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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文 / 悠哉

    「想去什麼餐廳由你決定吧。」

    「當然是找家燈光美氣氛佳的法國餐廳嘍。還有小提琴在一旁演奏……」

    她怎麼也想不通,一旁有人虎視眈眈,客人怎麼還吃得下飯?可是,當然啦,他是專家,以販賣浪漫為業……

    「先上街去幫你買幾套正式點的外出服,要不讓你穿著睡衣出門,只好去吃路邊攤了。」

    黎曙天其實很不喜歡逛街,他買衣服一向是找固定的店家,出手快狠準——看上眼,有合身的尺寸,立刻拎了衣服走人。為若是女人,和女人去逛街,絕對不可能要求她迅速俐落。可兩人是要地久天長的,他當然不能放她一個人上街,提著大包小包,一路氣喘吁吁的回家,還是早點習慣的好。

    「要去信義區還是東區的百貨公司?」真的都滿遠的,會浪費很多的時間在路上。

    「幹嘛走那麼遠?附近的商圈就有一家你會喜歡的精品店。」她早就留意到他常穿的男裝品牌。品味不俗,昂貴。

    到目前為止,她還付得起。

    她似乎已經走上一條豢養男人當寵物的女人會走的路。先是名牌服裝,然後是高價手錶、汽車,接著是豪宅。最後一樣她負擔不起。

    她一點也不知道,她的財力留得了他多久?

    黎曙天悄悄鬆了一口氣。他真的很不願意把兩人可以單獨在一起的時間浪費在銷售員無意義的口水當中。「真的?太好了,那就走吧。」

    方為若把他快樂的神情解讀為見獵心喜。她不該太意外的,他的表現值得她給他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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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穿黑色的衣服很好看,這件好不好?」她拿著一件設計簡單的圓領衫在他身上比劃著。身材得天獨厚的男人才吃得起他這行飯吧?名牌服飾固然相得益彰,可是就連他本來穿著出門的平價運動衫也有型有款。

    「喂,你做什麼?來服裝店大搬家嗎?我現在只需要一件可以穿去餐廳吃飯的衣服罷了,買這麼多幹嘛?我又不是什麼神棍,有七八個分身,一次穿得了這麼多件衣服。」黎曙天好笑的看著身邊堆著的五六件上衣再加上三條長褲,居然還有一條絲巾。他一向對男人系絲巾最是反感,拿來當手帕用,都嫌它不夠吸水呢。

    「這些衣服你穿了都很好看啊,而且都是不退流行的款式,現在買了,幾年後都還可以穿。」

    「幾年後要穿的,就幾年後再來買就好了。這家店又不是明天就會倒。」他開玩笑的回答,招來售貨員一個白眼。

    「真的不要都買下來?還是,你要不要換一隻手錶?櫥窗裡那幾隻,都滿別緻的……」

    「就這件黑色上衣和休閒褲好了,絲巾給你,它比較適合你。」他把選定的衣物拿到櫃檯打算結帳。在口袋中掏了半天,找不到皮夾,忽然想起他那天出門本來只打算去看醫生,身上就放了一張健保卡和準備掛號的幾百塊,這下可真是糗了……

    方為若本來就沒打算讓他付錢,他身上這套運動服當天換下來時是她清洗的,憑他那幾百塊,連絲巾都買不起。把早就拿在手上的信用卡遞給售貨員。「我付就好啦。」她淡淡的說道。

    黎曙天尷尬的抓抓頭髮。「忘了帶信用卡了,改天還你錢。」不,不可以還,那樣就顯得太生疏了,好像兩人只是有通財之義的朋友。「不,我不還了!」他理直氣壯的宣佈。反正以後他的收入都要歸她管的,也不用那麼麻煩把錢從左邊的口袋換到右邊口袋了。

    方為若微微一笑。她當然知道他不會還。「你到試衣間去把衣服換上吧,我們直接去餐廳好了。」

    黎曙天點點頭,抓著衣服閃進試衣間。方為若漫不經心的對著櫃檯上的鏡子把絲巾繫上;質料輕薄,一不小心很容易系得太緊,勒住咽喉……

    她真的是勒得太緊了,幾乎讓自己喘不過氣,荒謬的想到社會版的標題:精品店命案,女客頸間綁著美麗的蝴蝶結,死於窒息……荒謬得連她自己都忍不住發笑。

    「為若……」略微遲疑的呼喚,聲音有點熟悉……

    方為若慌忙的把絲巾解了下來,讓自己鬆口氣,可以說得出話來。她一開始只是心不在焉的回過頭,看見一個熟悉的頎長身影就站在五尺之外。他的黑髮往後梳得服服貼貼,一身純手工雙排扣西服,身材維持得很好,似乎連一公斤的體重都沒有增加。當然,他是醫生,懂得所有的養生之道。神情是欲言又止,似乎除了她的名字外,想不到任何可以說的話。

    「程宇明。」同樣的,除了他的名字外,她也沒什麼可說的。

    「你……好嗎?」遲了幾乎六年的問候,聽起來只是一句應酬話。

    「我很好。」標準的回答。外籍學生的中文會話。

    「你結婚了?」程宇明朝試衣間看了一眼。

    方為若一時很想點頭,猶豫了幾秒鐘,還是誠實的搖搖頭。

    「男朋友?」程宇明皺眉。剛剛他看到方為若替那個男人買的衣服付帳。

    「……算是吧。」

    「珊妮和我……一直都覺得很對不起你……」程宇明有一絲彷徨的說著。他對不起的不只是她,還有自己。

    「都過去了。」

    「伯父伯母都好嗎?還住在加拿大?」他和方為若交往的時候三天兩頭就往方家跑,兩名長輩幾乎已經把他當作女婿看待了,他愧疚的想著。

    「他們……都過世了。」

    「怎麼會?!」程宇明驚喊著,他們都才五十出頭,一向身體健康,「什麼時候的事?」

    方為若有點不大情願的回答:「好幾年了,飛機失事……」

    飛機失事?程宇明隱約記得他們分手的那個暑假,方為若離開台灣的那一天,加拿大有一班國內航班失事,地點就在溫哥華機場,和為若所搭的飛機降落的地點剛好一樣,他特別注意到了……

    該不會……最後一次見面時,她穿了一身他從沒見她穿過的黑衣……

    程宇明終於驚駭的發現自己對她做了什麼!「就是那一年對不對?我們分手的時候……為若,對不起!對……不起……」顧不得在大庭廣眾之下,他激動的擁著她的肩頭。出事的時候為若一定打了許多通電話給他,可是他卻一通也沒接,因為他正忙著和珊妮計畫婚禮,忙得沒空接她的電話,也不願接她的電話……

    方為若對他這句老掉牙的對不起無動於衷。他不是早就說過了嗎?奮力的掙脫出他的懷抱,她冷冷的回道:「這種事沒什麼好對不起的,我——」

    「為若,他是誰?」黎曙天其實已經從試衣間出來了幾分鐘,見她正與一個和她顯然關係匪淺的男人談話,暫時沒有去打擾,只是靜靜的在一旁聽著。原來這個男人就是那個她不想再提起的前男友,那個讓她成為一個遁世者的罪魁禍首。

    「校友。」方為若一點也不想多加解釋,草率的丟下兩個字,抓著黎曙天的手臂,半拖半拉的出了店門。

    黎曙天當然不是隨便就可以搪塞的,他恨恨的瞪了那個男人一眼。長得是人模人樣,卻做了對不起為若的事……到底是什麼事?可他當然不能在這裡和那人狠狠打一架,雖然他有十足把握自己絕對會是贏家。

    他們一口氣快步走到路口,方為若始終低著頭,連紅綠燈都沒看,就要闖過去。

    「為若,紅燈!」黎曙天氣急敗壞的拉住她。那個男人怎麼可以對她有這麼大的影響力!

    她呆呆的抬頭盯著他,彷彿從沒見過似的;像看陌生人的眼光,讓黎曙天以為她要說:你是誰?

    「去哪兒吃飯?」

    「吃飯?」黎曙天冷哼了聲,她還有心情吃飯引魂魄都給她的前男友勾走了。

    「你不想吃飯?那吃麵好了。義大利面、牛肉麵、日本涼面、烏龍面……」

    「你要以為我現在還有心情吃什麼鬼面,才真是擺烏龍。」

    她像是沒聽見他的話。「好,就吃烏龍面好了。」

    「為若!」他終於忍不住大喊一聲。

    兩滴淚水忽然從她眼眶滾了下來。

    黎曙天頓時手足無措。「為若……」

    「我要吃麵……」她哽咽的說著。

    「好,我們去吃麵,你別哭啊,什麼都聽你的。」

    「全都是假的,沒一句真心。」她喃哺自語,小小聲的,除了她自己,誰都聽不見。

    「怎麼說哭就哭,像個娃兒似的,連我家小潔看到都要笑你的。來,乖乖,把眼淚擦一擦。還好你沒化妝,要不成了張大花臉了……」他打開她斜背著的小包包,掏出一條細緻的繡花手帕,四個角落裡是她親自繡上去的一朵一朵小小的鈴蘭。他還沒見過現在還有哪個女生出門是會帶手帕的。用手帕揩乾了她的淚眼,輕輕環著她的肩頭,將她送進吉普車前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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