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文 / 水銀
「她就是那個主唱的人嗎?」
「嗯。」上官月點頭。
寫歌之前,藍司雖然聽過王琳唱歌的聲音,不過那是原音CD,因為藍司向來討厭見太多人,但是這個女人說話的語調跟原音CD實在差太多。
「妳知道該怎麼做。」藍司淡淡說道,然後轉身就走。
跟羅桑回助理室,藍司關起辦公室的門,拉起百葉窗阻隔任何視線,與她窩在助理室吃中餐。
上官月歎口氣。
「上官秘書,他是誰?」王琳質問,竟敢對她那麼無禮,又無視於她的存在。
上官月不理她,直接轉向許淑芳,「許小姐,請把曲譜和Demo帶還給我。」
「怎麼了嗎?」許淑芳交還給她。
「因為,Blue本人說不願意將這首歌給王小姐唱,兩位請回吧。」
「咦!?」許淑芳和王琳同時呆住。
「沒錯,剛剛那位,就是D-Blue本人。」
先是懷疑人家是不是寫錯,再是當著本人的面犯忌諱,上官月實在沒見過比王琳還要白目的歌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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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司,你在生氣嗎?」他的臉好嚴肅。
「沒有。」藍司打開帶來的日式餐盒,一股清淡的食物香味飄出來,餐盒裡的色澤鮮艷又漂亮,看起來可口極了。「快吃吧。」
知道她下午還有工作,藍司只想好好跟她吃一頓飯。
「月姊說你寫的東西很受歡迎,有你唱的嗎?」她好奇地問。
「沒有,我唱的,只有最陽春的樂曲配唱的Demo帶。」他壓根兒沒打算當歌手,唱歌是自娛,寫歌是謀生。
「那可不可以借我聽?」
「妳想聽?」
「嗯。」她用力點頭。「你寫的歌好美,我想聽你唱。」
「我人在妳身邊,妳卻只想聽我錄的Demo帶?」藍司坐到她身邊,伸臂摟近她的腰。
「你的人跟你的歌又不一樣。」人已經在她身邊啦,她當然挑另一個她還沒見識過的。
「妳的意思是──我的人不如我寫的歌來得吸引妳?」藍司瞇起眼,愈聽愈覺得不爽。
羅桑一點兒也沒發覺自己有危險了,只顧著非常認真地思考他的問題。
「你的人很好。」這是實話。「可是我很好奇,你怎麼可以寫出那麼動人的詞?」可是看到他寫的國字,真的是……噗!
「這話是什麼意思?」他挑起眉。
創作就是創作,一瞬間的靈感,一時間的想法,哪還有為什麼?
「因為,你看起來一點都不多情,也不是很溫柔。雖然其實你很溫柔,不過有點霸道,不很細心……可是你寫的歌都好細膩。」光是看著,就覺得那些文字充滿一種深刻的動人魅力。
「我霸道?不夠細心?」生平第一次被當面批評。「羅桑,妳活太久了嗎!?」
「啊?」她抬起頭,這才發現他的臉色不對。「你在生氣耶!?」語氣是完全的驚訝。
藍司翻翻白眼。「很高興妳發現了。」
「為什麼?」她完全不明白。
「妳說我太霸道、不夠細心,我對妳不夠體貼嗎?」差點直接吼她。
他生平第一次對個女人好,卻被她嫌不夠體貼,真的是……圈圈叉叉的讓人很想開罵!
「可是我說的是實話啊。」她還滿臉無辜,很認真地為自己辯解,證明她的誠實,「但是我有說你很溫柔。」
所以,他該為她批評不忘讚美喝采嗎?
「……」氣到說不出話,藍司只想掐死她。
「這個給你。」一點都感覺不出來他們在吵架,羅桑把自己不喜歡的菜夾給他,再撥一半的飯到他的餐盒裡。
「好了,快吃吧。」她還對他甜甜一笑,然後低頭吃炸蝦、飯、炸青菜、清蒸豆腐。
「藍司,你要記得帶Demo帶給我聽哦。」不忘交代剛才的事。
她可以再過分一點沒關係。
「藍司,不要發呆了,快吃嘛,涼了味道會變差耶。」發現他一直僵在那邊,羅桑不忘提醒。
藍司突然很想仰天狂叫。
為什麼他會喜歡上這種遲鈍的小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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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皓濯所經營的辛氏傳播,全體人員雖然不若其他公司那麼多,但卻都非菁英不用,附屬的經紀公司所網羅的人才兼具幕前與幕後名人,而藍司便屬幕後這一塊;經紀約的內容則依據各人情形不同而不同。
藍司要接的Case必須要他同意,接下來交件日期、配唱錄製及酬勞等等,才由辛皓濯出面代為議定,而藍司則保留最後的同意權。
任何一個商業型態的圈子其實都大同小異,誰掌握名氣、人氣,誰就握有主導權。而像藍司這樣的紅牌詞曲家與製作人,向來只有別人遷就他,沒有他遷就別人的份兒。
對於藍司發飆,拒絕寫歌給王琳的事,辛皓濯當天下午就知道了,只是還抽不出時間跟藍司商量後續的事。後來,他發現一個星期以來,藍司每天中午都到辛氏傳播報到,吃過午餐才離開。
過去就算是有多緊急的合約要簽,或是藍司心情最好的時候,也沒這麼常來報到過。
對於他約不到羅桑吃晚餐,只好退而求其次改成中餐約會,辛皓濯只能說這個凡事率性而為、在女人堆裡無往不利、只會讓女人傷心、從沒被女人拋棄過的傢伙,終於遇到剋星了。
「冠亞唱片的事你打算怎麼辦?」趁藍司窩在他的辦公室裡等羅桑午休的時間,辛皓濯打算跟藍司商量一下,把這件事解決掉。
為了這件事,辛皓濯還特地和上官月針對合約內容研究了下。
合約裡並沒有簽定藍司非得寫歌給王琳唱不可,只要有交件,給其他歌手唱也算履行合約。
「是那個歌手不會唱我寫的歌,不是我沒交曲,所以,責任在他們。」藍司寫歌,可不負責教人唱歌。
事情很簡單,如果唱不好歌,那就乾脆別當歌手了。
「真不負責任。」辛皓濯搖搖頭,「不過你寫的那首歌真的有點難,不如這樣,換個歌手吧。」
「也可以,那就通知他們把歌手唱的原音帶送來。」對於合約內容,藍司相當清楚。再寫一首歌並不是難事,就看歌手的聲音符不符合他寫歌的標準。
藍家發跡在美國,是娛樂業的大亨。藍司雖然是個音樂創作者,但家學淵源,讓他對合約、商業形態這類的事也有相當的敏銳度。他懶得處理細節、和人討價還價,但這不代表他就會忽略細節。想讓他違約,還得看對方夠不夠聰明才行。
所以辛皓濯常說,要是藍司從商,肯定也會是個很出色的生意人。
「那麼,就這兩個方案讓他們選吧。」辛皓濯同意。
要放棄不用D-Blue的歌,或是更換歌手,就隨他們的意了,這樣應該算夠優惠他們了吧!
第六章
要不要「永恆」,由冠亞唱片自行決定。但如果放棄這首歌,那將是冠亞自己的損失。
不過,永恆這首歌的確不好唱。
「就這樣,有結果你再通知我。」說完,藍司提出另一項要求:「另外,最近兩個月別再幫我接任何國內的邀歌。」
「為什麼?」
「美國那邊有歌要寫,還有,我打算寫幾首音樂創作,評估看看適不適合在台灣發行。」對於音樂,藍司有自己的規畫,寫流行歌曲只是其一。
「如果要在台灣發行,代理權簽給辛氏如何?」辛皓濯完全一副談生意的口吻。
他不會因為兩人有交情,就認為藍司理所當然該把發行權簽給他。經紀約是經紀約,發行權是公司對公司,而私人交情歸私底下,辛皓濯一向分得很清楚。
「好啊。」藍司答應的很爽快。
「那麼到時候我們再來討論細節。」公事討論到這裡,現在他得問一件私事:「你對羅桑是認真的嗎?」
「為什麼這麼問?」藍司挑了挑眉。
他不以為辛皓濯有閒到可以去過問別人的感情事。
「因為你的態度不同,也因為羅桑……不是那些女人。」這句話,是出自好朋友的提醒。
D-Blue在全亞洲的華人唱片圈,算是相當有名氣的音樂創作者,也是眾多歌手很想邀請到的唱片製作人,但是藍司懶,所以很少答應當製作人,僅有的兩次,完全是因為欣賞兩名中生代的歌手。而藍司一出馬,就讓那兩名中生代的歌手由沒落再度翻紅,兩張唱片相隔一年發行,都得到最佳專輯及製作人獎。
但很少人知道,在非華人世界的唱片圈,Lan這個名字,更是所有人可望而不可及的神聖音樂人,他更是史上得過好幾次葛萊美獎,卻從來不曾到場領獎的唯一得獎人。
兩人會認識,就是因為辛皓濯喜歡他的音樂,想代理引進台灣,藍司雖然沒同意,但卻意外培養出兩人的交情,促成他回到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