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頁 文 / 林如是
「我保證,這一次送妳到了以後,立刻就離開。」徐明威舉手保證。
「我不需要司機。」這時信誓旦旦,到時又有各式各樣借口,她才不上當。
上當——是的,她最近老有受騙上當的感覺,尤其當徐明威越笑咪咪、越顯得和藹溫柔解人意時。然後,一不小心,她就發現她的生活空間又被他蠶食去了一塊。質問他,他笑咪咪的,比她還驚訝,顯得那麼無辜。
「馬路上烏煙瘴氣的,妳定到大馬路招計程車多不方便。來吧,我送妳。不然,遲到了可就不好。」
滿臉誠摯體貼的笑容,慇勤地幫她打開門。
桃花原本高昂澎拜要享受約會的火熱的一顆心,頓時被澆冷一大半。
「徐明威,你都沒事好做嗎?」
「有啊,我現在可不正在做要緊的事。」他眨眨眼,又笑起來。
「你不要跟著我,」桃花皺皺鼻。「隨便你要做什麼都可以,要找哪個女人約會也趕快去,就是不要跟著我。」
哎哎!這種沒良心的話她也說得出口!
「妳別擔心我。我送妳過去後,自己會想辦法打發時間。不過,桃花兒,妳這麼關心我,我好感動。來,這我幫妳拿著。走吧!」慇勤地幫桃花拿著她的手提袋。
存心搞破壞啊!桃花有點惱。
好吧!要跟就讓他去跟,反正等他覺得沒趣時,他自然會離開。
奇怪的是,最近他怎麼都沒「動靜」?沒再相親了嗎?她「聽說」徐家那邊一堆親朋好友,這個叔叔、那個伯伯阿姨的,又替徐明威介紹了不少對象,可他一臉無事樣,連提都沒提過一下。
他不提,桃花也不肯問。要問他什麼?多小家子氣!顯得她好像多在意似!
男人那麼多,何必!
走到樓下,桃花放在袋子裡的手機響起來。
「喂?」徐明威快手快腳敏捷地接了電話。
對方沒料到,楞了一下。試探問:「這是桃花……呃,何小姐的……」
「你找桃花是不是?」不等對方說完,徐明威立刻開朗笑說:「敝姓徐,是桃花的男友兼同居人。」
「同居……」對方的聲音在打皺。
「啊,請別誤會,那是簡稱,我是桃花的男的朋友,同居是指同居住在一個屋簷下——」
「徐明威!」桃花惡狠瞪他,將電話搶過去。
「啊!」徐明威一臉太慌張了,匆忙間就那麼不小心地把電話給按掉。
桃花搶過手機時,電話已經斷線。
「徐明威,你是什麼意思?」這不是生不生氣的問題。被他這麼一攪和,她冷掉一大半的火熱的心,又冷掉另一半,對約會突然覺得沒趣起來。
「哎呀,不好意思,我太不小心了。」徐明威抱歉地笑笑。「不過,妳別擔心,我會幫妳解釋。」
「不必了。」桃花搶回手提袋,把手機丟進去。
很巧地,二十八從樓上下來,看到這一幕,覺得很新鮮,也合該無聊,她暗笑一下,竟嗲聲說:
「徐先生,你好啊!」還學桃花那樣噘起嘴,眼抽筋似地拋個媚眼。
徐明威暗暗苦笑。桃花撇撇嘴。
「哎呀,徐先生,你不記得我了?」十成九出自「桃氏」出品的嗲氣與嬌嗔。
「火星人!」
很不幸地,林見深隨後尾隨下來了。二十八一心惡作劇,忘了大野狼在後頭。像被捉住尾巴的小貓,驚跳起來,然後垂下頭,兩手乖乖地擺在兩側,十足似做錯事的小孩,當場被逮到,乖乖認栽地等著挨罵。
「妳哦!」林見深敲敲她額頭,像處罰小孩那樣。
二十八吐吐舌頭,又嘟嘟嘴,說:
「下次不敢了。」
挽住他手臂,嬌顏一開,如花綻放。
林見深又點點她鼻尖,兩個人才親親密密走開。
桃花又撇撇嘴,似很不以為然。二十八那種小女人的神態模樣,實在有些肉麻。
但她忍不住一直盯著他們。不經意瞥眼,卻見徐明威正看著她在笑。她惱瞪他一眼。
「笑什麼?」他嘴邊那笑痕,撇得多曖昧!
「桃花兒,妳喜歡我嗎?」他忽然用很柔很柔的聲音,低低地問。
「你想幹麼?」桃花立刻有不好預感。
「想對妳訴情衷啊。」徐明威笑。又笑。「桃花兒,妳摸摸,我的心為妳這樣狂亂的跳。」捉起桃花的手壓在自己胸膛上。
「你心律要不整,就去看醫生。」桃花抽回手。
「我的藥就在這裡。桃花兒,妳可願意做我的解藥?」
「不要。」
「妳不想聽聽我的心如何狂亂的跳?」
「不要。」
「妳也不給我一個親愛的吻嗎?」
「不要。」
「那妳以後還約不約會去?」
「不要。」說得太順口,桃花仍不假思索。
徐明威眉開眼笑。「這可是妳說的!」
「這不算——」狡猾!桃花惱叫起來。
徐明威笑看著她皺眉嘟嘴,任由她惱、不滿及發嗔。忽然握住她的手,緊緊看著她,脈脈含情,低低又說:
「桃花兒,我們結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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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女的驚訝——
什麼?樓下那棵妖桃要結婚了?!(簡直不可思議。)
天要下紅雨了,馬上會刮颱風!
那棵妖桃成天這邊勾、那邊勾的,專門搞破壞,惟恐天下不亂,現在居然要結婚「從良」了!
那個男人眼睛一定裹了老鼠屎,才會被那棵妖桃蒙了!真讓人覺得可憐。
唉唉!
二十八的詫異——
啊?四樓桃花要結婚了?
也好,至少少一個「禍害」。不過,她真的甘心嗎?可別沒兩天就又要鬧離婚了。
我沒有詛咒人家的意思。可四樓那個桃花,誰說得準啊!難保她不會在結婚宴客那天,瞧見哪個順眼的男人,跑去跟對方要電話號碼。
四樓桃花就是有這種壞紀錄,偏偏有個男人對她那麼有心!
唉!上天真是不公平!
旺伯、旺嬸的不出所料——
要結婚了?那當然!那桃花啊,就是嘴硬,死不肯承認。其實啊,她早被徐先生收服得服服帖帖。
女人啊,本來就得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男人,這樣才有依靠,心裡才踏實。桃花老是勸不聽,幸好,徐先生有心。桃花要是再任性啊,我看徐先生該打她三大下屁股。
現在,也不大聽她唱什麼男人什麼消遣的東西了。想想,把男人都「消遣」完了,那可該怎麼辦?
桃花啊,當局者迷。
人在福中,還是要知福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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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我才不要!」
她幹麼要結婚?
像這樣,多自由自在。高興時當有個抱枕,不高興時踢他下床;愛吃不吃、愛睡不睡,沒人嚕囌——呃,這一點是有點不正確,徐明威嚕囌得很,管她吃、管她睡,管這管那的。但不管怎樣,總之,她日子過得好好的,幹麼結婚?沒事找自己麻煩!
她才不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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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她不結婚?」
那個桃花到底是什麼意思?
徐太太耐不住。簡直豈有此理!
別說她跟她兒子已經有那種關係了,人家好女孩,哪個不正經地為未來打算?鄭重舉行儀式,把名份定了,才不會惹人說閒話。
可那個桃花——
她居然不結婚!到底要怎麼樣她才滿意、才甘願?
兩個人不該做的都做了,偏偏該做的卻不去做!居然說不結婚!
還有,哪有男人住到女人那裡去的!明威那樣時時去她的地方過夜,又不結婚,成什麼體統!
不行!一定要找個日子,要他們把這個婚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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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結婚是嗎?」
徐明威一點都不失望緊張,嘴角還噙著笑。
桃花也說她「不愛吃」起士蛋糕,他先餵她一口、兩口,然後一片、兩片,直到她全吃下去。
桃花也說「不要跟他有糾葛」,他一次、兩次等著她,然後上門,然後過夜,然後把他的衣物、日常肘品搬過來,然後書、電腦、書桌也跟著搬過來,再然後,就半正式同居,理直氣壯住下來。
桃花也說「不要干涉」她約會。哦,他不干涉,一點都不干涉。瞧,他還大度地送她去跟別的男人約會!不過,送一次、兩次,然後,又然後,現在桃花沒半個約會。
所以,不結婚是嗎?
他抿嘴愉快地笑起來。
明天,他就去買個鑽戒,先套在桃花的小指、中指,然後,就牢牢地套進她的無名指。
他的桃花兒……「妳還結不結婚呢?」
【全書完】
後記
請先容我仰天長嘯三聲——
哈——哈——哈——
終於把「桃花」給寫完了,這個公寓「系列」的故事,總算告一段落。在「系列」兩字上引號,是因為一開始並沒有想寫成系列什麼的,只是想寫寫那個破公寓裡幾個怪胎女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