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清清的愛情位子

第3頁 文 / 長谷薰

    每天茶不思飯不想,唯一做的事,就是想念她千百回。

    她是那麼善良、體貼、懂事的女孩子。

    她的優點有千百種,她的眼睛看起來永遠都像在笑;她說話的口氣永遠那麼「嗲」;她的手是小的那麼剛好的可愛;還有她有事沒事高興起來,就會抱著我,說我「好棒」。

    她的優點多的說不盡,沒愛過她的人無法明白。

    最難能可貴的是清清還會下廚,她會煮玉米蛋花湯、蘿蔔豆腐湯、青菜蛋花湯,會炒蛋、炒青菜,煮水餃和什錦面,而且煮泡麵時還不會忘記加顆蛋。

    對本世紀的男人來說,已經是不得了的福氣了。

    唉!真不應該在她叫我一定要把襪子和內褲分開洗的時候罵她:「你以為你是我媽啊!」

    其實清清跟媽是不一樣的。

    我熬夜打報告的時候,清清會幫我煮咖啡,端到書桌前,抱著我,親我的臉頰,然後跟我說:「親愛的,別太晚了,熬夜對身體不好。要早一點睡喔!」

    我媽只會說:「平常不寫功課,拖到最後一天才在趕,雞精啦,拿去,先喝完再繼續寫。平常就要寫功課,講那麼多遍了,從小講到大,都講不聽。」

    我每天複習著清清對我的好,才發現我自己有多麼的愛她。

    我很堅定地對自己說,我一定要挽回她。

    這是我的初戀,我不知道到底要做什麼事,才能挽回女朋友的心。

    於是我請教了諸位「先知」,(也就是在我之前就已經不知被女朋友甩了多少次的那些人,他們對如何挽回女朋友都很有經驗。)

    他們每個人都說得頭頭是道,但是卻聽得我迷迷糊糊。

    意見是很多,但聽起來都很「八股」,了無心意。

    「每天一封信,感動她,很有效,我試過。」

    我的信寫得好像不好,我已經寫了很多封了,她好像不怎麼感動。

    「寫情詩給她,如果你不會,叫阿儒幫你寫,一封五百塊,有點貴,但絕對值回票價。」

    我覺得簡直是搶錢,直接放棄。

    「去她面前哭,用你的眼淚淹沒她,說你沒她活不下去,女人都是很容易心軟的,保證管用。」

    我早就哭過了,她問我:「你是不是男人?」

    最後我的感冒救了我,其實不怎麼嚴重,但是宗毓真是我的好朋友,跑到清清面前把我說成快死的樣子,還說我唯一的願望就是能再喝一口她煮的蘿蔔青菜湯。

    所以她回到了我們曾經一起攜手做羹湯的美妙廚房,親手煮了一碗人間美味的蘿蔔青菜湯,端到我面前溫柔地跟我說:「早就原諒你了,只是想給你一點教訓,以後不可以這麼粗心大意,連隻貓都照顧不好,以後成家怎麼辦呢?」

    我總覺得這話聽起來有點言外之意。

    後來她又加了一句:「苦肉記演得不好,下次寫信就可以了。」

    看來我的文筆應該還不算太差。

    老實說,我沒想到清清那麼快就原諒了我,證明她也很愛我。

    而我呢?

    在我第一次跟她說話以前,我就已經愛她很久很久了。

    從此以後,我會愛她更久更久。

    然後我們的愛會變成恆久恆久。

    ◎什麼?要我發表「愛的感言」,不要啦!我才談過一次戀愛而已哩!

    好吧!說一點點就好了。

    浩子曾曰:「惟女人與貓難養也。」不過我的想法改變了,女人比貓好養,也比貓容易瞭解多了。

    只是你應該認命地瞭解:她的貓的地位永遠要比你要高很多。

    還有,浩子又曰:「如果女朋友要你把襪子和內褲分開洗,你就聽她的,因為那表示她真的很愛你。」

    【第二個男人】不小心愛上之後

    浩宇沒考上研究所只好去當兵,而我卻考上了,令人費解。

    他是那麼用功的人,生活簡單,感情專一,除了打工和約會,就是在圖書館,而他竟然沒有考上。

    其實浩宇除了有時說話有些痞之外,他還算是個不錯的男人。

    老天爺,有時沒什麼眼。

    「林浩宇沒考上,劉宗毓卻考上了,是不是考卷弄反了。」我曾經聽到過這樣的話,不過我當作沒聽到。

    善良的人說:我是「黑馬」;不是很善良的人說:「天公疼憨人」。

    不過,我想我是黑馬。

    黑馬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載好友的女朋友去部隊探親。

    我開著我新買的二手福特,一下子晉陞為有車階級。

    可以搬回家住,可以開車上下課。

    整個人因為一輛二手車全變得不一樣了。

    二手福特是舅舅開了十幾年的老車,他用四萬塊賣給我,然後我又用六萬多塊修了冷氣跟音響。大學四年當家教存下來的錢,剛好一毛不剩。

    他說他最近想換輛賓士,二手舊款的賓士的價錢跟新的福特差不多,可是開起來神氣多了。

    我不明白,背著二十年還未繳清的房貸,開著賓士,為什麼是件神氣的事?

    不過很多事情其實我都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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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之,舅舅是個好人。

    他怕我開車技術不夠好,約我傍晚到河濱公園取車,足足陪我練了兩個小時的路邊停車、倒車入庫、路面回轉後,才放心把車交給我,舅舅比駕訓班的教練認真多了。

    經過兩小時的訓練,和一個多月上下課的實地練習。黑馬的我,終於派上用場,扎扎實實地替好友的女友開了三個多小時的車去台中兵營探親。

    一路上還得不時地想想話題,不然兩個人坐在車上都不說話也有些奇怪。

    倒是清清不怎麼專心有一搭沒一搭的。還好反正她是浩宇的女朋友,我也不是真的多需要瞭解她,只是希望車上氣氛不要太尷尬。

    浩宇看到她時很是欣喜,那是必然。

    不過這必然的欣喜很快地就被清清接下來說的話而取代。

    「我不能再當你女朋友了。」

    「什麼?」浩宇一陣錯愕。我的驚訝也不下於他。

    「我愛上了別人。」她說。

    「誰?」

    一陣靜默。真希望陪她來得不是我。

    「媽的,是劉……」浩宇忽然頓悟般地惡狠狠地看著我,真不知道他怎麼想的。

    但是他話還沒說完,就看到清清猛點頭,眼淚跟著噗漱漱的落下。

    可是,真的是我嗎?是我劉宗毓嗎?怎麼可能是我呢?

    清清何時愛上我的,我怎麼會不知道?這很像是小學畢業的時候,莫名其妙地領到校長特別獎,原來小學六年全勤,真是有點不可思議。我從小就太普通,普通到連生個大病引起父母老師注意的機會都沒有,好像不必特別的施肥,連澆花鋤草都不必,就自然而然長大。

    浩宇握著拳頭,爆出青筋,二頭肌在手臂上隆起,嗯,我記得他當兵前還沒那麼壯。

    我想如果他現在要揍我,我是不是要趕快跑?大概跑出兵營就沒事了吧?我回頭看看兵營門口,還挺遠的,真是的,會客室幹嘛設在這麼裡面。

    「不干我的事,我什麼都不知道。」我小心地說著,雖然真的不關我的事,但是自己的聲音聽起來還是有點心虛。

    我討救兵似地看了清清一眼,她低著頭使勁地哭,以至於沒看見浩宇對著我猙獰的面目。

    她哭得那樣傷心,不知道的人還會以為是她被男友拋棄。

    說真的,她哭得實在有些誇張,惹來其他探親的親友紛紛對她投以同情的眼光。

    浩宇的拳頭提起來又放下,放下又提起來,我的心也跟著上上下下。

    清清是摸準了他的個性,故意在會客時攤牌,而不等到他放假的吧?

    接下來真是一團混亂。

    為什麼哭得這樣傷心?是為了讓對方心裡好過些,表示自己也在這段感情中認真過?抑或者是這真是痛苦的決定?

    女人的眼淚很是厲害。

    浩宇反倒是該要安慰她似的,把哭得像淚人兒般的清清拉到一旁,不知說什麼地說了好久。

    我只能在旁邊假裝沒事人一樣閒晃。

    到處都是親人相聚的感人畫面,我向長官巡視一般地走了一圈,只是沒人跟我行禮。

    終於挨到了他們談完。浩宇過來拍拍我的肩膀,倒是沒再說什麼。

    「你一定要這樣嗎?」回程的路上,心裡一股悶氣,聲音便有些嚴厲,接著又想她愛上的是我啊,口氣便又和緩了下來:「我意思是說:反正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可以等到他退伍嘛!再過兩個月他就退伍了,可以到時候再說。」

    「不行,再不說就來不及了,我一定要說清楚,我才能夠再去愛另一個人。」

    雖然這樣的愛情似乎幾近於精神潔癖,不過也頗令人欣賞。

    「我……」雖然被人暗戀的感覺不錯,但搶好友的女友似乎不太道德。我總該說些什麼話吧!

    可是我應該說些什麼呢?

    「什麼?」她偏過頭來。眼睛裡還有些血絲,鼻子也還紅紅的,原來女人痛哭完的樣子是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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