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半強迫同居

第16頁 文 / 橘樹

    遠方已經半是枯黃的草地上,雄起了一捆捆農家準備過冬的牧草,幾頭白身黑頭的羊兒仍不死心地在近乎光禿的草地上埋頭苦啃,像是要吃足一個冬天的份量才肯罷休。

    出生在熱帶地區的他,哪裡見過這樣四季分明的景色!

    他一時看得癡了,直到手裡那片葉子又被一陣金風吹走,他這才回過神來。

    「阿寧?阿寧?」莫妍忍不住輕輕戳了戳他。「你在想什麼?」

    「在想阿晴會不會忘了煮魚湯的時候,魚片要先炒熟湯才不會有腥味。」

    他一半的心思在眼前美景上,被莫妍這一問,便毫不猶豫地將心裡另_半在想的事情給說了出來。

    她眨眨眼,好像被他這麼誠實的回答給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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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寧租莫妍被分在同一戶人家,屋主是史密斯太太,丈夫已經去世了,三個孩子都離家生活,兒子在西班牙經商,大女兒在澳洲教書,小女兒則在倫教當職能治療師。

    史密斯太太是個精神奕奕的女人,雖然有些駝背,但身材維持得還不錯,不像很多英國女人老了便發福得不像樣,連走路都很困難。

    他們到達史密斯家的時候已經接近傍晚時分了,史密斯太太熱情地招呼他們,帶著他們去附近的樹林逛逛走走後,便回廚房準備做晚餐給他們吃。

    溫寧本想自告奮勇地幫忙,卻被史密斯太太給推了出來。

    她說:「哎哎哎,廚房是女人的地盤,你進來做什麼?叫妍妍進來幫忙就好了。」

    莫妍帶著勝利的微笑和史密斯太太進去廚房。

    十分鐘過後,莫妍也被史密斯太太請了出來。

    她一看見溫寧便伸伸舌頭,然後警告他,「不准問為什麼,也不准說出去喔!」

    溫寧用心知肚明的眼神看著她,乖乖地閉嘴什麼都沒問。

    晚餐是在廚房的大木頭桌上吃的。

    史密斯家的廚房相當有歷史,沒有電爐,只有一個大大的落地灶爐,想要煮東西的時候,還得把燒得紅透的木炭移到灶爐底下。

    晚餐吃得很簡單,英國道地的鄉村派、烤紅蘿蔔和一道甜布丁,還有一些自製的全麥麵包。

    溫寧每吃一樣東西便沉思一會,想著這道菜應該是什麼樣的做法。

    莫妍卻是吃得高高興興,最後還和他搶最後一塊鄉村派,說什麼都不肯放手!

    史密斯太太見他們倆這麼捧場,把自己做的菜全部掃乾淨,樂得闔不攏嘴。

    吃完了飯,史密斯太太便把他們趕去睡覺,說明兒個一大早隔壁的瓊斯先生要帶他們去附近的大教堂做彌撒。

    溫寧住的房間是史密斯太太兒子的房間,裡頭還有一些他的書、吉他樂譜,甚至是小時候的玩具。

    房間一角的直立檯燈散發出柔和的光芒,溫寧躺在床上,忍不住想著這房間的主人是什麼模樣?他在這間房裡是怎麼度過那最青澀的年少歲月的?

    他在台灣老家的房間,現在已經變成老爸老媽堆積東西用的倉庫,他小時候使用過的東西,丟的丟,送人的送人,留下來的也沒幾件。

    看見這個房間幾乎維持原樣,他心裡有些感慨。

    史密斯家位在英格蘭的鄉村地區,晚上非常安靜,靜得連木頭傢俱因為溫度改變而冷縮的聲音,都聽得一清二楚。

    迷迷糊糊中,溫寧提醒自己一件事——

    明天得去問問史密斯太太,那道鄉村派是怎麼做的?嘗起來雖然奶味重了點,不過要是能稍加「改良」一下,應該會是程晴喜歡吃的口味,如果能再加點雞湯調味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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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翻來覆去想著那道鄉村派的做法,加上會晚上都沒睡好,直到天快破曉時才昏昏睡去,結果自不起來,莫妍只好自己一個人和瓊斯先生去教堂做彌撒,溫寧直睡到日上三竿才醒來。

    他連忙刷牙洗臉,匆匆跑下樓梯想要去教堂的斯家裡空無一人,他喊了老半天,才在前院的香草園裡聽見史密斯太太的應答聲。

    「你啊!睡得像小豬一樣,早上我怎麼喊都喊不醒,妍妍只好自己和瓊斯先生去教堂了。反正現在也快中午了,待會你先吃點午飯,下午我帶你去附近的人工湖逛逛走走吧!」史密斯太太挽著一籃剛摘下的香草,走進門對他說。

    「史密斯太太,不知道能不能請教你昨天那道鄉村派的做法?」他鼓起勇氣問。

    「鄉村派?你也有興趣?」

    嗯?什麼叫「他也有興趣」?難道也有別人問嗎?

    「妍妍也說想要看我做這道派呢!」

    「妍妍?」

    「是啊!如果我沒記錯她名字的話。中文名字真難記啊!像你的名字,溫……溫什麼的?」

    「溫寧,史密斯太太。」

    「是啊!溫寧,唸唸倒像一個瓷器牌子呢!」她慈祥地笑了起來。

    「接待過這麼多學生,你還是第一個想學這道派的男生。」

    「是嗎?」他不好意思地抓抓頭,「妍妍說她要看著我做,不過她和瓊斯先生去了教堂做彌撒了,下午還要去蘋果農場看人家做蘋果酒,大概四、五點才才會回來吧,嗯……」

    她想了想。「你要不要先學點別的?」

    「別的?」

    溫寧想了想,昨晚的菜色除了這道鄉村派比較有特色以外,其他的都是些水煮的根莖類食物,只要切塊丟進水裡煮熟就行,好像沒有什麼特別的……

    史密斯太太提議,「我還有一道拿手點心想不想學?」

    「點心?」努力想,可是程晴好像很少吃點心的樣子。

    「怎麼?在想心上人喜歡吃些什麼點心嗎?」史密斯太太在旁仔細觀察他的表情。

    「嗄?沒有沒有沒有。」他連忙否認,耳朵卻一陣陣微熱。

    心上人?程晴哪裡是他的心上人,只不過是同住在一起,他想讓她也吃點好吃的東西罷了。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只要看到好吃或難得一見的料理,他都想學起來,回家後做給程晴吃吃看。如果她喜歡,稱讚幾句,他一整天的心情都會很快樂,連睡覺時也會不知不覺地帶著微笑。

    要是她沒說什麼,只是笑笑,那他就會開始緊張,不知道是哪邊做得不好不合她的胃口了,太鹹?太淡?太軟不夠有彈性?煮得太老還是半生不熟……

    總之他會一直胡思亂想,自己不斷偷偷試驗改進,直到程晴吃了露出心滿意足的神情,他才會鬆一口氣。

    和之前的滿不在乎比起來,現在的他反倒細心過了頭,幾乎無時無刻都在想著今天要做些什麼菜,程晴才會喜歡吃。

    「溫寧?」史密斯太太見他這麼專心地思考了三分鐘,專心到兩片落葉掉在他頭上都渾然不覺,終於忍不住開口問:「你到底要不要學啊?」

    「要。」他回過神來,本能地直接回答要學。過了一會他才想到要問:「要學什麼?」

    史密斯太太笑了出來,「橙酒起司蛋糕,我先生以前最愛吃的。」

    「你先生?」

    「是啊!」她回頭望了望屋後的林地。「他去世已經好久了呢

    唉!自從他走了以後,我就很少做這道點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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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奶油起司、奶油、細砂糖、消化餅乾、雞蛋,杏仁角、葡萄乾和柳橙酒,一字排開在廚房桌上,溫寧拿出小筆記本,二記了下來。

    「一般做起司蛋糕,都是用萊姆酒來泡葡萄乾,因為我先生喜歡喝柳橙酒,所以我改成用柳橙酒來浸泡,沒想到味道更濃郁,他愛吃得不得了……」

    史密斯太太一面將材料攪勻,一面不禁回想起很久以前的往事。

    那個時候日子很苦,三個孩子都還在唸書,每一個人的生活花費都是一筆為數不小的開銷。他們沒有錢去買現成的蛋糕,她就只好自己學著做。

    丈夫喜歡喝酒,卻也只能喝自家釀造的柳橙酒,而且每次只能喝一點,捨不得喝太多。於是她便想出了這道點心,將柳橙酒放人蛋糕中,些微的量便能瀰漫在香濃的起司中,丈夫吃得讚不絕口,有時候還會和三個孩子爭著吃呢……

    遙遠的記憶在熟悉的食物香氣中一段段湧現,等到她發覺的時候,一滴眼淚已經不小心滴落在起司糊裡頭。

    「喔!對不起!」她揉了揉眼睛,不好意思地說:「你可不可幫忙一下?我有些累,想休息一下。」

    「沒問題。史密斯太太,你還好吧?」溫寧靜靜地問。

    「沒事沒事,老毛病而已。來,你把這些消化餅乾壓碎,把杏仁角、奶油混合在一起,然後壓在這個模子底部。」

    她遞給他一個圓形的模子。

    「好了以後再撒上葡萄乾。不過再等等,這葡萄乾要浸上半小時左右才會人味。麻煩你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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