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火上胖妹妹

第1頁 文 / 舒彤

    第一章

    每一個時代都有不同的審美標準,說穿了其實就是所謂的流行。當全部的人都認為纖細的身材是極品時,豐腴就成了不可饒恕的罪過。

    當然啦,羅小雀不否認自己的體型是「略胖」。

    請注意這個「略」字,所謂略胖的意思就是:比正常標準值還要多出那麼一點點……真的只有一點點。

    「你少在那邊自欺欺人了啦!」她的小弟在聽見她站在體重計上,喃喃自語著只胖一點沒關係後,十分狠毒而毫不留情的打碎了她的幻想。「你豈止胖一點點?簡直已經跟頭豬沒兩樣了!再這樣吃下去,我看你這輩子別想嫁出去了!」

    好。很不錯。

    這段話在一般人聽來可能覺得很毒,但是對她這個從小聽慣小弟毒言毒語的人來說,只能算是搔癢的程度而已。

    要打擊她得拿出更有利的東西,反正她還沒到思春期,嫁不嫁得出去這件事從來就不是她考慮的要素。

    「我說……羅世美,閉上你的狗嘴!」

    她從體重計上走下來,滿不在乎的從桌上拿起一包餅乾,三兩下輕易撕開封口,一口接一口的吃了起來。

    「我才不想像你一樣,每天吃兩餐,每吃一口還要算一下卡路里,一個大男人也學人家女孩子減肥,簡直笑死人!」

    「不要叫我的名字!」

    她的小弟反應立即又迅速,那如女聲般尖銳的叫聲總是讓她的頭隱隱作痛。不過這點小小的不適尚在可以忍受的範圍,因為除了易胖的體質,這是打擊她的小弟最有利的武器之首。

    也不知道她父母是怎麼想的,淨為自己的兒女取一些好笑的名字。

    拿她來說吧!

    她生下來時頭大身體大,重達三千四百多公克,看過的人都不敢相信她竟是一個女孩子,而老媽偏偏替她取了一個嬌小可人的名字——羅小雀。

    或許老媽是希望她人如其名,長大後能夠成為一個嬌小瘦弱,人見人憐的小麻雀,可是隨著時間的增長,這名字逐漸變成一個笑話。

    是的!她並不嬌小,也一點兒都不瘦弱。

    事實上,她一百六十一公分的身高,配上圓圓的體態,正是俗稱恐龍的那種類型。

    小雀、小雀……她最恨別人叫她的名字,因為那名字和她的身材一點也不配,反而像是一種諷刺。

    而她的弟弟也好不到哪裡去。

    今年才剛滿十九歲的他,有一張俊俏的臉孔和完美的身材,但那完全是長期節食,不停運動減肥下的產物。

    自從十四歲的初戀因為過胖而被狠狠拒絕之後,他就下定決心,以驚人的意志力完成減肥計劃,並且一躍成為美男子之流。

    不過他的悲慘也不過就是除去肥胖這一點而已,有關他名字的災難卻不管是減肥前或減肥後都從未消失。

    減肥前,羅世美被譏為何德何能,名不副實的他何年何月才能有此際遇。減肥後,嫉妒他的人則一日咬定他定會像陳世美那般薄情寡幸。

    當然了,女孩子才不管薄不薄情,他那張俊臉和修長的身材已經足夠迷得她們失去理智了。

    但正因如此,嘲諷更如排山倒海。不是只有女人小心眼,男人小心眼起來,那威力也不會輸給這些小女子的。

    所以說,和羅世美比起來,其實她應該要慶幸了,幸虧當初老媽沒給她取個「羅西施」或「羅飛燕」這一類的名字,不然她肯定去跳太平洋!

    「羅小雀,我警告你!你再敢叫我那個名字,我就跟你翻臉!」

    如今,羅世美的臉漲得通紅,她知道自己已然勝利。

    不過易得的勝利咀嚼起來總是少了點滋味,因此她決定趁勝追擊,再為自己加點樂趣。

    「羅世美這個名字不好嗎?我覺得挺好聽的啊!而且名字是父母起的,你瞧不起自己的名字,就等於瞧不起自己的父母,老爸老媽要是地下有靈,可是會大吼著爬出來跟你算賬的。」

    「你閉嘴!」羅世美幸幸然的道:「要不是你這個臭女人仗著老爸老媽的錢作威作福,早八百年前我就把這個名字改掉了。」

    羅小雀今年二十有六,她與小弟相差七歲。她們的父母在四年前因為墜機的意外過世,留下一大筆的保險金,受益人寫的全是她的名字。

    說起來這件事有點不可思議,因為在那件事發生的一年前,他們家除了車險之外,沒有一個人有保險。但是羅母有一天做夢時,卻突然夢到自己和丈夫意外身亡。

    這種事有極大的機率被一笑置之,或是夢過就算,但不知道為什麼,羅母卻因此而投保了巨額的意外險。

    那時家裡的人都覺得她瘋了,不然最起碼也是有點不正常。為此,家裡還鬧了一場家庭革命,幾乎搞得大家一拍兩散。

    事實證明羅母的做法是對的。

    當父母墜機身亡的消息傳來,他們姐弟倆全愣住了。

    守靈那夜,他們不約而同的想起了母親的夢境,後悔自己沒有相信,沒有提醒父母遠離任何可能的災難。那夜,他們抱在一起痛哭,那也是他們姐弟倆最親密的一次……

    事實上,是惟一的一次。

    在那之後,為了錢他們不知吵了幾遍。

    她知道小弟心裡認為保險金應該有一半是屬於他的,認為父母將受益人全寫她是偏心且不公平的。但她知道父母的用意,爸媽要她守著這筆錢,是用來保障他們姐弟倆最基本的生活品質,不是拿來隨便揮霍的。

    她從來沒有告訴小弟,當有一天她結婚時,這筆錢剩下的部分,她將會原封不動的還給他,一毛錢也不會向他拿。

    她不是無私,不是不愛錢,只是認為自己終究是女兒,將來是要嫁出去的。而小弟卻是傳承父親香火的人,她希望他們一家子可以承續父母的希望好好的過下去。

    當然,這些話她從來沒對小弟說,也不打算說……反正她很習慣這個傢伙用這種混球的態度對她了,要是搞個誤會冰釋,親情勝利的狗血場面,她怕自己會承受不了。

    又塞一片餅乾入口,她一轉頭就見小弟怨恨的目光。

    「別用那種眼神看我,不然明天起零用錢減半。」這是一記狠招,通常不到迫不得已,她是不會輕易使用的。

    畢竟小弟好歹也是十九歲的青年了,哪天他萬一火起來,突然很有骨氣的決定出去打工,那這個王牌就從此失效了。

    可是她今天的心情不太好,沒有餘力去應付一個任性的小男生,何況她還得保留精力去應付她那親愛的外婆……是啊,親愛的外婆!

    她確實需要更多的零食給她勇氣。思及此,她丟掉手中的空盒,抓起一條巧克力,開始狠狠的嚷了起來。

    這個世界上有一些東西是無論如何也擺脫不掉的。

    例如血緣。

    你可以登報作廢親子關係,可以訴諸無效,但是絕對沒有辦法否認血緣的存在。因為那是在你的身體裡面,在你的血液裡流動的。

    人可以選擇自己的命運,卻不能選擇自己的家人,羅小雀一直覺得這是她人生中最大的慘事之一。

    自從羅家夫妻去世以後,他們在這世上的親人便只剩下外婆一人。

    這麼說或許有點過分,因為這等於直接抹殺了舅舅一家的存在。但是對羅小雀來說,她寧願當作這家子沒存在過。

    他們簡直是她的噩夢!

    這輩子她還沒看過比這家子更貪心、更自私的人。偏偏他們還很喜歡表現得似乎非常關心她的樣子,但她心知肚明,一切都是為了外婆的財產。

    說起來好笑也很可悲,若不是因為父母意外墜機身亡,韋家的財產她和小弟根本沾不上邊,因為當年老媽決定跟老爸私奔的時候,早就被取消了繼承權。

    她的同學最喜歡聽她說父母私奔的故事,因為在她們的想像中,老媽的娘家既然那麼有錢,一定是世家。還有什麼比千金小姐追求真愛,與情郎私奔更浪漫的事呢?

    不過現實總是殘酷的,事實的真相是:韋家是有錢沒錯,但絕對不是什麼百年世家、書香世家,只是俗稱的土財主,在房地產狂飆時,發了一大筆土地財而已。至於老媽,更不可能是什麼氣質出眾的千金小姐。

    她只讀到高職畢業,畢業不到一年,就和老爸私奔,只因為韋家嫌他是無父無母的孤兒,既沒錢也沒前途,寧願打掉她肚裡的孩子,也不願讓他們成婚,兩人才不得已連夜私奔逃到台北來。

    事情說穿了,都是很現實的。很久以前,羅小雀就體認到了這點。

    還記得父母意外墜機時,也是她第一次見到外婆的時候。

    這個年逾六十的老女人,只是冷著一張臉,站在候機室裡,一語不發的看著新聞報道的內容和聽著機場人員的解釋,整個人看來就像一座冰像,冷得讓人發抖。當她看到她時,第一句話就是:這是他們的報應。

    也就是這句話,讓她們祖孫結下了至今未解的梁子,不管別人怎麼說怎麼勸,不管外婆為他們做了什麼,付出了什麼,甚至打算把韋家所有的財產全部給她,她還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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