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賣愛情的小販

第1頁 文 / 張小嫻

    第一章

    每天入夜後,尖沙咀彌敦道驟變成一條比日間更繁華,更綺麗的大道。落魄的畫家替人畫人像素描。尼泊爾人販賣他們手造的工藝品,本地小販賣冒牌T恤、冒牌手錶、毛衣、飾物等。

    這裡是另一個俗艷的世界。

    我時常在這裡碰到一個賣胸針的小販,他賣的胸針是用螢光膠管造成的,每一個都像嬰兒手掌那麼大,清一色是心型。小情人買下心型胸針送給身旁的另一半,直至燈火闌珊,那些膠管內的螢光液體會逐漸變得黯淡,是最短暫的盟約。

    我時常想,世上會不會有一個專門販賣愛情的小販,在他的檔攤前,什麼愛情都有,任由顧客挑選,我們不用再尋尋覓覓。

    我跟徐亮明約會的頭一天,我們在彌敦道走了一遍,他買了一個心型的螢光胸針給我。

    「現在送給你好像是早了一點,但我希望你會接受。」他說。

    「我喜歡啊!」我把胸針別在胸前。

    我跟徐亮明早在約會前幾個月便認識,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我接到我朋友的電話,叫我去唱卡拉OK,那間卡拉OK正是在彌敦道上。徐亮明原來是我朋友的中學同學,他們曾經很要好,後來失去了聯絡,就在那天早上在街上重逢,所以要慶祝一下。我的朋友叫馮彬,是個風流多情的男人,經常戀愛,但徐亮明看來很老實,不像他。

    離開卡拉OK之後,徐亮明負責送我們回家,我是最後一個下車的。他問我要電話號碼時,我緊張得差點忘記了自己的電話號碼。

    兩個星期之後,他約我吃飯。我們在彌敦道一間酒店的扒房吃飯,然後,他在街上買了一個心型的胸針給我。

    這已經是六年前的事,賣胸針的小販依然每天晚上在彌敦道出現,亮明送給我的胸針已經不再發光,我依然保存著。

    亮明比我年長五年,他是我的守護神。說來好笑,我是一家政府醫院的護士,照顧別人是我的職責,我自己卻需要別人的照顧。

    家裡的電話錄音機壞了差不多一個月,我也懶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會替我拿去修理,然後很認真地教訓我:「壞了的東西要拿去修理。」

    我發脾氣摔爛了家裡的鬧鐘,他卻立即買一個新的給我,在這種時刻,他偏縱容我。

    有一天,我無端地傷感,搖電話給他,我在電話裡哽咽,他著急地問我:「發生什麼事?是不是有人欺負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麼不開心?」

    「不是,我只是想聽聽你的聲音。」我哭著說。

    他啼笑皆非:「你現在不是聽到我的聲音了嗎?為什麼還要哭?」

    「聽到你的聲音,很感動,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嬌。

    往後,他常常拿這件事來取笑我,打電話給我時,經常對我說:「我想聽聽你的聲音,嗚嗚。」

    如果說亮明有什麼不好,是他的佔有慾太強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時間都給他。

    幸而亮明的工作經常要出門,他不在香港的時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間。我想,愛一個人,也該接受他的缺點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時間都交給他,或許我會不習慣呢。

    第二章

    今天,女內科病房來了一個新病人,這個女孩子只有二十三歲,身高五尺十一寸,體重只有八十二磅,瘦得只剩下一雙大眼睛。

    她患的是厭食症。由原來一百二十多磅,變成現在這個樣子,她已經半年沒有來月經了。

    我替她注射鹽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話也不說,只是怔怔的望著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愛情小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買過一段愛情。

    一滴眼淚從女孩的眼角流出來,不知為什麼,比她情況更壞的病人我都見過,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

    下班後,回到家裡,我接到高致雲的電話,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國已經十年了,為什麼會突然打電話找我?

    「阿嵐,你好嗎?」他的聲音很爽朗。

    「還不錯。」我說。

    「我剛從三藩市回來香港,可以出來見面嗎?」

    我和高致雲相約在酒店頂樓的餐廳見面,那天剛好是我休假。

    我沒想到高致雲會回來。在十年前,他曾經追求我,但我拒絕了他。我記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說很喜歡我。我說:「我們沒有可能的。」

    後來,他纏得我很厲害,我不肯再跟他見面,他打電話給我,我在電話裡冷冷地告訴他:「我對你根本沒有那種感覺,我永遠不會喜歡你的,你不要勉強我好不好?還有很多女孩子很好,你去找她們吧!」

    此後,他沒有再找我。幾個月之後,他跟家人移民到美國,寄了一封信給我,內容大意是很掛念我之類,但我沒有回信。那時我才十八歲,不懂得照顧別人的感受,所以說了很多傷害他的說話,如果在今天,我一定不會說我永遠不會喜歡他。

    去到餐廳,我差點認不出高致雲來,他變了很多,從前的他是胖胖的,臉上長滿暗瘡,現在仿如脫胎換骨,臉上的暗瘡沒有了,身材高大標準,十分英俊。

    「阿嵐,你好嗎?」他熱情地招呼我。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變得那樣有魅力。

    「你改變了很多。」我說。

    「我離開香港時才不過十七歲。」他說。

    我記得他比我年輕一歲。

    「你現在做什麼工作?」他問我。

    「護士。」我說。

    「你以前的夢想也是做護士!」

    「對呀!你呢?」

    「和你的工作很相近,我是醫生。」

    「醫生?」我沒想到他會當上醫生。

    「我的志願本來不是當醫生的——」

    「那為什麼?」

    「因為我知道你會當護士,所以我要當上醫生,這樣在精神上好像跟你很接近,是不是很傻?」

    我驚訝得不懂得怎樣回答他。

    他把名片給我,他現在是三藩市一間政府醫院的內科顧問醫生。

    「讀醫學院的日子苦不堪言,但想起你,我就可以熬過去。」他說。

    「你有女朋友嗎?」我問他,我不想他再提起以前的事。

    「十年來總共跟兩個女孩子談過戀愛,都是用來替代你的,都完了。」

    「我也有男朋友。」

    「我還擔心你結婚了。」他說。

    「還沒有。」

    「香港變了很多。」高致雲望著窗外說。

    「是呀!」

    「有什麼地方是一定要去遊覽的?」

    「灣仔海傍吧,這十年間改變了很多。」我說。

    「你可以陪我逛逛嗎?」他問我。

    「沒問題。」

    我和高致雲在海傍散步,十年不見,我也不知道跟他說什麼好。

    「你陪了我一整天,你男朋友會吃醋嗎?」他問我。

    「他不在香港。」

    「淺水灣現在變成怎樣?」他問我。

    「去看看便知道。」我說。

    我們乘車到淺水灣,就在淺水灣露天茶座坐下來。

    「淺水灣一點也沒有改變。」他說。

    「不,這裡多了一間酒店。」我指著淺水灣酒店說,「這間酒店很漂亮。」

    在淺水灣,我和高致雲談得很投契,他告訴我他在醫院裡工作的情形,我也告訴他我這邊的情形。他變得很健談,以前我覺得自己跟他合不來,沒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談了這麼多。

    高致雲送我回家,他在門外問我:「我會在香港逗留兩個星期,你可以陪我四處逛嗎?」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說。

    第三章

    我跟同事對調了三天假期,不知為什麼,我很想陪伴高致雲。

    亮明在四天後回來,這三天剛好用來陪高致雲。

    這三天我們玩得很開心,高致雲真的變了很多,他成熟、聰明、有趣,而且一直沒有忘記我。

    第三天晚上,高致雲邀請我吃飯,他在七時三十分來接我,車子直駛淺水灣。

    我們在淺水灣的法國餐廳吃飯,我把患上厭食症的那個女孩的故事告訴他。

    「我也患過厭食症。」他說。

    我愕然。

    「被你拒絕之後,我有半年時間不太想吃東西,一個月就瘦了十多磅,後來在美國醫好了。」

    「對不起,我不是想傷害你的——」我想解釋。

    他用手按著我的嘴巴:「不要道歉,我沒有恨你,我一直沒有忘記你。」

    飯後,高致雲邀請我到他的酒店房間坐坐,我知道那或許是一種暗示,但我去了。

    我們在房間裡擁抱,他緊緊地抱著我,我感受到一種從來未有過的溫暖。我很後悔十年前沒有選擇他。

    「我一直沒有忘記你。」他吻在我的唇上,解開我的衣服。

    我覺得對不起亮明,但我無法抗拒高致雲,我跟他睡了。

    我在凌晨六時起床。

    「我要上早班。」我告訴他。

    「我送你。」

    「不用了。」

    我匆匆回到醫院,第一件事是去替那個患上厭食症的女孩量度血壓。她的體重回升了一點點。高致雲患厭食症的時候也會瘦成這個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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