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文 / 陶晴
「又有一個笨蛋被騙了?焰,不錯嘛,我看再過不了多久,你就可以開個免成本的珠寶店了!」宋蒔聽到三人談話,拍拍焦焰的肩膀說。
「到時候你來光顧,看在好姊妹份上,我打出九折。」
「謝啦,我對這玩意兒沒興趣,你自己留著吧!」
拍完照片,存入手機圖檔,雲煙對眾家姊妹說道:「我先回書房,要是晚上六點半之前,我手機沒開的話,就是還在工作,小纖的鋼琴比賽,我就不去了!」
「煙,不行不行,要是小纖沒看到你的話,她肯定會表現失常的。」柴虹立刻大叫。
每逢假日,只要四人有空,都會到孤兒院探望小孩,而小纖便是那家孤兒院裡收養的其中一名孩童。
當她們發現小纖在音樂上的天分後,就極力栽培她往這方面發展,今晚,就是她準備多時的成果發表會。
要是雲煙臨時變卦,小纖看到只來三個人,落寞失望的心情,那是可想而知的。
看到三雙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她,雲煙心生一計,她腦筋一轉,說道:「我等會打電話給我雙胞胎妹妹,然後要她戴上我的眼鏡,穿我的衣服,陪你們一塊去,反正台上台下還有一段距離,小纖眼力不會那麼好,絕對看不出坐在下頭的,是我妹妹而不是我!」
三人同聲反對:「不行!」
「你這女人怎能耍這種欺騙手段?要是被小纖揭穿,你對小孩子該怎麼交代?」宋蒔端起女警架式。
「對呀,這是很不應該的。」柴虹身為幼稚園老師,相當堅持「身教重於言教」的原則。
「那麼罰錢好了,一人給十萬,你們倆覺得如何?」在銀行擔任高級主管的焦焰,當然滿口鈔票經。
顯然地,雲煙提的意見沒人附議,不過,她很快想出個折衷的辦法。
「不然這樣吧,我找我妹妹去,她應付上半場,等到小纖表演完畢回到後台,我再趕到,這樣總行了吧?」真是的,還說是好姊妹,非要把她操死不可嗎?
宋蒔又吼起來:「你非得要在今天寫稿嗎?不差那麼一天吧?」這女人就是急性子,想到什麼就做什麼。
「你們不覺得這傢伙太可惡了嗎?讓他多活一天,世上不知還有多少女孩子要受害,這種人間敗類、社會人渣,不把他搞得身敗名裂,怎能替廣大的婦女同胞出氣!」
「那……你最晚在七點半之前要趕到,好嗎?」柴虹好講話,首先妥協。
宋蒔雙眼一瞪。「你耳根子怎麼這麼軟,講兩句就讓步了?」
「那要怎麼辦嘛?你也不讓,她也不讓,我……」她一急,就想哭了。
「為個不值得的男人,壞了姊妹間的感情,多划不來啊!」焦焰拉著宋蒔到一旁咬耳朵。「你不是不曉得她的脾氣,晚一個小時到,就已經是她最大的讓步了,還有,她現在靈感一來,你不讓她寫,還拚命催她,到時候,她肯定跟你沒完沒了,別忘了上回她在你家門口站了整整二十四小時,站到你差點瘋掉這段可怕的回憶。」
宋蒔怎會忘記這段可怕經歷,當時,她因細故與雲煙爭吵,吵到最後,由於吵不過她,乾脆加速快跑,躲回一樓「隨遇居」。
原本以為她會就此作罷,誰曉得她竟然不吃不喝不睡,整整在她家門外站了二十四小時,驚動了警衛、里長、鄰長,連管委會主委、管區,統統前來關切,最後,她逼不得已,在眾人面前低頭說了聲「對不起」後,雲煙這才心滿意足的揚長而去。
「這女人真是可怕,好啦好啦,算我怕了她,該怎麼辦,你們自己看著辦,我不管了,」說完,宋蒔掉頭就走。
焦焰一轉頭,發現只剩下柴虹抱著凱蒂貓絨毛娃娃,坐在沙發上看著東森幼幼台,遍尋不見雲煙蹤影,她挨近柴虹身邊,問道:「雲煙跑哪去了?」
「她說她回書房去了,焰,我問你一件事,你能不能認真地告訴我?」柴虹一臉正經,好像要問一個很嚴肅、很有深度的問題。
「說啊,看樣子,你是不是遇到什麼麻煩了,請教我準沒錯。」焦焰自恃自己冰雪聰明,當然樂音為柴虹解答問題。
「我是想問你……你有沒有收集7-Eleven的HelloKitty磁鐵?如果你不要,能不能給我?我有在收集喔,差三個就全部集滿了!」柴虹張著期待的翦翦水眸。
焦焰臉上三條線,幾乎站不穩。
天啊,她應該曉得她不會問出什麼有水準的問題,而她……竟然還在期待這單純的女人,能問什麼高尚的問題?
「噢,我好像丟在抽屜裡,我回去找找看,要是找到,我再拿給你。」焦焰說完,立刻扭頭走出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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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一個娘胎生、同樣的臉、同樣的身材,但個性卻是天和地的差別。
若說雲煙像只優雅的紡織娘,雲霧就像是只活潑的蚱蜢,兩人外型雖是一模一樣,不過雲煙好靜有學問,雲霧則好動喜歡接近人群,熱情主動,積極有勁。
雲煙知道她的個性,所以三番兩次提醒她,不准剪跟她一樣的髮型、不准戴跟她相同款式的眼鏡,更不准在公共場所放聲大笑,以及蹲在路邊吃蚵仔麵線。
這些限制,雖然造成雲霧日常生活的困擾,不過,有個名人老姊,她仍引以為傲,這回老姊主動打電話給她,要她暫替她出席小纖的鋼琴比賽,她開心得一口答應,當場在沙發上狂跳尖叫起來。
能夠過過名人的癮,在路上被路人投以羨慕的眼光,那是多麼風光的一件事。
於是,她便去跟老姊拿假髮,還有她那副高貴又貴的手工黑框眼鏡,還有她特地從西藏帶回來的蜜臘天珠,以及像是女聲樂家所穿的黑色晚禮服。
這是老姊一貫的外出打扮,就像是李敖會固定穿紅夾克一樣,就是要讓人家一眼就認出她是暢銷網路女作家雲煙。
在離開老姊家之前,老姊三令五申,一旦打扮成她的模樣出門,一定要遵守下列原則:
第一、只准微笑,不准大笑。
第二、只准閉口,不准開口。看到有路人跟她打招呼,以點頭示意即可,千萬不要交談。
第三、不准在聆聽鋼琴比賽時打瞌睡,萬一她流口水的樣子被狗仔隊拍到,她會將她一腳踹到淡水河。
晚上五點,她梳妝妥當,完全以老姊雲煙的模樣,開著她的小Polo,前往社教館。
車行之間,她還不斷接到雲煙的電話,要她記得,一旦她趕到社教館,她就得趕緊出來,不許有任何耽擱,萬一穿幫,後果不堪設想。
「姊,你放心,我不會損害你的形象,我知道我知道,走路要優雅,不准外八,笑起來不准露牙,碰到你的粉絲,只能點頭握手,不能簽名,只能拍照,不過不能比V說YA!姊,你專心寫你的稿,要不然,到時候你真的會來不及的。」戴著藍芽耳機,雲霧忍不住翻了一下白眼。
雲煙又叮嚀了三分鐘,覺得嘴巴說累了,這才放雲霧一馬。
雲霧很清楚姊姊是很愛惜羽毛的作家,為了不讓姊姊丟臉,她看著後視鏡,對著自己的儀容做最後檢查。
粉底的顏色還算自然,睫毛也刷得很亮……天啊!是怎麼回事?牙齒怎會沾上口紅?還好及早發現,否則的話,可真是丟臉了。
她抽出濕紙巾,用一手擦拭被口紅沾到的牙齒,一手掌控方向盤。
綠燈了,再一個右轉,就要到達社教館。
雲霧再仔細徹底檢查——門牙,OK!犬齒,OK!兩邊臼齒,也是……
砰!
一個強大撞擊力,讓雲霧整個人往前衝再急速往後仰,她不知道這記猛烈的聲音從何而來,是自己的車撞到別人,還是別人的車撞到自己?
不可能,她開車向來穩當當,絕不可能是她的錯,就算是她的錯,在台灣這種社會,誰要是大聲就是誰贏,只要敢盧、敢凶、敢叫敢鬧,就算是錯,對方也有可能被煩死,或是趕時間而自認倒霉作罷。
「你開車不長眼睛啊,我跟你說,你不要以為我是女孩子就好欺負,反正你要賠錢就是了……」一下車,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站穩立場再說。
當她將對方的車看清楚時,發現到這是一輛她這輩子還沒見過的車子。
車頭是賓士的Mark沒錯,但……對方的車門,竟然是從底下掀上來的!整台車造型流線,一體成型,配上香檳色款,看起來高貴氣派,絕非一般市井小民能買得起的。
就在她的驚愕還未完全平復之前,一名男子緩緩從車上走下,當他走下車時,她的嘴張得更大了。
眼前所站的這名男子,比這台車子還要讓她震驚萬倍,她揉揉眼睛,確定自己不是在作夢,因為,眼前這男人幾乎是天天出現在她夢中,是她最崇拜,最仰慕的夢中情人——鷹眼國際傳播集團負責人,傳播界最年輕的總裁陸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