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我才是好情人

第19頁 文 / 舒嬋

    她嫣然一笑。「傻瓜,新華已經愛上了別人,不可能再回頭找我了。」

    「萬一呢廠他問:「萬一他後悔,發現其實你才是這世上最好的女人,而你乾爹乾媽又苦苦哀求你再給他一次機會,到時候你是不是又會怕誰心臟病發還是什麼的,又心軟答應了?」

    「我……」

    她一遲疑,方明霆立刻狂吻住她,脫下室內鞋上了床,將她整個人壓制在自己身下。

    「這次我再也不心軟聽你的了!」他吻著她的芳唇,語氣百分百篤定。「我要你,非娶你不可!你要是不答應,我的心跳會停止、血管會爆開、眼睛會哭瞎,要我再失去你一次,我會死……」

    第八章

    一個月後

    新華自從逃婚之後,就像是從人間蒸發了一樣,再也沒人知道他的下落。不曾回家,也沒去過公司;沒跟親友聯絡,更不曾撥過一通電話給父母。抱著鮮花走向病房,麥晶琳心情沉重的想,只要新華一天沒有消息,乾媽的身體大概也很難康復,不想個法子查出他的下落恐怕不行。

    「乾媽!」一進這單人病房,滿心憂鬱的她立刻露出甜美的笑容,親切招呼,不將心情顯現。

    「你來啦!」正落寞望著窗外的吳母回過頭來,欣喜地看向她。

    「嗯,我還買了你最愛吃的那家湯記小籠包喔!」麥晶琳晃了晃手中的塑膠袋。

    「你今天覺得怎麼樣?身體好一點了嗎?」

    「還不是老樣子……」吳母的眼光隨著晶琳更換瓶中鮮花的動作而游移。

    「我剛剛去問過醫生了,他說你手術後的恢復情況差強人意,是因為你一直沒什麼食慾,營養攝取的不夠,這樣不行喔!」

    麥晶琳洗好手,再取出小籠包給乾媽,「監督」著她吃下。

    「唉,新華到現在還沒消息,我哪有胃口好好吃?」

    吳母發起牢騷:「這個孩子太不孝了!虧我把他辛苦養大,他竟然為了一個女人就不要我這個媽,還把你拋棄,太沒良心了!」

    因為早已調適好心情,麥晶琳再聽人提起「拋棄」、「逃婚」……也已經沒什麼感覺了?

    「我想,新華他一定是怕被你們責罵,所以想等你們氣頭過了再回來,不會有事的。」

    「一個月也未免太久了……」吳母憂心忡忡地說:「其實我一直覺得很奇怪,要和你結婚是新華百分百願意的事才對,從小到大除了你,沒見他另外交過女朋友,他會不會是被逼而寫下那些字,被人綁架了?」

    麥晶琳征了怔。「綁架?」

    「是啊,會不會是有什麼人不想讓你們兩個結婚,就把新華給綁走了?」

    乾媽的說法讓她頭皮直發麻,就她所知,這世上最不想看見她嫁給新華的只有一個人——方明霆。

    「晶琳,你在想什麼?」吳母注意到她神色丕變,「是不是你也想到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呃,沒有啊!」她微笑敷衍:「我只是在想,如果你真的那麼擔心,不如我去找徵信社調查看看,也許能查出新華的下落。」

    「徵信社?對喔,怎麼我一直沒想到……」吳母突然有了精神,「我只想著要報警找人,但是你乾爹還在氣頭上,說他做出這麼丟盡他臉面的事,不回來就算了,根本不准我去報警,要是我私底下叫徵信社去找就行了嘛!晶琳,你幫我去找問徵信社查查好不好?」

    「嗯,當然好。」麥晶琳一口允諾,原本她今天打算要將她跟明霆的事告訴乾媽,這下看來又得延期了。在乾媽把明霆列為頭號「綁匪」疑犯之前,就讓他去把新華的下落查個明白吧。

    ***

    就因為老爸一通語焉不詳的怪電話,讓方明霆沒轍地陷入下班時刻的車陣中。

    「說有十萬火急的大事,問他是什麼又不說……」

    他邊用指頭敲著方向盤邊嘀咕:「八成有鬼!說不定是遇上什麼難纏的委託案件,又想設計我!」這是作兒子的第六感,很靈,因為猜中的「機率」太高啦!明知道很有可能又被老爸擺一道,他還是得乖乖「應召」回公司。下輩子投胎前,他一定要先看清楚來世的老爸是什麼德性再出世!好不容易從冗長的車陣中脫身,抄近路回到了公司,足足在路上塞了一個多小時的他可累了。進入公司,環顧週遭竟然沒一個座位有人,還真是難得竟沒人加班。

    「我來了,到底有……」

    一開社長室大門,方明霆就趕著問清老爸所謂的「十萬火急」的事究竟是什麼,沒想到房內另有他人。

    「晶琳?」

    「怎麼這麼慢?」方百夜逗兒子:「她已經等的想換男朋友了!」

    「我才想換老爸哩!」方明霆隨手將門關上,「是你叫我去雲林,結果車開到一半又把我call回,害我在市區塞了一個多鐘頭,來回好幾個小時,什麼事也沒辦到,到底有什麼火燒屁股的大事?」

    「我未過門的媳婦兒有事找你,算不算大事?」方百夜從沙發上起身,「雲林的事由我去辦,你跟她談談,離開的時候別忘了鎖門,我先走嘍!」

    「明霆,我想……」

    麥晶琳才由沙發上起身走向他,話還沒說成句,就被他給抱吻住。

    「對不起,我——」門突然打開,忘了拿東西的方百夜半途折返,嚇得兩人各自彈開。

    「爸!」

    方明霆沒好氣地叫一聲,真懷疑他是故意的!

    「我忘了拿車鑰匙嘛!」他一臉無辜,「沒關係,你們繼續,我馬上就走。」

    方百夜找著了鑰匙就離開,但麥晶琳已經羞窘得滿臉通紅了。

    「討厭,都是你害人家出糗啦!」說著便掄起粉拳往他胸口捶,卻被他一手握住。

    「誰教你長得那麼甜美可人,讓我每次都忍不住想抱抱你、親親你。」方明霆摟著她說情話,把她一顆心哄得甜滋滋的,非但生不成氣還被逗笑。

    「別鬧了,我這回來是有正事要找你幫忙。」她按住他不安分在她身上游移的手,硬要他正經

    點。

    「又是小狗、小貓走丟了?」她老是拿他大材小用。

    「不是,我要你幫我找新華回來。」

    一提到情敵的名字,方明霆立刻收拾起玩笑心態,神情馬上嚴肅起來。

    「不要!」他一口拒絕,「我幹嘛得花心力去找他?堆管他窩在哪個溫柔鄉!」

    「我管。」她可不是說說而已,「我覺得他的失蹤有點不尋常,如果你不願意幫忙,那我找別家徵信社好了,再見。」

    「這算什麼?!」

    方明霆當然不可能放她就這麼離開,伸手一拉便把她拉抱在自己懷中。

    「你開始想他了嗎?」他臉上寫滿了憂心,「別告訴我,分開幾個月之後你發現自己最愛的不是我,而是他,那我……」

    她伸手摀住他的唇:「傻瓜,不是你想的那樣,跟愛不愛沒關係,我純粹只是擔心、關心他,就像是想找回離家出走的哥哥一樣。」

    「真的?」

    「真的。而且有一半是因為乾媽也拜託我幫她找到新華,我沒法拒絕,只能答應了。」

    「真的不是你想見他?」

    「你真是個大醋捅耶!」其實被吃醋還讓她挺開心的,「你到底肯不肯幫我找人嘛!」

    他皺皺鼻。「勉為其難啦!」

    她捏捏他英挺的鼻子:「呵,瞧你的口氣好像有多委屈,我可是看得起你才找你幫忙,你應該覺得很榮幸才對。」

    「是喔!」方明霆疼寵地將她摟在懷中,卻發現她倚在他胸前輕歎一聲。

    「怎麼了?」他總是十分在意她的一顰一笑。

    「明霆,新華的失蹤跟你無關,對不對?」她仰著頭,含憂的水眸凝望著他,他微愣。「為什麼這麼問?」

    「乾媽懷疑,也許是有人不想新華跟我結婚,才故意綁走他,逼他寫下那張字條。告訴我,你沒有那麼做吧?」

    方明霆凝望了她好一會兒。「如果,我真的綁走了他,還撕了票,你打算怎麼辦?」

    麥晶琳臉色慘白,懷疑他的「如果」裡有幾分真假?

    「我……」她雙唇微顫,「我會殺了你再自殺,一起向我乾爹、乾媽以死謝罪。」

    他放開她,微笑的唇角微微上揚。

    「我教你,報警抓我就行了,幹嘛殺了我再自殺?

    反正綁架撕票犯大概全是死刑,用不著賠上你一命。」

    他頓了一下,咧咧嘴:「除非,沒有我你也活不下去,那就另當別論。」

    「你……」

    麥晶琳聽他這麼說,真當他是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一時之間既傷心又不知所措,眼睛立刻浮起了一層朦朧水霧。

    「喂,我隨便說說而已,你別當真嘛!」

    她泫然欲泣的神情可讓方明霆慌了手腳,不敢再戲弄她。

    「我發誓,吳新華的失蹤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

    他舉手立誓,「真的,我要是要有綁架他、傷害他,就罰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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