對方的氣息,正是之前送自己來這重罪牢獄的吏狼衛關岳。這關岳和謝青雲所猜測的一樣,只是遠遠的跟著,並沒有想要捉拿自己。

    顯然他們對自己所說的關於夏陽、裴元和郡守陳顯等人陷害自己的事情,將信將疑,原本想要認真調查,在聽聞自己要來重罪牢獄呆上一夜之後,就有了新的主意,跟著自己,監視自己,說不得能得到什麼線索。謝青雲當然不知道這兩人可不是為了此案來的,此案已經有游狼衛介入了,他此時還在為關岳的行為心下讚歎,覺著隱狼司到底還是隱狼司,雖然有些問題,但畢竟追求每一件案子的事實,不會輕易下定論。(……)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