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文 / 水夙
直到好久好久以後,她弄清楚我那天「中邪」的原因,笑著告訴我——
我愛的,是「楊伯韓」,而不是屬於楊伯韓的外在形貌。
是,我曾經很防備,太強悍的男人會讓我有壓迫感,希望我的另一半溫和些。但那個人是你啊,我相信你。
一直以來,這雙強壯的臂膀,不曾用來傷害,而是擁抱;爆發性的力量,更不是為了毀滅,而是摧毀來自於外界的威脅,為我守護一片不被侵執的寧靜家園,我為什麼要害怕、嫌棄它呢?
我不需要改變自己,她說,我就是我,是這樣的本質讓她傾心,我不需要再花那種心思讓她多喜歡一點,因為她已經喜歡很多很多了,比我想像的還要多。
我沒有想到,我們之間最後會演變成今天這樣的局面,或許從翻開第一頁關於她的生活調查報告時——不,或許更早,從父親判下那樁案子時,就已經注定了,我曾經掙扎過、遲疑過,甚至假裝那樣的心動不存在,但最終還是控制不了自己的心,走向她。
我從來都不敢奢望,自己能夠得到她那麼真摯的愛情,而且,全心全意。
罪惡感不是沒有,但是我告訴自己,會用一生的愛填補那道最原始的欺騙,這樣,是否情有可原?
至少,我的欺瞞換來了兩個人一輩子的幸福,對吧?
很多事情,就這樣了吧!
我選擇了一輩子都不對樂樂說出這個心底的秘密。
我相信,即便她知道我的父親就是當年誤判她父親罪名的法官,她也不會因此遷怒於我。
她自己就是因為父親的污名而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今天無論她父親是否有罪,她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那些事情與她無關,不該被貼上連帶標籤。
同樣的,無論我父親犯過什麼錯,間接害她吃了那些苦,也都與我無關,沒有父債子償這種事。
她曾經被錯待,就絕對不會這樣對待我,所以無論我說不說,都不會改變我們是夫妻、要一起牽手走過未來歲月的事實。
這是我對她最基本的瞭解。
既然如自己所言地這麼有信心,為何不說?
我後來換了個角度思考——為什麼要說?
我挖空了腦漿,除了「坦然」之外,找不到任何一個要說的理由。
這是多愉快的過去嗎?不是。
說了,能改變什麼嗎?不能。
說出口,對她會有任何意義或者幫助嗎?不會。
既然說與不說,都不會改變現有的生活,那為什麼要說出一個不愉快的過去徒惹她難受?
已成既定事實的事,苦苦拘泥並不會更快樂。
這麼說,並不是想規避責任,只是執著在同一個點上,並不能改變什麼,不愉快的過去,犧犧回首只會拖惺了往前行的腳步,錯過沿途的美麗風量。
這是樂樂教會我的,所以她會往前看,我也是。
我決定一輩子都不對她提起這件事,但是我也不會刻意掩埋它存在的痕跡,如果上天認為我的做法是錯的,她自會發現。
若不,就讓它成為我一輩子的秘密。
補述
在兒子滿周事後的隔天,夫妻倆在楊家大宅幫兒子小皮蛋辦了小小的抓周儀式,難得大家聚在一起,小喝了幾杯。
隔天,小堂妹要出國,楊伯韓開車送幼秦去機場回來,還沒進到臥房,就見他製造出的那顆圓滾滾小皮蛋正滾往腳邊來,熱情迎接。
他禮尚往來,也蹲下身配合小人兒的高度,一道慢吞吞爬行,哥倆好連手闖蕩江湖。
「嗨,好久不見。」他打招呼。足足三小時九分十六秒沒見到他的寶貝,思念幾乎使他的心枯竭了。
「哩,小心點,兒子,我說過的,這江湖很險惡。」沿途掃蕩障礙物——相簿、玩具小車車、大紙箱,務使兒子暢行無阻,雄霸一方。
「叭……」小人兒吹了個口水泡泡,張嘴發聲回應。
「不客氣,乖兒子。」
雖然老婆說,那只是無意義的發聲練習,可他很堅持兒子是在喊爸爸。
沒關係,爸爸知道就好。你瞭解的,江湖真的太險惡,媽媽是在嫉妒你先喊了爸爸,才不肯承認。
沿途爬爬爬,又遇障礙物,路徑受阻。
他抬頭,旋即不做任何掙扎地舉雙手投降。
「抱歉,兄弟,這我無能為力。」那是他闖蕩江湖以來唯一的剋星。
董允樂看著腳邊那一大一小,簡直快被打敗了。
「你好好人幹麼學四腳獸爬行?」
「這四腳獸也是你生出來的。」而且他還沒說,她自己不也很愛在他身上爬,四肢並用攀上來後,就懶得自己走了,也沒比兒子進化到哪裡去吧?
拍拍手腳,一秒鐘之內迅速進化為雙足靈長類。
董允樂懶得跟他辯,端著咖啡走進起居室。
「地上怎麼這麼亂?」
「就剛剛打開書櫃,發現裡面長白蟻,被蛀掉了好一大片,趕緊把裡頭的東西清出來,能裝箱的先裝箱,毀損的部分已經先清出來讓叔魏搬去扔了,你裡面有什麼絕版書或特別重要不能丟掉的資料嗎?」
「沒有,你作主就好。」一面與妻子談話,不忘分神留意還在地上玩滾滾樂玩得頗有心得的那顆皮蛋。
「那個不行。」他趕緊上前挖出被放進嘴裡咬的鋼筆。「小心你剛長出來的小玉米碎光光。」
江湖上陷阱實在太多了,不放心哥兒們單打獨鬥,索性抱起來,一同回到太座身邊。
「你在看什麼?」看得那麼專心,嘴角還不時揚起淺淺的笑意。
「有趣的東西。要不要一起看?」
將兒子放到一旁沙發上去繼續練習滾動,楊伯韓靠坐過去。「什麼有趣的——」聲音卡住,瞬間僵化為石。
董允樂似笑非笑地抬眼,望住他。「要不要念一般來幫助你恢復記憶?」
不需要!
他太清楚裡頭的每一字、每一句、甚至每一個標點符號!
牽牽牽……牽手了!
董小樂牽我的手……靠,我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現在是怎樣?我該怎麼回應?立刻回握住會不會顯得太急色鬼樣?萬一嚇到她就不好了。
我屏住呼吸,連一根手指頭都不敢亂動……啊啊啊!要滑掉了……鼓起勇氣,試著勾回一點點,再一點點,好了,趕緊攏入掌中,不可以再溜掉。
這樣……力道會太重嗎?需不需要放輕一點,還是用力一點……
董小樂的手好暖……
如果這世上,有哪一種方法可以讓人在一秒鐘瞬間由地球表面消失,連個渣兒都不剩,他發誓,他絕對會毫不遲疑地立刻去做。
尤茸在老婆抬起眼,帶著甜笑補槍——
「我沒想到,你的腦內小劇場如此精彩。」
「……」
如果他以為,人生至此已經沒有什麼事可以再讓他更羞恥,那就大錯特錯了,原來,窘度是可以破表、再破表的——
他的目光,定在沙發上散落不全的紙張上。
成為情侶的第一晚——
我傳第一封簡訊給她,她回撥時,知道她想澄清些什麼,被我硬拗過去,心裡有點小悲情,覺得自己好像在強迫她。
第一次下廚替她帶便當——
之前認真在學廚藝,就是為了有一天能做給她吃,心情很興奮。
我記得的,她說喜歡有人替她做飯的幸福感,其實我在下調味料,揣測她的口味、這道菜她會不會喜歡時,也有種最蠢的幸福感。
重點是她看起來很開心,那就好。
第一次開口約她——
她在電影院睡著了,醒來後一副很怕我生氣的樣子。
樂樂,我不是生氣,我是心疼,如果知道你那麼累,就不會硬拗這個約會了,對不起。
交往以來,她第一次主動約我——
那天我們一起看電影、一起玩遊戲機(她手腳很不協調,一直K到我)、一起吃飯,一起逛街。
唯一的敗筆是被阿魏逮到,那小子一直盧說要見大堂嫂,被我揍了幾拳。
我們現在根本不是那樣的關係,交往是假的,男女朋友是假的,只是剛好讓我有個名目可以待在她身邊,理直氣壯地照顧她。哪天她真的說出口,就什麼都不是了,他這樣鬧,要是害樂樂尷尬,他就死定了。
交往的第三個禮拜,第一次穿情侶裝——
那天買的衣服,她真的有在穿,不是隨口敷衍我的。
第一次穿的時候,我的還在洗衣機裡纏鬥,破局。
第二次穿的時候,剛好在樓上陽台看到她出門,這一次,我用跑百米的速度衝回房裡,換掉原來的衣服,改穿那件同款情侶裝,下午假裝不經意地出現在大賣場繞兩圈,聽到她被同事虧,胸口有種酥酥軟軟、像浸淫在溫暖湖水裡的感覺——這是不是就叫甜蜜?
交往邁入第一個月——
她沒有再試圖暗示我,要不要再考慮交往的事情了,一次都沒有。
這是不是表示,我可以悄悄期待,被我拗久了就會變成真的?
她第一次在我這裡過夜——
當然不是火辣香艷的那種,她哭得好可憐,害我胸口緊緊的,隨著她每一聲的抽噎而疼痛。然後她說,她很高興身邊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