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文 / 溫妮
「我不會隨便說要娶妻的。除了你之外,我從沒考慮過讓其他人當我的堡主夫人。」黑嘯天握住她的手,非常認真地說道。
「我、我嗎?」杜綾羅紅著小臉,結結巴巴地問道。
「我的三弟曾對我建議——如果真的那麼喜歡那位姑娘,就先放她回家,然後再上門求親,但我拒絕了他的提議……」
杜綾羅愣住了,她竟然能得到黑嘯天的垂青。
「我拒絕的理由是,我連一天都不願意讓那個姑娘離開我,更何況還要讓她回到遠在江南的家?我只要一想到讓那個姑娘回去,不知道要到何時才能再見到她,所以我就決定把她留在大漠。
結果,我怎麼也沒想到那個姑娘的性子恁烈,不但一心只想著要返鄉,還拒絕了我所送的禮物,更以為把自己當成下人,就可以讓我忘掉她……綾羅啊,你說我該拿這個姑娘怎麼辦?」
黑嘯天眼眸含笑地瞅著她,這下子就算杜綾羅再怎麼遲鈍,也知道黑嘯天口中的姑娘就是她。
杜綾羅的小臉更紅了,幾乎無法招架。
「還有啊,這個姑娘老是嚷著要返鄉,結果我三弟就說了風涼話,說那姑娘在家鄉肯定有了情郎,所以才會急著想要返鄉。綾羅,你覺得呢?那個姑娘是不是真的有一個情郎?」
「才、才沒有什麼情郎呢!」杜綾羅嘟著嘴,辯駁道:「從那個姑娘第一眼見到你,她就被你狂放的英勇姿態吸引,雖然你一開始對她真的很壞,可是那個姑娘一直沒有忘記是你把她從強盜頭子手裡救出來的。
再說,我想這個姑娘現在心裡就只有你,除了你之外,她的心大概也裝不下其他人。」她感到非常害羞,卻還是努力說出自己的心意。
「家,她也回過了,現在這裡已經沒有讓她留戀的東西。我相信她一定會很樂意跟你回黑鷹堡的。因為她知道你待她真的很好,你會在她生病的時候看顧她、你會在她被壞人抓走的時候救回她、你會在她哭泣的時候安慰她……所以說,除了愛上你之外,那個姑娘好像也沒別的選擇了。」
黑嘯天被她動聽的情話哄得陶陶然,就像她現在所說的一樣。他若不愛上這樣的姑娘,似乎也別無選擇了。
「那麼,你想那個姑娘願意喊我一聲嘯天嗎?」黑嘯天與她額碰額,臉對臉地問道,笑看著她驚訝的臉龐。「如果我的堡主夫人只會喊我堡主,那我一定會很傷心,因為我總是喊她綾羅啊!」
杜綾羅眨了眨眼,吃驚得幾乎說不出話來了。
但他卻只是繼續笑著,彷彿在等待她喊出他的名。
這個男人……繞了這麼大一個圈子,就只為了想聽她喊他的名字嗎?杜綾羅不由得甜蜜地笑了。
「嘯、天。」杜綾羅有些緊張,因為她不曾直呼男子的名諱。
像是等待了一輩子的時間,但在她喊出口的同時,黑嘯天的笑容也舒展開來。
「你願意成為我的堡主夫人嗎?」
「好。」
「願意一輩子跟我一起看大漢的風景嗎?」
「好。」她還是只能答好。
「那麼……請跟我回到大漠,成為我的堡主夫人吧!」
他牽起她的手,彷彿再也不想放開。
【全書完】
◎編註:敬請期待溫妮花裙子最新力作!
後記
妮子的閒話家常◎溫妮
各位小松ㄍㄨㄛ好!我是剛完稿的妮子。(廢話!)
看到妮子寫古裝小說,是否有小小地嚇到一些人呢?(壞心眼∼∼)
不過啊,這個古裝系列的構想已經醞釀好長一段時間囉!本來按照妮子預定的寫作計畫,這個系列怎麼都該排在第二十本書寶寶之後才有機會登場。
但是!大家都知道人生是充滿意外的,而妮子的寫作計畫更是意外連連。(這一點也不值得驕傲!)
不但寫作順序不斷更動,還永遠都有突然想寫的書插隊。這個系列之所以能插隊成功,還是妮子—時興起,突然決定過—陣子古裝生活。所以被踢掉的系列就抱歉啦,再過不久妮子一定會寫的!
不過,就不知這個「不久」是多久的時間啦!XD
雖然妮子很阿莎力地決定過古裝生活,可問題很快就出現了,因為妮子手頭上有兩個古裝系列想寫,偏偏妮子決定不了該寫哪—個?
在這時候,交朋友的好處就出現啦!
那天妮子去abc之家玩的時候,就順便問了阿巧。當時妮子是這麼問的——
「我現在有兩個古裝系列的構想,可是我沒辦法決定該寫哪個才好?我大概說明一下內容,你幫我決定喔!第一個是三個男生的系列,第二個則是五個女生的系列,然後……」
妮子的話只說到這裡為止,接下來阿巧就很興奮地說:「三個男生的!我要看帥哥!」
Orz……
天啊,我連大綱都還沒提到半個字耶!為免阿巧只是隨便決定的,所以妮子準備再說明一次,沒想到妮子根本還沒有機會開口,阿巧就很「用力地」說:「不管,我就是要看帥哥,不是帥哥我不要!」
嗯……有點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不過事實就是《大漠荒鷹》這個系列,因為這個理由而得以出線。
不過阿巧啊,妮子一直覺得你被檯面上的說詞騙了耶!
雖然《大漠荒鷹》被妮子簡稱為三個男生的系列,但那也只是當初構思的方向是以三位男主角為中心,沒別的意思;而另一個五個女生的系列,則是以五位女主角為出發點,但不代表這個系列就沒有帥哥啊!
三個男生的系列是有三位男主角沒錯,但五個女生的系列當然也會有五位男主角啊!以人數來看,五個女生的系列還比較多帥哥咧!
總之,雖然妮子一直覺得阿巧被騙了,但既然有人支持,那就醬吧!
嗯……接下來有點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所以就聊一點妮子的近況吧!
目前在看這本書書的小松ㄍㄨㄛ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去參加過台北市府前的跨年活動呢?告訴大家,妮子也是其中的一員喔!
其實妮子根本是心不甘、情不願地被拖去參加的,因為妮子一向最討厭人擠人,跨年有什麼好看的嘛,不就是一堆人圍著一堆明星嗎?
如果看得清明星的臉就好了,偏偏擠到連電視牆都看不清楚的地方,我們究竟是去跨哪樁年啊?(好啦,我知道有煙火啦,因為妮子也是為了煙火才去的。)
雖然妮子有千般不願、萬般不甘,可誰教拖妮子去參加的朋友是好久不見的老朋友呢?尤其人家還為了看煙火而特地北上咧,妮子只好盡責當地陪囉!
雖然我們九點鐘不到就已經站在市政府前面,但舞台已經是人多到爆掉的地步,等我們在裡頭擠了—會之後,朋友終於甘心退出人牆,最後,我們是在國父紀念館落腳休息。
因為時間還早,加上我們下午就跑去華陰街逛了一圈,三個女生的體力都有點不支。(妮子當時可是大病初癒喔,夠朋友了吧!)我們靜靜坐在國父紀念館的花壇前,各自做各自的事。
啥?聊天?很累人耶!
總之我們三個的狀況就是:一人在打手機電動,一人在聽手機廣播,而妮子則特別奇怪——用手機寫稿。
所以這本書有一部分的情節,是在那個時候寫下來的喔!
那一天不時就飄起毛毛雨,所以妮子的傘也是開開收收,最後乾脆不收了,直接扔在花壇上,要用的時候再撿回來。(真夠委屈了!)
煙火的確是很壯觀啦,不過妮子有個小小的疑問。
當初一0一接受電視台採訪時,不是特別說,這次的煙火秀有一種盤旋氏煙火嗎?
說到盤旋……那不是應該繞著大樓本體一路轉上去的嗎?但妮子根本沒看到這種煙火啊!我要抗議!
好不容易看完了煙火,朋友居然說要趕兩點前最後一班火車回家。
聽到時妮子差點要昏倒,看看四周的人群,肯定會塞爆捷運站,所以妮子決定不搭捷運,直接用「走的」走回台北車站。
不要懷疑!妮子真的是走回家的。
就這樣,我們走了一個半小時才走到台北車站,送朋友上車後,妮子又花了近半個小時步行回家。
當下妮子的感覺是,把兩個月臥病在床的不足運動量,—口氣給補回來了。(那也不用一次補齊吧?!)
最可怕的—點是,朋友是以急行軍的速度前進!
當時妮子已經不知該說什麼才好了,明明我們三人腳上穿的都不是運動鞋,為什麼得做這麼吃力的事呢?事後妮子腳上果然磨出水泡,然後就在床上足足躺了兩天才終於能夠下床。
事後,abc之家友人在聽說這件事之後,她們完全愣住了,似乎把妮子當成瘋子看待,她們一直問妮子:「為什麼不走到松山火車站?從市政府到松山火車站近多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