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清清的愛情位子

第15頁 文 / 長谷薰

    我把她抱到了床上,鑽進被窩裡,兩個人的棉被比一個人的溫暖。

    我們未來的路還很長,就從同床共眠開始。

    我把心裡的某個角落,留給曾經錯愛的人。

    從此我把我的一輩子,留在妻的身旁,即使在過程中有波折、無奈、誤解,也不離不棄。

    邁入可怕的新的一天。

    今天是大日子,有三件重要的大事。

    第一件大事:今天是期末考的最後一天。

    第二件大事:芷婷留言說要跟我分手,約在下午。她真是下體貼,再怎樣也應該等我考完期末考再告訴我,現在我哪有心情讀書呢?

    第三件大事:晚上,要和網友「白文鳥」見面。

    通信半年的「白文鳥」要約我見面,居然在女朋友要跟我分手的同一天,當初要是知道芷婷今天要和我分手,就不會答應跟「白文鳥」在今天見面了。我一定要改時間!

    「白文鳥」還是不在線上,她說她一向十二點就會上床睡覺,看來沒希望另約時間了。

    如果見面,不知道你會是什麼樣的人?那時她是這麼說的。

    好啊!那就見面吧!於是我就爽快地答應了。

    我平時不是這麼爽快的人。

    芷婷應該還沒睡,打電話給她,手機關機,電話沒人接,她一定是把電話線拔掉,她老是這樣,不想接我電話時就這樣。

    她怎麼會想跟我分手呢?

    我努力的回想,我最近沒做什麼事惹她下高興,真是奇怪。

    真的搞不清楚,會不會她只是鬧脾氣?

    用冷水洗把臉,「行政法」還沒看完,我痛恨「行政法」。用眼睛盯著它,希望眼睛可以變成掃瞄機,直接把法條掃瞄進大腦。

    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二條第一項規定: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外,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

    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二條第一項規定:應以書面敘明法規命令訂定之目的、依據及理由。

    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三條規定……

    手機忽然響起,是阿盛。

    「你三更半夜打電話給我幹麼?」

    「是你叫我四點半打電話給你的,你說你一定會睡著,要把你叫醒。」

    「喔,我現在醒了。」我揉揉眼睛,我真的睡著了。「那謝謝了,我掛電話了。明天見,喔不,早上見。」

    「喂,你晚上真的要和『白文鳥』見面?」

    「對啦!」

    「她三十五歲耶,你和三十五歲的網友見面幹什麼?你是下是法條背太多,腦筋打結了?」

    「你才腦筋打結呢!平時幼稚的小女生,遇到的還下夠多嗎?」說這

    句話時,我忘記我自己也跟他們差不多幼稚,而芷婷也是。

    「老不老沒關係,重要的是不能太醜。我教你,你先躲在柱子後面,然後偷看她長什麼樣子,如果是『恐龍』的話,就立刻『落跑』。」

    「回去看你自己的書啦!」

    「別說我沒教你喔!」

    我掛完電話,才真正清醒。

    「白文鳥」三十五歲,我二十一歲,這樣聽起來真的有些怪。女大男小,就是不太順耳。

    如果我三十五,她二十一歲,這樣聽起來就好多了。

    其實誰三十五歲,誰二十一歲,並不非常重要。

    重要的是她在交友網站上的名字叫「白文鳥」,而我喜歡這個名字。

    我把課本闔起來,伸了個懶腰。

    反正已經天亮了,也不必睡了。打開電腦,進入交友網站,Key上「白文鳥」的暱稱。

    心情留言有78篇,回覆指數:90%,我想她依然寂寞。

    我把滑鼠栘到第89篇留言——

    天氣逐漸炎熱起來,早晨一起床,推開窗戶,深吸一口氣:空氣中有些許初夏的氣味。

    我看了放在窗口旁的鳥籠,「白白』橫躺在鳥籠中,一動也不動,雪白的羽毛沒有一絲光澤。

    我看了許久後,明白它已經死了,卻還不想承認這個事實。

    「羽羽』似乎和我心情相同,它拍打著翅膀,用嘴啄著「白白」的身體,發出了幾聲怪叫,「白白』依然一動也不動。

    獨自關在狹小的烏籠中,足孤單的吧!連悲傷都顯得有氣無力。

    我打開鳥籠,打開窗戶,初夏的天空,是那麼的明亮。

    「羽羽』在鳥籠中,徘徊了幾步,然後振翅飛了出去,在天空中變成了小小的黑點。

    關在鳥籠中,定桎梏:但是自由又是什麼樣的氣味?

    這篇就是當時看完後,氣得我七竅生煙的一篇留言,因為太生氣,所以才會在留言板留言給她。

    把烏放生?天啊!我國小五年級就做過的蠢事,你怎麼這個年紀了還會做呢?

    白文烏,不能被放生。

    烏兒被人類飼養久了,就逐漸失去求生的能力。放生後不但不合。「生」而是會「死」。

    基本上台灣不是白文鳥的原生生態環境,放生後如果它活了,也會破壞原有的自然生態。

    不要把自己的苦悶加諸在無奉的白文烏身上。

    你想自由,就自己去,幹麼把白文烏放生去送死勒。

    我把滑鼠栘到第9l篇留言,是她對我的回覆。

    對不起,這句話我應該對「羽羽」說。

    你說得對,我不應該輕易地說「放生』就「放生」,想要自由的其實是我自己。

    或許我自己也不確定我是不是想要自由。

    我的老公有了外遇,他告訴我,「和你結婚七年,才發現我愛的是別人。」

    我看著他在我身旁熟睡,一個愛著別人的男人,怎麼能在我身旁睡得這樣熟。我當他已經死了,卻又掙扎的想挽回些什麼,就像「羽羽」在死去的「白白』身旁環繞—般。

    我在心中幻想她的樣子,她應該留著一頭蓬鬆的鬈發,憂傷的眼神,穿著白色絲質的洋裝。

    她的故事很悲傷,我卻覺得挺新鮮的,或許這樣想很不禮貌,但我就是這麼覺得。我成天想著要跟芷婷約會,而她的世界仍然對我很有吸引力。

    我今天就會見到她了,不知道她是不是和我幻想的一樣?

    吃完早餐,看見媽正在喂鳥。

    「媽,飼料別放太多,『飛獸』會吃太撐。」

    「不會,『飛飛』很聰明。」

    「媽,它叫『飛獸』。」

    「這只白文鳥明明就很可愛,怎麼會叫它『飛獸』這麼奇怪的名字?

    還是叫『飛飛』比較好。」

    我懶得再爭辯下去,我還得趕去學校考試。

    我坐在教室中,看看考卷,只剩最後一題,幸好行政法考題不太難。

    下列事件能否請求國家賠償?是依國家賠償之成立要件綜合分析之。

    (一)警員利用執勤配槍機會開槍射殺情敵。(二)警員與匪徒槍戰時,流彈傷及無辜。

    我努力地在考卷上振筆疾書,寫到一個段落,我抬起頭來,看到助教在發呆,兩眼無神,一臉癡肥;四周的同學埋頭苦幹,只有筆在紙上發出沙沙的聲音。

    我競在這樣空洞貧乏的教室寫這些無聊的東西,下如回到宿舍,躺在床上,讀我的沙特、卡謬和海德格爾。

    哲學值得人咀嚼回味,而法律的東西實在太無聊。

    我看看窗外,天空蔚藍,我為什麼坐在這裡,我為什麼要讀法律系?

    大一和外校聯誼時就有女生問過我,我說:「我爸爸是法官,我媽媽是律師,我姊是檢察官,你覺得我應該讀什麼系?

    「法律系。」她這樣回答。算她還有一點聰明。

    但是這答案並不聰明,我爸爸是法官,我媽媽是律師,我姊是檢察官,那麼我為什麼就一定要讀法律系?他們是他們,我是我。可是我還是選了法律系,因為當時我不知道我該選擇什麼?

    雖然想到畢業後當法官、律師或者檢察官也沒什麼不好,但是我還是恨老爸為什麼總是對的,而我為什麼總是聽他的話?

    「你有跟哲學系的男生聯誼過嗎?」我問那個女生這個問題。

    「為什麼忽然這麼問?」

    「隨口問問。」我只是想知道:如果我現在選的是哲學系,她會不會用「有為青年」的眼光看待我。

    「沒有耶,也沒想過。」

    答案是:她不會和哲學系的男生聯誼。

    我低下頭繼續努力地寫,為了我的前途,為了我的分數,我認真的寫著我的考卷。

    鐘聲響起,我交完試卷,走出教室,肚子咕嚕咕嚕響,還沒吃早餐呢!心裡想著熱騰騰的排骨飯,更覺得餓了。

    經過街角的鳥店時,覺得有些悲傷。

    我停下腳步,站在鳥店前,我和芷婷第一次偶遇時,就是站在這個位置;而她站在我的旁邊,穿著一件短裙,露出纖細的小腿。

    我站在那裡看著她,心臟下規則的亂跳。

    我走近她的身邊,她沒注意到我,專心地看著鳥籠裡的白文鳥。

    「左邊的這只是公的,公的比較漂亮,會唱歌。你可以買一對,以後還可以生出小鳥。」鳥店的老闆慫恿著她買下它們,我站在她旁邊,她還是沒注意到我。

    「我怕我養下好。」她說。她說話的聲音真是好聽。

    「白文鳥很好養的,這對是五個星期大的幼鳥,正是最好養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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