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烈火小親親

第10頁 文 / 可樂果

    他暗自盤算往後的行程,不亦樂乎。

    懶得探究他到底在嘀咕什麼,步溫柔好沒氣的撇撇嘴,酸不溜丟的說:「很抱歉,我這裡可沒有你喜歡的『芙蓉』可賞。」

    奇怪,她明明是想諷刺他,怎知反倒刺中自己,扯的是她還心痛莫名……莫非她病了?

    他蹙眉思考她說的芙蓉到底是指人還是指花,很快便發現其實並不需要煞費苦心想這個問題,因為他根本就不喜歡芙蓉,無論是花或人。

    「我又沒說我喜歡芙蓉。」

    簡單一句話便終結她的疑慮,以及潛藏在她內心深處始終不自覺的護意。

    「不喜歡芙蓉,那麼你……你喜歡什麼?」本該是咄咄逼人的一句話,從她嘴裡說出來卻是荒腔走板。

    思,這個問題有點深度,確實值得他深思熟慮。

    如果把芙蓉比擬成早上那名少女的話,那麼她勢必就是……

    想到了!

    他突然凝眸鎖住她,原本坦蕩直率的目光變得奮興而熱烈。

    她心一驚,不自覺屏息等待他的答案。

    「荊棘。」他說。

    「啊?」她愣住了,並且懷疑自己的耳朵出了問題。

    「荊棘,我說,我喜歡荊棘。」他長這麼大,第一次向人告白,偏偏眼前入耳背,只好委屈他一再重複。

    「你喜歡荊棘?!」

    莫非他原本打算在這裡賞荊棘?

    可是放眼望去,曲橋底下除了蓮花之外,似乎找不到一種名為「荊棘」的植物,所以他說的荊棘應該是另有所指吧?

    「不用四處張望了,我說的荊棘是妳。」知道她一頭霧水,他乾脆爽快的宣佈答案。

    「我?!你說我是該死的荊棘?!」步溫柔難以置信的指著自己,強烈懷疑她為什麼沒有跳過震怒而直接氣暈。

    拜託,污辱人也不是這樣,說她是帶刺的薔薇還勉強可以接受,可是用丑不拉嘰的荊棘來形容她,就真的是太離譜了,別以為她不知道荊棘是一種佈滿尖刺的灌木,她敢肯定的說,天底下沒有一個正常的姑娘會喜歡人家用荊棘這兩個宇來形容自己。

    「可不是,我就喜歡妳一身刺,就算被妳扎得遍體鱗傷也心甘情願。」

    可惜他這番露骨的情話一點催情加分的作用也沒有,只是讓步溫柔咬牙切齒,狂憤巨怒,一雙粉拳握得死緊,真想一拳揍飛他了事。

    「你有毛病啊!」他真的是病入膏肓了。

    「我很好,一點毛病也沒有。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妳到底聽懂我的意思沒有?」他也知道突然向她告白確實是有點不恰當,可是話又說回來,他早就說過要追求她了啊,所以向她告白也是遲早的事,就當他提前實踐人生的計劃吧。

    她懂,怎麼會不懂,他說她是該死的荊棘嘛,他大爺的品味與眾不同,就喜歡她這株渾身是刺的荊棘……等等,他說他喜歡荊棘?他喜歡她?所以,他剛剛是在向她告白?

    除了震撼和錯愕,她更具體的反應便是搗著嘴連退三步。

    為什麼要退?

    她不知道,也沒仔細想過,只知道要是再不退的話,她心跳一言的事實肯定會被他發現,而她竟然不想被他發現她心頭小鹿亂撞,不想人生中始料未及的事情再添一樁——

    她其實已經在不知不覺間喜歡上他了!

    莫非天要亡她,所以才教她喜歡上這個粗魯,野蠻、霸道兼沒氣質、沒內涵的臭男人?

    喔,不——

    剎那間,彷彿有萬道光芒射向她,她是最佳女主角,正跪在台上表演一出捶心肝的戲碼。

    「你……你沒事喜歡什麼荊棘啦!知不知道你害得人家心情很亂!」

    她心頭千千萬萬個結全攪在一塊了。原來喜歡一個人的滋味這麼愁,而不承認喜歡一個人的滋味更愁。

    沒等她想出個所以然來,傅少仲又喃喃的問道:「有一件事情我想了一個早上才想通,怎麼?妳不問我在想什麼嗎?」

    在他既期待又充滿壓迫性的目光下,步溫柔只好暫時將滿腔愁滋味放到一邊,勉為其難的問:「你在想什麼?」

    「我在想,妳負氣離開是不是因為吃醋?」

    他近似低喃的一席話令她心頭猛然一驚。

    要命,擺明了想害她愁上加愁!

    步溫柔心虛地搖頭,「你胡說八道什麼,我怎麼可能會吃醋引」

    「思,我當時也是這麼想,可是,之後妳又說約了人,呃,容我說一句,妳這麼做,傻瓜也看得出妳的用意,其實妳不需要大費周章找人來刺激我,如果我對妳沒感覺,那麼即便妳約一百個,甚至一千個王八羔子,我也無動於衷。既然妳喜歡我,為何不大方承認?兩情相悅,我追妳也追得比較不費吹灰之力啊。」他老兄完全不自覺說錯話。

    追她追得比較不費吹灰之力?這話虧他說得出口,既然他一開始便打定主意吝於付出,那麼她又何需把情根錯種在他這種未盡全力的追求者身上,不如趁情根未深時拔了算了。

    「如果你拿不出誠意追求我,就請別招惹我,反正本姑娘身邊不乏追求者,才不希罕你這種『未盡全力』的追求者!」步溫柔愈想愈嘔,然而盛怒之下所說的話泰半是違心之論,這點她比誰都清楚。

    他未盡全力?

    拜託,說話憑良心啊,他可是「卯足全力」向她表達愛慕之意,她自己遲鈍感受不到,也別糟蹋他一片情意。

    瞬間,兩人的火氣都上來了,傅少仲咬牙怒瞪著步溫柔,而步溫柔亦幸悻然地怒視傅少仲,誰也不肯認輸。

    在這僵持不下的一刻,步溫柔突然下發一語地拂袖而去,瀟灑得像是一陣不帶走半片雲彩的寒風,傅少仲完全只有錯愕外加乾瞪眼的份。

    這算什麼?

    她為什麼一走了之?

    不,不應該是這個樣子,他不接受她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他要她說清楚講明白,最起碼親口告訴他,她現在是怎麼想的,而不是像個膽小鬼逃之天天,他不准她逃!

    傅少仲氣得渾身顫抖,中氣十足的對著她背影怒吼:「步溫柔,妳這該死的膽小鬼給我站住!」

    「你說誰是膽小鬼來著?」她頓足,轉身,上前質問外加以眼神殺人,動作一氣呵成。

    「就說妳,妳這個敢愛不敢承認的膽小鬼。」聽得出來,傅少仲是抱怨多過於憤慨。

    「誰說我敢愛不敢承認?我又不喜歡你,幹嘛要承認!」步溫柔將下巴仰得高高的,就是不肯服輸。

    「膽小鬼。」他譏諷。

    「我不是膽小鬼!」她辯解。

    「妳是。」他一口皎定。

    「我不是!」她矢口否認。

    「是。」

    「不是!」

    這頭兩人為了膽小鬼的議題吵得不可開交,那頭草叢裡卻蹲著一老一小,對兩人幼稚到近乎可笑的行為感到匪夷所思。

    「財總管,我們也是膽小鬼嗎?」步平凡納悶地問。

    「小少爺,你為什麼這麼問?」財總管困惑地望著自家小少爺.

    「因為我們躲在這裡不敢出去啊。」步平凡用短短胖胖的手指著自己和財總管,不懂財總管為何要拉他蹲在這裡喂蚊子。為什麼?為什麼咧?蹲久了,兩腳很酸哩。

    「也不是啦,他們聊天聊得正起勁,我們出去會打擾到他們。」夭壽喔,說這種騙三歲小孩的話差點咬到舌頭,白癡都看得出來他們兩人在吵架而非聊天,貿然出去,必死無疑。

    「所以聊著聊著肚子也餓了,就順便吃對方的嘴兒,思思,果然是一舉兩得。」步平凡低聲呢喃,直覺瞄了身邊的老人家一眼,發現就算餓上三天三夜,也絕對不會有吃對方嘴巴的衝動。

    「吃……吃嘴……」財總管驚詫得替自己消音的同時,亦不忘將身旁的聲音也一併消滅.

    天啊,地啊,神哪,菩薩,隨便什麼都好,總之請保佑他們不被發現,直至兩人吵完架為止.

    信徒財有福發願完畢,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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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溫柔愣住了,完全無法理解,為何正當他們吵得如火如荼、天地風雲皆變色的時候,傅少仲突然以親吻這種荒誕至極的手段奪走她的聲音?這……

    莫非他瘋了不成?

    莫非他忘記他們現在正在吵架?

    莫非他以為堵住她的嘴巴她就會默認自己是膽小鬼?

    不不不,不對,以上的「莫非」都只是她個人的揣測而已。

    說句坦白話,她並不認為他三度吻她是因為這些可笑的理由,她當下所感受到的他的吻是那麼輕、那麼柔,是那麼出乎意料地充滿憐惜,一點都不像是盛怒之下的人應該有的舉動,完全不像啊!

    欸,到底誰能告訴她,他為啥這時吻她?而她又為什麼會被他吻得氣焰漸消、怒氣全無呢?

    追根究柢,答案不過一個情字而已。

    有時候,情人的親吻比任何絕世武功更具有撼天震地的威力,能輕易地消弭一場紛爭,哪怕前一刻還氣得想將對方大卸八塊,信誓旦旦揚言將對方丟到海裡喂鯊魚,結果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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