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斗妻番外篇 I

第1頁 文 / 於晴

    〈斗官〉〈斗妻〉細說重頭

    二まま五年的冬天,我選在冬故出生的季節裡,徹底地為《斗妻》劃上句點,為她留下婚後被變態的東方非調情的最後實錄。

    是的,有人再度眼熟了嗎?這一次《斗妻番外篇》部份正是承續《斷指娘子》後續發展,同時也有懷寧與鳳一郎這對主角的故事。(誰說鳳一郎跟懷寧不算主角?跟東方非鬥智成「知己」的就是鳳一郎,沒有他,鬥智部份不會順利完成。)

    我還記得當初寫這一系列的方案是:三到四本,但最好偷偷摸摸進行,每一本斷在可以結束的地方,能夠讓人猜不出來最好,以免出現寫不出來硬著頭皮也要寫的窘況。

    所以在設計時就得考慮到:這叫愛情小說,官場戲份的控制,一本占官,一本以相處為主,每一本一定要結束得乾乾淨淨啊!

    也因此,大——綱——不——管——用!(誰說大綱有用?站出來!)

    以下為《是非分下清》一部份大綱,藉此公佈——.

    東方非惡毒三試阮侍郎性別。

    2.阮東潛直諫,當眾廷杖的危機。

    3.欲奪軍師鳳一郎,但擄走懷寧。因為根據皇朝歷史(其實是言情小說歷史),智比諸葛的男子必是俊美無儔,但由於鳳一郎相貌平凡,所以就把俊美的懷寧誤認阮侍郎的車師……(看到這裡,諸君也認為這是搞笑吧!但作者要聲辯,這是於晴的大綱,沒有錯!絕對是正常的!)

    以上三點,看過《是非分不清》的朋友一定陌生,完全沒有出現在小說裡,哈。

    這就是當日限制一本為官,但字數之限下的決定,光是一個三試性別就要好幾章了,等試完了,一本字數也到了,東方非可能還在叫:我還沒試完,等等我,總得讓我搞清楚阮侍郎是男是女,再結束官場篇啊!

    總之,這一系列是我個人采的一種切割手法,第一本官場一見鍾情;第二本相處,但皆偏重於劇情,愛情戲少,以合字數及架構集中;而番外兩冊則以感情為主的後續生活。

    東方非與阮冬故一系列相關故事,到此一個結束,不會再有下一本,了不起哪日偶有靈感,也只會放在於頁網或官網,不再成書。(所以,有空來逛網頁喲!)

    至於,將來還會下會有其它小說的番外成書,我想機會也不是很大,畢竟愛情為主的小說,較為純粹,不會像斗官人物過多,劇情稍為龐大……(重點是,我的番外篇大多喜歡甜蜜平淡帶點韻味的生活,有誰願意看十萬字柴米油鹽醬醋茶?)

    也因此,這一次出《斗妻》番外兩冊時,公司曾有溝通——

    「既然難得要出兩冊番外,何不把官網上《是非分不清》之「戰爭」番外一塊收錄,可以將全系列收錄完整,方便閱讀?」

    呃……我必須坦承當時我愣了三秒,放上網的文章我沒有想過要收錄,在《斷指娘子》後記也曾提過不會收錄……(這證明,人不要把話說得太滿。)

    後來,公司默默交出一堆電子郵件,我默默一看……(飛田版主虎視眈眈ing,她收信收得很辛苦。)

    最後定案:不管有沒有收錄官網那三篇,《斗妻》番外都會出兩冊。既然如此,那就把番外兩冊喂得跟作者一樣圓滾滾,給它一併收入在下冊中。

    最後,終於要跟主角們說告別了。寫長篇小說,在言情界並不多見,我也絕對不是先鋒(向先鋒們致敬),不過,我還是非常開心以自己的方式完成他們的故事。再見啦,東方非,以後我再也不用揣摩你變態的心境!

    在現實裡,每當我眼一瞟人,就有掌風迎而擊來,罵道:妳那是什麼眼神?看不起人啊!

    我……我太入戲了,東方非不好揣摩,我眼白多,所以……

    對方:妳以為妳是譚寶蓮啊!

    我……

    現在,別了,東方非!我解脫了!

    閱讀番外,作者建議:

    因為番外篇是首次集篇成書,每個故事短篇到中篇不等,閱讀的方式嘛……我個人建議跟網上差不多,請一篇讀完,沉澱半天,再讀下一篇,慢慢享受番外篇。

    一口氣讀完各有自己屬性的番外篇,我怕情緒會轉不過來哦。

    感情篇——鳳一郎的冬天

    他,今年十一歲,膚白髮也白,個頭小小的,沒有名字,爹娘每見他一次,都喚他可憐的孩子,而其他人則叫他——

    「喂,小老頭,要不要一起逃?」

    突如其來的問話,讓在井邊喝水的男孩停下動作,抬頭看向這幾個月來,一路相伴卻陌生的「夥伴們」。

    「小老頭,你不會不知道吧?」問話的黑髮男孩聳肩,指向身後衣衫半舊的小男孩們。「那些人口販子在京師待了快半個月,人也賣得差不多,就剩咱們幾個。我們年紀不是過小,就是跛腳沒人要,你呢……」瞥向他的白髮藍瞳。「沒人會買個快死的小老頭回家當僕人,你也偷聽到了麼?明天再沒有人買咱們,一出京師就會被丟棄,那時想再進京師就難了,不如先逃再說。」

    白髮男孩遲疑一陣,輕聲道:

    「我可以做很多事的。」

    「嗤,你能做什麼?日頭一出來,你就畏光。幹嘛,買你回家當夜賊啊?」

    「明天……明天一定會有人要我的。」

    「明天你會被遺棄在城外。」黑髮男孩斬釘截鐵道:二樂師是皇朝國土內最繁華的城市,這裡不會有人要你,就算你死皮賴臉跟著販子到下個城鎮,也下會有人要你!我姓程,你叫什麼?我當老大,你跟著我,以後我們就在京師裡想辦法過活吧!」小小年紀,已展露未來領導氣勢。

    「我……」他避提自己姓名,勸道:「京師一向嚴管,沒有編戶入冊,留在京師也不會有人用咱們的。」到頭來只能當乞丐。跟著人口販子上京師,他不是要謀求自己的未來,而是、而是……

    「管什麼編戶入冊!與其被人丟棄,不如先逃走!自己的命運得自己來開創!我們四更走,你想來就在這裡會合,不來我們也不會等你!」

    白髮男孩咬牙半晌,終究沒有再多說什麼。喝完水,他默默走回馬車附近,就地躺下。

    他出身窮鄉僻壤。從一出生,娘就叫他「可憐的孩子」,年紀漸長後,他發現自身與兄弟姊妹大有不同。

    他天生白髮藍眸,膚色極白,眼畏光,日頭毒,他就很容易被曬傷,在這種情況下,要幫爹下田根本是癡人說夢,尤其這幾年收成不易……

    他不懂,為什麼人人都說現在已是皇朝的盛世,他的家鄉卻這麼窮困,窮困到……他的爹娘決定家裡少一個人吃飯。

    他的身價是零,因為每年來鄉間買孩子的販子認定他活不過幾年,城裡不會有人要他,還是爹娘塞了幾文錢,他才能擠上這輛馬車。

    不求賣兒子賺錢,只求少一個人搶飯吃。

    他……已經不能回家了吧。

    他的夢想很簡單,就是人人認定的太平盛世,有一天也能包括他的家鄉,那麼他回家……爹娘也許會欣喜若狂……

    躺在涼涼的草地上,十指握拳,暗自祈禱明天就有善心老爺買下他,他可以有未來,可以每年送點錢回家,他不是老頭,真的不是。

    他不會短命的……雙眸不敢合上,四更天到了,他心跳得好快……

    不能走,不能走,一走就是乞丐了,他不能走……

    ☆☆☆☆☆☆☆☆☆☆☆☆☆☆☆☆☆☆☆☆☆☆

    今天一早,人口販子氣得哇哇大叫。

    因為昨晚有一批小孩趁夜逃走,同時帶走一袋食物跟一箱衣物。

    只剩他了。

    「老子官也不報,把他們的戶帖都給燒了,看他們在京師怎麼混下去!」販子瞪他一眼,罵道:「要滾的不滾,專給老子惹麻煩!」

    他當作沒有聽見,在毒辣的日頭下挺直身子,表現出自己最有朝氣的樣子。

    在京師,都是販子去聯絡大戶人家來挑孩子,孩子愈來愈少,少到好幾戶人家挑了幾回都空手而回後,販子索性在大街上叫賣。

    每天天一亮,他就得在街上站著,站到入夜才能回車上睡一覺。這些日子,他的臉、他的手,甚至藏在衣下的肌膚都痛得要命,但他不能吭聲,也不敢吭聲。

    這一次,是最後一次的機會了。他不是快死的老頭,真的不是,所以,老天爺,請不要這麼快捨棄他吧!

    不知不覺,晚霞籠罩了整座京師,他的內心開始發抖了。

    「收拾收拾,趁還沒有天黑出京。」販子說道。

    「等等,大叔,再等一下……」拜託,誰來買他吧!他可以做事的!可以的!

    「再等也是白費工夫,待會出去,我把你的戶帖還給你。」

    一還給他,就要丟棄他了吧?

    他還是個孩子,會連份工作都找不著啊!怎麼辦?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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