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文 / 湛清
「為什麼?」他停下鏟土的動作,轉頭問。
「我想不管結果怎樣,我們都得跟長輩商量一下結婚的事情,對吧?還是說如果沒懷孕,我們就可以不用結婚了?」
「誰說的!我們都說好結婚了,妳不可以賴皮喔!」他趕緊反駁。「喂,我們現在是不是角色顛倒了?換妳害怕結婚了嗎?」他有些緊張地看著她。
筱墨見他緊張的神色,忍不住頑皮地一笑。「沒有啦,既然你沒有意見,那麼我們還是跟長輩們商量一下吧!這兩天你媽跟我媽真的都不敢打電話來,那天可能真的被我嚇到了。」
乖乖女威脅著要離家出走,能夠不嚇人嗎?更何況肚子裡面可能還懷著一個孩子呢!萬一真的跑得不見人影,那可怎麼辦才好?
「我看這樣妳才能清閒一下,不然被兩個媽媽疲勞轟炸,我看妳早晚要喊救命。」他沒好氣地說。
「沒關係,反正還有你會來救我嘛,老公。」她甜蜜蜜地說。
「再喊一次。」他滿意地命令著。
「討厭,好肉麻喔!」她拍了他肩膀一下。
「就是要肉麻的,不肉麻的不要喔!」他很堅持的。
見他不肯放棄,筱墨只好微紅著臉,再喊了一次:「老公。」
他滿意地咧開嘴笑了。
「你真的很討厭耶,季天牧。」她受不了地說。
他得意地笑了笑,在她臉頰留下一個響吻。「在這兒等我一下,老婆,我去洗個手。」
摸著臉上還殘留著的觸感,她看著他高大的身影推開門進去屋裡,她的心裡有種甜滋滋的味道在蔓延著。
老婆。
他叫起來還挺順口的嘛!
她唇邊的笑意還沒消失,他已經去而復返了。手裡端著兩杯茶,他將一杯遞給她,拉她在迴廊前坐下。
「筱墨,我打算等辦完婚禮之後,來籌辦我在台灣第一次的攝影展。妳看好不好?」他決定回台灣是對的,除了得到一個很棒的老婆之外,他的創作力也重新找到立足點,最近的作品他都很滿意。
「那當然好啊!我好期待喔,我以前就一直很喜歡你的作品耶。」她雀躍地說,真的感到很高興。
「嗯,屆時展出時可能會有幾幅妳的照片,不介意吧?」他最近拍了不少以她為主的人物寫真,拍出了她各種迷人的風情,拍出了她的溫柔與可愛。他自己很喜歡那一系列的作品。
「真的嗎?」她驚喜地問,雖然知道他拍了不少她的照片,卻不曾想過他滿意到要把照片拿去展覽。「啊,這樣不就全世界都知道了?」
「知道什麼?」他偏過頭去問她。
「知道你瘋狂迷戀自己的老婆啊!」她笑咪咪地說。
天牧愣了一下,這才勾起一抹曖昧的笑。
「那又怎樣?我就是瘋狂迷戀,犯法嗎?」他瞇起眼逼近她問。
她沒想到得到這種回答,臉一下子脹紅了。「我只是開玩笑啦!」
「嗯,可我不是開玩笑。」他說著湊過去,結結實實地吻住了她。
筱墨一手輕撫著他粗糙的臉頰,一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認真地響應了他溫柔而纏綿的吻。
「天牧,等你開攝影展的時候,可不可以邀請一個人?」她靠在他的肩膀上,輕聲地問。
「什麼人?」他好奇,什麼人讓她要特別提出來,請求他邀請?
「辛蒂的母親。」她輕聲地說,然後盯著他,看他的反應。
他身子一僵,然後才放鬆下來。「我可以寄邀請卡給她,但我不確定她會不會來。」
她擱在他肩膀上的手揉了揉他僵硬的肌肉。「沒有關係,慢慢來。我想她其實也是很寂寞的,唯一的孩子沒了,你就代替辛蒂盡一點心意。如果她不願意來也沒關係,逢年過節你還是給她寄張卡片,打通電話,至少讓她知道還有人關心她。」
「嗯,這是個好提議。」他將她摟進懷中。「我真是娶到一個善良的天使了,這麼懂得為別人著想,這麼溫柔。」
「我們的爸媽都只有我們一個孩子。辛蒂的母親也是。所以我能體會她的心情,一定格外痛苦,格外難以承受事實。雖然已經兩年了,但是我想她還是很需要關心。」
「妳說得沒錯,這我以前就知道了,只是我不知道該怎麼接近她,而不引起她的痛苦。」他解釋著。
「痛苦會慢慢被時間沖淡,我們的心意她也許有一天能夠接受,這樣不是很好嗎?」她抬頭看他。
他伸手摩過她眉角,原本有道疤的地方。「這裡真的還有那個印記是吧,所以妳最後還是成了我的新娘。我好像應該感謝那棵樹,或許我應該讓女兒爬樹,別讓她玩鞦韆了。」
「又不是哪裡都有個季哥哥,萬一摔疼了沒人呵護怎麼辦?」她皺著臉問。
「那就當老爸的來呵護啊!在她找到她的新郎之前,我這個當爸的就辛苦一點嘍!」他笑著說。
筱墨也笑了。
她伸手摸了摸那個已經消失的疤痕,知道那痕跡已經烙印在她心裡了。那是季哥哥新娘的印記。
她真的成為季哥哥的新娘了。
攀住身邊人兒的手臂,她滿意地將臉埋進他堅實的臂膀間,相信自己的夢想已經完全得到實現了。
她的嘴邊漾起一抹甜呼呼的笑,柔柔地在春光中閃耀著。
那是幸福的光芒吧!
【全書完】
後記
因為要寫【新鮮拔辣】這個主題,我挑選了未婚生子、青梅竹馬、婚後戀愛三種故事類型來進行。青梅竹馬其實大家很熟悉,不然不會被我挑進「拔辣」的類別中,然而事實上,這種類型有其進行上的困難度。
因為是青梅竹馬,所以認識的時間長了,從小到大,究竟故事要從哪個時間點切入,實在傷腦筋。當然,我常會把時間拉很長的故事做出時間表,好比男主角幾歲時發生什麼重大事件,女主角當時又是幾歲、做些什麼。可是碰到青梅竹馬,這個表列得更長。
選擇故事的切入點,通常跟感情的演進有關。有的人感情開始於兒時的某段時間,但是又不可能從十歲、八歲開始寫起,只好寫了個楔子,把那個點單獨抓出來,放在文章起始之前。有的故事從十四歲開始戀愛,於是乎就從這邊開始進入第一章。
話說回來,以上說了這麼多,就是要說一件事情,青梅竹馬的時間切入點實在很費工夫思考。開始得太早,篇幅不夠寫,小時候的事情著墨太多,怕後面不夠篇幅發展讓愛情成熟。另一方面,也很怕說故事能力不夠,讓故事的張力跟吸引力減弱了,然後慘劇發生,讀者看不到三章就摔書了。
承上面的所謂結論,我做出了一個結論後的結論,就是寫這種題材,是作者自找麻煩。尤其是像我這種才華、能力不足的作者,哈哈。所以本人決定,大約在我忘記這個教訓之前,不會再寫這種題材了。(笑)
把離題的話說回來,我會選擇從天牧跟筱墨的重逢開始寫,是因為對季天牧來說,這裡才是他愛情的萌芽點。
只要是作者,大多難免會在主角的身上表現出部分的自己,就像熟悉清的朋友,可能不難從我的主角看到一些我的囂張跋扈跟任性。
但是我在寫筱墨的時候,忽然回頭一看,發現自己居然也寫了這麼一個善良溫柔而又堅強的女生,我橫看豎看倒是哪裡都不像我。所以我原先要把天牧寫得更不溫柔體貼、更粗糙一些,結果卻被女主角的善良給影響了,反倒讓他逐漸展現出細緻的那一面。
寫稿的某天,我無聊打開檔案一看,猛然發現這本書居然是我在狗屋的第四十本書,也是我個人寫作生涯中的第五十本。忽然有種歲月匆匆過,人在山中不知日月的感覺。希望越過了這個數字之後,我依然能有更多的東西可以創作,能有不斷從生活中重新找到動力的本能。
如果你是陪清一路從一開始到四十的,那麼清也很感激你,現在還在這邊看我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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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本書交完稿,我跑出去做的第一件事,是檢查我的眼睛。三天後,我進開刀房,告別了陪我二十年的近視。
動近視雷射手術實在是一種奇妙的經歷。因為它是全程清醒,且需要配合醫師的手術,所以本人帶著好奇的心進了手術房,眼睜睜地看著醫生幫我眼睛動刀。
手術後一個月回診,我的視力居然變成.5跟2.0,這輩子的視力大概不曾這麼好過。
幫我開刀的白醫師很可愛,回診時因為知道我是作者,好奇地問了些問題。隔次去的時候,我就帶了本作品送給醫師。醫師拿起來端詳,問出來的第一個問題差點讓我噴飯。(幸好我當時沒在吃東西,否則肯定失態。)
「這是限制級的嗎?」醫師問得很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