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給我你的手

第14頁 文 / 旋心怡

    她一再重複,而太陽也一再上升、落下,都不停止;她說不出來了,就用想的,一直想、一直想,直到她陷入昏迷,再也沒有醒過來……

    成芷淚流滿面的看著紀萱放棄自己的生命,直到死亡,她的心痛如刀割,原來她真的不要活了。

    現在,她完全明白自己為什麼要看這一場悲劇。

    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就在紀萱心臟停止跳動的剎那問,黑暗的電影院忽然有光線射入。

    成芷抬頭一看,天花板慢慢的掀開來,光線愈來愈強,漸漸的她再也睜不開眼睛,什麼也看不見的陷入一片光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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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芷眨著酸澀的眼皮,痛苦呻吟著。

    「醒來了!人醒來了,快叫醫生!」有人在喊。

    接著突然到處鏗鏘作響,吵得她耳朵好痛。

    這是哪裡?為什麼她全身都痛,痛得有如被卡車輾過?

    有人拉起她的手、有人按她的額頭,還有人……摸她的胸部?!

    她氣憤的揚手就往最近的一張臉打去。

    「啪」的一聲,鮮紅的五指印,清晰的出現在那張臉上,室內爆出一陣大笑聲。

    「哇,好潑辣!」有人說。「誰叫你要靠那麼近,她八成以為是你伸出魔掌。」

    咦?她仔細一看,原來說話的是個耳朵上戴著聽診器、手裡拿著聽筒,正在咧嘴笑的醫生。

    再轉過去看被她打的那張臉,她倒抽一口氣,又看到了──這個連道士作法都趕不走的傢伙。

    「我看沒事了,才醒過來就生龍活虎的給你一巴掌,這下什麼病都沒了。」

    他撫著臉笑,一副如釋重負的樣子。

    「謝謝醫生,不過還是請你再仔細檢查看看吧。」

    醫生詢問她幾個問題,再量量她的體溫,吩咐了幾件事之後,所有人才陸續離去。

    病房裡只剩下她和……那個人。

    他小心謹慎的靠近,俯下身來看著她,「妳知道我是誰?」

    她不自主的往床裡縮,害怕的抓著床單蓋住半張臉,只留眼睛瞪著他看。

    「妳認出我來了嗎?」他滿臉期待著。

    她膽怯的點了一下頭。

    他的臉立現光彩。「我是誰?」

    「天橋夜市的瘋子兼大色狼。」她沙啞著說。

    他不可置信的張口結舌,好一會兒,僵硬的臉才漸漸轉為十分失望的表情。

    「原來妳還沒想起……」他低喃。

    低垂的鳳眼癡楞半晌,轉回來迎上她像小鹿驚惶的雙眼,一瞬也不瞬的直視著。

    「對不起,我真的嚇到妳了,我以為……我以為……」他的眼睛泛起淚光。

    又來了,這個彪形大漢怎麼動不動就要掉淚?

    她輕放開緊抓的被單,有點猶豫、有點溫柔的說:「喂,你不要這麼容易掉淚嘛……會給人家笑的!」

    他連忙抹去淚,露出個虛張聲勢的微笑看著她,「對不起,又讓妳見笑了,我平常不會這樣失態,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每次看到妳都會失去控制。」

    她放鬆臉上的肌肉,怯怯的浮起一朵小小的微笑,「我瞭解,你把我當成某人了……」

    「大概吧。」他轉開話題,「妳在恭王府花園昏倒了,他們把妳送來醫院。」

    「多久了?我昏迷多久了?」

    「三天,整整三天。」

    她詫異的想,她只用三天就過了紀萱生命中的最後一年?真不可思議。

    「醫生檢查不出妳有任何異樣,沒有血塊、沒有阻塞,但妳就是昏迷。」

    她不是昏迷,她只是回到過去。

    「我告訴你的領隊和團員,說我是妳的男友,妳來北京看我,所以他們就把妳交給我……」

    「等等,他們就這樣放心的把我交給你?」

    他露齒而笑,「他們說看我一表人才、長得端端正正的不像是壞人,而我也順便把我在北京市政府的職位告訴他們,他們就完全相信了。」

    成芷翻了個白眼。阿公、阿媽們,你們太單純了,人不可貌相,你們不記得了嗎?

    「不過最主要的是我當著他們的面,打電話給妳在洛杉磯的父母,把妳的情況告訴他們,請他們不必擔心,由我來照顧妳就可以;而剛好那時醫生的報告也出來,知道妳沒有任何嚴重的傷害,所以伯父、伯母就很放心的答應了。」

    「你怎麼有他們的電話號碼?」她凶巴巴的問,「又怎麼知道我住院?你派人跟蹤我?」

    「我撿到妳的手機,那天晚上從妳的背包裡掉出來的。而妳住院的消息是從報上看來的。」

    「拿來!」她推開想幫忙的手,自行掙扎坐起。

    他從口袋裡掏出她的手機還她。

    「你偷看我的手機?」她很用力的瞪他。

    「我想把它送還給妳,總得知道妳的資料嘛。先不說這個,妳先打個電話報平安吧。」

    雖然不太高興,但還是照他的話,先撥了通電話給她爸媽。她爸媽聽到她沒事了,差點喜極而泣,還交代她要好好向「她的男朋友」道謝。

    她陰沉著臉放下手機。

    「伯父、伯母怎麼說?」

    「伯父、伯母?!」她怪叫起來,「我連你是誰都不知道,你還敢亂叫?」

    他露出安撫的笑容,「我會這樣自作主張,是因為當時情況有點棘手,旅行團的行程不能因妳而整團停擺,可是又沒有年輕力壯、可以為妳拿主意的人留下來陪妳,所以我的出現使大家都鬆一口氣;況且他們都得到妳父母的應允,因此才會放心的把妳交給我。」

    他的眼神清亮,沒有半點閃爍,若不是那天晚上曾經領教過他的瘋狂,她也會認為他是一個「有理想、有抱負的好青年」。

    「我爸媽怎會相信你的說辭?他們知道我沒有男朋友!」她滿臉不悅地說。

    他的眼睛立刻發光,嘴角上揚,一副高興的表情。她暗罵自己笨,告訴這個色狼做什麼,要他來追啊?有沒有腦袋呀!

    「我告訴他們,我們是網友,常上網聊天,彼此都很熟悉對方,這次妳順道來北京看我,和我見面。」

    「這樣也能信?」她不情願的接住他遞過來的枕頭,放在背後。

    「怎麼不能信?我告訴他們,妳的個性急,動作卻慢,約會常遲到;妳很愛乾淨,什麼東西都收得整整齊齊;而且妳很懂得調劑生活的情趣,對音樂、品茗、繪畫、書法都有興趣。妳講究衣飾體面,細心溫柔,做事講信用,答應的事沒做好會輾轉難眠,最重要的一點……妳非常在意是非曲直。」

    隨著他的數說,她的眼睛愈睜愈大。

    「原來,你真正的職業是在夜市擺攤看面相!」

    「不,不是!」他的笑容像太陽一樣燦爛。

    「是……因為我認識妳好久了。」

    她的臉轉為無奈。「你又來了,我根本不認識你,不要把我當成另外一個人,就像那天一樣。」

    他張口又合上,再張口,還是說不出話來。

    「我不是你想的那個人,我叫作成芷。」

    他低頭沉默,好陣子才說:「我叫明旭,明白的明,九個太陽的旭,今年二十六歲,是獨子,任職於市政府,是天橋市集管理處處長。」

    喔,原來不是她想的地頭蛇,而是公家的地頭蛇。

    他靜靜的看著她的手。「成芷,我必須再道一次歉,那天晚上,我的行為非常魯莽,讓妳驚嚇誤會,對不起。」

    看著他落寞的神情,她有點不忍,想逗逗他。

    「不必!你害我嚇掉半條命,到現在我都還不確定你那天晚上是不是真的要……要……」

    他困窘的摸摸頸後,「這真是一場天大的誤會!那天晚上,我以為妳早認出我來,但妳又不承認,所以我只想看妳身上的胎記,確定我沒認錯人,我並沒要對妳行兇。」

    她斜睨著他。真的嗎?

    「況且……」他的臉浮起淡淡的紅暈。「妳的膝蓋,把我撞得也差不多去掉半條命,我們算扯平了。」

    她忍不住笑出來,挑挑眉,一副你活該的表情。

    「好吧,我活該,我不該那樣急躁,不過在找妳找了二十年,幾乎要發狂之際看到妳,我實在無法控制自己。」他深深的凝視她,眼底盛滿濃濃的感情。

    她垂下臉。說的也有道理,二十年的等待,的確很久。

    「你還沒告訴我,你在找誰?」為什麼他會記得,她卻完全沒印象?

    「我在找……我上一世的戀人。」他握著拳頭說。

    「這會不會太離譜?誰會記得自己上一世的戀人?你這樣說,別人不把你當成精神錯亂才怪。」

    若不是已經知道前因後果,她就會更加肯定他是瘋子。

    「我從來沒對任何人說過,連我的父母都不曾,找到了妳,我才說出來的。」

    他輕碰她的手,「妳……就是我前世的戀人。」

    她還是不自主的縮一下手。「我怎麼知道這是不是真的,這種事該向誰查證?」

    他緩緩的吐氣,平靜自己的心情。「我知道這不合理,但我不知該如何解釋,我記得上輩子的事,記得妳,也記得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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