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頁 文 / 琳達·霍華
「一定是你的前女友!」
第二十三章
車子一滑,懷德連忙打正回車道上,瞄了我一眼。「你怎麼會有這種念頭?」
「如果不是我,就一定是你啦。我是一個好人,據我所知沒有死對頭。但第一次出事是什麼時候?就在我們從海灘回來那天。多少人知道你追去海邊?星期四那天妮可被殺以後,你那種行為——」
「我哪種行為?」他又驚又怒地問。
「你告訴手下我們在交往不是嗎?雖然我們並沒有。我曾注意到他們看我的眼神,而且你強押我上車的時候,現場至少有五十個警察,卻沒有一個人來救我。所以我猜你一定是騙他們說我們在交往。」
他繃緊牙關。「我沒有強押你。」
「不要一直咬著這些小細節,而且你明明就有。但我到目前都沒說錯吧?你跟他們說我們在交往?」
「是,因為我們真的在交往。」
「這點有爭議——」
「我們住在一起、睡在一起,我們在交往這件事到底有什麼爭議?」
「因為我們還沒開始約會,這一切只是暫時的。你可不可以不要一直插嘴?我的重點是,你到處追我的時候,到底把誰當燙手山芋給拋棄了?」
他磨了好幾秒的牙,我知道,因為我聽到聲音了。然後他說:「你怎麼會以為我跟別人在一起?」
我翻個白眼。「噢,拜託。你知道你可以讓人為了得到你,連命都不要(Youknowyou'retodiefor.)說不定許多女人都排隊等著你。」
「才沒有女人排隊——你覺得,我可以讓人連命都不要?」
這下他可開心了。我想拿頭去撞儀表板,不過那會很痛,我全身上下已經夠痛了。「懷德!」我大叫。「你之前到底跟誰在交往?」
「我沒有特別跟誰在交往。」
「不用是『特別的誰』,只要有交往就算。你知道,有些女人會有不切實際的期待,出去約會一次就開始挑婚紗。你最後交往的人是誰?那個女的可能認真了起來,所以你追我到海邊的時候,她就抓狂了。妮可被殺的那個星期四晚上,你是不是在跟誰約會?」發現我乘機偷問了嗎?其實我一直想知道。
他家到了,他放慢速度轉上車道。「不,那天我在教女子防身術。」他心不在焉地說,我很滿意這個答案。「你的……理論站不住腳,因為我差不多……呃,天啊,快兩個月沒跟任何人約會了。我的社交生活並沒有你想的那麼精彩。」
「你跟上一個交往的人出去過一次以上嗎?」
「有啊,好幾次。」他停進車庫。
「跟她睡過嗎?」
他不勝其擾地看了我一眼。「我終於知道你審問我的目的了。沒有,我沒有跟她上床。相信我,我跟她不來電。」
「也許你沒被電到,可是說不定她有。」
「沒有,」他重申。「她也沒有。與其一直挖我的過去,你該先想想自己。你是喜歡逗人的花蝴蝶(譯註:flirt挑逗或拋媚眼),說不定哪個男的以為你是認真的——」
「我才不是花蝴蝶!別想把這件事套回我頭上。」
他過來幫我開車門,彎腰抱起我,省去我得靠僵硬酸痛的肌肉爬下車,然後輕輕把我放下站好。「你就是花蝴蝶,」他嚴肅地說。「你改不掉,那是與生俱來的。」
他老用f開頭的字來形容我(上次是fluffy),我已經聽煩了。沒錯,我偶爾會賣俏,但算不上花蝴蝶。我並不認為自己是無能的人,但懷德總說得好像我是全世界頭腦最輕飄飄的糊塗蛋。
「你又在嘔氣了。」他用拇指揉著我的下唇,因為那裡可能小小噘起來一點點。然後他彎腰吻我,這個悠然溫暖的吻不知為何融化了我,也許是因為我知道他不可能更進一步,他也知道,換句話說,他吻我只是因為想吻我,而不是要把我弄上床。
「為什麼?」他的嘴唇離開後我有點急躁地問,想掩飾自己被融化的事實。
「因為你今天很不好過,」他說完又來一次。我歎口氣放鬆身體靠在他身上,因為今天真的很不好過。一吻結束,他把我摟緊,臉頰靠在我頭頂。「讓警方負責調查工作,」他說。「要是你突然想起哪個死敵威脅過要殺你,絕對要告訴我。」
我略後退對他皺起眉頭。「你真以為我是金髮笨妞,連這種事情都沒法立刻想起來?」
他歎口氣。「我沒說這種話。我不可能說這種話,因為你一點都不笨。你有很多毛病,但『笨』絕對不是其中之一。」
「喔,是嗎?請問我到底有什麼毛病?」我覺得有點好戰,因為我又痛又害怕,非找人發洩一下不可,對吧?懷德是男子漢,他抵擋得住我的攻擊。
「彆扭(frustrating),」他說,我差點因他又用了一個f開頭的字而踹他一腳。「煩人、固執、狡猾,你每次都來金髮笨妞那一套,而且每次都達到目的。你的思考方式會嚇破我的膽,你無所畏懼、有趣、性感、可愛。」他溫柔地摸摸我的臉頰。「非常的可愛,而且不只是暫時的。」
老兄,狡猾的人不只我一個吧?我才準備來場大嘔氣,又被他最後說的三項破壞了。所以說,他覺得我可愛嘍?很高興知道這件事,所以我決定忘掉「暫時」那部分。他彎下來又吻我一次,加上一句:「讓我連命都可以不要。」
我對他眨眨眼睛。「女生才這樣說,男生不說的。」
他站直。「為什麼?」
「因為太像在撒嬌。你應該說更氣壯山河的話,例如『我願意為你挨子彈』之類的。知道其中差別了吧?」
他努力忍著笑。「知道了。來吧,我們進去。」
我歎口氣,還有兩個麵包布丁等著我去做,雖然一點心情也沒有,但答應的事一定要做到。沒錯,局裡的人不知道我要做布丁,可是我在心裡答應他們了,所以一定要做。
懷德把甜甜圈及煉乳從後座拿出來,再打開後車廂抓出一個露出綠色東西的麻袋。他關上後車廂,皺起眉頭看著那個麻袋。
「那是什麼?」我問。
「我說過會幫你弄棵小樹,這就是了。」
我看著那株慘兮兮的可憐植物,掛在外面的那些綠色東西一定就是它垂頭喪氣的小樹枝。「我要棵小樹幹麼?」
「是你說屋裡沒有植物,好像就不能住人似的。這就是你的植物啦。」
「這不是屋裡的植物!這是一株灌木,你竟然買了一株灌木給我?」
「植物就是植物,種在屋裡就是屋裡的植物了。」
「你真的搞不清楚,」我氣沖沖地說。「你把它關在熱烘烘的後車廂一整天?它都被蒸熟了,說不定根本活不了。要是小心呵護的話也許還有救,快去把門打開。你有幫它買食物吧?」
他先開門,才小心翼翼的問:「植物還要吃東西?」
我不敢相信地瞄了他一眼。「植物當然要吃東西,有生命的都要吃。」我看著那植物搖搖頭。「不過這可憐的小東西可能永遠吃不了。」
雖然我用右手拿著植物,左手只是扶穩,但重量還是讓我受傷的手臂發出抗議。我大可讓懷德拿,但我不放心把植物交給他。他之前的表現證明他有可能虐待植物。
他幫我把行李拿進來,我把植物放在水槽裡,輕輕灑水想救活它。「我需要一個水桶,」我對他說。「不要的就好,我要在底下打洞。」
他正要從洗衣間拿出一個擦地用的藍水桶,聽到我說的話停了下來。「為什麼要在好好的水桶上打洞?」
「因為你害得這株植物快活不下去了。它需要水,可是根部又不熊直泡在水裡。所以嘍,得讓水漏掉。除非你有打好洞的花盆可以用,不過我很懷疑,因為你連一棵盆栽也沒有,我只好在水桶上打洞嘍。」
他歎氣。「好啦,好啦,我會在水桶上打洞。」
我的英雄。
他拿一支長長的螺絲起子戳穿桶底,很快地,那棵慘兮兮的小樹就坐在水桶裡,放在洗衣間的水槽中,水從成團的樹根浸過去再慢慢漏掉。希望到早上它會有精神一點。我接著打開他的兩個烤箱預熱,然後著手準備麵包布丁需要的材料。
他抓住我的肩膀,溫柔地按著我坐下。「坐,」他根本不必說話,我已經被他按著坐下了。「麵包布丁我來做,你只要告訴我怎麼做。」
「告訴你?你聽從過我告訴你的任何話嗎?」我當然不可能放過說這句話的良機。
「我會努力聽,」他無奈地說。「至少這一次會。」
夠了不起了吧?考慮到這一整天發生在我身上的事,他至少可以鄭重地向我保證從今以後都會注意聽我說話。
於是我監督他做麵包布丁,作法其實很簡單,他邊撕甜甜圈邊說:「解釋一下,你媽說的那家人,那個丈夫好意想為妻子做點什麼,而她卻想殺了他,為什麼你們都站在她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