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 文 / 寄秋
不可能。貝巧慧在心裡回道。「我不會有什麼機會和她相處,你忘了接下來我們就要開始忙碌,起碼有大半年要來回工地和公司之間。」
他們的戀情不會長久,時間和距離是愛情的殺手,不用多久自會分手,如同他過去那些耐不住寂寞的女友。
他是那種一旦投入工作中便廢寢忘食的人,求好心切地埋頭苦幹,不到滿意的程度不罷休,一個勁地衝刺直到把房子蓋好為止。
當他全神專注在工作上時,旁的雜事全擱在一旁,包括女朋友的需求,因此她們才會一個個離開他,只願當他短暫的情人而沒有長相廝守的意願。
也就是說他適合當床伴而非男友,一有需要來聚一聚,下了床各走各的,他的工作永遠重於身邊的人。
「咦!我沒告訴妳嗎?從今天起她是鎮長派給我的私人助理,直到她返回工作崗位前都會跟著我,不管我到哪裡。」
「什麼,她要一直跟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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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啦!她是私人奴隸又如何,有必要那麼吃驚嗎?好像她要了什麼詭計賴上他。
鎮長是她的好朋友沒錯,可是不代表她不會陷害她,許久不曾勞動的她只有逛街最勤快,要她像工蜂一樣的鑽來鑽去是不可能的事。
何況她還穿著三寸細跟的高跟鞋,原則上來說只適合在百貨公司走動,逛逛商家,買買精品才是她的專長,爬山涉水的事留給野鹿去做。
美女落難時都有英雄來相肋,而她卻被好姊妹落井下石,王子缺貨中改由森林黑熊上場,她成了唯一的受害者,不得抗拒。
「腳在痛是不是?」
關心的聲音從頭頂落下,坐在石頭上休息的明光抬頭一望。
「你和我不熟吧!」她說道。
膚色略顯白皙的年輕男子好笑地回道:「我們和老闆很熟。」
「喔!這倒是,她現在真的當了你的老闆。」真是不幸。
「是呀!老闆,她一向很會打如意算盤。」好笑變苦笑,他承認敗在老闆對錢的執著上。
因為他的薪水直接匯入鎮長的帳戶,充當民宿的食宿費用,若需要零用金自行打工,全家、萊爾富、7-ELEVEN等便利商店都有缺人。
「貴姓,先生?」她看過他,但沒什麼機會交談。
「張,張志明。」
「春嬌與志明那個志明!」她微訝地睜大眼,一股笑意衝到喉間。
「小明手上有五顆橘子,吃掉一顆還有幾顆?小明去買醬油,一瓶醬油二十五元,買了三瓶給老闆一百元,請問要找回多少錢?」他沒好氣地一歎。「沒錯,我就那個家喻戶曉的大人物。」
反正從小被笑到大,他已經習慣了。
「喔!小明你好,我叫明光,請多多指教。」她俏皮地打起招呼。
「想笑就笑沒關係,我知道妳是誰,老闆常掛在嘴上。」通常不是什麼好事,咒罵最多,當她接到來路不明的帳單時。
張志明對這位老在天上飛的空姐算是有些熟悉,他們常常錯身而過卻鮮少交談,因為他要學畫和忙著賺錢給吸血鬼老闆,因此他曉得她是誰卻沒機會多做停留閒聊。
而她也很忙,一放假就到處搜購名牌,除非能連放七天以上的長假,否則她很少在「愛情民宿」露面,大部分時間都消磨在各大城市的精品店。
所以他認識她,她不認識他是正常的事,流動的水向前走,而盤根的老樹是靜止的,他看的是她的來來去去。
「肯定沒好話,她一定常罵我敗家對不對?」她自己什麼德行她最清楚,不用別人提醒。
他笑而不答,態度沉穩,和平常老被老闆追著要錢的侷促樣回異。
「算了算了,沒幾個人敢在她背後說她壞話,在她的淫威下生存很辛苦吧!」她是過來人,深受其害。
張志明又笑了,是理解的笑意。「杭先生是不錯的男人,值得把握。」
「嗟!幹麼說到他,你是元修派來的間諜呀!」專做滲透工作。
「他是認真、有責任感的人,做事不馬虎,十分踏實,是個能托付終身的對象。」根據他多日來的觀察。
「你朋友?」她挑眉一問。
「什麼意思?」他不太懂。
女人的心思如千蛛織成的網,不容易找出絲源,密密麻麻非常複雜。
「不然你何必替他說話,好像你們交情很深的樣子。」她一臉不屑地撇撇嘴。
男人總會袒護男人,不能相信。
原來是這意思。「我只是覺得他很適合妳。」
至少接吻時不用劈腿,兩人的身高搭配得恰到好處。
「適合?」她冷嗤一哼。「瞧他工作還不忘帶個女人,人能老實到哪裡去。」
兩人還有說有笑地靠得很近,說著她完全不懂的行話,眼中根本沒有她的存在嘛!
哼!兩個討厭鬼。
「吃味了?」張志明以旁觀者的身份說道,
「拜託,誰會閒著沒事吃這種子虛烏有的味,你未免太看得起那個傢伙。」那對姦夫淫婦,她咬咬咬……咬死他們。
就是妳,死鴨子嘴硬,這裡妳最閒。「貝小姐是杭先生的同事,也是合夥人之一,擁有哈佛大學建築學位,是個小有名氣的建築師。」
一提到學歷,不服輸的明光激起無比的戰鬥力。「哈佛算什麼,我小指頭一勾,他就乖乖地過來哈腰。」
孤兒或多或少都有些不想承認的自卑感,雖然她表現出無所謂的模樣,十分自信的都會女性形象,但心裡還有揮不去的陰影。
為了不在別人面前突顯自己的缺乏家庭溫暖,她總是特別開朗地融入人群,反其道而行地讓自己發光發亮,擺脫孤兒給人的第一印象--悲情。
追求名牌所帶來的虛榮感便是精神層次的不滿足,也就是說她不想外在物質上輸人,即使少了父母的庇護她也能活得健全,不需要多餘的同情與施捨。
不過她絕對不會承認是自卑心的因素,她自認為自己的人生很光明璀璨,過得比一般人精采。
「張志明,你背我。」手一招,眼瞇笑的明光一臉正大光明。
楞了一下,他不安地壓低聲音,「小姐,妳不要害我,我和妳無冤無仇。」
「我腳痛嘛!發揮紳士風度是男人的責任。」眼一眨,她笑得好似春風拂面。
聰明點,別拆我的台。
忽地一悟,他似笑非笑地配合她。「那我充當一會妳的男朋友好了,我的背夠寬……」
張志明故意說得很大聲,一副樂於成為漂亮小姐轎夫的模樣,身一低作勢要背她,是男人都不會錯過這悶秋的一大福利。
只是他的手還沒碰到包裹在緊身牛仔褲下的修長美腿,一道突來的蠻力將他推開,冒火的牛眼幾乎要將他燒成一堆灰。
唉!女人喔!真是不老實的始祖,上帝派來毀滅男人的終極殺手。
妳滿意嗎?做作的小姐。
拍拍手上的泥土站起身,張志明偷偷地回了個「如妳所願」的眼神,心想著他將來的女朋友一定要乖巧聽話,絕不能是這一型的。
不過真能如他所願嗎?那就不得而知了,愛神是很頑皮的,常常會出人意料。
「哪裡痛?我幫妳揉揉。」他才是正牌男朋友,沒人能代替。
虎背熊腰的大男人不怕人譏笑地左腳一屈,半跪半蹲地捧起女人的小腿直揉,力道不大怕捏疼他的心肝寶貝,時輕時重地看她臉部表情下力。
他一點也不覺得推人有錯,因為他擋到他的路,推開他是方便他行使「男朋友」的義務,絕對不是要警告他少碰他的女人。
至少他還沒推他去吃沙。
「腰痛背痛腳也痛,你沒瞧見我一身肌膚比豆腐還嫩嗎?走那麼快趕著去投胎呀!」她才不管他表現多呵護的動作,一個拳頭就往他胸口落下。
其實他們已經走得夠慢了,為了配合她的腳程延誤了兩、三個小時,而她還故意拿喬、使性子,用意是向另一個女人示威。
他就是喜歡我怎樣,妳就在一旁咬牙切齒,嫉妒我好了,他是不會分給妳的。
這就是幼稚的明光。
「妳別打了,小心手痛。」杭深青握著她的手輕呼,生怕她打疼自己。
是痛呀!他到底是吃什麼長大,皮特厚。「你看人家起碼有傘遮,而我只能被太陽曬得頭發暈,你這男朋友是怎麼當的,一點也不在意我。」
「好,那我去買傘,妳先喝口水喘口氣,千萬別累著了。」他一邊幫她拭汗,一邊遞水,心想哪裡有商店。
「不必了,反正都曬得快脫皮,現在去買也來不及,回去多抹些乳液看能不能改善。」要一下子白回來就有點困難。
幸好她出門前穿上長袖襯衫和抹上防曬乳膏,不然她真要脫一層皮給他看。
「全身都抹……」眼神異常亮熠,杭深青想像雙手遊走她雪背的激情畫面。
「嗯哼!腦子裡屬於十八限的低級想法都給我收起來,我還不打算讓你太得意。」男人不能寵,一寵會得寸進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