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頁 文 / 宋雨桐
如果他不愛她,就不會放著她這個方雪本尊不娶,拋下他唾手可得的接班人身份、未來的前途,氣得轉身離開訂婚會場。
如果他不愛她,「方雪」是誰根本不重要,他還是可以娶她,而不是氣她,將酒店的三百桌酒席丟著不管。
「我不會娶妳。」無論如何,維持他男性偉大的尊嚴是很重要的原則,不容違背,誰叫她要要他?讓方瑪士顏面無光,也算是很好的報復。
方雪的眸光微微一黯。「好,沒關係。」
沒關係?這麼無所謂?他挑高了眉,有點氣不過,她簡直再一次踩傷他的男性自尊。
「送妳回酒店之後,我就回日本。」再撂一句狠話,就不信她不求他。
「好……」她乖乖地,像只小貓咪,兩手卻還是緊緊抱住他,小臉兒偎著他,累極倦極的合上雙眸。
就這樣?
她就這樣睡著了?
她應該要哭著求他不要走,哭著求他留下來,求他別生她的氣,不要離開她才是啊……這樣,他或許還會考慮原諒她一點點,只有一點點……但她卻這樣安詳的睡著了?
金陽皓咬牙,一肚子火沒處可發,可一看到她被馬路燙傷、發紅又發腫的腳丫子,心驀地一疼,整顆心揪成一團。
究竟,他愛上這個小女人什麼地方?是她的笨?她的傻?還是她對愛情的執著?對他的全心全意、無怨無悔?
他該原諒她嗎?
不!絕不!她跟那個假方雪,甚至包括她老爸方瑪士,把他像傻子一樣的玩來玩去,他怎麼可以輕易原諒?
但,如果不原諒她,又該怎麼辦?就這樣放她走,他捨得嗎?
如果他真捨得,他就不會決定丟下一切,飛回台灣去找懷裡這個小傻瓜了,不是嗎?
金陽皓的眉頭鎖成一座山似的,從沒有像現在這樣痛恨自己的無能為力過!
難道,他還得自己拉下臉來跟她說──他不能沒有她?去,門兒都沒有!那太丟他金陽皓的臉了!他打小到現在都還沒這麼丟臉過!
「金大哥……」細細柔柔的嗓音像春風一樣地傳進他耳裡。
不是睡著了嗎?裝睡啊?他低頭瞅著她。
「嗯?」
「如果你就這樣回日本,如果你真的打算這輩子都不娶我,那我可不可以問你一件事?」她怯怯地睜眼,瞅他。
「說。」他酷酷地仰起下巴。
方雪無辜的眸子眨啊眨地,好不動人。「我以後可以帶著我們的小孩去日本看你嗎?你希望他叫你叔叔還是伯伯還是乾爹?」
腦子轟地一聲,像是被炸彈給炸開──
金陽皓整個人呆在原地,像木頭人似的一動也不能動。
尾聲
說不娶她的人是他,最後非要娶她的人還是他,而且一刻都不能等,拿起手機便要特助高世光馬上替他找一個牧師來,等他回去舉行婚禮。
金陽皓小心翼翼地抱著方雪回到舉行訂婚宴的酒店,賓客都還在等,現場亂成一團,但一看到穿著白色燕尾服的新郎,手上負傷的抱著光著腳丫子的新娘出現時,大夥兒全不由自主地噤了聲,個個張大嘴卻不知該說什麼。
這是特別安排的世紀婚禮嗎?雖然男的俊女的嬌,天生一對,但男的帶血,女的狼狽,不吉利啊!
紅色地毯兩旁擺滿著鮮艷的玫瑰花和滿天星,金陽皓不管眾人的目光,專注、小心、神聖地將新娘抱到紅地毯的最前面──
「婚禮可以開始了。」金陽皓朗聲宣佈道。
「是訂婚典禮,先生。」主持人小小聲的糾正。
「是婚禮,先生,牧師到了嗎?世光?」他的眼睛搜尋了一下會場,詢問站在不遠處的高世光。
「到了,我在這。」被緊急從另一個婚禮會場拉過來這邊的牧師,還有點搞不清楚狀況,這個世界真的很奇怪,有人結婚結這麼急的嗎?一想結婚就把他拉過來,幸好兩個會場就在隔壁,他也不算趕場啦!
「很好,我今天願意娶方雪小姐為妻,一生一世照顧她、疼愛她,不離不棄,貧病相依。」金陽皓逕自說起結婚誓言。
主持訂婚典禮的人一愣,尷尬地朝坐在台下的黑鬍子方瑪士先生看了一眼,見對方一臉嚴肅卻無聲的朝他點點頭,目光又移回了眼前這一對新郎、新娘身上。
牧師聽到他自顧自地就開始說誓言,忙不迭地也拉拉衣領,站好就定位。
金陽皓霸氣萬分的望著懷中的小女人。「快說話。」
方雪柔柔地笑了,聽話的大聲說道:「我方雪也願意在今天的這一分這一秒嫁給金陽皓先生,一生一世照顧他、疼愛他,不離不棄,禍福與共。」
金陽皓抗議的啄了她的小嘴一下。「我是男人,是我疼愛妳、我照顧妳,還有,我不需要妳跟我共禍,妳只要給我健健康康、快快樂樂的活著。」
真是個大男人呵!剛開始,她還一直以為他是個風度翩翩的紳士君子、溫柔的好好先生,沒想到……他這麼壞,又這麼霸道。
可是,她還是愛著他……
不管他變成什麼樣子,她都會愛著他吧!
「好,我跟寶寶都答應你。」她乖巧的應聲,甜甜蜜蜜的偎進他懷裡。
牧師點點頭,看兩人甜甜蜜蜜的樣子,也不由得覺得幸福。
「那……我在此宣佈金陽皓先生和方雪小姐正式成為夫妻。」牧師咳了幾聲。「現在……呃……新郎可以親吻新娘了。」
其實,說了也是白說,這一對浴血鳳凰早就旁若無人的擁吻起來,哪還當他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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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之後的第十天,金陽皓第一次踏進了方家大門。
一點都不奢華的門面,根本看不出方家是富豪之家,走進院子只見綠樹與花影,有用竹子搭成棚架種的絲瓜,有高高掛起一盆又一盆的蘭花,還有一堆用鳥籠養的鳥跟花,沒錯,是用鳥籠在養花,花還養得奇美無比,讓這個庭院處處彰顯出獨樹一幟的風景。
說來可笑,已經娶了方家千金,成了方家的正式女婿,今天卻是金陽皓第一次走進方家宅第。因為新娘子剛結婚那幾天不能回娘家,再加上小雪有孕在身,他不放心她去任何地方,所以就一直暫住在飯店裡,在新加坡度過他們長達七天的蜜月之旅。
「你應該知道雪兒喜歡種花、養一些小動物吧?」方瑪士隨口問著跟在身後的金陽皓。
「嗯,她在我家院子裡也種了很多花,還有……」金陽皓的話打住了,因為他發現方瑪士根本沒在聽他說話,只是兀自的邊往前走邊想著自己的心事。
院子很大,好像怎麼走都走不到盡頭。
「我只有一個女兒,她是我的掌上明珠啊,別看她細皮嫩肉的,卻從小就愛拈花惹草,常常弄得一身髒又一身傷,我疼她,捨不得她被關在鳥籠子裡生活,她要野就讓她去野,沒想到她的毅力驚人,常常做出讓我意想不到的事……
「小小的身子骨,可以爬山爬樹,鏟土種花,還是學校里長跑的常勝軍呢!很棒吧?十二歲的時候,她自己就可以做出十幾道能端上桌的菜來,拿我當試驗品,我真的很引以為傲。」
金陽皓微微笑著。「是啊,她的確是個很特別的千金小姐。」
一個不像千金小姐的千金小姐。原來,她從小野的就是這些,而不是一般名門淑女學的鋼琴、女紅。
「她總是有她自己很天真、也很特別的想法……」
「嗯。」
「說要到台灣的天爵飯店跟李沅實習怎麼管理飯店,學習怎麼當個VIP私人管家,嘖,真不懂……那種服侍別人、看別人臉色的工作,她為什麼會覺得有趣?要不是我熟悉李沅那丫頭,我怎麼能放心讓她去台灣?結果……還讓她認識了你這個大壞蛋,我真的是後悔莫及。」
嗄?金陽皓的額頭上冒出三條黑線。
說來說去,原來真正想說的是最後這一句?金陽皓神色一凜,從小到大的防備之心自動自發的竄起。
「方先生──」
「叫我爸爸。」
「爸……爸。」真是開口維艱呵!連他家的老頭子他都還沒開口叫過他一聲爸爸哩。
「要不是她已經有了你的寶寶,我絕對不會這麼輕易的答應這門婚事。」
想也知道……
「唉,你的眼光真的有問題。」
「嗄?」金陽皓聽得一頭霧水。
「舒曼這麼美麗性感,你為什麼要選擇我家的小雪啊?」
「舒曼?誰啊?」
方瑪士的黑鬍子動了動。「就是我本來介紹給你的那個方雪啊,她比我女兒漂亮性感好幾倍,你為什麼還是愛上我家的小雪,其實舒曼說她差一點就真的愛上你了……」
長吁短歎地,金陽皓一路相陪,知道老人家沒惡意,只是捨不得女兒才會這樣碎碎念,他也只能默然不語。
愛情有什麼道理可言呢?他從來也沒想過自己會愛上一個女人,而且還可以不要江山,只要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