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 文 / 嚴沁
「我有點擔心——萬一那個送花的人是大蕃薯呢?」卓爾天真的。
「那更簡單,把他罵走不就行了!」劉芸說:「反正你已經有了畢群。」
「喂,喂,不能亂說,畢群只是我比較淡得來的男性朋友。」卓爾更正。
「還不承認?不是男朋友不會帶到系舞會亮相。」劉芸笑得頗特別。「在眾同學面前亮了相,就表示通知各位仁兄,我已名花有主了;大家不必白費心思。」
「哪有這樣的事!」卓爾漲紅了臉。「這根本是很普通的事,你說得這麼嚴重。」
你不信就算了,班上的人都知道卓爾畢群,他們說生命中注定,天生的一對!」劉芸打趣。
劉芸原不是這麼多話、這麼風趣的人,今天——她是異於平日,但——為什麼?
「古怪!我立刻換個男朋友給大家看看!」卓爾皺皺鼻子。「那畢群——陰陽怪氣的,我根本不懂他,就算面對著他,我也不知他心中想些什麼。」
「是嗎?」劉芸眼光一閃。「這豈不是——很可怕?」
「可怕?!」卓爾以為聽錯了。
「不,我的意思是——這豈不很糟?你完全不能知道他心中所思所想。」劉芸有點臉紅。
「那——也沒什麼,我們也認識不太久啊?」卓爾不以為意。「以後我總會明白!」
劉芸正想講什麼,一個年輕人迎面走來——很高.很帥,很開朗的年輕人,大概二十四五歲,穿一件白襯衫,一條發白的牛仔褲。卓爾呆愣一下,這個對著她們微笑的年輕人是誰?怎麼——很臉熟似的?
年輕人經過她們,也沒打招呼,也沒停留,只微笑而過。
「他是誰?我好像見過。」卓爾說。
「你當然見過,他是我們會計統計學的助教。」劉蘭搖頭笑。「除了畢群,你還記得誰呢?」
「哦!原來是他,我還以為是同班同學!」卓爾拍拍胸口。「他大概是最漂亮、最帥的一個助教了!」
「他叫韋成烈。」劉芸彷彿什麼都知道。
「韋成烈?!」卓爾又是一愣。「怎麼——怎麼這個名字好熟?我以前一定知道,真的,在哪兒聽過一」
「別猜了,我們回教室吧!」劉芸拖往她的手臂。「你知不知道畢群是哪裡人?」
怎麼又提畢群?劉芸今天怎麼回事?
「他說是上海人,不過自幼在台灣長大的。」卓爾說。
「是嗎?」劉芸不置可否。「他是這麼說的?」
「劉芸,你是不是聽到什麼風聲想告訴我?」這引起了卓爾的懷疑。「你怎麼一再提畢群?」
「不——我沒聽見什麼,」劉芸立刻搖頭。「怎麼會?畢群不是校園中活躍的人,他很沉默。」
卓爾看她一眼,既然她不承認就算了,反正也不會是什麼大事,頂多是閒話。
卓爾並不喜歡聽閒話……回到教室,只有幾個同學在教室看書,卓爾看見今天早晨收到的百合花還夾在書裡,她暗想,真如劉芸所說是畢群送的,他又有什麼理由不承認?這又不是壞事!劉芸當然也看見百合花,她含有深意地笑一笑。
「這件事很有趣。」她說。
「有趣?我才不覺得,」卓爾搖頭。「萬一是個三寸釘,或一個電線桿,豈不嚇死人?」
「會有那麼不幸的事?」劉芸細聲笑。「那你就得想辦法脫身了。」
「我從今天起把百合花送給你,如何?」卓爾說。
「你開玩笑!」劉芸臉色一沉。「我絕對不接受別人的二手貨,這方面我很挑剔。」
「對不起,。我說著玩的,」卓爾伸伸舌頭。「其實——這怎能說二手貨呢?誰又能保證新交的男朋友以前沒有過許多片段?誰能保證是雙方的初戀?」
劉芸沒出聲,窗外卻傳來畢群的叫聲。
「卓爾,出來一下。」他說。
他沉默、冷淡的站在那兒,陽光在他背後,令他看來非常陰冷,尤其他還穿了一身黑。
卓爾站起來,大方的走到門邊。她的氣質、她的風度就在這些時候顯出與眾不同,她絕對沒有別的女孩那麼扭捏作態,害羞謹慎的樣子。
「有事嗎?你也沒課?」她凝望著他。
陰冷、漠然是屬於他的,他今天看來特別動人似的,尤其黑眸中的溫柔,令人移不開視線。
「我多數時間沒課,」他淡淡笑了,溫柔擴展嘴角,腦上線條也更柔和。「我只有九個學分。」
「你知道我是空堂?」她再問。她覺得整個人、整個心、整個靈魂都被他吸引往了,就因為那陰冷中的溫柔,就是那漠然中的一絲情。
「明天——下午我帶你去一個地方,」他凝視地。「吃完中飯我到你家接你!」
「好。」她點頭。明天是星期六。
她對他已不再猶豫——是無力猶豫。他的強大吸引力是難以用任何文字形害,那只是一種感覺。
「今夜好好睡,」他輕輕說:「那地方是我答應你許久,而現在才是時候去的?」
他轉身離去。那是——怎樣的一個地方?
第五章
早晨,卓爾並沒有提早到學校等那送百合花的主人,她根本忘了這回事,而目——送花的人必有目的,她遲早會現身,急什麼呢?
下午畢群要帶她去的地方完全吸引了她,他說過好多次,看他那神往的佯子,早已引起她最大的好奇心。兩堂課結束,她迫不及待的趕回家。
等車的時候,她又遇見了韋成烈。既是自己的助教,她當然點頭招呼,只不過她心中奇怪,怎麼這幾天遇見他的次數突然多了?
這懷疑只是一閃而過,她沒有仔細去想,因為韋成烈是個完全無關的人。
回到家時已是中午,卓爾匆匆吃飯,換衣服。她喜歡白色,她的衣服大多數是白色的,她今天依然穿了一身白。白色細麻紗有花邊的襯衫,白色到膝蓋的短裙,一雙小白襪,一對白色平底鞋,看起來好清爽、好清爽。
剛在客廳坐下,門鈴就響起來。一定是畢群,他總算得準時間。
「媽媽,我去了,或許不回來吃晚飯。」她叫,她很有信心,按門鈴的人一定是畢群。
門開處,果然是一身黑的畢群站在那兒。他對黑色的固執不下於卓爾對白色。
「嗨!可以走了」她愉快地笑著。她喜歡他的守的。「看我們倆,標準的黑白雙煞。」
他搖搖頭,再搖搖頭,眼中儘是溫柔。
「我不喜歡殺氣這麼重的名字!」他低聲說:「我喜歡一切平和、溫柔,還有愛!」
她沒有出聲,只愣愣的望著他。他那樣陰冷、漠然的人說平和、溫柔和愛,還用他獨特低沉又有些暗啞的聲音,總有一股說不出的特別感人力量。
或者——這就是他獨特的魅力吧!他不是個很漂亮的男孩子,但他有魅力,這是肯定的。
「你——帶我去哪裡?」她換一個話題。
「等一會兒你就知道?」他說。
門外石牆上倚著他深藍色的腳踏車。他看她,說:
「坐在前面,好嗎?」他指指腳踏車。「我們先去買個小提琴,然後去目的地。」
「你不是有小提琴了嗎?」她問。
「我一直想另買一個,就今天嗎!」他不在意的隨口說:「你替我選。」
「我不懂提琴?」她立刻搖頭。
「隨便選一個,我也買不起貴的?」他扶著她上車。
他騎車帶她到「功學社」,左看右看,終於選了個最便宜的,三百八十元台市。
「就這個吧!」他說。立刻付錢。
「這麼便宜的能拉出好聽的音樂?」她睜大眼睛。
「那就得看我的功力了!」他笑。
把小提琴盒子綁在腳踏車後座,他們再踏上路途。
其實也並不遠,他帶她到羅斯福路自大後面的基隆路上,那一帶除了幾個星散疏落的軍營外,只是一望無際的稻田,和田間縱橫複雜的阡陌。
秋天的風涼涼的、清爽的,顯得天好高,雲好淡,山也變得好遠、好遠似的。畢群把腳踏車隨意的扔在地上,就拿起提琴,領著卓爾往阡陌中走去。
田里的稻子剛剛收割完,幹幹的稻草味一陣又一陣的傳來,雙眼望去,一個人也沒有,在那好高的天,好淡的雲,好遠的山下彷彿只有他們。
突然,一陣說不出的感覺沖激著她,她掙開他的手,在阡陌之間跳躍、奔跑,愉快舒暢的笑聲傳遍了田野,短短的白裙子飄動著,飛舞著,像一朵迎風的百合。
「卓爾,回來。」畢群大聲叫她。「我拉提琴給你聽。」
卓爾隨手拔了一根長長的官司草,輕鬆的奔回來。
「你怎麼找到這麼好的地方?沒有人,又——又——」
「又脫俗,是不是?」他打斷她的話。「此地不能用美麗來形容,它只是脫俗,坐在這兒即使什麼也不做,什麼也不想,心中也一片寧靜。」
「對了!就是這樣。」她也不理白裙子,很瀟灑的坐在田埂上。「你怎麼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