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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一十六章 【親一口】 文 / 不穿內褲兒

    「這可怎麼辦啊,你別笑了,你這樣會死的。」小雪看著這個秦臻完全失去了剛開始在後面追趕汽車時那種生龍活虎的樣子,簡直就是一個衰到了極點的病人,眼看就要嚥氣。

    「死就死,死有什麼可怕的。人生譬如朝露,朝聞道,夕死可矣。」然後這個秦臻思路跳轉極快的把腦袋轉向王天宇的方向,「還有沒有酒!」

    王天宇拿出一瓶烈酒,也是紅星牌子的。

    「這個可是好東西啊,說不定我們倆還是比較投緣的。」

    王天宇看著這個秦臻的表情,上面一層死人的灰敗,甚至於說已經有死人斑隱隱約約的浮出皮膚的表層。

    王天宇一伸手,從這個秦臻的臉上把上面的一層易容的半透明的硅膠和其他藥物融化製成的半透明的面具揭下,立即露出下面的膚色,上面呈現著一種如同大理石的那種石化的顏色,顯然是已經要死了。

    「你還要什麼願望嗎?」

    「願望當然是有啊!」這個秦臻眼睛已經睜的十分的勉強了,但是兀自在拼了命的努力讓自己生命的最後一刻死的有點尊嚴。「首先就是這個小丫頭親我一下。」

    「如果你要是不死的話,我就親你一口!」

    「嗯,好吧,為了你的這個承諾,我無論如何都要活下來。」

    王天宇和雪兒卻都知道這個秦臻此時所言,不過是逗所有人開心罷了。

    「你說的啊,不準死,如果死了,如果死了我是不會饒過你的。」雪兒今天的表現似乎和以前不是太一樣。

    王天宇和李奈萱對望一眼,李奈萱做出一個攤開雙手無可奈何的動作,意思是說,雪兒的事,她也不想說,那就是,雪兒戀愛了,在這麼短的時間,愛上了一個該死的人。

    上天真是捉弄人啊,王天宇如是的想著,不過看著自己身邊的李奈萱,卻知道,自己一輩子都要好好的珍惜李奈萱,本來是天人永隔,老死不能相見的兩個人,居然因為極度偶然,幾乎不可能的原因,走到了一起。

    王天宇知道,在當時,為了救自己,不讓自己被長弓玉蠔體內的夢魘一般的存在和菊白涉間體內自小生長起來的惡鬼吞噬自己,李奈萱當時一定是在生死之間做著一個巨大的抉擇,但是幸運的是,他們成功了。

    每次想起這件事情,兩個人就能感覺到彼此的感情堅固不可摧。

    所以在現在這個場景,就像是李奈萱和王天宇在那個時候的場景,只不過,更為悲慘的是,李奈萱當時還有選擇,但是這時候的秦臻和小丫頭雪兒都沒有選擇。

    這時候,吟的一首好詩的秦臻再次開始吟詩,看來也是不把這個雪兒感動哭不罷休啊,情種,王天宇對他下了一個定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同日生,時時與君好。」

    「君住長江頭,妾住長江尾。思慕不得見,共飲一江水。」

    兩個人現在雖然是第一次見面,但是雪兒見到了這個秦臻那種對一切都滿不在乎的態度,憂鬱的要死的眼神,俊朗灑脫的潦草外貌,不知道怎麼就想和他在一起,他正是符合了雪兒心目中的白馬王子的所有特點,英俊,無敵,甘為一些理想化的東西拋頭顱、灑熱血,這樣的男人,絕對是一個顧家的好男人,可惜是現在就要死了。

    雪兒居然真的在這個可憐的男人額頭上吻了一下,雖然只是蜻蜓點水一般的一下,但是在這個潦草不羈,長的如同狂風亂草一般自由散漫的男人臉上,居然露出了一個微笑,只是這個微笑剛剛露出的時候,已經有如同雨線一般的淚滴揮灑下來,流淌了秦臻一嘴巴。

    「嗯,想不到,你的口水是甜得,但是你的眼淚卻是鹹的。」時到臨死的關頭,這個秦臻依然還在貧嘴,聲音已經低了下去,渾身的溫度也因為大量血液的不斷流失,在慢慢的降了下來。

    「你不能死啊,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雪兒見秦臻乾裂的嘴唇上最後的一點煙灰落下,煙頭熄滅後,就整個的從嘴唇上掉下,還以為這個秦臻是要死掉了,立即開始搖晃秦臻。

    「秦臻,記住我,我的名字叫秦臻。」

    「嗯,我記住了你的名字,我會牢牢記住你一輩子的。」

    「白癡女人,我只是給你開一個玩笑而已,我根本不認識你。」秦臻嘴巴噙著一抹微笑,嘴巴卻是賤賤的欠揍。「嗯,現在大約是到了公園的位置吧,這兒的風景據說很好,什剎海,據說風景很棒,可惜我沒有來過,第一次到來,居然就成了最後一次,你們把我放下吧,我會找一個躺椅,坐上去,大概我還有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欣賞風景。」

    「好了,不要說了。」雪兒的眼淚再次順著眼睛垂落在秦臻的眼角上,秦臻拚命的睜著眼神,想要深深的把雪兒記在腦海中,即使生命很短暫,但是能擁有這麼幸福的一刻,那麼一切都是值得的。

    「嗯,把車停下吧。」

    王天宇看著車外,果然是到了什剎海,這個人沒有來過這兒都會有這麼厲害,這是簡單的看過地圖,居然就會對整個京都瞭如指掌,似乎自己的速度和方向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一個如此強大的人,不知道要用多麼堅毅的意志力來引導自己的習慣為自己所用,一個人的強大,是由他的習慣決定的。

    車是由夫人開的,夫人沒有停,車速一如既往,不快也不慢,這是一個正常速度,夫人斷然不會因為這個人的緣故,把自己置身於危險的境地,且不說開快車的危險了,單單是天上衛星的監控,就能把自己開車的心情暴露給有關人,從而開始由這輛車的蛛絲馬跡判斷殺手在這個車上,從而為夫人帶來一些不必要的困擾。

    王天宇越是和這個叫秦臻的男人在一起,越是能感覺到這個人的可怕,一般的人如果受這麼重的傷,流了這麼多的血的話,早就死掉了,或者最少也是眩暈昏迷,這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無法忍受這種疼痛,這些人無一例外,幾乎是全部都會因為缺乏生機而死去。

    而這個秦臻卻是正好相反,即使是已經完全的到了燈枯油盡頻臨死亡深淵的地步,他仍然能夠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在談笑風生,似乎受傷的人不但不是他,而且還與他一點的關係都沒有。

    到了目前,王天宇知道,他是在燃燒自己的生命,拚命的燃燒自己,想要讓自己無比尊嚴的死去,不露一絲怯意,不留一點遺憾,在與巨大痛苦對抗中,充當一個頑強的生命鬥士。

    王天宇想了一下,一個人在臨死前,連自己的死都設計的如此的富有悲情的詩意,如此的讓人刻骨銘心,也許他上車的一霎那就能夠快速的根據夫人的身份,判斷出他們的路線,已經想到了自己可能會死在什剎海公園的某條長廊上,當然在他詩意的構思中,也許自己的手上還抓著一袋鳥食,在雙手無力滑落垂下,閉上眼睛的時候,原本空無一物,安靜靜謐的長凳和小樹林邊,會一下子因為食物湧來無數的小鳥,紛紛的嘰嘰喳喳的叫著,用清晨時最富有生命氣息的合奏,為他送行。

    但是王天宇沒有停留。

    在戰場上,不管是哪一方,都會把戰敗者的屍體掩埋,這是對對手的尊重,這是對生命的敬畏,這是對遊戲規則的遵守。

    同樣,戰鬥的雙方,如果沒有戰鬥到山窮水盡,人員犧牲殆盡一步的話,根本不會讓自己兄弟的屍體暴屍荒野,就是死也要把兄弟的屍體,一點一點的抗回來,拖回來。

    這就是兄弟。

    雖然和這個秦臻只是一面之緣,根本就成不得上是兄弟,最多是個朋友而已。

    但是對王天宇來說,這就是自己的底限。

    王天宇是軍人,軍人的榮譽高於一切,但是如果說還有什麼比軍人的榮譽更高的話,那就是對道德和生命的敬畏。

    「嗯!既然你這麼白費力氣的把我從大老遠的地方拉回來,那麼一定不能小氣了,如果,我說的是如果啊,如果救不活我的話,直接把我掩埋,不要火化,因為據說,活化後,人會變成鬼,這樣不好。」

    王天宇再次敬佩這個秦臻到了一定的地步,對別人來說,熬到了這種程度的時候,屍體早就已經爛光了,屍變,屍斑,屍僵這些現象,該有的都是全部都有了,但是這個秦臻儘管嘴巴上死死活活的說著自己不怕死,但就是不死,可見,活著,真好。

    王天宇試著將自己的真氣度入這個秦臻的身體之中,然而王天宇發現一個更加令人驚訝的東西,這個秦臻的身體之中居然沒有一絲一毫的真氣,這是一個普通人嗎,顯而易見,肯定不是,否則的話,根本就沒有辦法跑那麼快,居然能夠追得上跑到了中速的「幽靈」,更何況這是秦臻在渾身上下受了極重的傷勢後,才完成的動作。

    「好了,到了,這個人最好留在車裡,我會讓最好的手術師動手的。」

    「不用。我自己來。」

    夫人詫異的看了王天宇一眼,他知道王天宇當過兵,有一定的包紮知識,但是在部隊裡面,所學的簡單的包紮知識,大概是僅限於把急救包裡面的三角巾取出來,對著傷員的胸口像下腹部延伸,然後對折返回到腰圍另一端繫好。

    但是王天宇則是貌似很專業的樣子,居然要給這個秦臻親手動手術。

    如果說開始的時候,夫人是抱著不相信的眼光的話。在準備好所有手術所需的消毒藥,藥棉,手術刀後,王天宇動手開始動手,看著王天宇的動作,夫人也只能用歎為觀止這四個字形容了。

    王天宇的動作很快,也很輕柔,就像是歌裡面唱的那樣:「你就像一陣惱人的秋風,」

    王天宇動作就是秋風掃落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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