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冶艷小紅帽

第2頁 文 / 娃娃

    「豬頭王××!你當我吳××是窮到沒進過珠寶店的嗎?竟敢隨隨便便在夜市裡買個二百五的戒指就想打發我?」

    「夜市裡的又怎麼樣?至少它很漂亮呀!」

    還有小姐,是八百五不是二百五!

    現在是什麼年代了,物價飛漲,即便是來自於地攤也一樣。

    「漂亮你個頭啦!我一個月前就已經跟你『宣告』過了,我要的是××金飾廣告裡由Jolin代言的那款情人戒指。」

    「愛慕虛榮,成天迷戀廣告!情人節就只有一天,真正的相處可是天長地久,就不懂得要幫我多省點錢嗎?要那種東西做什麼?又不是說你戴了就會變成Jolin……」

    女人氣得扭身就走,男人連忙伸手挽留。

    「你要上哪去?電影票我都買好了,是你自己說要看這種情感大戲的,要不是為了你,我根本就不愛看的……」

    女人毫不留情的甩脫男人,「有本事就去找個不愛慕虛榮的Jolin陪你吧!」

    女人蹬著高跟鞋飆遠,男人惱火地撕碎了手上的電影票,留下了一地的碎紙和髒話,卻在幾分鐘後,咬咬牙,按捺不住地追上前去,對著女人低聲下氣陪不是了。

    街頭戲二──

    接著上場的是個臉被一大束玫瑰花給擋住,瞧不清楚長相的男人。

    不單是長相瞧不清楚,就連身形也是,因為除了花束外,他懷中還抱了只碩大的泰迪熊,至於兩條細瘦的手臂上,則是掛滿了印有百貨公司名稱的紙提袋。

    「達令!」玫瑰後方的嗓音透著明顯的疲意。「你逛夠了嗎?」

    「逛夠?!當然沒有囉!」女人嘟起嘴,嗓音嬌嗲,「你又不是今天才認識我的,在我逛街的時候,什麼時候會喊夠的嘛!」

    女人的嗓音還算耐聽,只那兩片厚唇嘟在一起,活像兩條大花香腸橫放在臉上,看得他趕緊挪開視線,免得方才吃下肚的漢堡全吐了出來。

    但還真是情人眼裡出西施呢!那泰迪熊男人對於他那「大花香腸」女伴,好像還挺滿意的,在聽見女人這麼回答時,他的語氣明顯急躁了起來。

    「還沒逛夠?但是我已經在『薇閣』訂了浪漫情人節套房了……」

    「死相哪你!」女人在男人腰間捏了一把,「就知道你是在等這個,現在才八點就想進房?會不會太早?」

    「怎麼會太早呢?你已經答應過我,說今天晚上至少要給我五次的了。」

    女人呵呵笑得花枝亂顫,大花香陽嘴抖動不斷,「五次?隨便說說你就信?哼!這種事情的主控權可不是在人家身上的。」

    「放心吧……」男人壓低了混著淫笑的嗓音,「我早準備好了小藥丸,半打。」

    「半打?!你還真的想玩死人家呀!討厭!」

    嬌嗔外帶粉拳擂打,一男一女抱持著一隻滿臉無辜的泰迪熊,終於下台。

    戲終人未散,他懶懶托頤坐在速食店的露天座位上,對於那些經過他身旁,來自於陌生單身女郎的興味盎然目光毫無所覺,獨自進行著他的情人節大餐。

    無聊兼浪費時間!

    這是他給了以上兩場戲的同一個觀感。

    如果他是戒指男,肯定會立刻和那種女人說Bye-bye!女人不是不能寵,而是要看清楚狀況。

    一個會在公開場合讓你下不了台的女人,何苦犯賤費神花錢挽留呢?

    如果他是泰迪熊男,二話不說,扔開禮物直接將女人扛上肩頭帶去「辦事」,讓她搞清楚,要陪她過情人節的不是玫瑰花也不會是玩具熊,而是他!一個才能夠將她帶領到極樂天堂的正港男子漢!

    好吧,他承認在男女韻事上他是霸道了點,也比別的男人風流了一些些,但那是因為他有著足以霸道,可以風流的條件,OK?

    他二十七歲,身高一八七,既是台灣商場上某位龍頭大老的企業家第三代,銜著金湯匙出生的富家少爺,又是一家股票上市的大公司年輕老闆,外型出眾,氣質俊雅,家底豐厚,身價逾億……呃,其實除了這些以外,他在坊間的八卦雜誌上,另外還有個「女性殺手」的封號。

    封號是別人給的,他其實敬謝不敏。

    他承認,他的性格是浪蕩不羈了點,凡事不愛委屈自己,或是太過在意別人的想法。

    加上他自中學後便出國唸書,受的都是西方式的教育,崇尚自由萬歲及情慾無罪,也就更因此對那些自動示好的女人縱容了點,從沒思考過什麼劈腿不劈腿、濫交不濫交的問題,畢竟大家都還沒被套上戒指,也都還有玩的條件,所以,Whynot?

    那些會主動親近他的女人有的是迷戀他優越的外在條件,有的則是對他的身家背景起了覬覦,通常只要他釋出些許好感,再難搞的女人也能夠手到擒來,也就因為這個樣子,他硬是被人冠上了個「女性殺手」的封號。

    冤枉!之所以有男人會成為「殺手」,那也是因為有女人前仆後繼不怕死,甘願送來被「殺」的好嗎?

    在平日,時他倒不覺得這樣的封號有多麼的諷刺,但在情人節時,情況卻彷彿倒了過來,他感覺不斷地遭受到女人的通緝追殺。

    一天下來,他的手機和電話幾乎沒斷過,每個女人都吵著說今晚非要他作伴,即便他早已讓秘書按著名單為她們挑選了想要的禮物,但看得出來,禮物並不是她們唯一想要的。

    她們都想要他,想要他的命哪!

    他被勾出了頭疼,痛苦指數高達七級以上。

    「我不管!尚晰!你答應過情人節要來看我的國標舞表演的!這可是我們要去歐洲參加大賽前唯一一次公開表演耶!」那是寶婕。

    「尚大少爺,你不知道我為了你提前兩個月就想辦法和人調班了嗎?約翰尼斯堡、雪梨、布達佩斯……我連莫斯科都飛過兩回,就是為了要挪出今天晚上和你一起過情人夜,其他日子我都可以隨便你,但就今天晚上,你是無論如何一定要陪著我的!」那是克莉斯汀。

    「晰呀……」即便是透過了電話線,那把嗓音依舊是悅耳動聽的。「為了今天晚上,我特意去做了SPA、學了瑜伽,還上了『如何取悅你的男人』的課程,更別提我剛從蔚藍海岸曬回來的一身膚色了,就是那種你最偏愛的巧克力色澤的喔……」

    言語曖昧,嗓音挑逗,卻在下一瞬裡嬌音變羅剎──

    「晚上七點半,我在陽明山的別墅請了××酒樓的廚子來為我們準備大餐,如果你敢拋下我去和別的妖精鬼打架,哼!你就『災細』呀!」語末掠了句「台灣龍捲風」式的狠話,那是智琳。

    這三個還算是近期走得較近,在外老愛以他的正牌女友自居,放話又放得較嚴重,讓他不得不記進腦子裡去的,至於其他那些個阿嬌阿妹之類的,他是電話聽過就忘了的。

    七點半?

    他沒好氣地抬眼瞥了手上腕表,約定的時間早已過去,就當它沒事了吧,反正他誰那兒也沒去,是以誰也沒虧欠,明日誰若敢再多囉唆,大不了統統一拍兩散。

    公司五點半下班,他在五點鐘關上手機,知會負責為他擋事的秘書一聲,接著就火速地離開公司了,省得招惹女禍上門。

    他先去找了家剛開門的PUB坐了一下,身邊沒伴只喝了兩杯,接著就信步踱出PUB,選中了這家速食店,陪他吃飯的是麥當勞叔叔和鄰桌的淘氣小男孩,沒有女人作伴,但他吃得很是開心,算是這些年裡難得吃得最安心,不用煩惱隨時可能會有女人衝過來攪局鬧場的情人節晚餐了。

    他喜歡,落了單的情人夜。

    他喜歡,毫無牽掛的感覺。

    說老實話,他從來就沒有喜歡過情人節的!

    商業氣息過重是其次,它會逼得一個異性緣過於旺盛的男人分身乏術,這才是他最感到憎恨的主因。

    所以結論就是,情人節夜晚,還是一個人最好!

    就在此時,尚晰聽見了鄰桌男孩們的一陣鼓噪,他們甚至還在跳起身離開座位時撞翻了可樂杯,然後爭先恐後地跑向路邊。

    究竟在路邊,有什麼事情值得他們如此興奮呢?

    尚晰定睛瞧去,看見了不少過路的人手上拿著一顆糖果,看這情況,怕是有人在發糖吧。

    此處是人來人往的鬧區,路邊有人發糖毫不奇怪,但比較引人好奇的是,那是個披著紅色披風的女人。

    紅色披風?!童話故事裡的小紅帽?

    在既不是萬聖節又不是耶誕節的台北街頭?

    還真的不是普通的怪異。

    就在尚晰暗暗生奇的時候,一串雜沓的足音來到了他面前。

    「叔叔,請你吃糖!」一個男孩朝他拋來飛物,他順手接下。

    「是呀!叔叔吃糖……」其他的男孩在旁幫著起哄,一陣咭咭咯咯亂笑,「要不,你又要去纏麥當勞叔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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