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我愛巨星

第4頁 文 / 凱琍

    她的說詞讓他一怔,下一秒,帶著點心疼和瞭解,他摸摸她的頭說:「妳還有歌唱。」

    難怪她像只找不到家的小貓,在那故作冷酷的外表底下,其實她很想要一個家的吧?突然間他覺得這房子很適合她,尤其她盤著腿坐在床上的模樣,彷彿這就是她的窩,他才像個客人。

    「嗯……」孫雨綾拉長了聲音,不知該喜該憂,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反正天公疼憨人,像她這麼呆的人,應該不會太苦命才對。

    只是不知道是否餓昏了頭,當他離開她身旁走下床,她望著右手邊的空位,居然浮現出一股失落感!

    這一定是宿醉的關係吧,不會有別的原因的。

    楊振邦回過頭看看她,再次浮上奇妙感受,她在他床上怎會如此適當?他有預感,他將清楚記得這一幕,一個像男孩似的女孩,睜著一雙大大的、迷惘的眼睛,對他流露出「請收留我」的表情。

    或許就在這一刻,他的心被偷走了,那卻是很久以後他才發現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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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騎著機車,回到和夥伴們合租的公寓,孫雨綾還是難以回到現實,怎麼才一夜的光景,她的人生已完全不同。

    一年前她離開舅舅家,因為童年玩伴白威的介紹,認識了大鳥、阿宏、扣子,五個人一拍即合,組成BlueNet樂團,在幾家Pub走唱,也成為莫逆之交。

    雖然全身發軟,她仍努力爬到公寓頂樓,這是他們五個人合租的房子,隨時想練歌就練歌,只有她一個女孩卻沒啥不自然,反正大家都當她跟男孩一樣。

    拿出鑰匙打開門,她看到廚房裡有人,那是小蝶。她是大鳥的女友,一個是蝶一個是鳥,兩人都像會飛似的,分分合合許多年,依舊糾纏不斷。

    小蝶並不住在這兒,卻經常過來串門子,幫忙打掃煮飯什麼的,把孫雨綾當自己妹妹看待。

    事實上,樂團裡的男成員都有女友,但她們對孫雨綾都沒有敵意,這竹竿似的女孩構不成任何威脅,反而可以幫她們多注意男友呢!

    從高中退學後,孫雨綾跟著樂團生活,大家都對她很好,尤其是團長白威,他們以前曾是鄰居,他瞭解她、包容她,甚至有點寵溺她。

    有意無意地,大夥兒都認為她是白威的責任,而且是那種甜蜜的責任。

    「阿綾,妳回來啦?」小蝶站在廚房窗口,把樓下那一幕都看在眼中。「剛才妳車後面還跟著一台賓士車齁?那穿西裝的男人是誰?他開的車好贊喔!」

    「不是什麼重要人物。」孫雨綾倒坐在椅上,整個人虛脫沒力。

    「少來!」小蝶拍一下她的肩膀。「不從實招來的話,我就跟白威說,看妳怎麼解釋?」

    「我跟他有啥好解釋的?」孫雨綾從不認為有此必要,她是她自己,沒有人管得住她。

    小蝶彷彿聽到什麼大逆不道、罪該萬死的話。「拜託,他多關心妳、多在乎妳呀!妳一夜未歸就算了,又讓別的男人送回來,這種囂張行徑連我也不敢!」

    「白威只是把我當小妹照顧,妳別那麼激動啦!其實我也不曉得這怎麼回事……」孫雨綾心亂極了,乾脆一五一十說出來,卻保留了和楊振邦同床共枕的那一段,這太私密也太匪夷所思。

    「蝦咪?」小蝶聽得一愣一愣,這是哪門子的天方夜譚?隨便唱首歌就能被簽約,還是那種超級大公司的七年約?

    「妳一定不信,我知道,我自己也不信……」孫雨綾頭痛得要命,雙手按揉在太陽穴上。

    「等等,他長什麼樣子?我上網查一下,妳來指認!」小蝶是個網路通,筆記型電腦隨身攜帶,平常就靠網拍賺錢,找資料的本事也是一流。

    沒多久,小蝶找出好幾張照片,要孫雨綾看個清楚。「就是這男人沒錯嗎?」

    「是,就是他。」孫雨綾很少注意新聞時事,當自己不是這世界的人,才會遇到大人物也認不出。

    「我的媽呀∼∼」小蝶瘋狂尖叫起來,孫雨綾只覺更頭疼了。

    在屋頂差點被叫翻之後,小蝶如數家珍般打開話匣子──

    「妳知道嗎?這位楊振邦先生是留英企管碩士,今年才二十五歲,相貌堂堂,氣質出眾,因為他老爸老媽不成材,居然跑去做什麼作曲家、鋼琴家之類的,他爺爺去年腦中風了,才把這位子傳給他,立刻躍升為黃金單身漢,每個女人都想套牢他!」

    「這樣喔?」孫雨綾由衷佩服小蝶,對個陌生人的身世也能如數家珍。

    「星空娛樂集團耶!那種超大牌的公司,旗下不知多少天王天後,各種音樂都能成功跨界,妳加入他們的話,整個層級都不一樣了耶!等妳紅了,絕對是國際巨星啦!」

    「妳想得可真遠……」孫雨綾沒那麼愛作夢,人生峰迴路轉,難說得很。

    就在這時,屋門被打開來,白威、大鳥、阿宏、扣子陸續走進,扛著一大堆沒賣完的三明治和奶茶,因為光靠唱歌養不活,於是他們一起擺攤賣早餐。

    有夢最美,但沒有錢就一點都不美,希望相隨,但肚子餓就什麼也追隨不了。

    大夥兒從凌晨三點開始準備,早上五點開張,中午十二點收攤,回家睡覺,晚上到Pub唱歌,才是他們真正活過來的時候。

    現在剛好是正午,他們四劍客看來快昏倒了,亟需一頓好眠,但是一看到主唱安然返窩,個個都精神一振,否則今晚不是要開天窗了?

    「阿綾,」白威像個監護人或法官似的,口氣嚴厲問:「妳昨晚皰哪去了?怎麼都沒跟我聯絡?一整個晚上都打不通妳的手機!」

    「手機沒電。」孫雨綾淡淡回答。

    「妳不會想辦法打電話回來嗎?」白威繼續逼問。「妳知不知道大家有多擔心?一整晚都沒回來,還以為妳出事了!」

    「不不不∼∼」大鳥在旁吐槽說:「我們都睡得很好,擔心的人只有白威,這傢伙自己騎車去找,都快翻遍陽明山了。」

    白威瞪了好友一眼,孫雨綾知道自己不對,也不想多說什麼。

    接下來換小蝶發揮了,只聽她笑容滿滿,宣佈道:「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阿綾她呀,被伯樂發掘了!她已經簽了約要當歌星,而且是星空娛樂集團喔!」

    小蝶這一宣佈,立刻讓四劍客口吐白沫……不是昏倒,而是被奶茶嗆到,早餐賣不完的當然要自己解決。

    「拜託再說一遍,我剛才是不是聽錯了?」白威最先從傻愣狀態中恢復,不敢置信地問。

    「阿綾昨晚跟你們走散了以後,就在陽明山上巧遇星空集團的總裁,她也不知道對方是誰,就隨意唱了幾首歌,結果讓對方驚為天人,阿綾自己也喝醉了,不知不覺就簽了七年的合約,夠簡單了吧?」

    小蝶三言兩語道出實情,四劍客不約而同發出驚叫:「天哪──」

    「我看這樣吧!咱們也去陽明山彈琴打鼓,看會不會有總裁來跟我們簽約。」大鳥提議道。

    「這倒是個好辦法。」阿宏立刻附和。

    「等等,簽約的人只是阿綾,那我們BlueNet這個團怎麼辦?」一向沈默寡言的扣子這時開了金口,果然語不驚人死不休,立即讓大夥兒沈思起來。

    孫雨綾低著頭,感覺到所有目光集中在她身上,此時只有她可以解答。

    她到底幹了什麼蠢事?她離家後全靠朋友幫忙,她不想做個忘恩負義的人。

    「很抱歉!如果我早知道那合約只簽我一個人,打死我也不會答應,但是我喝醉了,糊里糊塗干下傻事,完全沒考慮到自己的立場,對不起,都是我的錯!」

    她的頭越垂越低,有種快要掉淚的衝動,但她忍住了,哭泣是弱者的行為,她不想當愛哭鬼,更不想以此勒索同情。

    「說這什麼話?這是一個好機會,妳當然要把握。」大鳥拍拍她的頭,像個大哥安慰道。

    「哎呀∼∼人往高處爬,難免的嘛!」阿宏話一說完,立刻被大鳥瞪了一眼,連忙改口說:「總之,這沒什麼對錯可言,妳就好好去當個歌星吧。」

    「要再找個主唱可不容易。」扣子懶洋洋地咬了口三明治,像聊天似的,說話威力卻極大。

    他們四個大男孩,闖蕩江湖好幾年了,試過大大小小的比賽,多少明白自己的極限,但從去年孫雨綾加入後,他們開始有了Pub的駐唱工作,有耳朵的人都聽得出怎麼回事。

    孫雨綾的歌喉之優、天分之高,不可能被埋沒太久,總有一天會展翅高飛,其實他們都看得開,就怕白威對她用情太深,免不了一場難分難捨。

    果然,大家都能找回平靜,白威卻執著要一個交代。「阿綾,妳怎麼選擇?妳真要自己一個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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