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文 / 寄秋
而在漫長的等待之中,總會有些人表現出歧視或是憐憫的眼光,令受助的人有受傷的感覺,自覺卑微的失去自信,開始遠離人群過著次等人的生活。
可是李元修的做法卻是深入社區,開放民宿的溫泉池供七十歲以上老人免費泡浴,藉由這些人口中得知許多資訊,並以間接的方式予以資助或去探視其健康情形。
譬如有戶人家有個腦性麻痺的患者,她不直接撥款改善其生活,反而到大學找了一位有志服務人群的社工,由那人來教導行動不便的鎮民學習電腦,甚至再為全鎮民一起開課幫得不留痕跡,讓他習得一門維生的技能。
給他魚吃不如教他如何釣魚,這是她在過去窮困的生活中學到的生存法則。
而她適時地用在和她有類似遭遇的人身上,讓他們擁有受人尊敬的自尊和驕傲,不用看人臉色、求人施捨,一樣能活得有意義。
「哎呀!你來晚了五分鐘,阿銀說這幾天會有客人來,要去鎮上買幾隻老母雞回來燉,你去的話可能找不到人。」
「什麼?!那怎麼辦?大廚趕著要調味品。」要是再駕著牛車來回一趟,恐怕太陽都下山了。
「沒關係啦!張秘書,我們都認識你,儘管去阿銀的雜貨店搬,回頭我會告訴她一聲。」他們這些老人閒著也是閒著,幫忙傳個話也不費力。
「謝謝你,阿財伯。」幸好他沒白走一趟,不負所托。
「免謝了,不過你家的小陳哪去了?怎麼他的小黃換你照顧?」看來真好笑,有些不倫不類。
還是習慣小陳坐在上頭框喝,人家看起來比較……穩重,沒有半點不自在。
持韁的手一僵,隱約聽見笑聲的張志明呵呵地苦笑,「小陳休假,我代班。」
為免太多難以招架的問題接踵而來,他連忙客氣地和一群鄉間老人道別,揮起綠竹條拍向牛屁股,它甩了甩尾巴往前走,拖著牛車遠離眾人的取笑聲。
阿銀婆婆的店真的不遠,不一會兒工夫就看到瓦片蓋頂的平房,而平房後面是加蓋的兩層樓房,是阿銀婆婆煮飯和夜裡休息的居所。
有了阿財伯他們的保證,拿出購物清單的可憐男人開始當起搬運工,最重的米先搬到車上,接著是油和醋,一箱一箱地疊起來數,看看數目符不符合。
但是很奇怪的,他找來找去就是找不到張大仟要的鹽,架子上只有幾包麵粉和糖。
「怎麼會沒有呢?」
不死心的他像個賊似的翻箱倒櫃,雖然動作不是很粗魯,可是也不算輕手輕腳,從背影一看真的很像賊在闖空門,連細縫處也不放過的翻找。
突地,一道人影遮住射入屋內的光,他抬頭一瞧沒看清來者的面容,因為背光的關係,戴著棒球帽的「男孩」看來十分瘦削。
「嗨!小朋友,老闆不在家,你要買東西請到別處去。」他不方便充當店員,畢竟每一樣商品的價錢他並不清楚。
「小偷。」聲音很低,像變聲期的孩子。
「咦,你說什麼?麻煩你說大聲點,我沒聽清楚。」哎呀!怎麼把木炭放在這裡,老人家要是不小心絆倒可就不妙了。
張志明動手將整袋黑炭搬到較顯眼的門口堆放,他的用意很簡單,烤肉用的木炭太黑了,他怕阿銀婆婆視力不佳,一不謹慎忘了它們的存在,難保不會有意外發生。
可是此舉看在不明白他用意的人眼中,簡直是膽大妄為的偷竊行為,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把店裡的東西往外搬,還明目張膽地用牛車運送,根本是目無法紀的行為。
扳高帽沿的「男孩」憤怒的瞪視,隨手抄起一旁的木棒,對著他一揮。
「你是小偷。」
「小偷?」他指指自己,一臉詫異。
「趁著老闆不在大搬特搬,真是可惡。」讓人不齒。
不會吧!居然說他是小偷?「你誤會了,我不是小偷,我是來買日常用品。」
「騙子。」更可恥。
「是真的,我沒有騙人,瞧瞧我手上還有購物清單。」他忙著證明清白,沒注意到身後擺了一箱礦泉水。
對方瞧他走近,連忙大喝,「不要過來,小心我用木棒敲破你的頭。」
他做出打擊的姿勢,令人好氣又好笑。
「我再一次重申我不是賊,我真的是來買東西的。」他配合的舉高手,一點也不認為對方具有危險性。
以身高來說,他要制伏他實在是易如反掌,不需要費太多勁即能奪下他手中的武器,他怎麼可能是自己的對手?!
為了釋放善意,表示自己是無害的,張志明沒再上前一步,站在原來的位置和他溝通,以示誠意。
「你付錢了?」他問。
「還沒有,我們一向……」月底結算。
還沒說完的張志明被一句冷嗤聲打斷,他為之愕然。
「賊。」
「嗄?!」
「不告而取謂之偷,學校老師沒教過你嗎?」明明是賊還不承認,睜著眼睛說瞎話。
「呃,這個……阿銀婆婆剛好不在……」所以他只好自己先拿了。
「什麼爛理由,你想騙三歲小孩不成?把你車上的東西全給我搬下來,一樣也不准留。」他休想把雜貨店當他家的冰箱。
「不行,不能搬,我家老闆趕著用。」要是遲了,她真會剝下他一層皮。
男孩眼一瞇的掄高堅硬無比的木棒。「你要是敢搬,我就讓你好看。」
很想歎氣的張志明和顏悅色的說道:「小孩子不要學大人說狠話,你讓開些別讓我撞到,我真的有急事要辦,耽擱不得。」
和大人講道理已經很難了,何況還是一個孩子?真要能溝通他大概可以去布道了。
「我不讓,你若再走一步我就打你。」正當防衛不算攻擊,對方是個賊。
「呵呵……別玩了,快回去寫功課,你擋不住我的。」這孩子真有趣,非常有正義感。
適合當警察或檢察官。
「試試看才知道。」
禁不起人激的男孩高吼一聲,持著木棒朝他衝去,使出全身力氣一陣亂打,管他打到人還是砸到櫃子,猛力地揮舞著手臂就對了。
沒想到對方真會一棒揮下的張志明怔了一下,左肩硬是挨上一記,當他回過神想舉臂阻擋時,身體各處早挨了不少下棒子。
當然,他不能老處於挨打的一方,伸手打算制伏衝動的男孩,誰知他一個後退撞到了四角方正的硬物,重心不穩地直往後倒。
而他反應很快的趁機拉住男孩胸前的衣物一起倒下,免得他趁他沒防備能力時打破自己的頭。
砰!
兩人跌在一堆紙箱上,破箱而出的礦泉水滾落一地。
「咦,怎麼軟軟的?好像女人的……」胸部。
「啊!色狼!」
棒子當頭劈下,張志明還是沒看清楚趴在身上那人的長相,在他眼冒金星之前只看見一頭如瀑的長髮披散下來,一頂藍色的棒球帽即在下一刻蓋住他的眼睛。
昏迷前,他很明白自己捉到什麼。那是個女人,不是男孩。
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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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囡囡呀!你怎麼這麼糊塗,居然把阿明打暈了,要是人家有個意外,看你如何向他的父母交代。」
看著躺在木板床上、兩眼緊閉的男人,被喚作囡囡的女孩十分好奇的觀察他的臉,並用食指戳他額前腫起的小山,讓他在昏迷中仍抽痛的皺一下眉。
雖然她知道下手是過重了,可是她一點也不認為自己有錯,一般人在看見那種情況都會和她有相同的反應,以為那是個來大搬家的賊。
何況他也有不對,老闆不在家就該走人了,哪有人自行動手搬東西,而且還不付錢就想離開,能不叫人想歪嗎?
所以錯不在她,挨打是他活該,幸福鎮又不是只有一間店,有錢還怕買不到東西呀!
想起他昏迷前做的事,心中有氣的她實難釋懷,她拿起油性的黑色麥克筆在「仇人」的左邊眼眶四周畫圈,塗成賤狗的黑眼圈,然後吃吃地發笑。
捉弄人真是一件有趣的事,她好久沒這麼輕鬆過,放個長假是對的。
「哎呀!囡囡,你在做什麼?都二十三歲的大人了,怎麼還那麼頑皮,快把他臉上的墨水擦乾淨,要是人家醒來瞧見了多不好意思。」她就難做人。
她假裝一臉懺悔的說道:「阿嬤,這個擦不掉啦!有防水功能。」
嘻!等他清醒就有好戲看了。
「唉!你這孩子什麼不去玩,幹麼玩阿明的臉?真是皮得不像話。」好好的一張臉被她塗成這樣,還能不能見人呀!
阿銀婆婆擰了條毛巾幫床上的張志明拭臉,用布包著冰塊往腫大的包一敷,她都替他疼了起來,怕他會被這一棒敲傻了。
可是闖禍的是自小疼到大的小外孫女,真要責罵也捨不得,人心是肉做的,哪裡能真對她多加責罰。
幸好自己走到一半忘了帶錢包又折回來,不然她的囡囡就要變成殺人犯了,而且殺的還是鎮長的得力助手──忠厚老實的阿明,她一定會被全鎮鎮民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