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追求你不好嗎?

第25頁 文 / 沈韋

    又過了一會兒,已經痛徹心肺,快要走不下去了,心底正在嘶吼吶喊,想不計形象脫下高跟鞋拎在手上,直接坐在路邊休息算了,哪還有心情逛街呀?

    「妳還好吧?」朋友敏感的察覺韋的表情不大對勁,忍不住再問。

    「呵,我很、好、呀。」儘管韋的臉部表情已經要扭曲變形,走路走得歪七扭八,依然要維持一貫說法,死撐到底,絕不輕易投降。

    「哦∼∼」朋友不知是相信韋的話,抑或是對韋的堅持認輸了,不再追問韋的腳到底痛不痛一事。

    表面上,韋成功的說服了同行的朋友,實際上一雙腳已經痛到走不動了,仍然要硬撐下去,扮演腳一點都不疼的模樣,實在是人生的一大考驗。

    明明就不是演員,為何這個時候要考驗我的演技咧?真教人欲哭無淚∼∼

    其二,和熟到不能再熟的朋友出去──

    「哇,妳的鞋子好漂亮,穿這樣不會痛嗎?」朋友發出稱讚之聲。

    「哈!哈!我也覺得這一雙鞋子很漂亮耶!說實話,剛穿上就有一點點痛說。」面對熟到爛的朋友,韋也就坦承不諱,分享穿鞋心得。

    「那妳還穿出來?!不怕等一下痛得要死?」朋友挑了挑眉,不贊同韋的舉動。

    「可是這一雙鞋跟我身上的衣服很搭,其他好走的鞋就不搭啦!」重點就是要整體看起來好看,痛不痛就不是重點了。

    「好吧。」朋友懶得再跟韋多講,況且都穿出來了,總不能要韋再回家一趟換鞋吧?而且換了鞋,很可能連衣服都要換過,將子未免太浪費時間了。

    於是乎,韋開開心心踩著高跟鞋和好友逛起街來。

    如先前所言,逛不到十分鐘,韋的腳就疼了。

    「我的腳好痛哦。」韋苦著一張臉,低聲對朋友抱怨。

    朋友看了韋一眼,不搭話,臉上表情則明白的寫著「我早就知道了」這六個大字。

    沒辦法,都已經出門了,街還是要逛的,是以韋拉著朋友的手臂,才有辦法繼續往前走。

    「果然這鞋子就是中看不中用,愈是漂亮的鞋子,穿了愈痛。」此乃韋多年來的心得。

    「對呀。」朋友心有慼慼焉,也是被鞋子漂亮的外表所迷惑的其中一員。

    又走不到十分鐘,韋已經要宣告陣亡,就要倒地不起。

    「喂,我不行了,我的腳痛得要命!我不走了,我們找個地方坐下來休息吧。」韋不想跟腳下的高跟鞋硬拚,就算拚贏了又如何?也沒獎牌可領,不如早早棄械投降。

    「好吧!」雖然才走了一下下,不過朋友好心的同意了韋的提議,找了地方坐下來喝飲料兼休息。

    坐下來之後,韋的雙腳終於解脫,趁著沒人看見時,偷偷脫下高跟鞋,不再讓雙腳慘遭折磨。這就是和熟識的好友出門的好處,不怕會失禮,也不怕朋友會投以異樣的眼光(因為對方早已習慣韋毛病多多),舒服最重要嘛!

    「等一下妳要不要去買一雙好走的鞋?」難得一起出來逛,當然不能白白將時間浪費掉。

    「好啊!好啊!跟妳說哦,上次我在XX專櫃看到一雙超∼∼漂亮的鞋子,至今仍念念不忘,日思夜念,正好可以趁今天去買。」腳痛嘛!再換買另一雙鞋讓腳得以休息,這是「瞎拼」最好的借口了。

    「……我指的是『好穿』的鞋哦,不是又中看不中用的。」果然是韋的好友,早就看穿了韋的心思。

    「哎喲!妳跟我去看就知道了,妳一定會贊同我說的,它真的是美呆了!」韋馬上拉起朋友,茶也不喝了,直奔該專櫃。

    啊?你說韋的腳不是痛得走不動了,怎麼還有辦法直奔該專櫃?

    這你就不了了,當有機會買到想買的東東時,不管雙腳是否已經痛到走不動了,在這一瞬間,整個人會宛如被神所祝福過,馬上健步如飛,如摩西撥開紅海般撥開重重人群,直飆目的地,大有擋我者死的氣勢。

    悲傷高跟鞋──

    高跟鞋之所以悲傷,全是因為沒有更多雙腳來展示它的美麗,讓它像藝術品一樣呈現在世人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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