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 文 / 有容
他的梨渦還是少出現的好,因為連她這麼小心的人都呆呆的被騙了!
寇玫瑰用力的嚼著。雖然冷了,可還是很好吃,只是冷掉的起士不會「牽絲」了,不過味道還是很好。「真是太好吃了!只是一個人吃真可惜!」
她想起葉逢春說的──人多東西才好吃!
其實,一個人獨享很多東西的感覺也不壞,真的不壞……
呵呵!在回台灣的前一夜,她可以把在美國她最愛的食物一次吃到怕,那也是美事一樁,這時候絕對不會有什麼人多東西才好吃這種傻論點!
「好吃!真是好吃……」臉上有什麼東西滑了下來,她理也不理。「真是太好吃了……」
第三章
台灣寇玫瑰二十六歲時
以下是一段MSN上的對話。
南丁格爾:終於把一千零一夜拜讀完了。
紅色:好看嗎?
南丁格爾:不就是一本童話嗎?
紅色:我以為妳能從童話中提出不同見解呢!虧我還挺期待妳能有什麼不同的心得。
南丁格爾:哈……(汗)!不就是一個得了被害妄想症的國王,在佔盡了女人的便宜後,有一天突然良心發現,專心守著一個女人的故事唄!
紅色:噗!哈哈哈……妳的讀後心得真另類,和我認識的朋友很像!他說,書中的國王只是逮到了皇后劈腿的辮子,然後把自己原本就存在的花心「正當化」!說他是因為皇后的叛變,所以變得不相信女人,一個玩過一個,不再對誰真心。
我問他,那為什麼他後來願意鍾情於那個說了一千多個日子的故事給他聽的女人?
妳猜他答什麼?
南丁格爾:什麼?
紅色:他說,那是一個失誤,人生的誤判!如果一千零一夜後來還有續集,一定是整本書都在寫那個國王如何如何的後悔,在嚥下最後一口氣前,還激動的拉著皇后的手,說他這輩子最大的憾事,就是聽了她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南丁格爾:噗……哈哈哈……這個……這個有創意!笑暈@@
紅色:……
南丁格爾:咳……喂,我分享了我的讀書心得了,那妳呢?一千零一夜這故事帶給妳什麼樣的偉大啟示?(好好奇喲!)
紅色:那個國王怕失去,因此不敢去愛;那位講了一千零一夜故事的女孩因為愛上了,因此不顧一切的賭上所有。當然,最後女孩贏了!
我想,即使女孩給的啟示是正面的,我的愛情觀卻是像極了國王。嗯……說實話,愛情給我的感覺像洗三溫暖,我是恆溫動物,忽冷忽熱我受不了的。
南丁格爾:嘿嘿嘿,妳遇上了那個讓妳怕失去,因此不敢去愛的人了呴?(灰熊好奇!)
紅色:嗯。
南丁格爾:哇噢!然後呢?然後呢?
紅色:我沒有國王那麼幸運,遇到了一個用智慧、用耐心去克服國王恐愛症的人。更何況那個人早就心有所屬,所以我……逃了。
南丁格爾:故事這樣就沒啦?
紅色:要不然呢?
南丁格爾:我還期待有後續呢!
紅色:別鬧了!喂,快十二點了,我睡覺時間到了,明天一大早還得早起呢!別忘了,我現在可是「老闆」了喲!
南丁格爾:啊!我差點忘了說,我今天幫妳接了一筆生意哩!有位親戚要送女性朋友的,要紅色玫瑰,花材隨妳搭,要典雅大方。總之,對方也沒什麼審美眼光,一切妳作主就是。
啊!對了,對方什麼沒有,就錢最多,花束價格無上限,他唯一的要求就是,他希望那朋友收到會很開心。
紅色:送女友的嗎?
南丁格爾:哈!當然不是,那人會有女友才奇怪!他是標準的現代楚留香,紅粉知己一拖拉庫,但女友卻沒半個。也不想想,都已經有未婚妻的人還這樣,真是有夠○○××……
紅色:嗯,我知道了。
南丁格爾:可能要麻煩妳外送,住址是……
互相道別下了線,關機後,寇玫瑰把花店的筆記本拿出來記錄。
幾年前她在網路聊天室化名「紅色」,認識了同齡化名「南丁格爾」的葉知秋。那時她才大二,而知秋也還只是個醫二生。
一開始大伙都在聊天室聊天,後來因為彼此很聊得來就改成一對一聊天,還常約見面,三不五時去喝下午茶,也曾經一起到日本旅行。
大四時,她開始接手媽媽的花店,並致力將原本的花店轉型為花藝公司,而知秋也隨著實習課程的開始忙得不可開交,所以彼此見面的機會少了,現在只能偶爾在網路上聊幾句。
知秋在工作上還真的幫了她不少忙,記得她的花藝公司在上軌道前,她的第一筆最大的生意也是她幫她接來的。就因為那筆生意讓她在上流社會的宴會展露了頭角,她的工作室生意才能蒸蒸日上。
花藝公司和一般花店是不太一樣的,前者以賣創意為主,和後者只賣花材是不同的,為了能將花店轉型,她從多年前就開始做準備,學插花、到日本考職照、美學、商品包裝,連大學念的都是農學相關科系。
一切俱足後,她開始著手了父母一直想做,卻沒信心的轉型工作。
而父母也因為花藝外聘的關係,後來索性定居美國了。
花藝公司雖首重花藝,可沒門路一樣玩不起來。在門路上,知秋真是她的貴人。
知秋不太提她家的事情,可看她的穿著打扮,還有她能幫她接到某大企業的生意,她想她只怕是哪個富豪家的千金吧?雖然她隨和又不拘小節。
想到這兒,她忙將心思轉回方纔的訂單上。
要送女性友人、紅粉知己,要典雅大方的感覺,且主花用紅玫瑰……
「嗯……用藍色飛燕草陪襯,再用進口蕾絲白色包裝紙和深藍色浮水印緞帶好了。」她大致上構思,明天還得實際演練一次。
瞄了下桌上的玫瑰型小鬧鐘。十二點半了!還真的該睡了。在關燈之際,她看見那本從美國帶回來的英文版《一千零一夜》。
翻開了書的最後一頁,上頭有她十七歲那年的筆跡,裡頭寫著──
他說:太容易得到了,失去了也不覺得可惜。
我說:怕失去,不敢去擁有,於是選擇了讓時間去淡了、忘了……
闔上了書本,寇玫瑰將書放回書架上。
那年她十七,邂逅了一個笑起來左邊嘴角有梨渦的男人。
而今她二十六,卻還爬不出那梨渦撒下的魔咒。
究竟要花多少年,她才能忘了那個下雪的午後,那個笑容所帶給她的溫暖和心動?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對於十七歲那年的情事幸虧她逃得快,並沒有多加留戀,要不她現在只怕不能享受到這樣快活輕鬆的日子。雖然……偶爾一想起那個男人還是會覺得……
他俊美的男色真是夠吸引人吶!多年不見,他是越發的氣宇軒昂、成熟迷人?還是……他已落得肥肉上身,是個大肚腩的歐吉桑了?
真是好奇啊!那個人在多年以後,是否仍遊戲人間?對他而言,愛情是否還是太容易得到,失去了也不覺得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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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棟古色古香的唐式建築別墅。
屋子兩側種著幾株綠意盎然的瀟湘竹,前頭有著假山造景,一池錦鯉。幾窪觀音石砌成的池子裡養著各色睡蓮,在古樸中增添了幾許嬌色。
前來應門的是個六十歲左右的婦人,她恭敬的領著寇玫瑰走入唐式主屋。
「我只是花店來送花的,請簽收就可以。」要延她入內,不必這麼多禮吧?
真是的!請的工讀生今天有事請假,正好出外洽公的她只好順道過來了。
她也不得不過來,因為人家指定要她送。
「我只是這裡的鐘點傭人,不替主人簽收東西的。」她溫和的一笑,「主人在裡頭,您請他自己簽收吧!」見她猶豫,婦人又笑。
「可是……」因為這家主人要她親自送花,現在又要她進屋子,說真的,也許是社會新聞看多了,她有些怕怕的。
「放心,在這裡不會發生什麼事的,這家主人是愛玩了些,也有人說他有些古怪,但絕對是個好人。」
被猜中心事,寇玫瑰有些尷尬的臉紅了。算了,也許只是個好奇心旺盛的女孩吧!
知秋說的,這束花的主人是某個花花大少的紅粉知己。
女人見女人,用不著防太多吧?
推開了和式木門,裡頭由一條甬道將空間分為兩邊,每邊約莫有五、六個以上的房間,就像是常在大河劇裡看到的純和式空間一樣。
在台灣還有這樣的地方!真是有種置身日本京都的感覺。
這屋子的主人是個日本人嗎?是純日本,還是日僑?抑或僅僅只是喜歡大和文化的中國人?而且,這人似乎喜歡古樸而低調的偏冷色系。
她有些惴惴不安的看著手上的花束。大紅玫瑰本身就是很招艷的顏色,要是她來過這屋子,且由她拿主意配花色的話,她想她的主花會選石楠花或是紫瓣石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