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文 / 黎孅(黎奷)
聞言,童震的眼危險地瞇起。「妳,上學都穿這樣?」
光想到她穿布料這麼少的衣服上學,他就一肚子火!
「差不多。」沒發現他情緒的轉變,她逕自說:「還有更少的,我是拉拉隊隊員嘛。」
「妳不知道穿得越少越容易招惹歹徒覬覦?」他淡淡地道,不動聲色。
「你少嚇我了!我們學校那麼多女生穿得比我更誇張不都沒事?」百媚覺得他想太多了。
「那是因為妳沒遇過。」童震眼眸閃過一抹精光。「媚媚,最近我接了一個反派角色,妳想不想看?」
「好啊!」她已經遲到很久了,但是為了童震的演技,她可以再遲到一下沒關係。
每回童震來,都會跟她提起自己的工作,她從小在電影圈長大,自然對電影感興趣,尤其童震的演技是那麼震撼人心。
「是一部驚悚電影,我飾演一個喪心病狂,連續姦殺少女肢解屍體的變態。」童震說完就變了臉色,陰沉、詭異,眼神飄移不定,全身散發出的氣息令人不安,他動作快得令百媚措手不及,才一下的時間就被他從身後抓住。
他力大無窮的勒住她的頸子,像是要勒死她,把她整個人提起來。
百媚害怕得掙扎、呼叫,「阿震,你不要嚇我!」
「穿成這樣,不就是要引誘我上妳?」他發出變態的嘻嘻笑聲,下流地說。「別動,再動我就殺了妳!」他一手勒住她,一手握著小刀抵在她脖子前,完全不像跟她開玩笑的樣子。「閉嘴,不准尖叫!」
他手上什麼時候多了一把小刀?她嚇得說不出話來。
童震拖著百媚離開客廳,她不斷的掙扎呼叫他別玩了,可他面對她的掙扎和呼喚只是低咒了好幾聲難聽的髒話,把她往地上狠狠一摔,令她摔得眼冒金星,在她來不及反應前壓住她的腿,像個急色鬼趴在她頸間狂吻,從頸子、胸部吻到小腹,小刀還抵著她脖子,另一手扯掉她的挖背背心,狠狠撕碎。
百媚尖叫著護住自己胸部,會被強暴的想法閃進她腦子裡,她頓時害怕得哭出來。「Don'thurtme!Please!」
他不是阿震……他是個禽獸……
「妳看,妳根本敵不過男人的力道。」見她害怕得哭了,自己的目的達成,童震才不再嚇她,丟開小刀,脫下夾克披在她身上。「如果對方拿把小刀威脅妳,妳連呼救都不能。」用這麼激烈的手段嚇她,他一點也沒有反悔的樣子,以一副「就是應該這樣」的表情道:「不想被侵犯,就別給人機會──以後不准穿成這樣,聽見沒?」
「嗚──嗚──嗚──」百媚的回答是猛點頭,一直哭一直哭。
她真的被嚇壞了,因為太真實!她現在全身被摔得酸疼,像被人打了一頓,脖子和胸口還有吻痕,他來真的!童震的演技令她害怕,她真的以為就要被侵犯了!
從那時候起,她就不曾再穿她喜愛的衣服,把自己包得緊緊的,就怕再惹童震生氣。因為這次的教訓太震撼,她好一陣子才調適過來,生怕他又用演技來嚇她。
她喜歡他演的戲,也怕他過於真實的演技,她學會了察言觀色,從他的細微表情就看出他的喜怒哀樂。
竭盡所能的討他歡心,只為了成為他喜歡的那種女孩,用討好,來彌補十歲的差距。
但是她的百般討好,換來的卻是他對她的不尊重,她的意見對他來說都不是意見,他說的話就是一切,她唯一能做的,只有接受。
第五章
十七歲生日前夕,她打了一通越洋電話給童震,向他要求生日禮物。
「來陪我,一整天你都是我的。」
童震答應她,陪她度過十七歲生日。
前一天童震就到紐約,從午夜十二點起,陪同她到處去玩。
因為她的表現令他滿意,他不介意滿足她這點小心願,而且她撒嬌的口吻滿足了他的大男人心態,所以一切請求照準。
她完全不掩飾對他的愛和崇拜,這也令童震滿意,他調教有成,讓她從野丫頭變成溫柔可愛的小女人,乖巧沒有脾氣,是他想要的妻子。
所以百媚在紅著臉說自己喜歡他,並主動、羞澀的吻他時,他沒有動怒,他笑著說:「如果妳準備好了,等妳一滿十八歲,我們就結婚。」
百媚興奮難當,緊緊抱著他的脖子,又哭又笑的說好,說她願意。
等她十八歲時,他真的信守承諾娶她,只是他們的婚禮很簡陋,在一間小教堂,只有兩個人在牧師的見證下,簡單的公證。
百媚想像中的婚禮不是這樣,她難掩失望的表情看在童震眼裡,他解釋,「這都是為了妳好,我不希望媒體騷擾妳,妳是我童震的妻子,妳希望平靜的日子被擾亂嗎?再加上妳這麼年輕,妳認為那些記者會怎麼寫我們?」
她當然不希望!也不要討厭的記者把他們寫得難堪,他們是因為日久生情相愛才結婚的。
「聽話,好嗎?」
因為童震說服她的表情滿是不耐,百媚怕他生氣,沒有繼續吵鬧。
接著,她忙著大學的申請,她想朝自己的興趣發展,她對電影有莫名的熱愛,想跟爸爸一樣當個優秀的導演,但童震卻對她早有安排。
「我都安排好了,紐約大適合妳,就申請這所吧。」將準備好的申請文件遞給傻眼的百媚,童震一臉的稀鬆平常,像他決定她要念的大學科系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
百媚接過申請書,定眼一看,他要她念的是文學院,而不是她打算要念的戲劇或電影。
打擊……好大!
「可是我的興趣不在這裡啊!」她為自己的前途力爭。就算她結婚了,她還是想往自己的興趣發展。
「但是我希望妳念文學,妳有這方面的才華,只是妳不知道。」童震的態度堅決。
「我不喜歡這樣!我不想念文學!」她強力反彈。
「百媚,我這都是為了妳好。」童震皺眉。「妳不聽我的話了?」
他口氣一冷,百媚就軟化。
「好嘛、好嘛,文學院就文學院……」怕他生氣,她選擇乖巧聽話。
如童震所願,她申請到了紐約大學,但念了一個月覺得沒興趣,最後她還是向哥倫比亞大學的戲劇系提出轉學的申請,附上精彩的申請書,她被破例錄取了!
她很想學電影、戲劇,但又怕童震生氣不准她念,所以她決定瞞著他,偷偷的辦理休學,成為哥倫比亞大學戲劇系的學生。
婚後的生活,他們一如之前六年的聚少離多,每一回相見的時候她總是想著要與童震獨處,做盡讓他開心的事情,先前,是刻意隱瞞他自己轉學的事情,心驚膽跳的想著有一天他會發現,可在兩年後她二十歲生日那天,收到童震越洋打來的祝賀電話和一套莎士比亞全集,她才清醒過來!
她八年來的順從討好,換來了什麼?
都兩年了,他竟然沒有發現她休學又轉系的事,連她的二十歲生日也只有一句生日快樂和一套她沒興趣的書!他不會想來看一看她嗎?他有沒有把她當成自己的老婆啊?!
對童震的不滿爆發了,想到這麼多年來她壓抑自己,當一個大家閨秀,結果她開心嗎?
她不開心,她隨時隨地都想著要怎麼做才不會惹童震生氣,聽著他說他家人的趣事,卻不敢問他何時把她介紹給他的家人?
如果他有把她放在心上,他為什麼要把她一個人留在紐約?
她也會寂寞孤單,需要人陪伴啊!
越想越對這段婚姻不滿,她毅然休學,丟光所有得體保守,童震要她穿的衣服,再買了一堆她喜歡的三點式比基尼,飛到夏威夷度了三個月的假,每天衝浪、游泳,把自己白皙的皮膚曬成了健康的古銅色,回到紐約後看著空無一人的家,她茫然了。
童震竟然沒有發現她離家出走!
一相情願四個字打進她腦子裡,當晚她抱著童震的枕頭痛哭失聲,覺得童震會娶她,不是因為愛,只是因為責任和無可奈何。
「要不是因為他答應過爸爸會照顧我,他根本就不會娶我……」她好想知道,她之於他,究竟是怎樣的存在?
於是她毅然丟下一切,飛到台灣來,一來想知道他看見她會有什麼反應,一來賭一賭,他是不是很開心見到她。
結果令她失望了,從他的臉上她看不出任何欣喜之情,只有憤怒,對她不聽話的憤怒!還有……他不願公開承認她是他妻子這件事太傷她的心,所以她決定離婚,因為她不想令他為難,她看得出來,娶她,就是對他的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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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回事?
童浩搔著頭,一臉莫測高深。
聽百媚說完她跟大哥「因責任而結合的婚姻」,她口口聲聲大哥是因為責任才不得不娶她,根本就不愛她,可是在他聽來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