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熊熊愛上貓

第18頁 文 / 明硯

    「妳在玩火知不知道?」他抓住她,眼底剛剛平息的情慾,被她生澀的吻輕易的挑了回來。

    她又不是孩子,當然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麗娟姐不是說過他的原則嗎?若他碰了她,就表示喜歡她,或者已愛上她了。就算男人是慾望的動物又怎麼樣?半月的刻骨相思讓她明白,她的心早已給了他,即使他不愛她,她也認了。她要用他的原則賭一把!

    有些無措的趴在他身上,臉頰火辣辣的熱燙,除了知道用嘴親吻他的臉,她真不曉得該怎樣挑逗一個男人。若知道有這一天,當初念大學時,劉洛慫恿她去看三級片就不該拒絕的。

    那……那就先脫衣服吧!寧雨如是的想。

    「寧雨,再這樣下去,妳該知道後果!」李斯趁理智還在時提醒她,有些納悶適才他戲弄她時,她身體僵直一動也不敢動,怎麼突然之間像變了個人。

    「寧雨,妳確定妳要?」他聲音嘶啞的問,眼中燃燒著情慾的火焰。

    這讓她怎麼回答呢?她早就羞赧得失去了說話能力,除了頂著一張紅臉吻他外,她連點頭的勇氣都沒有。

    李斯突然翻身將她壓在身下,化被動為主動,眸光深幽的凝視著她,「現在說不要--也來不及了!」

    寧雨只來得及閉上眼睛……

    第七章

    寧雨沒想到靈與肉的完美契合,會給人一種前有未有的巨大滿足戚。就像她此刻的心被幸福裝得滿滿的,她現在是個快樂的小女人。

    連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在她文靜的表相下,會是如此的大膽與……放縱。若被母親知曉她二十多年來的嚴格家教下,女兒竟在婚前主動與男友發生性關係,會作何感想呢?

    唉!她也想做矜持的淑女啊!但只要一面對李斯,她所有的自製、理智、矜持就會全然崩潰,只能憑感覺行事。她喜歡他的擁抱、他的熱吻、他的撫摸,他的點點碰觸都會令她心悸,莫非自己是……淫蕩!哦!天啊!

    更令她震驚的是她根本一點都不在乎,只要李斯喜歡就好,她只在意他,

    自上次和好以後,他們之間更加親密了。

    她感覺出他是愛她的,雖然他沒說過,但他眼中的溫情及平常對她的細心體貼是騙不了人的。不瞭解他的人很難想像他粗獷外表下會有一顆細緻溫柔的心,有時心細得連她都自歎不如。

    她曾笑著調侃他若把一點點的細心用在打理家務事上,也不至於住在豬窩裡。因為他不是懶,而是根本不屑一顧。

    李斯則大言不慚的說有她在,他又何必浪費精力。

    也不想想沒她的時候,他不也一樣沒花費半分精力,好好的三房一廳給他住真是糟蹋了,他是那種在下水道也能舒服睡一覺的人。

    他也同往常一樣開玩笑,每每弄得她面紅耳赤,還戲稱她臉紅的樣子最吸引人。

    這天傍晚,兩人手牽著手優閒的走在路上。

    寧雨突然說:「李斯,明天是週末,你陪我去晨跑好不好?」

    這段日子以來他們最常待的地方就是李斯的公寓,公共場所去得少了,理由是她不喜歡,人一多,她就覺得太吵!只有清晨空氣清新又安靜,她喜歡與他漫步在晨光中,而非街燈處處的黃昏。

    誰知李斯卻掃興的說:「我起不來,晚上陪妳不是一樣?」

    寧雨抿抿嘴,欲言又止。算了,還是不要強求他了。

    第二天清晨,李斯穿著一身運動裝出現在她家門前,寧雨一出門就看到他。

    「你不是起不來嗎?」寧雨問。

    「是起不來,所以昨晚沒睡一直到現在。」李斯回答。

    「騙人!」寧雨笑了。

    李斯不在意的挑下眉,拉起她的手,「走吧!」

    寧雨家附近就有一座公園,他們沿著公園的斜坡緩步慢跑。差不多時就停了下來,兩人手拉手慢行。走到一處涼亭坐下,晨霧未散,寧雨伸展雙臂,深深吸了口氣:心情愉悅得不得了。

    李斯將她攬進懷中,突然感覺到一個硬硬的東西,「妳又帶刀了。」話落的同時,他已經把她口袋的刀拿了出來。

    「防色狼呀!」寧雨回答。

    「哪有那麼多色狼,妳真以為自己貌似天仙哪。」李斯皺著眉,一甩手刀飛擲出去,直接命中十多米遠的垃圾桶。

    「哇!真厲害!」寧雨羨慕的說,真不知道他這些功夫都是從哪兒學的,又會耍刀又會打架,不是空手道就是一些亂七八糟的招式,反正她打不倒他,問過他又不說,她的小伎倆全被他看在眼裡了。「你教我飛刀好不好?」

    李斯笑著搖頭,「免了,我當初只教妳用刀的技巧,妳倒是毫不吝嗇的都回敬給了我。」李斯指的是她曾劃傷他胳膊的事。「我若再教妳飛刀,搞不好妳哪天又發起瘋來,我的命會給妳搞掉。」李斯笑著說。

    「對不起嘛!」寧雨不好意思的垂下頭,她也不知道為什麼當時的情緒會失控,事後連她自己都納悶怎會發那麼大的脾氣。

    「你以前答應過要教我的,怎麼?現在把我追到了你就想賴帳?」

    「聰明!被妳猜對了。」李斯壞笑的說。

    「討厭!」寧雨氣得跺腳,就要去打他。

    李斯往西邊的林子裡躲,寧雨在後面追。直到看到一群人才停下,原來是清晨到公園來溜鳥的人。

    李斯興致勃勃的走了過去,嘴巴裡學著鳥叫,逗弄著。寧雨也不甘示弱,站在旁邊想吹幾聲口哨,卻發不出任何聲音。

    李斯轉過頭,眼光怪異的看著她,突然道:「妳有小鏡子嗎?拿給我。」

    寧雨由口袋裡掏出鏡子,她的頭髮又直又長,因此她身上有兩樣東西一定少不了,一是鏡子,一是木梳。

    李斯拿到鏡子後,照向寧雨,「來,看看妳現在的樣子。」

    寧雨疑惑的看向鏡中的自己,天!臉蛋好紅,比煮熟的大蝦子好不到哪裡去。她只不過也想像李斯那樣用嘴吹出些聲音,卻搞成這樣。討厭!她不是很健康嗎?為何臉蛋總像充血似的紅呢?她挫敗的想。

    李斯突然俯下頭,在她耳邊說了幾句話。

    寧雨羞澀得臉都不敢抬了,可惡的傢伙什麼惡劣的話都敢說,也不管場合。

    李斯站在她旁邊得逞的笑著。

    寧雨氣得搶過鏡子照向他,「有什麼好笑的,看看你自己的樣子。」

    「我怎麼了?」

    「你的皺紋啊!就在眼角,哼!老男人了!」她故意把老說得很大聲。

    「妳嫌我老?」李斯瞪大眼。

    寧雨看他的眼光,猛地意識到情況不對,也顧不上四周溜鳥的人怪異的眸光,拔腿就跑。想看笑話就儘管看吧!反正她寧雨自從愛上李斯的那一刻起,她就被他改變了,還文靜什麼呀?她現在根本就是個瘋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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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時間內,最高興的莫過於父母接受了李斯,讓寧雨懸於心口的大石落了地。那日,他去拜訪她父母時,她緊張得喘不過氣,就怕他玩世不恭的樣子給父母留下不好的印象。

    他這人是需要慢慢瞭解才能體會他的好。

    他倒是神情自若,一進門就開始投其所好,跟寧父談書法經,什麼柳體、王派,什麼行書、草書,各家淵源說得如數家珍,接著又是一陣揮毫潑墨,直到寧父的嘴角揚起。

    隔天,她問他怎麼懂那麼多,連是行家的爸爸都十分折服。

    誰知他竟朝她眨眨眼,嘻皮笑臉的說:「為了讓未來的岳父大人滿意,我可是不眠不休猛啃了幾天的書,看我這樣為妳,妳要怎麼報答我啊?」

    李斯跟寧母心目中忠厚、穩重、儒雅的女婿人選相差十萬八千里,但好在寧母信佛,一切都說成是緣,十年前相遇是前緣,十年後再次相逢是老天安排、不得違背,總算是勉強通過,否則一段得不到家人祝福的愛情,再幸福也枉然。

    李斯有些事情是瞞著她的,她能感覺得出,若說不介意是假的。比如他有錢的父親,他複雜的生活圈子,他時而繁忙、時而清閒,有些神秘,卻從不對她說原因,再有就是一個女人--艾芬!

    有一次她到臥室拿他的髒衣服,無意問在他掉出的皮夾裡看到了一張舊照片。照片上是個神采奕奕的女孩,短髮,穿著運動裝,背靠著大樹站立著。

    她直覺的認為,照片上的女人一定是艾芬,她不只一次在楊大哥和麗娟姐的口中聽過這個名字。麗娟姐曾說過,艾芬是李斯的女朋友,跟楊大哥是同事也是警察,幾年前在一次緝毒任務中不幸殉職。

    看到自己心愛男人的皮夾裡裝著另一個女人的照片,說不難受是不可能的,那一瞬間的酸澀心情無法用言語形容,無論那個女人是否還活在世上。

    此時,李斯恰好走進來。

    「我……我不是有意看到的。」寧雨聽到了自己用微弱、顫動的聲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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