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2章 小丑與蝙蝠俠的**四射!(4) 文 / 別人家的小貓咪
如果在蝙蝠俠的前面是一個無辜的平民,一個無辜的嬰兒蝙蝠俠這樣做完全還可以理解,保證對方不受傷嘛。可是在蝙蝠俠面前的是萬惡的小丑,撞死完全是為民除害,蝙蝠俠這樣做就完全讓人難以理解了。
這是什麼情況?!!
「蝙蝠俠轉開了?」「難怪小丑庫有恃無恐,原來是早就料到,可為什麼蝙蝠俠會轉開?」「難道是蝙蝠俠腦子壞掉了?」「難道蝙蝠俠和小丑是兄弟所以他才不能痛下殺手?」
這種轉折性的畫面,讓人摸不著頭腦,並且小聲的猜測,親兄弟這種情況的確是,就算是犯了天大的罪過也很難大義滅親吧。可是這個想法馬上就被自己給否定了,蝙蝠俠真實身份是韋恩,那可是高譚市首富的獨子,完全和小丑扯不上關係。
可問題的關鍵就是這到底是為什麼?好吧,如果腐女的風潮蔓延到米國去了的話完全可以看出,可能就會大吼這就是相愛想殺,可惜偉大的腐風沒有出現。
不理解的同學們做出了一個非常整齊的動作,齊齊的轉向卡基,並且目光之中都帶著疑惑,誰叫這本漫畫的主人是卡基。
卡基一愣,看著他有什麼用,他還不是摸不著頭腦,忽然卡基想到了之前在超級英雄官網之上看到的資料,恍然大悟。
「我知道了……」說話只說一半這種人是最討厭的,同學們的目光全部都是「你知道就快說。不要吊胃口」這種目光。
「超級英雄官網上面披露的蝙蝠俠的資料,其中蝙蝠俠的原則就是不會殺罪犯,幾乎都是將罪犯制服然後報警。」卡基道。「準確的說這是蝙蝠俠最大的原則。」
這樣一說眾人明白了,可是對於小丑這種做法完全是感到不可思議,首先來說摩托車如果直接碾壓了過去小丑是絕對死翹翹的。
話句話來說蝙蝠俠可能破例破掉自己的原則嗎?
非常有可能!
君不見在此之前小丑都幹了一些什麼事情,差點將蝙蝠俠喜歡的人殺掉,並且還三番兩次的挑釁,各種各樣的花樣作死。
「這個小丑是拿命在玩這個遊戲啊!」某位同學喃喃自語般說出了這樣一番話,的的確確是這樣。,如果蝙蝠摩托車撞了過去誠然蝙蝠俠是輸了,他破掉了自己的原則。可是小丑你也沒命看見啊。
俗話說得好有命賺錢沒命花錢,頂什麼用?可是這個小丑的表現呢,不停的朝蝙蝠俠拉仇恨,並且那種表情還是非常樂意看到這樣的結果。
這小丑的思維實在是太tm奇葩了。
接下來小丑繼續展現這他的瘋狂。就算是失手被擒。被抓進了警局,還是搞風搞雨,直接用人肉炸彈炸掉了整個警察局,不僅僅是這樣,他還將屬於他的那份錢自己給燒掉了。那可是一堆美金,累死累活的好不容易得到的,可是卻被小丑這樣燒掉了。
壞人做壞事也都是有目的性的,錢還有復仇這兩點大抵都囊括了。
可小丑是什麼?
復仇?他復哪門子仇?他失去的混帳爸爸?或者是離開他的美麗老婆?
肯定不是。至於錢,那就更不可能了。這貨剛才燒掉堆得好似小山丘一樣的美金,換句話來說這小丑是為了成為壞人的壞人。
這種壞人才是真正意義的壞人,沒有任何雜質,最為純潔的壞人,天生就是為了搞破壞而存在的,這樣的人才能稱之為宿敵,蝙蝠俠的宿敵……好吧,這樣的角色也不是值得歌頌的。
蝙蝠俠是完全進入了被動模式,根本就奈何不了小丑分毫,小丑是變得更加的瘋狂,直接是引爆了醫院,小丑穿著一件醫生服裝,走出來,舔了舔舌頭,摁著手中定時炸彈的按鈕,摁一下還沒有爆炸。
小丑就好像拿到失靈玩具的小孩,癟了癟嘴好像是在賭氣,又搗鼓的摁了幾下,這個時候的小丑竟然有一種呆萌的感覺,可是越是這樣越讓人膽寒,一個壓根就沒有將自己所做的壞事當做壞事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就好像被稱為世界上看得開的人一樣,餓了,家裡沒有肉吃了,將親生兒子殺來吃了,最後被警察逮捕問為什麼,而他給出的理由就是餓了想吃肉,僅此而已,這就是看得太開了。這就和小丑類似,可能在小丑心中製造爆炸也不過就是在玩遊戲,死了多少人也沒關係。
壓根沒有將犯罪當做犯罪的人,才是最恐怖的。
小丑的目標可不僅僅是引爆小小的一個醫院,而是整個南區。
轟隆轟隆,一陣爆炸。
在這點上絕對是寫實主義,雖然是漫畫並不是現實,可是給眾人的震撼卻一點也不小,在幽默漫畫之中之不乏也有大場面的,就好似利普的《戰艦》,連星際大戰都出來了,可那一切的一切都是一幽默搞笑為主,或許在觀看的時候會看到一爪半鱗的大場面,可也絕對不是主要的,至於驚悚漫畫恐怖漫畫就更加不可能看到大場面了。
因為爆炸,上一刻還是繁華的高譚市,下一刻就被炸彈毀了,斷壁殘垣,到處都是傷者,男人小孩哀嚎的摸樣,老人因為爆炸被垮塌的建築活埋,或者是直接在炸彈的爆炸範圍之中被炸成一塊一塊的,死無全屍。
小丑的瘋狂,這些全部都是小丑作的孽,在漫畫之中足足用了五格的內容來展現。
小丑做事果然是完全不考慮後果的,他發動了比恐怖襲擊還要厲害的襲擊之後並沒有躲藏,而是大搖大擺的對著鏡頭宣佈這個城市是屬於他的,他要讓這個城市的人陪他完一場盛大的遊戲。
很顯然整個城市的人陷入了恐慌之中。政府決定將群眾疏散出高譚市。為了一個人,讓政府不得不做出這樣的妥協,和小丑比起來。地球上最帥的男人本.拉登真的不算什麼。
克拉瑪依大火事件,用兩百多名學生的性命換取了幾個高官的性命,這也就是出了事官員先走,現實之中也是這樣的。政府調動了兩艘輪船疏散群眾,而這個時候第一批撤離的自然是高官顯赫,一艘船上全部都是高譚市的高官顯赫。而另外一艘船,全部是凶狠的罪犯。當然並不是死刑殺人犯,也不是犯了小偷小摸關幾天既可以釋放的罪犯。
這個設定也合理,這倒不是說政府對於罪犯與達官顯赫一樣的看重。關鍵是如果這些監獄之中窮凶極惡的罪犯放出來來,再遇上瘋狂的小丑,兩兩相交那得出的答案可不是壹加壹等於而可以說清楚的,因此也要第一時間撤走。
一船是罪犯。一船是高官顯赫這種設計讓卡基嗅到了一絲不同尋常的味道。
果然!果然如此。卡基的感覺是對的,漫畫這樣畫是有目的的,那個小丑又出手了,他在兩艘船上都裝了炸彈,也就是說只要他輕輕一摁,兩搜船的人全部都會死翹翹。
可是小丑沒有怎麼作,光是這樣做可完全顯示不出這位小丑的變態,他在船上給每個人都準備了一個按鈕。只要兩艘船上任意一個人先摁下去了,那麼小丑就會引爆另一艘船。
簡單的來說。每個人手上不但是把握著自己的性命,甚至於另外一艘船上所有人的性命也把握在其中,這完全是人與人之間信任度的一種考驗。
你想活命,對方也想活命,每個人都想要活命,想要活命最好的方法就是馬上立刻按掉手中的按鈕。可是在你按掉這個按鈕的同時就代表著你斷送了整整一船人的性命。
當然這還不是最經典的地方,最經典的是……
兩艘船人身份的差異,一方是高譚市達官顯赫,也就是所謂上流人士,社會上流人士的人,還有高譚市的高官,這種情況下如果為了自己報名而摁下按鈕導對面的一艘船被炸毀,船上的人全部死亡這得是多諷刺的一件事啊,並且你於心何忍?
雖說在《金田一少年事件簿》之中有所謂的浮木傳說,也就是當自身的生命得不到保障,逼不得已殺人的情況下,這種情況在法律上面是無罪的。就算真的在法律上面無罪,良心能安?
至於跑?逃離這艘船直接跳入海中,你認為就可以解決一切,小丑怎麼可能會留下如此大的破綻,只要有一個人逃跑小丑就會同時引爆兩艘船。
當然也不會缺乏有骨氣有氣節的上流人士,可問題的關鍵就是你有氣節不會摁,那另外一艘船呢?你能保證對方也不摁?那艘船之中可全部都是高譚市的罪犯,這群人心中有這樣的氣節嗎?
這才是小丑這次計劃最精彩的地方,卡基舔了舔嘴唇,讓乾裂的嘴唇變得濕潤,好像吃了一個人參果一樣渾身上下都變得非常的舒服,他還是第一次看漫畫,不!甚至於是都沒有這次的激情。
漫畫之中平時嘴角含著優雅的笑容,文質彬彬的上層人士現在完全變了一副嘴臉,相信如果不是礙於面子,礙於那個身份,早就有人按下去了,可即使是這樣也是吵吵嚷嚷,優雅彬彬有禮的談吐不知道扔到什麼地方去了。
「我說我們應該討論一下。」
「最後一次重申,這件事情不會再作討論,將按鈕全部收起來。」
「為什麼不會再做討論,那艘船上一定也在討論相同的事情。」
勾畫的一個一個的人物樣貌,臉上的那股緊張之情完全可以感覺得到,這種代入感是憑借腦補可以超越的。
到底是平時優雅的上層人士拋棄自身的氣節摁下按鈕,還是吵吵嚷嚷已經蓄勢待發的罪犯搶先,真是太令人期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