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文 / 可兒
除了看書,她的行李箱裡還有台筆記型電腦,有靈感的午後,她會帶著電腦穿過小巷,來到海邊,在廢棄的雕堡旁尋個不會曬到太陽的地方,將腦裡的思緒化成文字,寫下一篇篇的心情日誌,也許是受了小說的影響,她總能下筆如飛,已經積了不少的文字量,或許以後還能集結出書呢。
吃完早餐,她在房裡做著伸展操,運動身體,逼出了一身汗後,她用濕毛巾拭去汗水,換上外出服,回到梳妝台前為臉上加工,點上了雀斑。雖然應該不會有人認出她,但是當初她是頂著這樣一張臉來到小鎮,就只能保持原樣,然後習慣性的戴上帽子。
她要到市場買菜,晚上她的娛樂就是做菜,她買了不少食譜,按書操作下,倒也能做出一道道菜,不一定好吃,但是絕對有成就感,若讓媽咪知道她會做菜了,媽咪一定會嚇一跳的。
媽咪一定正在為自己擔心吧,她是個不孝的女兒……心情瞬間沉落,馬上她又甩甩頭,打起精神出門。
對於外界的消息,不看電視、不看報紙的她完全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眼下的平靜是她所追求的,在她還沒準備好之前,只想守著這片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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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艷提著一袋菜肉回家,放入冰箱裡,她也順便買了炒飯當午餐,不過她現在不餓,先去還書吧。
將借來的一堆書放人提袋,她提著沉重的袋子往外走,隨意的關上門後,吃力的一步步下樓。
因為小說出租店在街尾,要走一段路,她總是一次多借幾本書,省去來回奔走的麻煩。
「燕小姐,來還書啊。」出租店的老闆娘笑著與她打招呼。
郝艷點頭笑笑。在小鎮上,她叫燕好好,由她原名顛倒過來的同音版。她將書放在櫃檯上,鑽入一排排的書架中,再找新書。
在書堆裡總是讓她忘了時間,等她抱著十來本的小說走出出租店時,已經是一個小時以後了。
她走在騎樓,閃避耀眼的太陽,都十月底了,天氣依然熱得像夏天,受下住了,她在一家冰果室前停下腳步,買了碗冰打算回家消暑。
好不容易回到家門前,伸手要開門,卻發現門半掩,她疑惑,自己出門時沒關好門嗎?
一進入屋裡,她就呆住了,到處是被翻箱倒篋的痕跡,所有櫃子都被打開,她的衣服被翻出來,一些日用品也傾倒在地,連床墊都被翻開,明顯的事實擺在她眼前,她遭小偷了。
「糟了。」郝艷丟下手裡的小說,急急找尋自己的行李箱,她的錢都放在裡面。
終於在一堆衣服下找到行李箱,拉煉已被拉開,放在內袋的錢早已被拿走了。
還有筆記型電腦,裡面也有她的許多資料,郝艷趕忙再東找西翻,在她以為筆記型電腦也被偷時,幸好在另一堆衣服下找到。還有她的手機,偷兒大概是拿到了錢,就看不上這兩樣小東西,哪裡知道若是將電腦裡的資料賣給雜誌社,可是更大一筆的收入。
她抱著電腦慶幸,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怎麼會想到這樸實的小鎮竟然也會有小偷,或許該說小偷到處都有,剛好被她遇上了。
她將電腦放到桌上,頭痛的看著凌亂的屋內,再掏出口袋裡的皮夾,倒出裡面所有的錢,加起來還不到兩百元,這下可好了,錢被偷了,她的金融卡、信用卡都沒帶出來,身上剩下的錢連回家的車資都不夠,怎麼辦?
來養傷卻遇到小偷,老天實在會開她的玩笑,在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算她想找工作籌生活費,但不敢拿出身份證明的她,只怕沒人敢用。
她揉著額頭,看到剛買的冰,她機械式的打開蓋子吃了起來。她吃得很慢,不時歎口氣,不過吃完了冰,她也找到解決方法。
這次又要找他幫忙了。拿起皮夾,郝艷離開家,來到公共電話前,她沒用手機是因為早就沒電了。
她拿起話筒,遲疑了一會兒,還是投入錢幣,按下號碼。
錢幣落下,電話被接通。
「Hello!」
「布萊恩。」她輕喚著。
電話那頭的人頓了下,接下大叫:「艷艷,妳是艷艷嗎?艷艷……」
郝艷將話筒拿開點,「是我,你可不可以別叫得那麼大聲?」
「艷艷,妳現在在哪裡?妳怎麼能這樣一走了之?妳知道所有的人都為了找妳而忙得團團轉嗎?妳的爹地、媽咪更委託了十多家的微信社在找妳,妳現在好不好?妳又跑去哪了?」布萊恩急得連聲問。
她的心緊揪著,好一會兒才能答腔,「布萊恩,我可以告訴你我在哪裡,不過要請你幫我一個忙,好嗎?」
布萊恩一口答應,「好,好,只要知道妳在哪裡,要我幫多少忙都可以。」
「我想跟你借錢,我的錢被偷了。」
「被偷?那妳有沒有怎樣?小偷有傷害妳嗎?妳受傷了?」布萊恩緊張不已,不禁放大音量。
郝艷連忙安撫他,「我沒事,我很好,小偷只是闖空門偷了錢,你放心,我現在不方便回家拿錢,所以想向你借錢,我會還你的。」
「是朋友就不要說這種話,妳想借多少都可以,但妳要先告訴我妳的位置。」
「不過你先要向我保證不會將我的住所對其他人說,包括我的家人朋友,任何人都不能洩漏,否則我不會說的。」
「艷艷,他們很擔憂妳,妳真的狠得下心繼續隱瞞他們?」
這不是她要聽的話,「我要掛電話了。」
布萊恩馬上投降,「妳別掛,好,我不說,我不說,妳在哪?」
「你發誓?你若違約,就罰你這輩子都追下上大姊。」她很瞭解他的罩門。
「艷艷,這誓言太狠了吧?」
「你發不發誓?」
布萊恩歎口氣,「如果我將妳的住址告訴其他人,就讓我追下上郝逑。這樣行了吧?」
郝艷偷笑,鬆開了心防,將地址念了一遍。
「我馬上出發,一個小時內就能到達了。」
「哈,傻瓜,我在花蓮呢,一個小時到不了的,不用急,慢慢來吧。」
「不管怎樣,妳不要亂跑,一定要在家裡等我。」布萊恩叮囑。
「我會在家裡等你的,布萊恩,謝謝你。」
郝艷微笑的掛上電話,她記得下回要在大姊面前好好稱讚布萊恩,絕對要幫他追上大姊。
回到自己的家,郝艷打起精神,開始收拾凌亂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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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小時後,艷艷就讓屋裡恢復原狀,然後她到浴室沖個澡,換上乾淨的衣服,這時她真的感到餓了,但是買回來的炒飯經過小偷翻動,雖然看起來像沒吃過,但她也不敢吃了,就從櫃子裡拿出一包泡麵。
以前她每回吃泡麵都被夫哥哥教訓,說她吃垃圾食物,現在他不在,她可以放心吃而不會有人念她了。
自己怎麼又想到他?他不再是她的夫哥哥,而是大哥,是她應該要尊敬的兄長,她必須牢牢謹記。
驀然,電鈴聲響起,她被嚇了一跳。從她入住到現在,電鈴從不曾響過,她也不可能有訪客。
「是誰?」她謹慎的問
「快遞。」沉悶又有些熟悉的聲音回答。
郝艷放心了,上前開門,「你一定送錯地址了,這裡沒……」
話硬生生頓住,她瞪著門外的男人,回過神來的第一個動作就是急著想關上門。
「該死的,妳敢。」陶伯夫反應快的用手撐住門,不讓她關上。
敵不過他的蠻力,郝艷放棄了,逃回屋裡,下一個有門的地方就是浴室,她毫不猶豫的衝進去,大力關上門,想落下鎖,卻發現鎖竟壞了,心惶惶然時,他冷怒含霜的聲音已在門外響起。
「艷艷,出來。」
她咬著唇不回答,身體靠在門上。怎麼會是他?怎麼會是他來?布萊恩這個食言而肥的小人、大壞蛋,可惡。
她的反應氣壞了陶伯夫,他轉動把手,沒鎖,下一刻他醒悟過來,不是沒鎖,應該是鎖壞了,他大力拍打門板,「艷艷,快出來,否則我就破門而入了。」
「不……不要,我不要見到你,你走開。」郝艷擠出話拒絕。
陶伯夫臉色陰沉,一手用力推開門,另一手伸入門縫抓住她的手臂,不客氣的將她扯出浴室。
郝艷尖叫,拚命掙扎,「放手,放開我,放開我……」
為了逼他放手,她故技重施,用力踢他的腳,卻忘記自己沒穿鞋,而他穿著皮鞋,受苦的反而是自己。
「噢……」她擰眉痛叫。
陶伯夫低咒一聲,連忙抱起她到椅子上坐下,蹲下身要看她的腳,「傷得怎麼樣了?」
郝艷卻乘機推開他,再往外跑。
「郝艷,站住,妳敢出這個門,我會把妳抓起來打屁股的,我說到做到。」他惡狠狠撂下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